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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扑通”一声,一个重达百斤的重物从拴在房梁的绳子上狠狠的栽下来,直接在地上摔了个结实。.pbTxt.
“唔”倒在地上的重物动了动,才让人发现这个浑身都是水泥白灰的,居然是一个人。而这个人,正迷迷糊糊地从地上爬起来。
林轩捂着被摔得晕乎乎的头,勉强从地上爬起来,刚要开口叫丫鬟,脑中却突然一阵剧痛,直接惨叫一声,再次摔倒在地。
良久,林轩才再次慢慢的睁开眼睛,看着眼前破败的帐篷,悠悠的说了一句:“我这是又活了?”
任何人再活一世,那都是高兴的烧了高香,可记忆回笼加上刚才吸收了原身记忆的林轩,只是想躺在地上,抬头问一句老天,你玩我!
林轩原本是大顺朝人,十七岁科举及第,中二甲第十一名,十八岁被圣上相中,尚圣上嫡女,安平公主,为驸马都蔚,一生和公主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生了三子一女,三子身为圣上外孙,一直深得帝心,一女更是成了太子妃,而在他八十三岁时,他的外孙成功登基,成为新帝。.pbtxT.晚年,他子孙孝顺,身体健朗,一直活到九十八,才安然离世。他的一生,可谓传奇中的传奇。
所以他死的时候,真的毫无遗憾,除了叮嘱子孙以后戒骄戒躁,就安然离世。可谁知一闭眼,再一睁眼,这天就全变了!他居然到了原身记忆中一个叫现代的地方。
其实到哪他无所谓,毕竟他一直以为死后要去地府的,所以就算到了这个所谓的现代,他也就当成不小心走错路,换个地方,可谁能告诉他,他以前逢年过节的每次给老天爷上那么多的贡品,老天为什么给他选了一个这么惨的身体?
是真的惨,这个身体原主也叫林轩,从小被丢到了福利院,在福利院磕磕绊绊长到十六岁,上完了九年义务教育,就因为学习不好辍学了,而年龄也超过了福利院的抚养年龄,就被扫地出门,一直在外面打工。
因为没学历没文凭,更没有亲戚朋友帮助,所以只能在外面找点体力活。例如在工地当小工搬砖。本来原主正为自己可以用力气养活自己而高兴,可谁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的活,眼瞅着房子交工了,可以领钱了,可谁知包工头居然直接找工地提前要钱然后带钱跑了。于是,三十多个农民工一年的血汗钱直接化为乌有!
三十多个人跑到工地要钱,可人家工地已经结款了,不可能再给了,去找包工头,直接连人影都找不到。于是,三十多个人只能自己认栽,陆续的卷着铺盖回家。可别人有家回,原主没有家回,看着别人都陆续的离开,看着干了一年的血汗钱化为乌有,原主一时想不开,直接把身上仅剩的四十二块钱拿出来,买了五瓶啤酒,和以前一直想吃却舍不得吃的烤串,直接一个人在工地的帐篷吃完,然后解下拴裤子的裤腰带,直接拴在撑帐篷的横梁上,上了吊!
然后,然后裤腰带可能用的久了,有点不结实,撑了一会就断了,然后他就来了。
林轩:......
所以他之所以能来到这个世界,就是因为一条不结实的裤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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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轩在纠结了会他应该感激这个裤腰带,还是应该怨念它,然后,然后,他突然就不纠结了!
因为他的肚子响了,他饿了!
而此时林轩发现了一件比纠结他怎么活过来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他身无分文!
原主身上的最后四十二块钱被他当做最后一顿午膳了,而此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pbtxt.
