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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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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沉沦的校花>
正文 前言
――读赵孟《关关雎鸠》又名《沉沦的校花》《关关雎鸠》是一部标准的爱情小说,语言标准,内容标准,套路标准。
依我历来对爱情小说的不屑看法,大多都处理不好生理期和心理期上的关系。身在其中的年轻人来写,可能鲜活生动,但往往会小儿科,忸怩发嗲,给过来人看,很大的可能是“止增笑尔”;而时过境迁来回忆的,情感估计能收放自如了,但又不免束手束脚,情节干瘪,如油浮于水,终究隔着点什么。但这篇,显然是个意外。我把它理解成是作者对爱情小说的致敬之作,也就是说,他是把那些优秀小说进行大杂烩后的集大成者。这些被集成的作者起码应该包括王朔、村上春树、慕容雪村、痞子蔡、唐酽,等等等等。
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蹦达,自然脱不开模仿借鉴一说,这篇也不例外。小说的内容无非就是大学校园常见的那些风花雪月,模式走的也是爱情小说惯用的先搞笑后悲情的调调,所有人物的个性特点显然也是事先预谋好的,剩下要做的就是对着人物标签作与之对应的情节构思。显然,这是个毛病,它造成情节发展完全是一根筋式的往下捋,连花开两朵,单表一枝的简单技巧都不讲。另外,个别地方巧合不巧,偶然非必然也是有的。但我必须得说,这些不足在作者真诚的文字面前,统统可以忽略不计。赵孟的感情造势实在太厚实了,撑得满,绷得紧,捂得实,发得猛,每一个着力点,都落在了我们极需慰藉极为受用的那个点上,痛快淋漓,无孔不入。想想,洋洋洒洒30万字啊,就在那么点情爱纠缠的破事里做文章,对作者和读者是一种怎样的考验?可他偏不信这个邪,将挑战转化成了机遇,字字溢满沸沸扬扬的爱,却并没让人感到腻歪。所以在小说里,虽然个别细枝末节让人不耐烦,但男主人公与两个女孩具体而鲜活的感情纠葛还是太揪人心了,爱之甜,爱之伤,爱之恨,爱之悔,真真切切,结结实实。起码,我是感同身受并心甘情愿一头栽进去的。青春依旧的歌,不断重演的故事,它勾起我的回忆了,而且这种遐想是连贯且递进的,想一下,又想一下,再想一下,还想一下……直至陷入想想又不敢想的两难境地。哎呀,简直让人抓狂。
小说集搞笑煽情于一体,辅助工具有三古典诗词,金庸小说,政治术语。此三点被作者活学妙用,即便有生硬造作之处,但整体看来,搞笑效果还是无往而不利,煽情效果更是无坚而不摧。很明显的一点,小说情节从头至尾几乎都在老夫的掌控之中,但结尾的震撼还是排山倒海而来,甚至让人猝不及防,不忍卒读。奶奶的,那种感觉,几乎是脑中闷棍,眼前一黑。直至掩卷长叹,这心啦,还是拔凉拔凉的。
《关关雎鸠》是对青春岁月的祭奠,它是作者为自己的青涩岁月虚构的一个理想家园,在那个乌托邦里,爱情几乎就是全部,生活的其它也只是点缀一种,但或许正是如此,小说也越发至情至性,让人不能释怀。“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这一走,或许就再也回不去,但青春作证,在那个杨柳依依的年代,我们挥泪如雨,心澄如雪,那些冲动,那些等待,那些甜蜜和忧伤,终是无怨无悔。
正文 序――为了忘却《关关雎鸠》
<>赵孟兄的lt;lt;关关雎鸠gt;gt;已经出版。一直想说点什么,因为颇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之所以没有赶上时间,是因为我上天涯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先找那些已经结了尾,并且点击率颇高的帖子,或许是看得比较投入的缘故吧,心中实在无法忍受故事不断停顿的煎熬,尤其无法忍受那些“太监贴”。但这样也就失去了参与其中的乐趣。其实网络小说或多或少有一定的互动性,作者影响着读者,读者也通过回帖影响着作者。我读小说的时候,总是先读一遍正文,然后再读一遍,多读读回帖,可以看到许多非常有意思的东西,如果我的出版商,我就会出一本“网批版”,把一些精华回帖也选进去。<>在众多的网上小说中,“校园文学”――这里用这个词或许不对,应该说是以大学说话为题材的小说――是一个主流,同时它们都拥有一个主题,那就是“爱情”。回顾本人的大学四年,并没有经历什么可歌可泣的爱情,但依然会为那些故事所感动,这又是为什么?――对前一句话,加一个注释,把“可歌可泣的”去掉,本句依然成立――我想,首先,“爱情”是亘古不变的主题,其次“大学校园”是“爱情童话”最理想的场所。我们无法采访老夫子,问他是不是由于“爱情”是最重要的情感,所以才把“关雎”作为《诗经》的开篇,但“关关雎鸠”千古吟唱,至今“与我心有戚戚焉”,这足以其的永恒魅力。而安徒生的童话告诉我们,从孩提时代起,我们就为爱的美好所吸引。但是无论是安徒生的灰姑娘、海的女儿,还是金庸的笑傲江湖,都是我们现实所无法企及的,于是大学校园就成为现实与理想的结合点。――试想一下,中小学行吗?那叫早恋或早早恋,并且我们处于家长的严密监控之下;而一旦离开校园,我们将不得不面对现实的种种问题,许多描写现实说话的小说要深刻得多,但理想和浪漫减少了许多。大学里还有许多浪漫与理想的要素,青春、张扬、许多颗心强烈的碰撞,正象一本网络小说写的“我们对大学充满抱怨,但许多年以后,我们的记忆里只剩下了大学生活。”<>由于大家都喜欢回忆吧,于是就有许多人写或看“校园文学”,时间长了,“校园文学”成了一种套路,以追美女为主线,穿插一些煽情的单元,靠贬弟兄们打哄闹磕,……也就让人有些疲了。在这些作品中唐酽的《等爱上钩》和赵孟的《关关雎鸠》仍然给人以极大的震撼。前一部这里不做评论,只谈谈后一部。<>――以王骚式的太极拳挥舞了一阵子,总算到主题了。<>从情节的角度讲,《关关雎鸠》仍然演绎了一个比较老套的爱情故事,有人说它是“校园版的‘笑傲江湖’”,不是完全贴切,也差不多。但是作者却将其表达的如泣如述,如醉如痴。作者在后记中说“我的小说观念是很朴素的。首先,要好看。也就是说,情节要好,要能够吸引人。”这一点他做到了。<>场面分析该小说吸引人的地方首先是场面的描写,比如说孟蘩的出场“”我是外语系9级的,我叫孟蘩。孟子的孟,蘩嘛,就是草字头底下一个繁华的繁。我最喜欢的是唱歌,现在已经加入了校合唱团。但是我对表演也很感兴趣,希望能够和大家做个朋友!说完了!“<>她说话频率极快,劈劈啪啪爆豆子一样,但是每个字都非常清晰,干脆利落地就说完了。而且她的声音甜美清脆,果然不愧是唱歌的。她是那种时尚女郎,穿得比较新潮,头发看似有点零乱地扎在脑后,额前随意地垂下几绺乱发,却显得更加性感而富有挑逗性。黑色的紧身衣上用金线绣着一朵大大的牡丹,牡丹下面就是她的熟透了的胸脯。很显然,这骄傲坚挺的胸脯也给了孟蘩极大的自信,她说完的时候把两手往后一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身体微微前倾,好像是表示谦虚的样子,但我认为她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展示她胸前美妙的曲线。<>我听到了身旁陆小林吞唾沫的声音。<>“一共用了300余字,将这位青春美女的声、形、性(格)(最后几句)、及杀伤力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她仿佛从电脑屏幕上跃出,跳到我们面前。<>接下来一段也非常有意思,我就不用作者的铅字充实这篇文章了,大家可以看小说的“20”“2”章,描写非常细致,特别是“握手”、“没有握手”,加上心理活动的描写,把初识时欣喜和忐忑表露无疑。这段故事还不算完,作者在后来的文章中又以孟蘩的视角把整个故事叙述了一遍,其中“我”的狼狈在她的眼里却成了一种“高傲”和“自负”,读到这里,我们不禁莞尔,――这对冤家。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孟蘩的视点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我”当时的目标是杨雪萍,这种眼中有“她”,心中无“她”的眼神与别人绝对是不同的。<>类似的可圈可点的地方还有许多,比如三个女生见面时,几句“土话”不仅把小女生见面时的那种唧唧喳喳渲染得非常鲜活,而且把“土话”的魅力展示得淋漓尽致,扑面而来的气息,隐然有超越《天龙八部》中阿碧出场的气势。<>文中有多处描写“我”、孟蘩演出的场面,包括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演出、女生楼前面的演唱会、在兴州大学的演出、等等,具体的细节各异,但那种喧嚣与热闹体现得都非常好,送着作者作为演出者的描述,我们仿佛是进入圆形竞技场的角斗士,随着看台上人群的欢呼,我们也热血沸腾。<>而在文中“我”与孟蘩的一些爱情场面的描写则极尽唯美,作者用诗、用歌来烘托气氛,并且在两情相悦时,在情变时,再次吟颂这些诗歌,突出了情感的震撼力。难怪“梁惠王”看了一段时不仅评论说“真他妈浪漫,还念诗,迂腐啊。”<>文中最震撼的场面,也是作者极力要表现的场面是“我”与孟蘩表演莎翁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文中戏剧的内容与现实的内容交织在一起,莎翁脍炙人口的名句被赋予了新的内容,最终舞台上的悲剧演化为现实中的悲剧,也为这一段爱情划上了悲怆的句号。