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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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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自盘古氏开天辟地,以身化万物,衍洪荒众生。历经凶兽大劫,龙汉杀劫,争霸天地,后有罗睺魔劫,巫妖争霸,人族登临天地主角之位。

    又有三皇五帝,始得人族盛世。

    为分封日月星神,衍封神杀劫,一场大战,圣人争锋,最终令洪荒破碎,主体化为地仙界,四大部洲,残体成诸天万界,三千大千,一元中千,小千无数,幻灭不定,生生不息。

    又有西游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佛门大兴。

    然盘古开天,历经开天杀劫,斩杀三千混沌魔神。葬其残躯于洪荒,共同演变洪荒天地。身躯虽陨,一身怨念,残念,永难磨灭。盘古以身镇压,化不周之山,镇压魔神残念。

    随后,不周山崩,令魔神残念执念逃脱,融入天地,侵染大道。散入诸天万界。

    立道:执念不消,立地成魔,诡异不灭,邪祟长存,以众生鲜血宣泄无尽怨念。

    万界终焉,归墟永存。

    众生皆苦,苦海无边,何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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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青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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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云城,大梁王朝治下县城。

    治下有百姓几千户,分散在城内外,村寨乡里。

    城内,有十数万人口,百姓手下各种营生,酒楼,饭店,茶楼,菜市场,小吃等等,散布城中各处,各条街道,都有络绎不绝的人群来往。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你来我往,一副热闹景象。

    看起来繁华,但也少不了乞丐,流民。衣衫朴素破烂的,也尽皆有之。人间万象,皆在其中。

    此刻,正是旭日东升,阳光明媚之日。

    一座酒楼中。

    一尊身穿玄色紧身劲装青年端坐在二楼窗口的位置上,面前,一叠油爆花生米,一盘刀切熟牛肉,一壶陈年的女儿红,就这么边看着窗外,边就着花生米,夹着牛肉,喝着小酒。

    一柄长刀,横在身前,清风拂来,吹动黑色发丝,揭开面容,赫然可以看到一副如同刀削般菱角分明的面孔,并不是什么英俊,但也不丑陋,只能说是普通,但却有一种坚毅之色,令人一眼看到,就知道,这样的面相,必然是性情坚韧之辈。

    隐约中,有一种淡淡的压力。

    四周有坐客三五成群的坐在一起,叫上几个小菜,来上壶酒,也能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的火热。

    不时有目光落在窗边的劲装青年身上,眼中有尊敬,有敬畏,也有羡慕,自豪。

    “快看,庄捕头又来喝酒了。每次都是相同的位置,据说,青云酒楼的董掌柜专门为他留的位置,不管什么时候来,在酒楼中有多少客人,这个位置,一定会留着。专门为古捕头留下的。”有客人开口说道。

    “三年前董掌柜惹上人命案子,自己的三夫人在房中死于非命,当时,种种证据都直接指向董掌柜,官府来人,立即就要将董掌柜关押收监,当时的情形,已经是八九不离十,这官司,董掌柜是吃定了,说不得,就要秋后处斩,是庄捕头发现,他三夫人是被人先行掐死,再用锋利的匕首,刺穿身躯。当时脖子上的掐痕还没有显露出来,是古捕快以特殊的方法显现。探查到,掐死三夫人的凶手,少了三根手指。董掌柜十指健全,嫌疑就被洗清大半。”有知情者许函书如数家珍的说道。

    “是啊,庄捕头顺着线索追查,发现,在城中,缺少三根手指的人只有三个,其中一名是老者,正躺在病床上,不可能跑出来杀人,第二名是一名孝女,为父守孝,足足两年,还差一年才能满孝期,而且,本身也是柔弱女子,性子温和,是十里八乡,难得的好姑娘。第三名,是个赌徒,原先是十指健全,但因为在赌桌上输了赌注,被切了三根手指。”

    一名男子满是兴奋的说道:“这赌徒就是我们青云城中有名的烂赌鬼陈七指。”

    “可不是,这陈七指那就是一个烂赌鬼,嗜赌如命,为了赌,连老婆都卖进了青楼。为了赌钱,那是倾家荡产,不顾一切。只可惜他那如花似玉的老婆,跟了他,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这家伙,不学无术,那一次,就是想要到董掌柜家偷东西,被三夫人发现,害怕下,直接将三夫人活活给掐死了。要不是庄捕头,董掌柜还真要吃了这官司,蒙受冤屈。”

    酒楼中的人说起这件事,也是不胜吁吁。

    听着酒楼中的交谈声,坐在楼上的庄捕头微微摇头,没有在意,看着外面街道,车水马龙,行人川流,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当真热闹。只是,若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目光虽然看着外面,可注意力完全不在上面。

    似乎陷入回忆,遐想。

    “三年了,来到这个世界不知不觉中已经快要三年了。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庄不周摇摇头,心中暗自感叹道。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或者说,他穿越了,重生了。

    原先他是地球上一名普通的升斗小民,虽然家中有传说,自己这一支,有着极为漫长的历史,是自庄周流传下来的一支分支,祖先是庄周,这种说法很荒缪,庄不周听过后,也就当是一个笑话,毕竟,后代之中,谁都想要给自己找一个出名的祖先,以示自身家族,传承久远。身份斐然。说出去,也能多一些吹牛打屁的资本。

    听一听也就算了。

    可架不住自己老子是一个对这种传承之说深信不疑,在庄不周出生的时候,他老子硬是要说,自己在之前做梦梦到过蝴蝶,在取名时,当场就决定取名庄周。

    这下不得了,庄不周的爷爷一听,这可不行啊,怎么能跟祖先同名,这不是大不敬吗。所以,在上户口时,瞒着他爹,在中间加了一个字,庄周变成了庄不周。最后木已成舟,他老子也奈何不得,只能认了,其实,中途还想改回来,只是,户口本被他爷爷藏得死死的。楞是没让他找到机会。

    到后来,也就只能这么算了。

    庄不周就庄不周了。

    庄不周平时也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在古玩街,古玩店中来回游逛,对于古董古玩什么的,很是感兴趣。有心钻研下,还真让他在古玩上有了几分道行。打眼过,也捡漏过。到底没有亏本。

    而那一天,当他又在古玩街上游逛时,无意中在一座地摊上看到一只青铜色的小葫芦。那葫芦看起来也就是一件小巧的配饰,串上绳索,能挂在脖子上,当个玉佩什么的。

    当时他一眼就看出,那葫芦,不管是用什么方法去看,都就是一件普通的小葫芦配饰,没有岁月的痕迹,怎么看都不像是古玩,古董。但又特别有感觉,所以就出手将它给买了下来。花了多少钱倒是其次,最主要就是难买心头爱,对于这葫芦是莫名的喜爱。

    后来拿去做过检测,做过各种考察,始终不知道其来历,甚至是连材质是什么都不清楚。

    他是身穿,身躯还是原先的身躯,只是,在穿梭时空中,身躯仿佛得到某种神奇力量的淬炼,反而有种返老还童般的作用,原先二十多岁,一下子恢复成十八岁的模样。原先的小葫芦,却不见了。

    庄不周有一种感觉,那枚小葫芦,应该还在自己体内,只是在什么地方,到现在都没有探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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