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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青春是你我心中的岛屿周宏翔
在我看过的所有电影中,台湾电影永远有着沁人心脾的小情小调。蓝天绿树,说着本地话的欧巴桑热情地在路边摊叫卖,穿着干净整洁的校服少年骑着单车呼啸而过,说话嗲嗲的女生,也有闷头闷脑的男生。他们有《蓝色大门》里张士豪和孟克柔一般的单纯,也有《一一》里面漫不经心的悠长。即使像《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这样的电影,也并非决绝到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有着难能可贵的温和情怀。后来读白先勇读朱天文读吴念真,对台湾又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有时候台湾对于很多作者而言是家乡,但更多的可能是时代变迁中沉于心底的回忆。不管哪一种,台湾始终给人干净整洁的印象,一如黄可的故事一样。
我很少看同龄人写的东西,特别是比我年纪还小的。在我结交的朋友圈子里,大多是比我老的作者,所以我常常称自己是“90不太后”。等到黄可把故事交到我手上,面带羞涩地说:“校长,你就好好嫌弃一下吧。”这时候,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秉着黄可对我的信任,我还是非常认真地读完了他的故事。
黄可的故事基本都发生在台湾当地。这是一本并不算故事的故事集,因为从故事的角度来说,它没有故事应该具有的张力,但从散文的角度来说,它也不足以抒发作者内心深处的情感。但恰是这样无法定位的作品,让我看到了黄可故事特有的一面。那些平铺直叙波澜不惊的故事,充满了他对台湾的人与事的自我认知和态度。生活中那些未完成未实现未能圆满的遗憾,都让文本拥有了另一种阅读的可能性,就是真诚。黄可没有刻意去捏造故事的情节与巧合,甚至抛弃了写作上故意为之的技巧。这并不是技艺上的笨拙,而是一种态度。
所以黄可的故事,需要慢慢去阅读,不能急。
回想起自己二十岁初所写的东西,往往过于去追求情节和人物,反而因为内功不足而稍显狼狈。像黄可这样的写作,在保持原本纯真的情况下,不刻意追求地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及青春原本的美好,才是写作者应该保持的状态。
黄可在台湾生活时的这些零碎,变成这一本足够回味的青春,这是在他离开台湾之后的一次自我总结。我们这一路的前行,需要抽出时间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风景。因为那些已经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才是我们心中最真切的部分。
这个年龄的黄可,能够经历故事中的种种并有机会看更大的世界,我觉得已经是一件让人羡慕的事。
世界很大,我们不仅要看看,还要把它放在心底。这样,等到有一天我们回头去看,青春才不会是一本太过仓促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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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1悲伤的冰激凌曲
01#
回辅大那天正好是游园会,到处熙熙攘攘。晨光明媚,临时搭建的帐篷绵延数十米。
和我大学时代的场景并没有太大差别,校庆游园会本来就是各系的表演时间。法文系卖手工马卡龙,德文系卖啤酒,马来西亚学生社团卖咖喱……还有食品科学系的冰激凌,每年校庆都有“特别口味”,不知道今年的冰激凌是什么口味?
我看见那支漫长的队伍,终点似乎指向了冰激凌贩卖处。不可避免地,我又想起了潘佑昕。这支等待冰激凌的队伍像是通了电,那些藏在暗处的东西突然被明晃晃地点亮,刺痛我的双眼。
02#
潘佑昕是我大学时代最后一任女友。
现在回想起来,和潘佑昕的爱情,能抓住的回忆片段,大都与吃逃不了关系。刚和她在一起的时候,食科系自己推出的冰激凌不温不火,也没想到潘佑昕会让它一夜爆红。
最初冰激凌就有自己的贩卖处,一间小木屋,在我们外语学院旁边。下课的时候我从走廊探出身去,就能看见潘佑昕在不在里面。学校不求盈利,连小木屋都不需要租金,这种病态的宽容让经营有了几分玩闹的意味。
