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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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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胡笳十八拍(gl)
作者:无人领取
章节:共 129 章,最新章节:第一百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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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狄流儿
狄流儿
十七岁,一般十七岁的女孩,或者在父母怀里撒娇,或者此时嫁为人妇,郎情妾意,正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候,而我呢,十七岁在做什么?
十七岁生日,我面对的是一个在沙漠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悍匪,其实我也是个沙匪,和他同为一丘之貉,而他却是我父亲生平劲敌。
十六岁那一年,我父亲死了,一次决斗中受了重伤,对手是我父亲另一大劲敌莫可敌,他们相约在南宋京城临安决斗,父亲赢了,却带着重伤回来,新伤旧创一并迸发,不治而亡。因为他的死,一夜之间沙漠上最大一个匪帮飞鹰帮四分五裂,一夜之间,我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我的生母早亡了,现在的后母,在父亲死之后立刻带着小我两岁的弟弟投到了我父亲的结义兄弟许继人的怀抱里,许继人堂而皇之的拥着前帮主夫人坐起了飞鹰帮的老大,很多人不服,反出了飞鹰帮自立门户。
我带着父亲留下的钢铸的漆的鲜红的霸王枪,孤身一人,找到了父亲的劲敌成飞,向他挑战,第一次,我输了,他的大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说:“看在你现在不过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的份上,绕你不死,你走吧”。
我说:“我还回来找你,只要不死,总有一天,我要打败你”,他听着我的话大笑不已,轻蔑的看着我转身离开了,我也在笑,总有一天我要他成为我的手下败将。
第二次向他挑战是在两个月以后,虽然我依旧输了,却全身而退,不用等到他可怜我而饶过我。
第三次挑战,我还是没有赢,却让他对我动了杀心,因为我已经可以威胁到他了,我受了一点小伤,却还是逃回了一条命。
第四次挑战,我依旧输了,但是全身而退之后,他派了大批人手追杀我,毫无疑问,那会的我已经让他觉得是一个致命的威胁。
这是第五次,我选在了我的生日的这天动手,我把他们引到了我早已布局好的沙丘阵中,把他和他的手下分隔开,再次向他挑战,这次我赢了,胜出的代价是被大刀砍断了两根肋骨,但是我的霸王枪却就在他的喉咙上。
我们两个人都倒在地上,其实此时他比我要好很多,他没有受伤,我却已经行动困难了,因为失血过多,意识也开始模糊,但是我还在坚持,我的霸王枪的枪尖已经埋入了他的喉咙部位的皮肤中,却没有刺进去。
他喘息着,看着我说:“你赢了”,我却笑了起来,把枪从他的喉咙上拿开,撑在地上,支撑着让自己站起来,他也站了起来,看着我,问我:“为什么不杀”,我捂着胸前的伤口,对他说:“我要打败你,不是为了要杀你,只是要你服我“。
成飞的表情看上去很奇怪,眉头紧皱着,嘴角有些抽cu,沉默了一下才说:“还有什么?“我说:”我要你帮我收回飞鹰帮“,成飞冷笑了一声,说:”凭什么?我对你也有不杀之恩,你这次放过我,我们扯平,我不欠你的“。
我笑着说:“就凭你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你与我父亲虽是劲敌,我父亲对你却有惺惺相惜之情,他说不能与你为友实在是生平一大憾事,我不去找我父亲的旧属,却来找你,凭的就是这一点“,成飞忽然大笑起来,说:”好,狄锰生了一个好女儿,就冲你这份胆气,我帮你“。
三个月之后,我养好了伤,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当我骑着我的火儿――一匹红色的骏马,穿着一身火红的铠甲,握着父亲留给我的钢铸漆红的霸王枪,带着成飞的人马攻进了许继人的营寨,出现在许继人面前时,他呆愣了片刻。
他没有想到当初他对我的轻视挖掘了自己的坟墓,当初父亲一死,他立刻就以咄咄逼人的姿态出现,自封了帮主,现在我终于要替我父亲收回飞鹰帮了。
那次我一战成名,沙漠上的沙匪们都知道了狄锰还有一个不输男人的女儿,他们给了我一个外号叫“火云”。
十年过去了,我在这里已然是一方霸主,在这里,我反手云,覆手雨,每一个人都在我面前俯首帖耳,只是我依旧还是孜然一身,心底里有些厌倦腥风血雨,刀头舔血的生活。
我想孤寂的时候有人陪我喝酒,心痛的时候,能有人抚慰,只是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缘在那里。
我靠坐在水井旁边,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一边喝酒,一边叹气,我的马夫走了过来,提着桶来打水,看到我弯腰点头的说:“帮主好“,我看着他,看了好一阵,他似乎被我看的心虚了,腿都软下来往外打撇,我忽然说:”我嫁给你吧“。
马夫猛然抬头,目瞪口呆的看着我,过了一阵,忽然扔下了桶子,转身跑走了,跑的比兔子还快,我看着他的背影随口说:“妈的,逃命也没有这么麻利“。
我站起来,向水井里看去,水井里映出一张脸来,乌黑的墨染一般的浓眉,一双燥烈的大眼睛,尖瘦的棱角分明的脸庞,鼻梁窄而高,褐色的皮肤,和两片比皮肤颜色深不了多少的嘴唇,有人说我是沙漠上的野玫瑰,只能看,不能摘。
可是我却一直想卸掉身上扎人的利刺,最起码是对着某个人的时候,抛去一切武装,以最诚恳的姿态去面对他,但是这个人,在那里呢?
