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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一章 无奈的穿越
公元1627年,天启七年8月,年轻的朱由检继位,面对着千疮百孔的大明江山,权倾朝野的魏忠贤。年轻的朱由检没有害怕,没有逃避,带着对祖先无比的敬仰,带着对天下苍生的感念,他坐上了皇帝的宝座,接受文武百官的跪拜,成了这天下的皇帝。“苍天在上,吾朱由检必将重振朝纲,中兴大明,使天下百姓安居乐业,使大明王朝千秋万代,朱由检在心里默默的发誓,仿佛是天上神明听见了他的祈祷,只听“咚”的一声平地一声惊雷,一个本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来到了这个世上,他将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的变化,请让我们拭目以待。
陕西米脂县的一个普通的村庄,名曰林口村,一个破败的土房里,两个中年的夫妻正在细心照料着他们的孩子,两天前,他们的孩子被雷给劈了,可把两口子吓个半死,人都烧冒烟了,昏迷已经五天了,两口子天天以泪洗面,无奈家中实在贫困,郎中是请不起,只好用土办法救,这几天对着祖宗牌位头都磕破了,总算祖宗显灵活过来了。只是他们不知道儿子还是他们的儿子,可灵魂却不是了。
“狗毛娘给你熬了点粥,快喝吧,”
“哦,”半响过后,见狗毛喝完了,他娘就和丈夫出去了,一来让儿子多休息,二来两口子要到田里干活,可不敢耽误。
躺在床上的万华无语啊,好好一个卖文具的个体户,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穿越了,穿也就穿吧,好歹也穿个好点的人家,可现在这算怎么回事,家徒四壁已经不能形容了,这两天吃了一个鸡蛋,别的尽是稀粥,听说这个鸡蛋还是娘从别人家借来的,我了个去,这还是重病期间,平时可想而知。更加无语的是大名叫狗毛,这真的可以当人名用吗?其实这就是万华这个现代人不懂啦,先说穷,这家人当然穷,可还算有口粥吃,更惨的人家已经出现饿死人的情况呢,甚至米脂县一些地方已经有人吃人的事情了。明末气候一年惨过一年,过不了一两年人吃人已经不是什么特殊的情况了,陕西是第一批明末造反的地方,地方上什么样子可想而知。再说名字,小老百姓真起不了什么好名字,请秀才那样的文化人起名字可是要花钱的,田里刨食本就不容易,明末更加难刨,只有自己来取,别说古代,就是现代刚解放的年代叫狗仔,狗毛,毛根什么的多了去了,在说贱名好养活,还有就是这些贱名字也不用担心犯谁的名讳,古代可不比现代。换一个皇帝就要有无数的人要改名,因为皇帝的名字别人不能用,名字里面只要有一个字和皇帝一样就要改,要是遇上开国皇帝,那老百姓就要一口气避皇帝五六代祖宗的讳,那改名的人就多不胜数了,所以老百姓叫这些贱名字可是免了不少的麻烦,谁又愿意天天跟官府打交道呢?是吧,毕竟改名字可是要有很多的手续,小老百姓你还想怎么样?
这时候的狗毛继承了以前狗毛的记忆,感情也是一并继承了,所以对这一世的父母也很敬爱,不得不说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对于另一个时空的父母亲人的思念也只能埋在心里了,现在是天启七年,对这一段历史还是大概知道的,电视看过那么多也不是白看的事吧?气候一年不如一年,偏偏还边患不断,百姓易子而食,天下烽火连天,满清入关,杀遍天下。这又岂止是尺山血海能形容的,这次改朝换代真不是一般的厉害,可以说是中华史上的一次灭顶浩劫,我应该怎样活下去呢?
休息了七八天的万华,哦,不,现在是万狗毛走出了房间,到外面自由活动,昨晚跟父母说想把名字改了,改个好听一点的,还没说两句就被骂个狗血淋头,咋啦?叫了十七年,现在才难听,这个是写进族谱的,想改?行,等到你光宗耀祖的那天自己到宗祠去改,在古代改名字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名字可是长辈取的,还能由得你胡改。得得得,狗毛就狗毛,反正村里都差不多的名字,二哥不笑大哥,好歹姓还是那个姓。
要说古代有什么好的,估计也就是空气好,别的还没有体会到,村里的人也比较和气,或点个头或打个招呼,这个村里的共有三个姓的人住,除了万狗毛的万姓,还有林姓和刘姓共五百多号人,这在古代乡下可不多见,一般都是一个村一个姓。
“狗毛哥,到林子里打兔子不?”
狗毛一回头,见发小兼死党林狗崽兴冲冲的跑过来,这家伙在两天前偷偷给狗毛塞了一只烤熟的麻雀,可算开了荤腥,真不容易呀。
“打你去死哦,林子里发现的大虫后哪个还敢进去?”