这段处理,总得来讲是比较成功的,但场面的描写似乎没有达到情节所烘托出来的那个高度。包括作者也认为“缺憾是惨剧突发的气氛营造不够。”,我觉得可能是孟蘩在最后表演时的那种身体痛苦表现不够,从“我”的视角也可以定格许多东西。还有一点作者为了让孟蘩无可救药,又让孟蘩在校医院“白白消耗了二十分钟”,我觉得这个地方也有一些不妥,因为如果碰上这样的大病,谁会往校医院跑呢?――大错已经铸成,结局已经注定。<>情节分析首先我们要说,这个唯美的爱情小说里面有许多巧合,这也是作者特别指出的“为了追求小说情节的曲折性,我设计了不少巧合、偶然的事件,……”举个可能大家都忽视的例子小说中“我”最铁的哥们是陆小林,是找柴认识的,这也罢了,还都喜欢表演,都成了戏剧社的台柱子,在“我”光芒四射的时候,他差不多也旗鼓相当。其余的不胜枚举,象三个美女是同学、“我”与秦梦香的两次打架、“我”两次搭救杨雪萍,以及后来的孟蘩之死等等。作者虽然引入这些偶然,但是在情节的处理,故事的衔接上却非常的平顺,没有突兀和斧琢的痕迹,这让人不能不佩服作者驾御整个故事的深厚功底。<>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爱情故事,小说主要描述“我”和孟蘩的爱情悲剧,其中多少夹杂了“我”、孟蘩和杨雪萍三角关系,但这样的三角关系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小说提到陈奇伟与李萌、余翔与顾琳、“羊屎”与朱琼的爱情等基本都是一笔带过,并且他们也是为主要人物服务的,比如说女生宿舍前的演出会是小说中非常精彩的一段,但“我”一个人是办不起来的。关系简单了,故事曲折了,情节吸引人了。<>小说在情节的引入、转折方面处理非常干净。比如说小说的开始阶段,通过围绕着“跳舞”一件事,不仅为“我”和孟蘩关系的展开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而且将小说中大多数主要人物都引入近来。再比如说,“我”和孟蘩的关系在第一年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但是在暑假的时候,一次打错电话,然后生日打不通电话,仿佛晴天一个霹雳,接着就是风雨交加了。再比如说,下面短短几句话“王惠梁的”杰鹏“公司涉嫌诈骗、非法集资、挪用公款,涉案款项非常巨大,已经被关闭审查,而王惠梁和他那个当公安厅副厅长的老爸,还有他妈妈,一家三口已经携巨款潜逃国外了。”所向披靡、不可一世的王惠梁就倒了。<>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这样的描写使得故事的脉络清清楚楚,使得作者在一些关键情节处理时尽情发挥。<>当然,这少不了作者看似不经意的铺垫,比如上面第二个例子,源于去杨雪萍吃饭的事,从当时看,“工作的重心”是如何消除孟蘩的误会,但是通过谈话,作者引入一个不和谐音符,就是孟蘩的妈妈反对他们谈恋爱,再后来,孟蘩的妈妈的谈话引入“王惠梁”,成为小说中不能散去的阴云。<>小说在具体的情节铺陈方面也可圈可点,,比如说“唱卡拉o”那一段,如果联系上下文,我们就会看到,那是暗波汹涌的一段,不但熄灭了陆小林的追“霏”梦想,而且为后来王惠梁玩弄孟蘩与顾琳埋下伏笔。――单看情节的过程,这一段主要的情节就是对歌,并且是借歌言志,对歌也就成了激烈的交锋,但是中间又夹杂了许多事,使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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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一张一弛,不断交替,读来仿佛在欣赏音乐,心情也随着节奏不断改变。<>同时需要指出的事,小说的开篇写得比较一般,本小说在开始阶段并没有受到太多人的最捧,但是往后看呀,精彩在后面!<>人物分析孟蘩孟蘩无疑是作者和读者最喜爱的人物,作者曾经说“本来原计划中,孟蘩和杨雪萍都不是女一号,但是后来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孟蘩这个形象很强势,我觉得可以起到支撑情节的作用,就干脆让她做了女一号,原计划中的女一号还没出场就被取消了。<>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孟蘩盘活了整个小说,我们在这里比较一下几个美女的出场杨雪萍的出场以前,作者先吊了大家的胃口,就是“送水的美女”,但是在整个过程中,美女的脸上是一张白纸,她真正展现在我们面前是篝火晚会上“这时我突然注意到他们的女主持人就是曾经两次送水,引起轰动的那位美女。此时她穿着一袭白裙,两只白皙修长的胳膊露在晚风之中,在莹莹月色之下泛着暖玉一般的光泽。此时夜色如烟,篝火熊熊,杏花湖水映着一轮明月粼粼闪动,她站在那里,恍如凌波仙子,若张开双臂,仿佛就会临风飘举一般。我的胸口就像被人狠狠踹了一脚一样,一下子喘不过气来,眼前金星乱冒,心内不由得一阵赞叹,”原来她是哲学系的!“”<>――这段描写美则美矣,但是是一种远观之美,美女是与我们有距离的。<>孟蘩的出场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了,我们从文字中就可以感受到她就鲜活地站在我们面前。<>孟蘩有点像《乱世佳人》中的斯佳丽,美丽、自信、任性,在孟蘩与耿潇的恋爱中,开始阶段她是主动者,但是这也不是一个“灰小伙”与“公主”的故事,在小说中耿潇是一个才子,这一点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就体现出来,孟蘩的才华也非常高,她在唱歌、表演、跳舞方面都有非常高的天分,他们的结识或多或少有一见钟情的成分,但是很快就转变为“才子佳人”型,在这个过程中,两情相悦的默契和孟蘩的任性被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在孟蘩与耿潇的交往中,通过她几次甚至没有道理的发脾气,尤其是非常夸张的“耳光”中表现出她的任性,需要指出的是,这几次其实表现的小女孩的憨态,这种憨态在后来的“耿杨恋”中杨雪萍也表现出来。<>孟蘩真正的任性在于她虽然拥有一份真爱,但是她并没有特别珍惜,当她知道耿潇和余翔认识时,对他一个耳光并且断绝了往来,这件事最终圆满解决,但这种心态实际对她后来的悲剧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造成孟蘩悲剧的第二个根源是她自信可以分辨真爱、假爱,这种盲目的自信使得她面对王惠梁的进攻时敢于迎上去,最终被俘虏。<>孟蘩的妈妈在整个过程中也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虽然在小说中直接的证据并不多,但我们还是可以想象得到,首先她的立场非常明确,其次她的确付诸行动,《上海滩》中冯程程的经历可以看出如果父母一意干涉所起的作用。<>在孟蘩改变的过程中,始终没有看到王惠梁出招,但是他伸出一直看不见的手,最终将孟蘩从耿潇身边拉走,吸引孟蘩是王惠梁的魅力还是钱财,作者没有交代,在喷泉池边的一段对话中,作者认为它们是等同的,起码我不这样认为,当一个情场老手通过投其所好讨好女孩的时候,方法可能比物质更重要,爱情有爱情的法则,余翔身边总有女友,这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我认为像孟蘩这样大一大二的小女生更看中前者,许多人步入社会以后才会变得势利起来,那是说话逼迫的。<>真爱是唯一的,当孟蘩答应与王惠梁单独出去的时候,她已经把耿潇彻底背弃了,为此与学校的朋友众叛亲离也再所不惜。这时的她,真实的感觉应该是快乐的,对耿潇只有愧疚。<>小说接下来的一段变换非常快,从耿潇意识到他与孟蘩无可挽回到他搭救杨雪萍衔接非常紧密,然后耿潇就和杨好上了,然后就放假、开学、排《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段时间作者明显忽视了孟蘩,我们无法通过衣着、表情来了解她的情况,因为此时耿潇已经和杨雪萍恋爱,她心中的愧疚应该多少减轻了,而此时的王惠梁应该还没有变心,如果这里有一些描述可以看到此时残留在他心里的初恋还有多少,以及她是否真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不过作者交代了两件事,一件是她一直试图和解,不惜低声下气,另一件是她接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认为首先,她为背叛背了沉重的负担,其次她对初恋怀着非常珍视的情感。<>接下来,一切都明朗了,我们看到孟蘩又出手了,清脆的耳光,这是她被王惠梁玩弄时所没有的,但是一梦醒来已经是人是情非了。<>孟蘩赢得了同情,但没有人走进她的内心世界,没有人解开她的死结,她所珍视的初恋已经在与耿潇最后一次的演奏后彻底埋葬了。<>小说的结局很自然让大家联想到《笑傲江湖》中岳灵珊的故事,但两者在情感的处理上有本质的区别,岳灵珊的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至死牵挂的还是林平之,而孟蘩从来没有完全走出她的初恋,这里的线索就是那个橙汁瓶子,它完全没有了价值,于是它成了象征。