但我从第一天就知道,像潘佑昕那么要强的女生,绝对不会这么轻易放过冰激凌。
“艺术家可以创作流芳千古的绘画雕刻,作家可以写不朽的文章。唯独食物,存在的时间那么短暂,但却拥有绘画书籍所没有的使命感。”那时候我正在苦读哲学,听到这话,觉得潘佑昕像女神一般光芒四射,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她把胸一挺:“我已经做好了把这一生献给食物的准备。”
我的脑海里闪过了无数热血的画面,刀光剑影电闪雷鸣,然后一碗巨大的拉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原谅我有限的想象力没有办法勾勒那幅用食物拯救世界的画面。但是从刚才那一刻起,我对潘佑昕简直迷恋得无法自拔。
隔天我就去买了一支冰激凌。但实话说,那味道普通得让我在吃完它的一瞬间就再也想不起来自己买的是什么口味,或者它根本就没什么口味。
潘佑昕仍然激情四射。每天吃饭的时候,她都把热情放在了对每一口食物的点评和分析上:猪排炸得太老,红豆饼的馅太甜,生鱼片切得不够功夫,炒牛河里的鸡肉不够入味……我实在不忍再吃下去。那短短一个月,我从服务生那里收获的白眼可以撑起半边天。
但我实在喜欢潘佑昕对着食物认真的样子。她一激动就会用手扯扯自己的耳垂,仿佛见到久违的仇人一样,恨不得上去决一死战。
和潘佑昕的恋爱生活因为她对食物――或者说对冰激凌的过度沉迷,成了件很平静的事情。她没课的时候都在冰激凌小木屋里捣鼓。在一起的第一个月刚过,我忍不住开玩笑:“我们简直天天像在小木屋度假。”
潘佑昕头也没抬:“你再忍忍,现在是非常时刻。”
我听完,掏钱从她手里又买了支冰激凌,咬了一口,还是那个味道。
潘佑昕说:“我快要研发出新的口味了!成功了就陪你去逛街,逛三天三夜!”
我:“……”
03#
那年校庆前一天的小木屋里,摆在我面前的有三个选择:豆浆红枣、绿茶蜂蜜、玫瑰草莓。我非常认真而深情地看着佑昕的双眼。那是一双通红的眼睛,熬了许多的夜,就为了摆在我面前的这三种口味。
我注视着她,希望让她明白她男朋友很心疼,并且正在从这三个杰作中做艰难的抉择。但佑昕却对我露出了非常怜悯的微笑,就是实验室的笨学生对着笼子里的小白鼠那副样子。
我说:“我选玫瑰草莓。”
佑昕一听,拍了个巨响的掌,恍惚间我还以为她赏了我一耳光。
她说:“好!玫瑰草莓。另外两种口味待会儿再试!”
我说:“会拉肚子吧……”
我话还没说完,佑昕就用通红的眼睛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递过来一支颜色深红的冰激凌。我看着那冰激凌,觉得她一定在里面下了毒,从她瞬间变得热情的眼神里我已经看见了白雪公主的后妈。
我咬了一口,甜。我把它咽了下去,草莓的香气猛地蹿上来,我瞪大眼睛。
佑昕坐在我对面,露出了满意的表情。我又咬了一大口。她开始啧啧啧地摇起头来:“这么好吃的东西,你居然用咬的,太浪费了,一点儿欣赏的品位都没有。”然后,她给自己也来了一支玫瑰草莓冰激凌,优雅地吃了起来。我看着佑昕吃,她脸上带着喜悦又放松的样子。阳光照进小木屋里,要是落在她身上一定很美。她说:“好吃吧。”语气不容置疑。
我猛地点头。佑昕掏出手机,拨通电话:“小陈啊你好,我是佑昕。今天早上说的那张海报先印五十张就行啦……旗子啊,五十面……”
她讲着电话,盯着我笑,脸上的愉悦掩饰了淡淡的疲惫。
第二天早上我下楼的时候,看见楼下廊道的每根柱子都贴上了巨幅海报。“冰激凌”三个字闪闪发光,“首次推出”“特别口味”“限量发售”这些字张牙舞爪地印在海报上。佑昕果然不会放过冰激凌,这海报做得跟通缉令似的。
事实证明我眼光不错,玫瑰草莓口味不到一个钟头就最早销售一空,队伍排到校道上。食品科学系的同学估计也没见过这么大阵势,临时研究贩卖方案,居然开始摇号了。
佑昕和她们系的女孩子们穿着女仆装站在小木屋门口当服务生,成功吸引无数眼球。佑昕老远看见我,兴奋地朝我挥手,引得众人对我侧目。看着她开心的样子,那一刻我却终于觉得她是我的女朋友了。
校庆日之后,夏日的温度一天比一天高,冰激凌的生意越来越好。每天从外语学院二楼的走廊望过去,佑昕总是在里面忙碌。
那天晚上下课,我去小木屋。其他人都已经走了。
佑昕看见我,什么也没说,转过身去从冰激凌机里挤出了最后一支玫瑰草莓递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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