林轩摸着口袋,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一文钱憋倒英雄好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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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把整个工地帐篷翻了一遍,愣是没翻到一分钱,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在这里干活的都是农民工,一个个赚的都是血汗钱,一分一文都小心的收着,又怎么会有遗留。想了想,林轩打算出去找点活做,争取把晚膳解决掉。
林轩虽然尚了公主,外孙继位后又被加封承恩侯,可却出身寒门,当然要不是他出身寒门,也不会让他尚公主,毕竟大顺从太宗皇帝就有规定,驸马不得有实权,更不得参与朝政,所以一旦尚了公主,那就直接是被荣养的份了,所以凡是能在朝堂上有一丝作为的,都会对尚主退避三舍。
而能被选中作驸马的,一般都是功勋中的纨绔子弟和寒门举子。功勋中的纨绔子弟倒是不要紧,毕竟本来就是家族养的混吃等死,尚主还能给家族带来一丝荣耀。可对于寒门举子,那就是噩梦,毕竟寒门子弟之所以拼命读书科举,就是为了进入仕途,一展抱负,而一旦选为驸马,就只能侍奉公主,只能一辈子呆在公主府。不过,有些事不是你相避就能避开的,例如林轩,刚刚进了翰林呆了一个月,就被驸马砸中,从一个内阁预备役直接开始养老。要是一般人,比如二公主的驸马,五公主的驸马,直接就觉得万念俱灰,消极厌世,对公主冷嘲热讽,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而林轩却能和公主过得举案齐眉,并且把精力放在教导孩子上,让孩子一个个成龙成凤,不得不说他对事情看得极开,也拿的起放的下。
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饿死时,林轩立刻抛弃了纠结从一个豪门跌落底层的种种不适,把重心放到了怎么解决晚膳上。
想到这,林轩决定出去转转,不过在出去之前,林轩看了看自己,他还是先洗个澡吧!他这样一身水泥白灰的出去,莫说找工作,就怕别人连话都不一定给他说吧!
好在现在是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林轩直接拿了一块不知哪个工友留下的半块胰子,走到工地的自来水处,直接把浑身洗了一遍,又用胰子把身上打了一遍,搓了两遍,这才冲干净,回到帐篷里。
进了帐篷,林轩找到原主的衣服,勉强挑了一件白衬衫和黑裤子,这两件还是今年夏天时,工地旁边的大学大四的毕业,许多大学生东西带不回去,就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林轩和几个工友一起在旁边的垃圾桶翻出来的,因为这衣服有八成新,所以林轩洗干净后小心的叠在包袱里,一直舍不得穿,算是原主唯一一件体面的衣服。
林轩穿完衣服,这才从旁边的床上找出半块破镜子,照了照,发现原主的样子居然还不错,虽不说长的多好看,但看起来很顺眼,现在林轩这么一装扮,居然有种原主记忆中大学生的样子。
林轩抓了抓半干的短发,直接走了出去。
出了工地,林轩就开始纠结往哪里走,他对这里是完全不熟,而原主,也是几乎不熟。因为原主自从来到工地,就天天在工地干活,最多就出去替工友包工头去旁边的小卖部买包烟,买点酒,别的几乎都没出去过。
林轩仔细的回忆了下,终于想到一个可以去的地方,那就是不远处的大学。就是原主捡回身上这套衣服的地方。
那个地方晚上有个夜市,人很多,也有卖吃的,他隐约记得好像有雇人帮忙看摊的。
林轩走到大学,正是大学边上夜市刚开市的时候,一个个三轮车拉着满车的东西,小商贩正在支架子,然后把东西放到架子上,当然也有摊比较小的,摊主直接弄块布放在地上,把东西直接摆在布上。
林轩一边走着一边看两遍的小摊,遇到摊子比较大的,就上去问问需不需短工,在问道第四个摊时,一个卖帽子丝巾首饰的大妈就对他吆喝:“唉,小伙子,你是这学校的学生吧?出来打短工吧?我们这几个摊都不要人,你上东头那个卖鞋的那问问,她那这些日子忙不过来,招人,一晚上二十,你要合适就去。”
林轩听了,赶忙对大妈道了谢,然后向东头走去。
到了那一问,果然招人,而且由于摊主知道在这打工的,一般都是大学生,属于今天干明天不干的,所以晚上干完了就直接给钱。
于是,林驸马活过来的第一天,找到了今生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地摊卖高仿鞋!
......
“恩,这双凉鞋二十五,旁边的那个三十,恩,这个价格已经很低了,不能讲价的。”林轩一边把手上的那只白色凉鞋递给前边的女大学生,一边给旁边的另两个女大学生报价。
“这个还有小一号的吗?”女大学生试了一下鞋问道。
“有的。”林轩顺手从后面的鞋盒堆里抽出一双递过去,顺便回答另一个女生道:“那一双也二十五,还有米黄色的。”
......
林轩忙了一个多小时,人才开始少了,这才来得及歇一口气,旁边的雇他的摊主递给他一个白塑料壶,林轩也顾不上干净不干净,狠狠的喝了几大口,这才把水还回去,说道:“谢谢大娘。”
“第一次忙坏了吧!”大娘笑呵呵的。
“还行。”林轩笑了笑,恭维道:“大娘你这摊子生意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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