瓶子在小说的后期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第一次出现是两人情变后要回了相互送的东西,但孟蘩撒了谎,保留了瓶子。――此时,她是不能忘情还是只想做个纪念还看不清楚,但后来的两次感觉就完全不同了,一次是两人白玉山偶遇,“在她的膝边,赫然立着那只橙汁瓶子,里面装着半瓶水。”还有一次则是临近结尾“……就是那只橙汁瓶子。在人们整理孟蘩遗物的时候,在枕头边上找到了它。”这就诠释了孟蘩对初恋刻骨铭心的怀念,及在其生命最后阶段心路的孤独。<>孟蘩其实是脆弱的,她虽然有斯佳丽那样的性格,但她没有斯佳丽面对挫折时的那种韧性,当她走出对王惠梁的那一段情感,又走进无可挽回的初恋中,并且再也没有走出。孟蘩的死如果不是自杀,起码有自戕的成分,对于她的过失,她自己是有责任的,但更大的责任不在她,结果却完全由她承担,而她临死念念不忘的,还是自己是否已经被别人原谅。当然作者是“杀害”孟蘩的“元凶”,但是我们又何尝不是帮凶呢,尽管孟蘩去逝以后网友都原谅了她,并且唏嘘不已,但当她活的时候,多少人肯原谅他,正是由于我们的这种认识,构成了孟蘩得不到原谅的气氛,或许死可以解脱。<>但这还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作者当然可以让她活着,但孟蘩被戕杀了,正如莎翁如果让罗密欧多抒抒情,发发骚,就可以让这对情侣活了,但他还是让他们死了,让他们在别人的同情和惋惜中永存。没有多少人考虑灰姑娘如何过幸福的日子的,海的女儿为了爱献出生命以后却获得丹麦人甚至全世界人永久的纪念,同样,当孟蘩孤独、痛苦的时候,众多的读者为她难过,当她死的时候,作者为之流泪,读者为之揪心,为之惋惜,难过之心,久久不去。<>耿潇金庸在《鹿鼎记》后记中说“……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我们读大多数小说都是如此,尤其是第一人称的小说,恐怕许多人都是以这样的心态读这个小说的。<>在小说中,耿潇并不是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作者将其设定为才子,他出身普普通通,但修养非常高,读《诗经》、崇拜徐志摩、并且非常喜欢戏剧和表演。<>从小说中猜度,他的相貌也是不错的,除此之外,在恋爱方面,及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实际上超出了他大一、大二那个年纪。<>他开始的恋爱心态非常简单――唯美女追之,开始有一段确定追杨雪萍,并且在道义上表现了几点决心,但经过与孟蘩几次火辣辣的接触,心甘情愿地跟了孟蘩。在与孟蘩的交往中,耿潇表现出用情专一、包容等优点,在爱情的滋润下,耿潇才华横溢,不断与孟蘩擦出爱的火花,处于被人关注的中心。当孟蘩背叛的时候,他努力挽回但最终失败。由于机缘,他获得了杨雪萍的爱情,但孟蘩之死给他带来对过去的爱的长久的思念。<>小说对耿潇的描写是非常正面的,在整个悲剧中,他无疑是受害者,但从他的身上,我们同样可以挖到一些造成悲剧的根源。在他与孟蘩的恋情中,我们一直在感受着孟蘩的任性,耿潇的小心眼虽然隐蔽,但还是时不时表现出来。孟蘩与秦梦香交往他担心,与王惠梁交往他担心,去兴州大学表演时,男主持人对孟蘩表现出一些热情他也紧张得不得了。这种吃醋的心理需要一些,但过则有害,在恋爱双方关系好的时候可能会多少有助于进一步发展,但当双方正好有矛盾时,就可能使误会加深、关系进一步恶化。对感情没有信心,这应该是不成熟的一种表现。<>在与王惠梁争夺孟蘩的过程中,这种不成熟被进一步表现出来,在整个过程中,耿潇表现得进退失据,他与孟蘩的关系逐渐变成了争吵和冷战。如果我们联系下面情节的发展看,他对孟蘩说的那些话简直就是真理,但是那样的环境、那种语气,效果只会适得其反。所以在这场争斗中,失败或许是注定的,但他的种种努力恰好加速了这种失败。<>小说中给出了另外一种假设,就是耿潇和孟蘩本来有同居的机会,但是他放弃了,否则,孟蘩可能就会留在耿潇的身边。如果这样的话,或许会缓和一下危机,但危机不会完全消除。这只不过取决于王惠梁是否愿意就此住手,并且这个王惠梁走了,还有千万个“王惠梁”。<>表面上看,耿潇先与孟蘩恋爱,孟蘩背叛以后又与杨雪萍恋爱,两段感情都非常专一,爱得非常干脆、非常彻底、“问心无愧”,但其中包含着自私的想法。耿潇从孟蘩转到杨雪萍,从情节上讲顺理成章,但从感情的演化讲,则非常的突兀,耿潇刚刚被初恋摔得遍体鳞伤,就浑身疼痛地爬起来去逢迎另外一场爱。当他看到杨雪萍和裘友声恋爱的时候,尽管当时在补救他自己爱情而自顾不暇,但心里仍然有些不舒服,所以当他最终对初恋绝望时,面对杨雪萍的示好,迫不及待地接受了。――应该是怕杨雪萍身边再有人插入吧。<>这样的爱情是一种尴尬的半生不熟的爱,他对杨雪萍说了许多应该让人感动的誓言,但是听起来总是有些言不由衷。不过随着发展,这个爱渐渐走上正轨。<>在小说的后半段,耿潇对孟蘩一直没有摆正心态,其实他一直残存着一些对她的爱,开始是一种恨,然后是有意无意的疏远。他是一个情感极其丰富的人,他也是一个情感远多于行动的人。他完全可以感觉到孟蘩心情和身体的变化,她完全可以帮助她,但是他几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是在她死后对他不尽哀思。<>耿潇无疑是情痴,孟蘩的死唤起他对她长久的纪念,但这种纪念有些过于悲观了,作者将他拘囿于对过去的回忆中,完全没有出口。为了比较,我引一段《笑傲江湖》这日清晨起来,只见岳灵珊的坟上茁发了几枚青草的嫩芽,令狐冲怔怔的瞧着这几枚草芽,心想“小师妹坟上也生青草了。她在坟中,却又不知如何?”<>令狐冲看到了现在,而在耿潇的思想中还只有过去,由于这个情感,雨中伞的女孩或多或少地失去了意义。<>单从爱的角度考虑,孟蘩是耿潇的最佳选择,无论是他们开始时不断擦出的爱的火花,还是情变后似乎心灵相通的偶遇,那种默契都是耿潇与杨雪萍不能,或者是还没有达到的。耿潇对孟蘩的包容是“小包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包容”,真正的“包容”是阿甘对他的女友珍尼的那种“我思念珍尼。但是我知道,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幸福”,如果耿潇能做到这一点,他救赎了孟蘩,也救赎了他自己。<>――我在这里只是就各人的性情做一个分析,无意让作者改变情节,如果让王惠梁早败露一年,悲剧根本就不会发生了。耿潇身上体现我们大家的价值取向,同时这也导致了他的悲剧。<>杨雪萍作者在后记中说“至于杨雪萍,只是一个理想中的人物。她是小说中女性人物里唯一的保持了纯洁本性的一个,由于她兼备中国男人心目中理想配偶的各方面的优点,所以她受到了大部分男性读者的喜爱。”可能是基于这样的心态,作者太想写好她,写起来反倒有些缩手缩脚了。<>作者对杨雪萍的塑造是成功的,耿潇三次救美赢得美人心应该是顺理成章的,而加在她身上的种种美德,如聪明、厨艺佳、温柔体贴、等等,也在小说中非常充分地表现出来,并且她最终离开耿潇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杨雪萍的形象不是特别丰满,只是到了小说的最后,她才鲜活起来。<>小说中比较模糊的是孟蘩、杨雪萍、顾琳三者的关系,按道理讲,三个从中学就在一起的关系非常铁的小姐妹应该是无话不谈,并且相互照料,但是小说中几乎看不到,家教风波中孟蘩找杨雪萍商量她母亲反对谈恋爱应该是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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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一件吧。<>其他<>陆小林,这位才华、风光亚于耿潇在情场上屡战屡败,实在让人扼腕。在小说中出场不少,以“卡拉o”时的表现最为出采,但是开始有一段也颇为精彩孟蘩对耿潇的好印象第一次其实就是被他破坏的,表面上看他是口无遮拦,实际应该是他感受到威胁以后,实实在在阴了耿潇一把。<>王惠梁与余翔,王惠梁是小说中最招人恨的人物,原因就是玩弄女性,但同样的事情余翔也在做,所以我们在有些方面是不是带着滤光镜呢?还有,如果这个王惠梁是“好王惠梁”呢?顾琳,她对余翔应该是真心的,她与余翔的分手也应该由余翔付主要责任。<>但是她跟王惠梁就有一些看不懂了,毕竟眼前就是血淋淋的教训,并且从小说中看这个小丫头还挺阴的。<>读该小说的同时,我也不断留意回帖,我发现许多网友“入戏”很深,不仅考证小说中的许多内容,而且联系了许许多多喜的、悲的爱情故事,作者在后记中说“在我上大学的时代,90年代初,正是80年代的理想主义遭到迎头痛击,而被物质主义取而代之的历史转换期。耿潇的理想主义的失败,几乎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这其实也不仅仅出现在那个特定的年代,它在大多数的历史时段是有着普遍性的。”这是作者要说明的东西,作者似乎认为那些平淡的爱才是真实的,于是陈奇伟和李萌、“羊屎”和朱琼才能修成正果,而那些美女,除了杨雪萍,都最终走上了物质主义的道路。但是理想主义的东西,真爱永远是存在的,即使在作者的小说中,他也不自觉地承认了这一点,许多网友认为这才是主流,这或许也是我想写点东西的缘故。
