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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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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前婚后

    正文 一见钟情的白牙

    章节字数:2403 更新时间:07-09-02 23:30

    一见钟情的白牙

    老公是个医生,操刀的那种,擅长修补心肺。我是个平面设计师,从电影海报到公厕标志,都属于本人工作范围。三年前结婚的时候,我们在中产阶级聚集的西湾买了栋四百坪的别墅。搬家那天,老公出现在门口时,背了一个背包,提了两个旅行袋;我雇了一辆货车,货车上的行李卸了三个小时。在客厅终于被行李堆满后,(大部分垃圾都是我的)老公说,“差点忘了最后一样”。然后老公从外面牵进一只披着羊皮的黑狗,老公腼腆的露出白牙对我笑:“不好意思,我爸每次出去溜狗最后都变成被溜,他精力有限,就把比尔下放给我了。”一看到老公那口腼腆的白牙。我自然是英雌无反抗之地,只能对此毫无异议。

    白牙,让我一见钟情的白牙。

    第一次见到老公是六年前的某一天。那时我还是在血(学)海里挣扎的穷学生。日子过得苦不堪言,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某天终于在室友介绍下找到一份学校办公室助理的兼职。说得好听是助理,其实就是打杂,负责接电话换油墨之类的小差事。

    上班第一天,胖胖的女老板带着我在办公室晃了一圈,进行新人简介。我温和有礼,用向来自诩铃铛般的声音对所有人说,“你好,很高兴见到你。”走到最后一间电脑房时,老板比熊还沉厚的声音忽然变得小鸟依人,“安安,这是墨非,我们办公室的电脑管理职员,任何有关电脑的事都可以请教他,墨非人很好。”

    对面的帅哥嘴角弯起,对我露出白牙:“你好,安安,听说你的专业是电脑?”

    “是啊,嗯……”我赶紧挠头发,实在底气不足。不只因为羞愧我那点菜鸟级电脑知识,实在是对面的帅哥,你用那双黑眼睛对我放电就算了,为什么还用那口白牙对着我闪啊闪呢,害得人家心头的小鹿都被撞昏了。

    “那正好,你对我这个职位有兴趣吗?”

    “啊?”

    “是这样,再过三个月我就要离开了,或许你可以接替我。”

    “哦……哦,可是你的工作好像挺难的。”负责整个办公室的所有电脑,从软件到硬件,还有自己的数据网络,对于我这样的菜鸟来说,不是一般恐怖,是万分恐怖。

    “不难,(天哪,又露白牙闪人家!)其实很简单,对学电脑专业的你来说是小菜一碟。”(什么嘛,是满汉全席好不好!!)“比……比如说……”我本着给帅哥薄面的原则接话。

    帅哥从身后拉出张椅子,“请坐,我大致演示给你看。”

    我屏住呼吸坐在帅哥旁边。

    帅哥大手握着鼠标慢慢移动,“你看,这是我们办公室的专用服务器,所有的档案都储存在这里……”

    液晶的苹果显示器有够大,俺那对近视眼也有够瞎,只能靠近再靠近,近到闻到旁边飘来隐约的刮胡水味道。

    嗯,嗯,真的不是我丢女性同胞的脸,嗯,嗯,人家不是花痴啦,实在是,生平第一次坐在那么耀眼的雄性动物旁边,在心脏血管快要爆炸的时候,电影小说里的女主角,这时候的反应该是……

    流鼻血?不是。鼻水?也不是!那帅哥手背上的东西是什么?

    是发水啦!从俺湿漉漉的头发上滴下来的水,不偏不倚掉在帅哥握鼠标的手背上,一滴,两滴……

    我终于恍然大悟,脸开始变番茄,“对不起,早上时间来不及,洗了澡忘了吹头发。”

    帅哥不慌不忙的从盒子里掏出纸巾,“没关系,我也常这样。”

    当然,现在真相早已大白,我的恶习是即便晚上洗了澡也让满头湿发自己捂干,老公的美德是即便早上洗了澡也会把最后一丝湿头发烘干。

    关于我们的初遇,当我叫嚣着那是一见白牙误终身时,老公看了我半天,冒出一句,“如果你能改掉漱口后吃东西的坏习惯,你的牙齿也会变白。”

    这算是冷笑话吗?为什么我觉得一点也不好笑。

    咳,咳,言归正传啦,炫耀了半天,故事的重点就是我,和我的帅哥老公,成亲前,结婚后。大部分帅哥都不适合绑来做老公,对于我这样一个看重皮相的色女来说,很庆幸,缇墨非,是个好老公。

    礼拜六的早晨,我和平时一样,准时在8点醒来。醒来时,身边空了一角,被子里还有余温。老公今天7点有一个心脏搭桥手术,病人是市区群众口碑不错的老议员,想来这时候医院外已经有当地传媒候着了。管它是市议员还是国会议员,包皮手术还是心脏手术,早餐最重要。

    礼拜六是一周七天我们夫妇俩唯一共享早餐的时间。老公很忙,即便是高级医师,时间表同样不固定,没办法,职位跟个人时间在即将流逝的生命面前,总是显得微不足道,好在我这个老婆申明大义,对此表示理解,给予支持。所以现在我唯一关心的,是在老公回来之前,做一道丰盛的早餐。

    起床的时候,腰酸背疼,昨晚上跟老公从床头做到床尾,床够结实,我的骨头快要散架了。我今年28,老公32,还有本钱纵欲,可以理解。

    带着比尔到小区对面的家庭超市买食材,买了带着湿气的新鲜蘑菇,鸡蛋,西红柿,青椒,火腿……没办法,想来想去,这是老公唯一喜欢吃的,我会做的菜。走在回家的路上,想起老公昨晚上的剧烈运动,今天早上4个小时的手术,还有那一帮喧闹的媒体,还是打算让他好好进补。于是又回头,找到常去的那家小店,付费请店主布女士帮我做了一道奶油薄饼,一道煎鱼。

    布女士向来同情我老公,她似乎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个全身镀金的男人会娶了我这个连鱼也不会煎的女人,更甚者,一个长得并不漂亮的女人。

    是的,我之前说过,老公是帅哥。不是亮眼的帅哥,是走在路上女人回头率百分之90的帅哥,另外10%,瞎子和近视除外,一点不夸张。至于我,大概成反比了,回头率10%,瞎子近视在内。老公身高超过六尺,我五尺出头,两人走在一起,曾经被人从背后认成父亲和女儿。大部分人,特别是女人,会用乱点鸳鸯谱来形容我们,但我认为,四个字就够了,天作之合。老公看我喜欢从内到外,我看老公向来从外到内,不是天作之合是什么。

    想当年,遥想当年……

    亲前婚后 正文 先天不上镜

    章节字数:2666 更新时间:07-09-02 23:30

    先天不上镜

    那时候我叫老公缇先生,这个称呼一直延续到今天。老公叫我安安,别误会,我姓安,

    名安。

    我兼职的那间办公室只是庞大学校的一个分支,主管学术研究项目的合同协定。办

    公室连我在内一共六个人,二男四女,另外一位持律师资格证的男士姓麦,姑且叫

    他麦先生。四位女士除了五十岁的已婚大老板,其余三位目前都待字闺中,典型性

    阴盛阳衰。

    大老板要求所有员工的相片简介都必须放在办公室网页上,所以我这个新人开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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