大虫就是老虎,林口村往西二十多里外有一个大森林,以前附近很多村的人没事都会进去碰碰运气,要是打到兔子什么的,那可比过年都吃的好,可三个多月前突然出现一只老虎,还活活的把旁边一个村打猎的猎人给吃了,可把大家吓的要死,谁还敢往那里钻?
“狗毛哥被雷劈后胆子倒是小好多了,狗崽嘻嘻哈哈的回道。
狗毛也没办法,穿越后感觉胆子确实比以前那个狗毛小一点,唉,别人穿越牛逼哄哄,老子穿越,越穿越回去了,这真是穿越人士的耻辱啊。
“这也不是胆小不小的问题,是不划算。”
“那你说咱干啥?地里也没有什么活干,妈的,几个月不下雨,我爹说地里又要欠收了。”
这事狗毛这几天一直在琢磨,地里欠收是肯定的,还会一年比一年严重,怎么办呢?不知道,没有一点头绪。
“狗仔,要不我们去做点小买卖吧?”
“好啊,卖什么?”
这倒真把狗毛问到了,卖什么?这年头人们能不花钱就一定不花钱,想赚他们的钱真是不容易,慢慢在想办法吧,和狗崽去找了死党万狗剩林木根林水根兄弟还有刘土狗在村子里玩的一天。
回家吃饭,刚进家门,父亲就像狗毛兴奋地挥挥手,示意狗毛到他身边去,狗毛走到他身边,父亲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狗毛一看,窝巴,这在现化当垃圾倒掉的东西,现在看到是特别亲切啊,十几天了,总算见到干货了,没说的,谁亲也亲不过爸妈呀,看狗毛狼吞虎咽的样子,父母也是欣慰的看着,倒也其乐融融。这是父亲给里长家干活,在他家吃饭后塞进兜里的,可别小看了这窝巴,这年头已经不是一般人吃得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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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恶向胆边生
第二天,狗毛就跟着父亲去里长家干活了,好歹蹭顿饭吃,至于工钱那是想都别想,让你到里长家干活那是看在大家沾点亲戚关系,要不然叫别人一叫一大片,这年头只要管饭,还怕叫不到人吗?
里长叫万发根,这村里就没一个好名字,尽是些根啊狗啊的,别的村也一样。里长和后世村长差不多,他太爷爷种过秀才,家里有100多亩地,是这林口村的首富,据说他们家一年能吃上好几次肉,无语啊,首富就这水平。
里长家盖房子,狗毛跟着他父亲打个下手,窝巴分成好几份,所有干活的人都有份,狗毛那是分不到的,打个下手有顿饭吃就不错了,别的没有你什么事。狗毛把父亲的窝巴一半留给母亲,留着一半送给那些死党,今天给这个,明天给那个,父母也没有说什么。死党都非常感激狗毛,特别是刘土狗,眼睛都红了,他家比狗毛家更穷,也可以说是村里最穷的,半个窝巴就着野菜熬,狗毛都不忍心看,窝巴给土狗次数也是最多的,没想到自己这种情况还能帮助别人,真是没想到。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房子也盖完了,也没地方吃饱饭了,就只能跟父亲在自己家田里瞎忙,实际上,狗毛有时候也想着这古代生活也蛮好,没压力,真的没压力,可能跟身边人有关系,基本上啥也不买,所以对赚钱的想法不大,就说狗毛这身衣服,还是父亲当年娶母亲的时候做的,现在自己穿身上了,你说这有多少年?现代人有压力,是因为看了别人买这个买那个自己给自己找的,现在这年头只要有饭吃别的没什么。要不是知道乱世就要来了,就这样过着,想办法赚点小钱,多悠闲自在。
乱世怎么办呢?要活着最好要有军队,要有军队就要有人有钱,人好办,乱世的时候人最好拉起来,给口饭吃就有人,关键是钱怎么来。
狗毛坐在田里发呆,狗毛父亲见他发呆,田里也没什么活干,就把他赶回家了,狗毛回家无聊,和母亲说了一声就出去了。出了林口村,在外面瞎逛了一段路,把旁边吴家村和李家村逛了一遍,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才回家,哎,人品不行啊,人家穿越小说的主角走路上都能收牛人做小弟,又或者天降横财,一穿越马上就当官,升官速度比火箭都快,老子穿过来都一个月了,一点动静都没有,急死我了,陕西是最早乱起来的,时间不多啊,真到了那个时候,那就是人命如野草,我这一家子能活下来吗?
第二天,狗毛刚出家门,林狗崽就找来了,叫他去看热闹,狗毛当然跟他一起去了,开玩笑,一天闷到晚,有热闹还能不看?