正文 沙场秋点兵
<>南方九月初的太阳依旧是火辣辣的。我趴在滚烫的沙地上,紧紧握住手中的5式半自动步枪,瞄准前方00米处的胸环靶。<>靶子立在一片菜田里,在风中微微摇晃。远处有一些破旧的小平房。望着这片毫无诗意毫无美感的菜田,我不禁怀念起家乡春天里,碧野蓝天中大片大片金黄的油菜花来。倒是那些靶子,摇曳低回,颇有一些风致,便如是t型台上顾盼生姿的佳人。只可惜她们只能在那些蠢笨矮小的大白菜之间遗世独立,孤芳自赏。若能把家乡那绵延数里的油菜花搬过来,和它们配在一块,在风中依偎爱抚,低语应和,那又将是怎样的赏心悦目啊!<>我就这样在一个炽热的初秋的大太阳天里想入非非。之所以要想入非非,是因为这样的训练实在太缺乏审美节奏。像我这样具有天赐一等的好头脑的人,在这样的时候不想点儿什么,实在是有变得迟钝的危险。为了使我国文学史或思想史上一个即将出现的伟人不至于就这样被扼杀在摇篮中,我有责任有义务随时保持思维的独立性、灵活性和穿透力。<>不可否认军训是一件非常无聊甚至是惨无人道的事情,但是我们这些在文革中出生的人,一生下来就沾染了许多的革命豪情,风流未泯,所以军训倒也不是一件完全不好玩的事情。和我的许多同龄人一样,在少年时代的一段很长的日子里,我都曾经幻想穿上绿色的军装输出革命,炮火漫天,尸横遍野,打倒美帝苏修,把共产主义的大旗插遍全球。那个时候并没有想到如果真的打起来,自己很快就会是那遍野横尸中的一具,而只是迷醉于在幻想中体会自己开着59式坦克碾过层层积雪,在密密的白桦林的粘稠浓雾里穿行的快感罢了。后来之所以上了大学而没有去参军,完全是因为见识到了垂死的资本主义腐朽文明的真实情况后好逸恶劳的思想堕落。<>我们趴在一条土路上。这条路很宽,但是还没有完成施工。根据五十年代的老军用地图看,这里原来是一个很大的湖,一直延伸到北边几里之外的秦家台。五十年代后,逐年填平,到了我们上大学的这一年,99年,就已经填到了我们趴着的这个地方了。在路的南面,当年纵横浩淼的杏花湖只剩下小小的一点,只能勉强算得是一个“湖”了,其实说是一个比较大一点的池塘也许更加准确一些。听说南楚大学要在这里修一条路,把主校区和沿江大道连接起来。但是现在还没有修好。为了让我们新生军训,就先铺了一层河沙,当作军训场地。有人开玩笑说我们现在可真的是“沙场秋点兵”了。<>这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太阳像个大熨斗,在背上犁过来又犁过去,而身下的沙子也没闲着,把它吸收到的热量毫不吝啬地传给我。我就像个大锅贴子一样,已经软趴趴的毫无力气,浑身上下滋滋不绝地冒汗出油。额头上的汗水汇成柱状,流到了眼睛里,使我眼中的靶标顿时模糊起来。<>我用同样汗津津的手背擦了一下眼睛,喘了一口气,扭头看了看身旁的战友们。发现很多人的背上都汗透了,有的人的军装汗湿了又干了,留下一圈白色的盐迹。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额头两边,也摸下一把盐来。<>因为我是4连3班的班长,所以在我们这个班,我的位置是在最边上的。紧靠在我右边的是陈奇伟。他已经很不耐烦了,把军帽往头上一掀,把额头上的汗水大把地抹去,重重地喘了几口粗气。他看见我偏过头,就说“他妈的,这么热的天趴在这里一上午了,连一口水也没得喝。”<>正在此时,远处传来一阵骚动,有人喊道“水来啦,水来啦!”<>许多人纷纷坐了起来,往运水车的方向望去,趁机舒活一下筋骨。军训教官田排长就呵斥起来“干什么干什么!都给我趴下!继续瞄准!”<>一阵微弱地埋怨声和叹息声之后,这些可怜的家伙们就又歪歪斜斜地趴下了。<>我知道大家为什么要埋怨。这不仅仅是因为不能偷懒活动一下,更因为坐着可以更好地观察那几个送水的女生,而趴下之后就很不方便,而且更容易让别人察觉。
正文 这样的女生真是其罪当诛
<>提起那几个送水的女生我就有气。凭什么我们在这里练完队列练战术,练完战术练打枪,整天累得不**形,而她们几个就能够好整以暇地休息、四处晃荡,只是上午下午各花半个小时送一下水而已,居然还好意思美其名曰“为同学们服务”!其实真正为我们服务的是那几位校工,他们蹬着车子才真够辛苦的。这几个女生当然都是学生干部。而她们这些学生干部是轮着来干这个美差,所以我们每次见到的人往往都不一样。除了五天前出现过一个美女之外,其余时候出现的女干部都姿色平庸,污染我们的眼睛,这一点尤其让人愤怒。要么你像别的普通女生一样,勤劳一点,和我们一起正常训练;要么你就长得漂亮一点,让大家在休息的时候养养眼,保持愉快的心情。既享受了特权,又不愉悦大众,光投入,不产出,这样的女生真是其罪当诛。<>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丑女常有,而美女不常有。虽然不常有,终究还是有。既然有,而且曾经出现过,那就值得期盼。所以,在我们每天漫长而枯燥的军训生活中,等待水车是一个很重要的心理支撑因素。为了那份悬念,是值得冒着被排长踢的危险坐起来看一看的。<>现在,虽然大家在田排长的淫威之下被迫重新趴下,但是都早已身在曹营心在汉了。陈奇伟鬼鬼祟祟地对我说“耿潇,你视力好,看看今天来的水平高不高。”<>我扭头向左边望去,远远地观察逐渐走近的水车队伍。我凝神观测了一阵,转头对陈奇伟说“好像是五天以前来的那个漂亮妹子。”<>“真的?”陈奇伟兴奋起来。口令迅速下传,中文系4连的兄弟们很快就都知道了。大家摩拳擦掌,交头接耳,沙场上就像是忽然来了一群苍蝇,嗡嗡嗡嗡地热闹起来。<>这时魏连长过来,命令我们4连集体起立,然后以班为单位,围成一圈,坐下休息。大家坐下后,一起向水车行注目礼。那边连、2连的人已经欢腾起来了,大家一拥而上抢水喝。而几个送水的女生被围在最核心,完全看不见了。<>运水车向我们这里开来了,我竭力运用我的.5的眼睛搜索那几个押车的女生干部。此时我的岗位,就相当于前沿炮兵观察哨,一旦确立有价值的目标,就可以呼叫后方炮兵进行准确的集火射击。终于看清楚了,今天押车的三个女生,一个比较肥胖,一个比较瘦小,而另一个则身材苗条,皮肤白皙,明眸皓齿,顾盼生辉。她确实就是五天以前来过的那位美女!<>美女的出现极大地鼓舞了色狼们的热情。在我们宿舍所有人中最起劲的是老六金子光和老四诗人王韶。金子光为了接近美女,一连喝了四杯水,顺便在美女身边往返了四个来回。回来以后嘴巴咂吧咂吧地响“格老子,小妹娃儿皮肤那个嫩哟,挤得出水一样!”王韶对金子光这种急色的模样十分不屑,他只要了一杯水,却捧着杯子在水车边上慢慢晃悠了半天,深度眼镜片后面的那双充满智慧充满诗性的眼睛始终在美女身上打转。我们问他为什么不上去搭讪,他说美是应该在一定的距离上欣赏,才有味道的。靠得太近了就不美了。<>金子光在同学见面会上介绍自己的时候说“我叫金子光,是金子,总会发光!”但是没出一个星期,由于在南方方言中谐音的关系,这句话就被我们传为“是精子,总会发光”了,金子光也就理所当然得获得了“精子”的外号。金子光对这个结果丝毫也不感到意外,他边苦笑边摇头,骂了几句“先人板板”,然后说,他在中学的时候就是这个外号,看来这辈子是躲不过它了。他这样说的时候,似乎对他那个当小学老师的父亲颇有一点儿怨怼之情,老爷子在给他起名字的时候实在是太漫不经心了。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发现这个外号并没有冤枉金子光,他的荷尔蒙的确分泌得比常人要多出许多。他常常对刚刚认识不久的女生发动进攻,虽然这些攻势往往进行得并不成功。
正文 背后叫她“冰川天女”
<>而王韶在我们见面的第一天就向我们公开了他与诗歌长达十年的恋情,并在卧谈会上即床朗诵了一首他自己创作的《冬季》。他朗诵得声情并茂,忧郁缠绵,可惜他的广东普通话大大地拖了后腿,以至于我们无人能够听明白而且耳朵很受伤害。大家忍无可忍,终于强烈要求他干脆就用纯粹的广东话重新再念一遍。虽然我们最终也没能够听清楚他那首最得意的《冬季》到底写了些什么东西,但是却都对他朗诵时的表演印象深刻。他颧骨突出,骨骼粗壮,本来应该是一个威猛的黄飞鸿式的卖狗皮膏药的广东武师形象,可惜他却偏偏柔情似水,眼神哀怨,语音轻缓,时常带着气声,脑袋随着感情的波动向前伸出,微微地左右摇晃,摇晃着,摇晃着,摇晃着,眼神也越来越迷朦。最后到了紧要处,他光着膀子把手向天空一伸,好像一个即将溺毙的人去抓救命稻草一般,胳膊上青筋暴起,“唉――――~~~~~~~~~~~~~”一声凄美而幽长的叹息,然后那只手无力地缓缓垂下,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彩虹,终于下挂在床沿,配上他那欲仙欲死的表情,令我立刻就想起了西方名画《马拉之死》,不禁毛骨悚然。<>王韶的朗诵惊得大家十秒钟没有说话。等我们恢复思考能力以后一致认为,王韶不应该叫王韶,应该叫王骚。他的诗歌表演实在是太骚情了,严重污染了我们纯洁幼小的心灵,为此我们要求王骚以后在朗诵诗歌之前一定要事先和大家打好招呼,让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免遭无妄之灾。王骚对自己的倾情朗诵得到这个评价非常震惊,并对自己居然堕落到这样一个完全没有诗歌细胞的低俗寝室而痛心不已。<>那位神秘的送水美女,在以后的几天内再也没有出现。大家都开始思念起她来了。我和众多暗恋着她的男生一样,仅仅是抱着幻想的态度思念着她而已,并没有想到自己会真的有机会和她有实质性的接触和交往。但是好运突然就降临了。<>我们全班打算举行一次篝火晚会,日子就定在军训结束的次日。到了这天,我们一伙男生吃完晚饭,就一起去打柴。我们学校座落在风景秀丽的罗盘山下。