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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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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1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自传》作者:海伦・凯勒

    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马克・吐温

    人类精神的美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在她的生活和生活乐趣中,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需要克服的人们上了永远不能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广的范围内传播。

    ――罗斯福夫人

    前言

    写自传回忆从出生到现在的生命历程,真令我觉得惶恐不安,一道惟幕笼罩住了我的童年,要把它掀开,的确让我疑虑重重。

    写自传本身是件难事,更何况童年已久远,至于哪些是事实,哪些只是我的幻觉想像,我自已也分不清楚了。只不过,在残存的记忆中,有些事情的发生,仍然不时鲜明地在我脑中闪现,虽然只是片断的、零碎的,但对于我的人生,却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为避免冗长乏味,我只把最有兴趣和最有价值的一些情节,作一些陈述。

    第一节 光明和声音

    1880年6 月27日,我出生在美国的南部亚拉巴马州的塔斯甘比亚镇。

    父系祖先来自瑞典,移民定居在美国的马里兰州。有件不可思议的事,我们的一位祖先竟然是聋哑教育专家。谁料得到,他竟然会有一个像我这样又盲又聋又哑的后人。每当我想到这里,心里就不禁大大地感慨一番,命运真是无法预知啊!

    我的祖先自从在亚拉巴马州的塔斯甘比亚镇买了土地后,整个家族就在这里定居下来。据说,那时候由于地处偏僻,祖父每年都要特地从塔斯甘比亚镇骑马到760英里外的费城,购置家里和农场所需的用品、农具、肥料和种籽等。每次祖父在往赴费城的途中,总会写家书回来报平安,信中对西部沿途的景观,以及旅途中所遭遇的人、事、物都有清楚且生动的描述。直到今天,大家仍很喜欢一而再地翻看祖父留下的书信,就好像是在看一本历险小说,百读不厌。

    我的父亲亚瑟。凯勒曾是南北战争时的南军上尉,我的母亲凯蒂。亚当斯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母亲小父亲好几岁。

    在我病发失去视觉、听觉以前,我们住的屋于很小,总共只有一间正方形的大房子和一间供仆人住的小房子。那时候,依照南方人的习惯,他们会在自己的家旁再加盖一间屋子,以备急需之用。南北战争之后,父亲也盖了这样一所屋子,他同我母亲结婚之后,住进了这个小屋。小屋被葡萄、爬藤蔷薇和金银花遮盖着,从园子里看去,像是一座用树枝搭成的凉亭。小阳台也藏在黄蔷薇和南方茯苓花的花丛里,成了蜂鸟和蜜蜂的世界。

    祖父和祖母所住的老宅,离我们这个蔷薇凉亭不过几步。由于我们家被茂密的树木、绿藤所包围,所以邻居人都称我们家为“绿色家园”。这是童年时代的天堂。

    在我的家庭老师――莎莉文小姐尚未到来之前,我经常独自一人,依着方型的黄杨木树篱,慢慢地走到庭园里,凭着自己的嗅觉,寻找初开的紫罗兰和百合花,深深地吸着那清新的芳香。

    有时候我也会在心情不好时,独自到这里来寻求慰藉,我总是把炙热的脸庞藏在凉气沁人的树叶和草丛之中,让烦躁不安的心情冷静下来。

    置身于这个绿色花园里,真是心旷神恰。这里有爬在地上的卷须藤和低垂的茉莉,还有一种叫做蝴蝶荷的十分罕见的花。因为它那容易掉落的花瓣很像蝴蝶的翅膀,所以名叫蝴蝶荷,这种花发出一阵阵甜丝丝的气味。但最美丽的还是那些蔷薇花。在北方的花房里,很少能够见到我南方家里的这种爬藤蔷薇。它到处攀爬,一长串一长串地倒挂在阳台上,散发着芳香,丝毫没有尘土之气。每当清晨,它身上朝露未干,摸上去是何等柔软、何等高洁,使人陶醉不已。我不由得时常想,上帝御花园里的曝光兰,也不过如此吧!

    我生命的开始是简单而普通的,就像每个家庭迎接第一个孩子时一样,大家都充满喜悦。为了要给第一个孩子命名,大家都绞尽脑汁,你争我吵,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想出来的名字才是最有意义的。父亲希望以他最尊敬的祖先的名字“米德尔。

    坎培儿“作我的名字,母亲则想用她母亲的名字”海伦。艾培丽特“来命名。大家再三讨论的结果,是依照母亲的希望,决定用外婆的名字。

    先是为了命名争吵不休,之后,为了要带我去教堂受洗,大家又手忙脚乱,以至于兴奋的父亲在前往教会途中,竟把这个名字忘了。当牧师问起“这个婴儿叫什么名字”时,紧张兴奋的父亲一时之间说出了“海伦。亚当斯”这个名字。因此,我的名字就不是沿用外祖母的名字“海伦。艾培丽特”,而变成了“海伦。亚当斯”。

    家里的人告诉我说,我在婴儿时期就表现出了不服输的个性,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个性非常倔强,常常想模仿大人们的一举一动。所以,6 个月时已经能够发出“茶!茶!茶!”和“你好!”的声音,吸引了每个人的注意。甚至于“水”这个字,也是我在1 岁以前学会的。直到我生病后,虽然忘掉了以前所学的字,但是对于“水”这个字却仍然记得。

    家人还告诉我,在我刚满周岁时就会走路了。我母亲把我从浴盆中抱起来,放在膝上,突然间,我发现树的影子在光滑的地板上闪动,就从母亲的膝上溜下来,自己一步一步地、摇摇摆摆地去踩踏那些影子。

