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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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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1

    第一章

    我爱他,毫无疑问,但是有多深呢?不知道,也许要到失去的时候才会明白。我害怕失去,却在潜意识里渴望一场撕心裂肺的痛苦来昭示存在。

    “你是个颓废的人。”这是石斌对我的评价,还惋惜的加了一句:“整天的胡思乱想,可惜了这颗聪明的脑袋。”

    我的头脑对他来说是意外之喜,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我资质平庸,甚至反应有些慢,直到偶然发现我只念上几遍就能把大段的文章倒背如流,发现我不用听课,只看看公式就能把让他一筹莫展的概率题做出来。从此我的聪明成了他最满意的地方,尽管我胸无大志,终日无所事事。

    “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颓废的人?”

    “那时候我不知道。”

    一脸悻悻,他总以为我隐瞒了真实的性格,我唯有苦笑,对一个不曾用心去看的人,纵然敞开心也是无用,他读不懂,也不会理解。

    “要是知道呢?”

    “要是知道,我才不找你呢。”

    理所当然的回答是他十年不变的现实,诚实得伤人。

    可是,他不可能知道,那时他以为我是沉静朴素和诚实的,有一切让他放心的潜质,甚至不认为我好看,事实上他也从来不关注外貌,对所谓的美女俊男没有丝毫观感。直到有一次一起外出时我遭遇了马路求爱,他才猛然发现身边的人居然有著出乎他意料的俊美,他开始仔细看我,于是得出结论:“我突然发现你长得真得很好看,就连我见过的女人中也没有人比你长得漂亮。”

    只是结论,没有兴奋和丝毫感慨,但是这是他所说过的最接近情话的一句,我笑:“你见过多少女人?”

    却在心里叹气,大学四年,我也从来不缺乏追求者,而他全然不知,那时他在做什么?对了,赚钱,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赚钱,虽然他从来不缺。

    “见过多少都一样,放心,我不会背著你喜欢别人。”

    他又把我的调侃当成试探,他总是自信满满,认为自己年轻有为,英俊不凡,我应该很紧张才对。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紧张过,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他这样绝对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他对谈情说爱不感兴趣。他接受我大概是因为我的沉静比任何人都让他省心。

    这个人讨厌复杂,这个人一帆风顺,这个人不懂爱,我怀疑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寂寞。

    可是我知道。

    我颓废,我懒,我寂寞。

    当年看《乱世佳人》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白瑞德那句:“爱是会磨光的。”

    曾经多么深沉的爱也在痛苦和无望的等待中消磨殆尽,即便是勇往直前的郝思佳也在失去的时候后悔了,她对阿希里的爱同样消失在漫长的等待和痛苦中。所以我一直认为爱情就是快乐,失去了这个,爱情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的心智远远大于年龄,当我意识到自己只对男人有感觉时,就尝到了寂寞和孤独,于是我急不可待的品尝了爱情。

    初恋开始于初二的时候,对象是住在同一个大院的肖畅。我们两家很熟,住的也近。从小他就照顾我,是我崇拜敬慕的对象。

    他自幼就表现出超常的沉稳持重,还有,他长得很好看,任何时候都英气勃发,光芒四射。我承认我只喜欢美丽的事物,不够漂亮入不了我的眼。

    他是一种干净的俊美,天生的贵气,我从来没见过他像其他男生终日泥里土里的乱跑。

    他聪明,参加的每一个竞赛都获奖,小学毕业不用考试就进入了全市最好的中学。

    他的优秀和我的乖巧是最好的掩护,我们一起玩儿,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视,偷偷拥抱,亲吻,甚至互相打手抢。也许是演戏的功夫一流,竟然从来没有人怀疑,更没有人知道,包括一起玩儿的伙伴,这件事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都是个秘密。

    这段感情维持了不到两年,初中毕业的暑假,他去参加足球夏令营,而我随著父母离开了北京,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走的那天下著大雨,我无声地哭,终于知道爱情也有苦涩。

    还没来及设想未来的初恋突兀地无疾而终,年少轻狂一下子沉淀下来,无边的寂寞又开始困扰著我。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石斌,一个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一点符合我标准的人。

    因为没有参加这个城市的高中联考,我进入这所重点中学颇费了老爸一番功夫,学校还专门出题考察我的成绩,发现我基础扎实,反应很快,人也老实听话,才欣然同意。这一番折腾让我错过了新生入学的时间,当我坐在高一六班教室的时候已经是开学一个月后了。

    知道我来自北京,同学们多少有些艳羡和好奇,纷纷围著我交谈,很快他们发现这个人不知是天生内向还是瞧不起人,不管谁来搭话都是沉默寡言,问什么都不知道,于是热情变成了失望,随之而来的是疏远和鄙夷。

    而这正是我要的,当走进教室,发现全班的男生没一个能入眼的,除了书呆子就是粗鲁男,我就兴致全无了,不高兴的时候我连动嘴都懒,更不怕被孤立,甚至隐隐有些期待。

    我承认我有些轻微的自虐倾向。一方面因孤单寂寞而痛苦,另一方面又宁愿选择孤单,享受寂寞,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忧郁让我有一种优越感。就像我从来不因为自己只喜欢男人而痛苦,反而因与众不同而沾沾自喜。可能这也是我后来喜欢上他的原因吧,不时有一句话叫“痛并快乐著”?

    第一次见面有些滑稽,让他一直取笑到现在,也许就是第一印象的关系,他才会认为我有些笨。

    对于那天我只记得是个好天气,因为不喜欢学校供应的午饭,就去外面买著吃,刚走过学校对面的报亭,就被人一把搭住肩膀。

    “喂,有没有钱?”有些冲的声音,却很好听,是刚过变声期的青涩和浑厚的组合。

    我抬头,对上一张让我的血流加快的脸孔,浓眉深目,五官端正而深刻,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精神不精神就要看鼻子,这人就有著一个挺直而神气的鼻子,他的嘴唇不薄不厚,颜色稍暗,却超乎寻常的性感。

    “操,这个学校不该有傻子吧。”他嘀咕了一句,不耐烦地在我肩膀上一推,抬高了声音:“喂,傻了你,说话!”

    我踉跄了一下,醒悟过来,这人虽然穿著校服,却拦路要钱,还出口成脏,不是流氓也是痞子,我向来胆小,是不敢招惹这种人的,乖乖掏出身上仅有的十八元钱。

    想想因睡懒觉而错过的早点和殷切盼望的午餐,我壮起胆子问:“那个――同学,能不能留给我几块买吃的?”

    “你说什么?”

    那人竖起粗黑挺拔的眉毛,洁白的牙齿一闪,目光凶狠。

    我一哆嗦,把钱往他手里一扔转身就跑。

    “跑什么?喂,小子,你他妈的给我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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