这个山并不太高,却是古木参差,气象森森。往山里走,不用走太深,就可以找到许多的枯木朽枝。我带着大家到了我事先就看好的地方,一通乱捡。我飞起一脚,把一棵早已枯死的树干踹倒。这截枯树成了我们当晚最核心的燃料。很快,我们十多个大小伙子就每人拖着一捆干柴下山了。<>我们把柴拖到了前一段时间搞训练的沙地上。大家看着累积如山的柴禾,都说,今天我们捡的柴是不是太多了?够烧好几天的了。金子光说“没关系,我们就把火烧大一点呗!”他兴奋地搓了搓手,又说“这可真是干柴烈火啊!”<>晚会开始了。节目一个接着一个。女主持人凌雨霏是我们的班花,也是中文系的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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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9级入学才一个月,凌雨霏的名声就全系皆知了。虽然高年级和同年级的那些衣冠禽兽们频频献媚,但是凌美人丝毫不为所动。与她的美貌同样著名的是她的冷漠。崇拜她的人在背后叫她“冰川天女”,怀着酸葡萄心理的人则说她是性冷淡。她确实配得上“冷艳”二字,即使是当主持人,也没有能够让她升高多少温度。她上得场来,冰冷的脸上只是若有若无地裂出了一丝笑容,宣布“下一个节目,由我班著名诗人王韶为大家朗诵一首诗!”<>诗人王骚一脸忧郁地缓步踱到场中,抬头吸气,眼望着月亮,朗诵了一首广东新诗。我们宿舍的人对他独特的朗诵方式早已习以为常,但是别的同学都是一头雾水,费力地去分辨他的发音,努力地要从中间获取一些词语信息。本来广东话就比较难懂,而王骚本人的吐词又不太清晰,更加使人如堕云雾中。听他诵诗就和听印第安部落酋长祭神差不多。不过,王骚创作的新诗,和大多数新诗作品一样,本来就是让人懂不了的,所以能不能听清楚他的话,区别其实并不大。最重要的是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那种**,这才是属于诗歌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王骚陶醉而动情的模样,无疑让大家都真切感到了诗歌的独特魅力。<>王骚刚刚下得场来,对面坐着的一个胖胖的女生――名叫张群英的――就跑了过来,坐在王骚边上,问“同学,我没记清楚你的名字,你到底叫什么啊?”诗人王骚觉得自己很失败,就把自己的名字又说了一遍。张群英说“你刚才朗诵的诗歌,我虽然听不清楚,但是很有**啊!我也喜欢诗歌。来,我们一起谈谈诗歌吧!”王骚于是转怒为喜,就和张群英聊了起来。我们在旁边都暗笑不已。
正文 文系的“才子”对哲学系的美女
<>又过去半个小时之后,轮到我和陈奇伟、金子光等人上场了。我们呕心沥血搞出来的小品《国防知识竞赛》获得了意料中的成功。由于取材真实,又把平常威严不可一世的军训教官好好地折损了一顿,大家都感到很解气,乐翻了。<>这时,有一个不认识的男生插进来说“中文系的同学们,你们好,不好意思,可以跟你们要一点儿柴禾吗?”声音明显有些底气不足,充满了讨好和谦卑。<>“你们是哪个系的啊?”金子光问。<>“我们是哲学系的。”那男生嘿嘿地笑了笑,指了指远处的另外一堆篝火,说“我们今天打的柴太少了,已经快要烧完了。”<>“行啊,正好我们的柴比较多,正愁烧不完呢,给你们一些吧。”大家都很爽快地答应了。那男生非常感激,不断地说今天碰上好人了。我和金子光帮着他,每人抱着一大堆干柴,送到他们班去。那个男生问了我们的名字,又自我介绍说,他叫陆小林,湖南人。<>我们离哲学系的篝火还有一段距离,他们就已经鼓掌欢呼起来。陆小林很煽情地向他的同学们介绍了我们“这位是耿潇。这位是金子光。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这两位中文系朋友的光临!让我们对他们的慷慨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他们就又是一阵热情鼓掌。我和金子光礼貌地向他们点头回礼。<>这时我突然注意到,他们的女主持人就是曾经几次送水、引起轰动的那位美女。她穿着一袭白裙,两只白皙修长的胳膊露在晚风之中,在莹莹月色之下泛着暖玉一般的光泽。此时夜色如烟,篝火熊熊,杏花湖水映着一轮明月粼粼闪动,她站在那里,恍如凌波仙子,若张开双臂,仿佛就会临风飘举一般。虽然我以前见过她,但是那种惊艳的感觉还是一往无前地击垮了我。我的胸口就像被人狠狠踹了一脚一样,一下子喘不过气来,眼前金星乱冒。喘息稍定之后,我不由得向身边的金子光看去。他也正在向我看来。两人眼睛中都带有一种狂喜的信息。<>正在我们神不守舍之际,那个美女落落大方地走了上来,说“请中文系的才子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吧,大家说好不好!”<>“好!”<>“哈哈哈,那就请吧!”美丽的主持人笑靥如花,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我和金子光都是那种在美女面前迅速失去抵抗能力的人,美女请我们表演节目,那是宁可掉脑袋,也绝对不能推辞的,更何况现在我们是代表中文系的“才子”出战,绝对不能在气势上输给哲学系的美女。集体荣誉感啊!<>我们两个迅速商量了一下,就合唱了一首歌――小虎队的《青苹果乐园》。后来证明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青苹果乐园》这首歌当时虽然很流行,但是副歌部分却太高,很难唱上去。我们知道我们的嗓子很一般,平常也从来没有合作练习过,但是为了在美女面前好好表现一下,我们扯着嗓子拼命唱,唱到最后我的心里充满了绝望,感到我们就像两只公鸡在被人揪住脖颈进行屠宰前发出最后的哀嚎一般。<>“唱得真好!”女主持人叫道,带头鼓掌。这话要是换了一个姿色平庸的女生说出来,我们一定会认为她在骂我们,但是此时我们却如坐春风,甘之如饴。被美女夸奖总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更何况是当众夸奖。我们宁可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欢迎中文系的同学参加我们的晚会!”大家鼓掌,陆小林给我和金子光每人塞了两个大香蕉。并让附近的同学给我们挪出地方来,我和金子光想也没想就都坐下了。陆小林坐在我们边上,说“刚才看了你们的小品,真不错!是你们自己编的吗?”我们说,是。陆小林说“我也喜欢编相声小品什么的。等下我就要上一个单口相声,你们看看吧。”<>陆小林的单口相声是一个传统段子《醉酒》。我发现他的相声功底很不错,甩包袱的节奏掌握得恰到好处。作为湖南人,他能够说一口很好的普通话,而且舌头很利索。<>但是我的注意力并没有完全放在陆小林的节目上。我的眼睛一直跟着女主持人打转,有一次她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向我看了一眼。我本来是个比较羞涩的人,但是此时不知哪里来了一股勇气,用尽全身的力量控制住了自己要躲避的念头,故作深沉地和她对视了几秒钟。她的眼睛如瀑布下的清潭一般明澈幽深,绿波荡漾,我感到自己就如一个从船上落水的人,马上就要淹死在里面了。
正文 凌雨霏冷艳夺人哲学美女纯洁甜美
<>陆小林下来后,我和他聊了起来。两人都对表演非常感兴趣,一拍即合,非常投机。我们就如他乡遇故知一般,喜不自胜,互相交换了联系方法,约定以后一起合作搞曲艺作品。我相信陆小林的想法完全是出于对曲艺艺术的热爱和对我的欣赏。而我除了这两点之外,似乎隐隐还有想接近那个美女的意思。我觉得自己动机不纯,感到有点对不起陆小林的一片赤诚。但是我转念又安慰自己,革命爱情两不误,陆小林如果真的能够和我成为好朋友的话,不但不应该对此生气,而且还应该好好帮助我。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陆小林本人对该美女没有兴趣。但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么美丽出尘的女子谁能不爱?除非是个天阉阳痿。<>正在胡思乱想,突然我的肩膀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我回头一看,是陈奇伟。他说“怎么送个柴禾也送这么久?”<>“人家邀请我们参加一下,盛情难却啊。”<>“你知不知道,刚才凌美女亲自跳了个舞,你没看到,真是可惜了……”陈奇伟还在絮絮叨叨,脸上的表情突然凝滞了。此时他也看见了那个女主持人,定定地看了好长时间,才依依不舍地回头来看我,脸上渐渐浮现出一种诡秘的笑容“呵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哈哈……”<>我对金子光说“我们回去吧。在这边坐久了不好意思。”<>金子光点头表示同意,我们俩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沙土,向哲学系的同学们道别,而陈奇伟则接受了哲学系的邀请,坐在了我们的位置上。<>我和金子光回到中文系的火堆旁,有同学奇怪地说“哎?怎么前两个回来了,去叫人的人反而又丢了?”大家一阵哄笑,也没有当回事,继续说笑玩乐。<>王骚问我们,哲学系那边好不好玩。我们说一般。王骚有点怀疑地看着我们。金子光就说“你不相信就自己去看看呗。”