    春光里百鸟鸣叫,歌声盈耳,夏天里到处是果子和蔷薇花,待到草黄叶红已是深秋来临。三个美好的季节匆匆而过,在一个活蹦乱跳、晰呀学语的孩子身上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然而好景不常,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一个充满知更鸟和百灵鸟的悦耳歌声且繁花盛开的春天,就在一场高烧的病痛中悄悄消失了。在次年可怕的2 月里,我突然生病,高烧不退。医生们诊断的结果,是急性的胃充血以及脑充血,他们宣布无法挽救了。但在一个清晨,我的高烧突然退了,全家人对于这种奇迹的发生,当时惊喜得难以言喻。但是,这一场高烧已经让我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我又像婴儿一般蒙昧,而他们,我的家人和医生,却全然不知。

    至今,我仍能够依稀记得那场病,尤其是母亲在我高烧不退、昏沉沉痛苦难耐的时候,温柔地抚慰我,让我在恐惧中勇敢地度过。我还记得在高烧退后,眼睛因为干枯炽热、疼痛怕光,必须避开自己以前所喜爱的阳光,我面向着墙壁,或让自己在墙角蜷伏着。后来,视力一天不如一天,对阳光的感觉也渐渐地模糊不清了。

    有一天,当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什么也看不见,眼前一片黑暗时,我像被噩梦吓倒一样,全身惊恐,悲伤极了,那种感觉让我今生永远难以忘怀。

    失去了视力和听力后,我逐渐忘记了以往的事,只是觉得,我的世界充满了黑暗和冷清。一直到她――莎莉文小姐,我的家庭老师到来。她减轻了我心中的负担,重新带给我对世界的希望,并且打开我心中的眼睛,点燃了我心中的烛火。

    虽然我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和声音,但我却仍可以清晰地记得――宽广的绿色家园、蔚蓝的天空、青翠的草木、争奇斗艳的鲜花,所有这些一点一滴都铭刻在我的心版上,永驻在我的心中。

    第二节 童年记忆

    生病后几个月的事,我几乎都记不起来了,隐约记得我常坐在母亲的膝上,或是紧拉着母亲的裙摆,跟着母亲忙里忙外地到处走动。

    渐渐地,我可以用手去摸索各种东西,分辨它们的用途。或者揣摩别人的动作、表情,来明了发生什么事,表达自己想说的、想做的,我渴望与人交流,于是开始做一些简单的动作,摇摇头表示“不”,点点头表示“是”,拉着别人往我这里,表示“来”,推表示“去”。当我想吃面包时,我就以切面包、涂奶油的动作表示。

    想告诉别人冷时,我会缩着脖子,做发抖的样子。

    母亲也竭尽所能做出各种动作,让我了解她的意思,我总是可以清楚地知道母亲的意思。说实在的,在那漫长的黑夜里能得到一点儿光明,完全是靠着母亲的慈爱和智慧。

    我也慢慢地明白了生活上的一些事。5 岁时,我学会了把洗好的衣裳叠好收起来,把洗衣店送回的衣服分类,并能认出哪几件是自己的。从母亲和姑母的梳洗打扮,我知道她们要出去,就求她们带着我。亲戚朋友来串门,我总被叫来见客人。

    他们走时,我挥手告别,我还依稀记得这种手势所表示的意义。

    记得有一次,家里即将有重要的客人来访,从门的启闭,我知道了他们的来到。

    于是,我趁着家人不注意时,跑到母亲的房间,学着母亲的样子在镜子前梳妆,往头上抹油,在脸上擦粉,把面纱用发夹固定在头发上,让面纱下垂,轻盖在脸上,而后,我又找了一件宽大的裙子穿上,完成一身可笑的打扮后,也下楼去帮他们接待客人。

    已经记不清楚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到自己与众不同了,这应该是在莎莉文老师到来之前的事。我曾注意到母亲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用嘴巴在交谈,而不像我用手比划着。因此,我会站在两个谈话者之间,用手触摸他们的嘴巴,可是我仍然无法明白他们的意思。于是我疯狂的摆动四肢,蠕动嘴唇,企图与他们交谈,可是他们一点反应也没有。我生气极了,大发脾气,又踢又叫,一直到筋疲力尽为止。

    我经常为了一些小事而无理取闹,虽然我心里也知道这样是不应该的,可是一有事情到来,我又急躁得控制不了,就像我常踢伤了保姆艾拉,我知道她很痛,所以当我气消时,心里就觉得很愧疚。但是当事情又不顺我的心意时,我还是会疯狂地胡乱踢打。

    在那个黑暗的童年时代,我有两个朝夕相处的伙伴,一个是厨师的女儿――玛莎。华盛顿,另外一个是一只名叫贝利的老猎狗。

    玛莎。华盛顿很容易就懂得了我的手势,所以每次吩咐她做事情,她都能很快就完成。玛莎大概认为与其跟我打架,还不如乖乖地听话来得聪明,所以她都会很快而且利落地完成我交待的事。

    我的身体一向结实又好动,性情冲动又不顾后果。我非常了解自己的个性,总是喜欢我行我素,甚至不惜一战。那个时期,我跟玛莎在厨房度过了不少时光,我喜欢帮玛莎揉面团,做冰淇淋,或是喂喂火鸡,不然就是为了几个点心而争吵不休。

    这些家禽一点儿也不怕人,它们在我手上吃食,并乖乖让我抚摸。

    有一天,一只大火鸡竟把我手中的蕃茄给抢走了。也许是受火鸡的启发,不久,我和玛莎把厨娘刚烤好的饼偷走了,躲在柴堆里吃得一干二净。却不料吃坏了肚子,吐得一塌糊涂,不知那只火鸡是否也受到了这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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