狗崽也很兴奋,一路上说个不停,狗毛也知道了原委,原来隔壁吴家村的外来户何火根家出事了,这何火根家十几年前流落到吴家村,当时的吴家村里长见他可怜,就让他留了下来,给了个破地,盖了间草房,倒也是能活,可现在家里的孩子女儿长大了,打她家主意的人也来了。当然不是吴家村的来找事,毕竟十几年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哪能不要那个脸。是县衙捕快要他女儿做小妾,这个捕快名声烂大街,以前还打死过自己的一个小妾,这事能同意吗?今天不就上门来闹了嘛,可怜啊。
到了何火根家,我的妈呀,人山人海,国人看热闹的兴致真不是盖的,挤了半天没挤进去,原来后世的国人喜欢看热闹全是遗传到祖宗的基因啊,还记得以前在路上看到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吵架,我的妈呀,又是几百人围在边上,还有的幸灾乐祸,还有打电话叫自己亲戚朋友来看热闹的,吵了半个小时没吵出结果,看热闹的人群快散了的时候,那个男人手一抽风打了女人一巴掌,这下人群的热情又被点然,打算走的人也不走了,看热闹的人成倍数的增加,真的是好无语啊!
狗毛占领制高点远远看过去,嘿,远远地看见父亲也在,好嘛,田里活不干,跑来凑热闹,旁边还有几个父亲相熟的,看他们样子聊的还蛮有劲。大概闹了半个小时左右吧,众人分出了一条道,只见一个穿着铺快衣服的男人趾高气扬的走了出来,看样子四五十岁的样子,可能掏空了吧,感觉身体弱弱的,这捕快最后放下一句狠话,后天我再来,再敢不从让你死在牢里。热闹看完了,大家你忙你的,我忙我的,很快就散了,狗毛父亲一溜烟就没有影了,回来的路上狗崽不停的骂那个捕快不是东西,狗毛就像发呆一般也不作回应,就像傻了一样。
“狗毛哥,你怎么了?”狗崽关心的问道。
“哦,没事,”狗毛心不在焉的回应道。
回到村里后,狗毛对狗崽说道:“狗崽你一个人去玩吧,我肚子有点痛,先回家了。”
“狗毛哥你真没事吗?要不我去给你拔点草药。”
“不用不用,睡一觉就好了。”
回家后狗毛把自己关在了屋里,母亲不放心问了几次,狗毛都说有点累,没什么事,一整天狗毛就像雕塑一样闭着眼睛坐在床上,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狗毛突然睁开眼睛,慢慢的走到窗前,看着那要落山的太阳,眼神坚定,久久不语。
赵铁牛是米脂县城的捕快,本来是个地痞无赖,谁知也有时来运转的时候,据说他岳母家遭了灾,带着他小舅子来投奔他,赵铁牛二话不说就将他们两个扫地出门,妈的,我自己的亲娘还懒得养,我还养你们?就在这个时候,米脂县衙捕头赵显根路过,看到了他的岳母,原来他的岳母二十多年前做过几年赵显根的乳娘,后来他岳母一家搬走了,他们也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赵显根看着他岳母分外亲切眼熟,一问才知道是自己的乳娘,自从这一天后,赵铁牛就时来运转,当上了县衙的捕快,他本来就是地痞无赖,这下有了合法的牌照,更加是混的如鱼得水,没两年就娶了两房小妾,真是没天理。
赵铁牛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很开心,因为马上就可以当新郎了,十五岁的小姑娘漂亮又有味,想想就要笑出来,今天就去把人带回来好好享受一下,前天在他家里把那不知好歹的何火根打了个半死,他要再不听话,只有带他到大牢住几天吧,哈哈哈,
“啊,”只感觉后面脖子被重物打了一下,刚想反抗就又是一下一下,一下一下,接连打了十几下,打在脖子上一下比一下狠,赵铁牛早就见了阎王,行凶者瘫坐在地上,竟是狗毛,这时他两眼通红,但却炯炯有神,手上拿根木棒,喘了几口气后,便马上爬起来,将赵铁牛拖进旁边的小土坡。将他衣服扒个干净,再将旁边的荒草一拨,一个大坑出现了,不用说,当然是事先挖好的,将赵铁牛扔了下去,再抓了两把荒草把他脸盖住,又用木棒将他脸打了个稀巴烂,再在他身上打了二十几下,将他身体打变形后将木棒丢到他的身上。再将旁边的土填进去,填好后再将荒草盖上,将周围痕迹抹去,一切做好后将他衣服塞进布袋,佩刀包了起来,准备离开现场。
走了十几步,狗毛停下,不得不说,人的第六感很神奇,狗毛感觉边上有人,就在旁边那个土坡后面,这种感觉很奇妙,下意识地快速跑过去,一拳就要打下去,却又停在了半空,是狗崽,他浑身发抖,脸色苍白,说不出话。
狗毛现在是天人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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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想做枭雄吗
为什么是林狗崽?现在怎么办?他全看到了,这件事只要透出一点风,全家都要死,他不能留。
可他是狗崽,好朋友,好兄弟,十几年的感情,打死他还是人吗?
哪个乱世枭雄将感情放在眼里,别说朋友兄弟,就是父母妻儿要杀还得杀。还记得刘邦吗?还记得李世民吗?这是乱世,这是人吃人的乱世,只有枭雄才能活着,只有心狠手辣的人才能活着,古往今来的枭雄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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