<>王骚坐在那里,皱着眉头,愁肠百转地看了我们一阵,好像在下一个很大的决心,终于还是站起身来,说要去走走。我和金子光看着他在附近转了转,最终直奔哲学系火堆那边去了。<>过了一会儿,陈奇伟回来了,说“奶奶的,那姑娘真不错!王骚坐在那里也不想回来了。”三人相视而笑。<>边上的人见我们笑得诡秘,就都凑过来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听我们说了之后,大家都心痒难搔起来。过了一阵,王骚也回来了,面带陶醉的微笑,嘴里不停地发出啧啧之声。色狼们的心理防线终于全线崩溃。结果当晚我们班男生轮流溜号,都去哲学系那边转了一圈。好几个女生也觉察到了男生有点不对劲,但是许多人都是绕着路走的,好像是要去小便的样子。那些女生也就不好过问了。<>班级联欢晚会一直进行到0点半,最后尽兴而散。<>回到宿舍后,每日一次的卧谈会照例进行。<>大家先是挤兑王骚,都学张群英的腔调对王骚说“来,我们一起谈谈诗歌吧!”<>金子光一口咬定,胖女孩张群英一定是看上王骚了。大家一齐称是。王骚则坚持说,自己是一个审美上的完美主义者,胖妞张群英虽然和他有着对诗歌共同的热爱,但个人形象上却实在一点诗意也没有。所以他是绝对不可能俯身屈就张群英的。虽然诗人王骚本人在形象上也并不出色,但是我们却不能这样来提醒他,只能是一次又一次地向王骚阐释张群英的诸多优点,劝他从了张群英。<>男生的话题,一般来说总是更多地集中在美女的身上的,因此张群英很快就让步于哲学系那个美丽的女孩了。大家不知道她的名字,于是都叫她“哲学美女”。关于哲学美女和我们班的凌美女孰媸孰妍的问题,足足争论了一个小时。大家能够达成初步共识的是二女各有特色,凌雨霏冷艳夺人,哲学美女纯洁甜美。从姿色来说,或许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从亲和力来说,哲学美女似乎强凌雨霏远甚。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凌雨霏,但是绝对没有人会不喜欢哲学美女。
正文 我还从来没有追过女生
<>这天晚上我没有睡好。哲学美女给所有的人都造成了强烈的精神冲击,我也不例外。我甚至感到自己已经爱上了她。她的出现,如静谧夜里一盏温柔的烛火,照亮了我长期以来蒙昧混沌的心灵。她让我突然感到,这个世界原来是如此的美好。<>此时,这个还不知道姓名的哲学美女,她的明眸皓齿一颦一笑都在黑暗中向我灿烂地绽放,牵引着我失眠的眼睛,在南方的秋夜里任意漂流。她甜甜地对我说“请中文系的才子给我们表演一个节目吧!”她向场中摆了一个邀请的姿势,手臂的线条好优美。那月光下莹白如玉的手臂,如何才可以形容呢?还是古人说得好“皓腕凝霜雪”,“青辉玉臂寒”。就算《红楼梦》里薛宝钗再世,也要自惭形秽,羞愤而退。<>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摸摸这双手臂。<>咳,咳……我的喉咙一阵干燥发烧,爬起来喝了两大口水,继续躺下,直喘粗气。<>定了定了,就这么定了!追!<>怎么追?是鸣鼓而攻之,还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菜鸟耿潇一脑门子的汗。长了8岁,我还从来没有追过女生,对这方面真可谓是一窍不通。<>可以预见的是,这次战役的难度一定会非常大,我必须对此作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毛主席说,要准备打仗。要准备打大战、打攻坚战、打持久战。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要弄清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很明显,陆小林是我最需要团结的人,他是我的朋友。而凡是和我一样喜欢哲学美女的“同情兄”,都是我的敌人。如果陆小林也是我的同情兄的话,我的形势就会变得最恶劣,那是最不幸的,也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必须尽快和陆小林交流交流,把情况摸清楚。<>黑暗中室友们发出阵阵鼾声,我却异常清醒。一般的鼾声对我来说影响不大,但是有两个人的动静实在是太嚣张了,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金子光人是精瘦的,鼾声却是全寝室第一。他打鼾的特色是带有一种哨声,便如一支响箭直射入云端,重又跌落下来。捡起来又射上去,又落下来……非常有节奏感,而且似乎永远没个完的时候。<>王骚则时不时地磨牙,我甚至可以看见他的大白牙偶尔从嘴缝里露出来,在月色下闪着寒光,咯吱咯吱地钝响,同时还传来一种类似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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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粥的呼噜呼噜的粘稠液体搅拌的声音,吓得本来每天晚上都在床脚趾高气扬挥汗如雨地锯木头的老鼠们也都停止了工作,战战兢兢地躲到最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鼾声和磨牙声此起彼伏孜孜不倦地进行着二重奏,但是我却不能孜孜不倦地继续听下去,我倦了。于是我在这稀粥翻滚金铁交鸣的音乐会中沉沉睡去。
正文 圣洁无瑕的中文系美女
<>第二天就开始正式上课了。从尘土飞扬的军训场重新回到既熟悉又陌生的教室,真有点恍如隔世的感觉。<>我们背着书包,走在南楚大学校园长长的林荫道上,沿途是一排桌子,上堆着横七竖八的宣传品。一群红男绿女坐在桌子后,人模狗样的吆喝。原来是社团招新啦。<>王骚看见“文学社”三个字,就像狗看见了热大便,屁颠屁颠地就过去了。我则故作矜持,假模假式地遛了一圈,心中的目标是戏剧社。但是我想找个搭档,于是往陆小林的宿舍撒蹄而去。陆小林正抱着一把大吉他在宿舍门口装腔作势地唱,吉他比他的脑袋大几倍,衬得他像个傻瓜。看见我,傻瓜惊喜地叫道“耿潇,我正要找你呢!我们一起加入戏剧社吧!”<>我笑了“真是不谋而合!我就是为这个来的。今天中午就是面试时间,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戏剧社面试的地点是一间大教室,桌椅都已经被搬到边上,中间腾出了一大块地方。有一男一女两个同学站在教室门口很热情地招呼我们。进去以后就看见两张桌子并排放着,后面坐着两个人,桌子上还摆着一些报名表什么的。坐着的两个人,一个是穿着军装戴着眼镜的瘦子,皮肤黑亮黑亮的,剃着板寸头,一副很深沉的样子。他的军装里面是白衬衣,衬衣的领子非常可笑地翻在军装领子的上面,似乎生怕别人看不出来衬衣已经很久没有洗了似的。他的衣袖也是扎起来的,露出黑黑瘦瘦的胳膊。衬衣袖子也是同样扎到了军衣外面,虽然很黑,但是和他黑黑的皮肤一比较,就还算是鲜白耀眼的了。另外一个则是个女生,不漂亮但是有一种沉静的气质。这两个坐着的人大概就是戏剧社的领袖人物,来面试的人一个个地轮流在他们面前回答问题,表演一些应景的小段子。而他们则在纸上写着些什么。<>我和陆小林在边上看着,觉得来的大部分人都不太有表演天赋,倒是有几个女生长得颇为漂亮,很值得仔细欣赏。两个人就在一边悄悄地评头论足起来。<>我觉得这是一个打听哲学美女的好机会,就顺势问道“你们班的美女也不少嘛。”<>陆小林代替他们班女生谦虚说“不行不行,还是你们中文系的长得漂亮,昨天我在你们篝火晚会上看得都不想走了。要不是还有讨柴禾的任务,我就赖在你们那里看美女了。”<>“你看上谁了啊?”<>“你们的女主持人好漂亮啊,就是那个看上去冷冰冰的妹子。嗨,给我介绍介绍吧!”陆小林倒是一点也不扭捏,一上来就要我作介绍。<>我不禁微笑了“你看上我们班的了?你自己班上也有美女啊,为什么不追?”<>“我们班的美女?你是说杨雪萍?”<>“她叫杨雪萍?就是你们那个女主持人。”<>“你说她啊?我觉得她不如你们班那个美女啊。”<>“但我们班的男生都觉得她超过了我们班的美女。”<>“怎么可能!”陆小林哇哇乱叫,“不许侮辱我心目中圣洁无瑕的中文系美女!”<>“滚!”我也叫了起来,“不许侮辱我心目中优雅高贵的哲学系美女!”<>“行了行了,咱们吵这个干什么呀?咳!”陆小林举手投降。<>我也笑了“好的,咱们扯平了。她们都漂亮,都一样漂亮,半斤八两,难分高下,可以了吧?”<>“成交成交。看来大家都是这山望见那山高啊。”<>“嗯,爱看个新鲜。”<>“不喜欢家里的黄脸婆。”<>“夹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陆小林大手一挥“我们男人就这臭德行!得了,我们班那个杨雪萍,你要喜欢我就帮你介绍啦!怎么样,要不要?”瞧那口气,好像杨雪萍就是他手里的一个不太值钱的小东西,他随时可以送人一般。<>既然他都主动请缨了,我当然却之不恭“嗬!你倒挺豪爽!要,当然要,为什么不要?”<>陆小林突然又严肃下来“不过我可把话说在前面了,我只能尽力帮忙,不能保证你一定能够得手。这个家伙可不好对付的。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傲得要死。哼,有什么了不起,以为大家非得追她不可。”<>果然不出我的预料。“有很多人追她吗?”<>“当然啦。但是都没戏。入学才一个月,已经被她枪毙了两个了。”陆小林幸灾乐祸地说着,用右手比划成手枪的样子,恶狠狠地表演“砰!砰!”