一个手下忙忙跑了过来,对我说:“帮主,你明天就要动身了,去临安要带谁去?“我深呼了一口气,对他说:”谁也不带,我一个人去“,手下嚅嗫着说:”帮主,这怎么行,兄弟们都等着这一天呢,都想到大宋的京都开开眼“。
我瞪着他,没好气的说:“你们不是想让我把整个飞鹰帮都带到京城去吧“,这个兔崽子,我是去赴莫可敌的死约,他却当我是没事去闲逛。
当初莫可敌输在我父亲手上后,心里不服,定下了十年之约,只是父亲却不能在亲身赴约了。我不能让父亲的威名受损,所以我准备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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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闹鬼
已是夏末,临安城中依旧暑热逼人,祝尚书家中却正在开祭坛,做法事,祭坛摆在祝家早已废弃的一个大院子里,这个院子很大,占地五十多亩,亭台楼阁,假山流水,无一不全,只是近些年祝家人丁单薄下来,这个院子就再没有人住了,最近几天看院子打更的人却纷纷开始传说院子里闹鬼。
祝尚书不信,下人们却说的真有那会事一样,绘声绘色,以至于再没有人敢靠近那个院子,即便是法事做完以后,依旧没有人愿意再进那个院子去,看院子的抵死不肯继续看下去了,于是这个院子彻底废弃了。
祝烟洛是祝尚书的三女儿,温柔聪慧,美丽秀雅,每天所做的便是吟诗作画,或者和母亲姐妹们一起做些针线,她生活的全部就是闺房,后宅,连二门都未曾踏出过,她的生活从今天可以看到明天,从现在可以看到未来。
在这看似华丽的庭院中长大,然后再换一处庭院,过完下半身,一如她的母亲,她的姐妹,还有她的嫂子们,祝烟洛还刚刚知道,她的父亲给她订婚了,婚期就在明年五月,祝烟洛有些不甘心,成亲,就意味着她可以恣意任性的岁月过去了。
她看着孤寂的母亲,她不甘心,看着落寞的几个大嫂,她不甘心,看着偶尔回娘家就兴高采烈犹如过节一般的两个姐姐,她不甘心,这背后,有多少凄苦寂寞?有多少伤心落泪时?男人们永远也不会把心思放在一个女人的身上,他们可以花天酒地,风流潇洒,或者自有他们的一番抱负。
他们的一腔热血永远可以找到别的地方挥发,唯独不会放在女人身上,任由女人们在孤寂的角落慢慢枯萎,对他们来说,这不要紧,这朵花枯萎了,还有新开的花朵,永远会有新鲜的花朵等着他们去采摘。
可是祝烟洛不甘心,不甘心继续重复母亲的生活,但是她又能怎样?对她一个从小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来说,这里是她的全部世界,而外面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虽然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幻想,却也充满了恐惧。
她敢于去做的出格的事情,就是偶尔会到那个传闻闹鬼的大院子的湖里去戏水玩,很多时候都是在别人不会发现的情况下去的,比如晚饭后,给爹娘问过安,然后回自己的闺房,一般这时候大家闲聊一会,或者会做点别的事情,然后就会歇息了。
在听说闹鬼以后,她也有些怕,但是毫无疑问,她的好奇心盖过了恐惧,否则也不会在大家都熄灯之后跑到那里去,而且身边连贴身丫鬟怜儿都没有带,只不过,不是她不愿意带,而是怜儿打死不肯去,怜儿听说她要去院子里看看到底有没有鬼,脸都吓白了,好说歹说才只答应给她保密。
祝烟洛只好自己去,可是她自己也害怕的要命,到了院子里,习惯性的走到湖边东张西望,一切如常,此时月色才上柳梢头,天色还很早,祝烟洛在张望了一阵以后,心里渐渐踏实下来,并没有什么传说中的鬼,肯定是胆小的人偶然吓到了,于是以讹传讹,就成了闹鬼,据说还是一个极美的女鬼。
想到这里,祝烟洛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但是就在她刚刚放松下来的时候,忽然发现湖中一处假山石旁边的荷叶从在动,她心里一下又抽紧了,凝神向那里看去,猛然间,荷叶从中一个人乍然出现,乌黑的头发带起许多水花,激起湖面上圈圈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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