正文 她骄傲坚挺的熟透了的胸脯
<>我的神经一阵痉挛,感到这两枪就像打在我身上一样。<>这时轮到我们面试了,陆小林讲了一个笑话,而我则表演了一个哑剧段子《吃鱼》,旁观的同学不时发出爆笑声和掌声。有几个女生一边笑一边直给我抛媚眼儿。我惊讶地发现自己确实有表演才能,以前在中学阶段居然完全被埋没了。<>那个翻着衬衫领子的黑脸瘦子和大家一起鼓掌,笑了笑,站起来说“刚才看见你们俩是一块来的吧?都挺不错嘛!你们是同学吗?”<>我们说,不是同学,是偶然认识的,因为都喜欢表演,所以就成了朋友。<>黑脸瘦子说,你们来对地方了,我们也很需要你们这样的好演员,欢迎你们!<>面试完出来,陆小林像沾在手上甩不掉的鼻涕一样,缠着我问凌雨霏的情况。我冷笑,诚恳地告诫他“和你刚才对我说的一样,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凌雨霏,但是估计你没戏。你看她那个样子,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估计比你们班那位更难对付。连我们这些熟人都没人敢打她的主意。你要是不怕死你就上去试试。”然后我学着他的样子,用右手比划成手枪的样子向他开枪“砰!砰!”<>陆小林打了个寒噤。他挠挠头,说“是啊,比较困难。那先这样吧,等我想好了再找你。再见啊!”<>“别走!”我把他扯住,“等会!你什么时候介绍我和杨雪萍认识?”<>“你们昨天不是认识了吗?”陆小林说着又想走。<>“别打马虎眼!”我再次拉住他,“我要你正式介绍!”<>陆小林站住想了想,说“别那么着急嘛。你得让我想想啊。我答应你的事情肯定会帮你办。找个合适的机会让你们见面吧。”<>“好吧,”我放开他,“别让我等太久啊。”<>那个星期的周日晚上,戏剧社在综合楼举行了迎新大会。会上黑脸瘦子致辞。他先自我介绍说,他叫张松,89级中文系的,是剧社的社长。然后就说了一些表示欢迎的客套话。他又介绍了一下剧社的核心成员,那天和他一起做面试考官的女生叫于蕙,90级化学系的。<>接下来就是大家的自我介绍。这些介绍都是浮光掠影式的,基本上记不住。我只记住了里面最漂亮的一个女生的自我介绍。后来陆小林说,他也只记住了这个女生的名字。该美女是这样说的<>“我是外语系9级的,我叫孟蘩。孟子的孟,蘩嘛,就是草字头底下一个繁华的繁。我最喜欢的是唱歌,现在已经加入了校合唱团。但是我对表演也很感兴趣,希望能够和大家做个朋友!说完了!”<>她说话频率极快,劈劈啪啪爆豆子一样,但是每个字都非常清晰,干脆利落地就说完了。而且她的声音甜美清脆,果然不愧是唱歌的。她是那种时尚女郎,穿得比较新潮,头发看似有点零乱地扎在脑后,额前随意地垂下几绺乱发,却显得更加可爱。黑色的紧身衣上用金线绣着一朵大大的牡丹,牡丹下面就是她的熟透了的胸脯。很显然,这骄傲坚挺的胸脯也给了孟蘩极大的自信,她说完的时候把两手往后一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身体微微前倾,把胸前美妙的曲线展示无遗。我听到了身旁陆小林吞唾沫的声音。<>我捅了捅陆小林,悄悄问他“嘿,看上了?”<>陆小林两眼发直,嘴巴张开,下巴就像脱臼了一般耷拉着,下嘴唇几乎兜不住泛滥的口水,就像迪斯尼动画片里的那只大笨狗发现了骨头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孟蘩,根本就分不出一秒钟来看我,只是不断地低声赞叹“我――操!我――操!我――操!”<>大家都介绍完以后,张松就让大家随意聊天,互相增进一下认识,最好把各自的名字都记住。就看见好些男生一下子都向孟蘩围过去了。我推了一下陆小林,说“走,上去和你的偶像说几句话吧?”<>陆小林看了看那边拥挤的形势,犹豫地说“现在没必要去吧?像挤火车票一样。反正以后还有机会。”<>我鼓励他说“你要是不争取就永远没有机会。去!”<>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去了。”<>我不禁大摇其头“你太让我失望了!平常说得天花乱坠的,原来完全不敢行动啊,银样蜡枪头!”<>陆小林愤愤地说“操,有本事你上去试试看!没本事就闭上你的鸟嘴!”<>“去就去!我怕谁呀?”其实我一样地发怵,这么多男生已经把那里围得水泄不通,我丝毫也不认为自己有机会能够从中杀开一条血路,和孟蘩套上近乎。但是陆小林既然这么说了,我已经没有退路。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于是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看着点啊,哥们行动了!”
正文 是个花痴,一见美女就犯晕
<>然后我就直奔孟蘩而去。那时我刚刚趁暑假期间读了《红与黑》,对于连佩服得很,非常喜欢模仿他的那句话“准备战斗!”在这最需要勇气的时候,我又暗暗地握紧了拳头,轻轻挥舞了一下“准备战斗!”<>我气宇轩昂地挤进人群,发现围在孟蘩周围的全是男生,没有一个女生。在那一瞬间我就认定了,凭我目前的道行,无非是给这众多的拥趸中再加上无足轻重的一个而已,除了进一步满足孟蘩的虚荣心之外,绝对不会再有其他功效。当时也没有时间细想,总之我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给自己找了一个临阵脱逃的借口,我随便看了一眼,回头就走。<>这时孟蘩在我身后叫道“哎――同学,别走啊,介绍一下你自己嘛。”<>我颇有点意外地回过头说“我刚才介绍过了,我叫耿潇,中文系9级的。”<>孟蘩笑道“我记得呢!你不就是前几天面试的时候演哑剧《吃鱼》的那个吗?真好玩儿!耿――潇!我记得刚才你介绍你自己的时候,说耿就是耿介的耿,潇就是潇洒的潇。好像还有句什么古诗来着?”<>“不是古诗,是古文。‘耿介拔俗之标,潇洒出尘之想。’”<>“对对对,是那么回事。那,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记得,孟蘩,外语系9级的。”<>“嗯,记忆力真不错!”孟蘩美滋滋地伸出手来说“认识你很高兴!”<>我没想到她主动提出握手,连忙也伸出手去“高兴高兴,乐莫乐兮新相知。”<>她的手柔软腻滑,却做出一副很豪迈很有力的样子,夸张地重重地握住我的手上下晃了两下,漂亮的脸蛋儿歪向一边,也重重地点了几下,眼中露出了诡谲淘气的神情。<>看见孟蘩亮闪闪的大眼睛,我的眼前一阵水雾,浓雾中我依稀看见了星空、荒原、沼泽,又仿佛置身于中世纪欧洲的某个亘古无人的潮湿的原始森林里,一条小溪里飘下上游的几片叶子和花儿,周围巨木参天,藤蔓萦绕,不知名的鸟儿在山谷里咕咕地鸣叫。<>这次我有一个新的发现,那就是发现自己原来是个花痴,一见美女就犯晕。在哲学美女杨雪萍面前是这样,现在在孟蘩面前居然又是这样了。<>我定了定神,依依不舍地松开孟蘩温软的小手。我不知道在我来之前,孟蘩是不是也这样和边上的男生都握过手。这一点很重要,是我评估目前局面的主要参照。所以握完手后我迅速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男生,发现他们眼中都露出羡慕的神色,我就知道他们都没有我幸运。我中大奖了。<>但是这个大奖中得很不合时宜,因为我并不想追孟蘩,我本来只想激励陆小林,让他勇敢地追求孟蘩的,结果反而被他给激上了场。现在居然中了奖,让陆小林看见了一定会出问题。<>孟蘩看见我心不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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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子,就问“你刚才好像是要找人?”<>我心里说“我要找的就是你!”如果不是我还想着杨雪萍,如果不是为了陆小林,我可能一时冲动也就这么说了。但是我已经心有所属,所以只是笑了笑,说“是啊。我来找我的一个朋友,我们是一起来的,刚才他突然就不见了。”<>孟蘩点头说“肯定是你那个搭档吧?刚才我也看见他了呀。你们不是一起坐在桌子上的吗?”<>我刚要答话,这时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正是陆小林。于是我就隆重地把他介绍给了孟蘩。陆小林馋涎欲滴的谄媚表情和边上的男生们并无二致,孟蘩只是礼貌地和他互相交换了姓名系级,并没有和他握手,也没有说更多的话。<>我愈发觉得我今天的戏有点过头了,心里开始有些不安。我完全没有想到会占了陆小林的先机。不知道陆小林是否看到了我和孟蘩刚才的**表演,但愿人多能够挡住他的视线。问题是我不太清楚陆小林是什么时候到达现场的。<>过了一会儿,张松拍了拍手,宣布今晚的迎新会结束。他告诉大家,以后每周的周日晚上,剧社都在这个地方搞活动,作各种基本的表演训练,大家一定要准时参加。
正文 个个口眼歪斜涎水横流
<>出了综合楼,我们和孟蘩道别。她问了我们的宿舍地址,又说“我住在5舍320,有时间来找我玩啊!”<>我们那个时候刚刚入大学,没有一点经验,还根本不知道要送女孩子回宿舍,就那样看着孟蘩和别的女生一起回去了。<>看着孟蘩袅娜的背影,我问陆小林“你今天怎么回事?你那张破嘴在平常那么利索,今天怎么这样磕磕巴巴的?”<>陆小林无可奈何地说“我也不知道,我一看见她头就大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她对你好像倒是挺感兴趣。”<>我心里咯噔一下,想,陆小林果然是有点担心我抢夺孟蘩了。于是赶紧说“怎么可能!我倒觉得她对你很有好感,临走的时候还多看了你两眼呢。”<>“是吗?”陆小林将信将疑,但还是有点高兴,“她真的多看了我两眼?怎么看的?”活脱脱一个大笨狗。<>我说“当然,她看你的神色都有点不对了,你居然没发现?她不还把她宿舍的房号都告诉你了吗?”<>“那是告诉我们俩。”陆小林还是有点不放心。<>“哈哈,当然主要是告诉你。你有机会就找她去玩吧。我对她不感兴趣,我只喜欢你们班的杨雪萍。”我觉得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挺没劲的,于是直截了当地向他兜底。而且,我说的也是真心话。孟蘩虽然性感漂亮,但不是我最喜欢的那一款。我喜欢温柔点、矜持点、收敛点的,这个孟蘩性格张扬,活力四射,杀伤性太强,所到之处就如野火焚秋草一般扫荡无余,男生全都像中了风,个个口眼歪斜涎水横流,就如我眼前的这只迪斯尼大狗陆小林一样。既然是火,一烧也就过去了,不可能持久,也不会停留在一处。虽然今晚她似乎对我青眼有加,但是或许只是检验自己魅力的牛刀小试呢?也许明天她就又和别人眉来眼去了。我受不了这个罪。<>我承认我对孟蘩摧枯拉朽的魅力的抵抗能力也不一定就比陆小林强到哪里去,但是她的这种魅力还不足以突破我对杨雪萍的爱恋。如果说凌雨霏是冰,孟蘩是火,那么杨雪萍就是一块暖玉,恬静、温润、莹洁,让人怎么看怎么舒服。又有一个星期没有看见她了,每天我都想念她,但是竟然越想越模糊,以至于她长什么样都有点想不起来了。就如一面古铜镜,不断的擦拭只能损害镜面的光洁,使里面的人影不再清晰。明镜如心,相思如拂。心中的影像永远会存在那里,但是要看清楚却似乎越来越不容易了。<>我必须尽快再看到她,否则我的镜子就要失效了。<>“嘿!想什么呢!”陆小林重重地拍了我一下,“和你说话呢!”<>“啊?”我愕然惊觉,“说什么?”<>“你真的喜欢杨雪萍啊?”<>“当然!还不快给我介绍!”<>陆小林苦苦思索了一阵,突然问我“你会跳舞吗?”<>“不会!”我吓了一跳,“谁会这种高科技的东西?”<>“我刚刚想,怎么让你们见面合适呢?昨天在课间听说,我们年级要组织扫舞盲的舞会。杨雪萍是文艺委员,负责组织这个活动。你要是会跳舞,就正好可以参加了,我带你去就行了。可惜你不会跳啊,唉!是不是再想别的办法?”<>跳舞?有趣。来了一群红盔绿甲的地下党,在夜上海雾重庆假公济私地勾引国民党大员的漂亮闺女。两个人搂着,一边走一边聊,脸上挂着优雅的微笑,心里想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这种资产阶级的糜烂生活方式其实也是可以用来进行革命工作的,电视电影里到处都是。目的最重要,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手段要看掌握在什么人手里。我们应该继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苦练舞技,拿下哲学系的白衣美女。<>我这一辈子只进过两次舞厅,那是在高中春节的时候被我的两个哥们余翔和羊屎生拉硬拽给扯进去的。“耿潇,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他们两个都是舞精,教育我不要太书呆子了,大过年的,应该劳逸结合,放松放松。但我笨手笨脚,死活也没有学会。<>想到余翔和羊屎,我突然想起他们现在就在兴州,我完全可以要他们过来教我跳舞。菜鸟耿潇决定摇身一变,咸与维新了。<>于是我问陆小林“你们班的舞会大概过多久弄?”<>陆小林耸了耸肩“他们才刚刚有这么个计划,真要搞起来也得在半个月二十天以后了。”<>“还好,够用!”我跳了起来,激动地抱住陆小林的肩膀“兄弟,好哥们,谢谢!帮我盯着他们筹备的进度!”<>陆小林像看见外星人一样,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干什么!”<>我朝他眨了眨眼睛,说“虽然现在我一点也不会跳舞,但是半个月后可能就会一点了!”<>回到宿舍,我马上摊开信纸,给余翔和羊屎写信。<>那时通讯手段还很不发达,即使在同一个城里,如果不想亲自跑一趟,像我们这样的穷孩子还只能靠写信来联络。兴州是大城市,余翔和羊屎就读的经济管理学院离南楚大学很远,几乎是个对角线。正好我也军训完了,应该和他们一起聚聚了。此前我们已经通过一轮信,互相确认了宿舍地址。我在这封新写的信中,邀他们周六来玩。我在信中特别提到,南楚大学的舞厅很大,美女很多,欢迎他们过来指导工作。<>其实我连学校舞厅在哪个地方都不知道。但我坚信这么大一个学校在周末的时候绝不至于连个舞会也没有。不管怎么样,先把他们弄过来再说。
正文 这段短命的恋情无疾而终
<>余翔和羊屎都是和我是一起长大的生死兄弟。他们二人学习成绩都不好,都是草莽英雄。我们的家乡,尚武镇,经济不景气,凋零败落,无业青年一大片,社会治安不好。在《上海滩》之后,周润发的一系列黑道电影狂扫大陆。紧接而来的是吕良伟、李修贤、万梓良、刘德华……。于是学习成绩不佳、就业机会渺茫而又精力充沛无处发泄的半大小子们均以这些银幕上的黑道英雄为理想,渴望刀尖舔血,杀人越货赚大钱。余翔和羊屎也是其中的两个。不过二人又各有特色。<>羊屎壮得像头野牛,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是爱冲动,做事总是有些毛毛躁躁,经常有夸夸其谈偷工减料名不副实的情况发生,即使是上课顽皮,也老是被老师当场抓个现行,所以往往沦为笑柄。<>余翔则天生就具有领袖气质。所谓领袖气质,基本要点就是那么几个权力欲、煽动力和行动能力。正如大多数流氓无产者出身的政治领袖那样,由于没有被书籍所毒害,余翔保持了原始的旺盛的生命力和决断能力,不受太多道德方面的束缚,却又能够遏制住无端的冲动,冷静处事。这使得他在一群叫喳喳的乌合之众里显得卓尔不凡,鹤立鸡群。他很容易地就成为大家拥戴的核心人物。<>羊屎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斗殴,而余翔也不是浪得虚名。一次羊屎被十来个仇家围殴,余翔冲上去一下子就放倒了两个,羊屎乘势又打倒了一个,两人一起逃脱了。后来两人纠集同伙反击,将那群人打得臭死。<>二人并肩作战的英勇事迹还不止于此。在中学时代,他们还曾经以“同情兄”的经历而闻名于校。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羊屎曾经爱上了我们的班花,并发动了长期不懈的汹涌进攻,但是班花始终是深沟高垒坚守不出,丝毫不假以辞色。据说羊屎曾经用血在信纸上画了一个心型,对班花表达爱意,但是班花仍然不为所动,理由是她并不清楚那颗心是真的用羊屎本人的血画的,还是用猪血滥竽充数画的。羊屎平常偷工减料毛毛躁躁的恶名至此遭到了最大的报应。<>追班花的失败让羊屎非常有挫折感,大冬天里脱光了膀子在学校操场的跑道上跑了几十圈泄愤。余翔趁机没心没肺地对他进行了大肆嘲笑和羞辱。羊屎大怒之下骂道,操,你余翔如果真有本事的话,就追班花试试看。余翔哈哈大笑说,你以为我不敢追吗?哥们就让你看看哥们的手段!<>羊屎和余翔争论的最终结果是两人打了一百块钱赌,赌余翔能不能在两周之内追上班花。结果羊屎赌输了。一百块钱在当时算是一笔不小的款子,羊屎凑不齐,就请我们几个到馆子里吃了一顿了事。余翔问羊屎,就吃顿饭就完了?剩下的款子怎么解决?羊屎讪讪地说,先欠着行不行?余翔说,那得有东西抵押。羊屎身无长物,没什么可以抵押的,最后写了一张借据,声明如果不把剩下的钱还给余翔,就摘下自己的一副大肠充数。此后每次两人斗嘴的时候,余翔都威胁要追讨羊屎的大肠,羊屎就没脾气地乖乖举手投降。<>班上就那么小一块地方,余翔对班花的大部分进攻过程都逃不过大家的眼睛。况且余翔也根本就没有想要遮遮掩掩,故意要卖弄一下本事。班花在得知余翔追自己只是因为和羊屎的一个赌博之后,气得当众甩了余翔一个耳光,打完之后泪如雨下,掩面奔出。余翔在大家的哄笑声中追了出去。后来两人又纠缠了半个月,最终这段短命的恋情无疾而终。目睹了余翔这次泡妞全过程后,我们全体兄弟都对他在这方面的能力坚信不移。<>余翔和羊屎高考落榜,只得一起到兴州经济管理学院读自费成教大专。而我则考上了南楚大学,也在省城兴州。我们都很高兴,又可以在一起玩了,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没有师长监督的情况下一起玩了。<>星期六这天下午没课,中午余翔、羊屎就屁颠屁颠地过来了。我们三人上罗盘山去观赏风景名胜。此时炎热已经消退,晴空丽日,秋风送爽,真是南方难得的好天气。<>罗盘山并不高,但是风景秀丽,古迹遍地,很多有名的历史人物都在这里长眠。我们站在罗盘山顶俯瞰大江,江水澄静,波光点点,江中一条长洲郁郁葱葱,远处江桥上汽车穿梭来往。碧空万里如洗,清风从层层古木之中穿梭进来,飒飒轻吟,吹动我们的衣袂,让人感觉如凭虚御风,步履更加轻盈。离开了家乡封闭落后的小镇,又一起同游名山,新鲜、自由的空气便如窖藏多年的醇酒,细细品来,甘美醲冽,让我们襟怀大畅,快慰平生。<>下得山来,已是傍晚。我们一起在街边小店吃完面条,就去体育馆。体育馆的舞会从730开到0点,我们在外面等了好一会才开门放人。余翔看着鱼贯而入的人群,喜滋滋地把烟头掐灭,拍了拍手说“这个舞厅确实够大,人也真不少。我倒要好好看看,南楚大学的妹子质量到底怎么样。”羊屎则把皮带紧了紧,活动了一下肩肘关节,又把脖子扭了几下,就像一个拳击高手上台之前一样。<>我知道这两个都是色鬼,拉住他们又作了一次战前叮嘱“两位老兄,今天可是说好了啊,主要要教我跳舞。别到处去泡妞。”
正文 舞厅里哪个姑娘最漂亮
<>两人一改开头的满嘴应承,马上互相推诿起来。余翔说“我只会跳,不会教。你要羊屎教你吧!”羊屎说“我跳得不好,要余鳖教你吧。”<>我怒了,骂道“你们两个忘恩负义的畜生!刚刚吃了我的面条就忘了?你们要是不够意思,以后就别来这里玩了。”<>“好好好,我们两个轮流教你,总行了吧?最看不起这种讨价还价的鸟人。”两人很不情愿地妥协了,然后又通过猜拳决定,余翔主要教前半场,羊屎主要教后半场。<>在我们南方的舞厅里,是可以同性一起跳的。这对于教舞是至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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