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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的接任【网络整理】
砍头是要有技巧的,大多是师父带徒弟。也有很多是父子相传。在中国地位很低,等同三班衙役,属基层的吏,由衙门额定工食银(每年约六两),县官与百姓的联系必须依赖“吏”,吏是官民交接之枢纽,最基层的“执法人员”。形象不太好。
在欧洲,有的刽子手很出名,很有地位。优秀的刽子手得到很多人的崇拜。灵巧的刽子手一般总能一刀就将犯人的头和躯干分离,观众也很在行。
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所谓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所以这是一个祖传的职业,而不是谁都可以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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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是技术活【网络整理】
刽子手,这大概是古代一项优秀选手很少的技术工种。因为杀人,百分之二百是一项难度颇高的技术活儿。
在古代,很多刽子手都是家族产业,子承父业,从小练习,这样才能保证过硬的杀人技巧。在法国,一位被宣判有罪的人,为了救自己,自告奋勇当了刽子手,他用的是剑。在1626年,这位哥们儿用了29剑才把查莱斯伯爵砍死。碰到这种蹩脚的刽子手,罪犯的心情不知该怎么形容。我想,查莱斯伯爵对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望感,大概是很有发言权的。在这种时候,杀人甚至已经不仅仅是关乎技巧的问题,已经上升到道德、人品的高度了。
当看到一位刽子手砍了5斧子才将一个罪犯的头砍下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颈椎骨的骨屑随着扬起的斧子,从趴在断头台上极其无语的罪犯脖子处纷纷扬扬地飞到了空气中。如果那个时侯他们还能够祈祷的话,大概是希望下一斧子过后自己的头就能滚到地上去吧。
所以说,吉勒汀医生算得上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他发明的吉勒汀式断头台,让罪犯避免了挨上很多斧子而不死的悲惨命运。只要轻轻拉开那个绳索上的结,斧子从高处落下,就可与过去一刀两断。我在一部关于方世玉的影片中看到过这种断头台。这让我很欣慰,以为在封建时代晚期的中国罪犯,终于也是享受到了高科技带给他们的痛快。但让我悲哀的是,无论是学识渊博的龚老师,还是一位对古物颇有研究的朋友都向我表示: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吉勒汀式断头台在中国出现过。阿门,上帝保佑那些可怜的灵魂。
在杀人技巧的锤炼上,中国人体现出了比外国人多得多的精益求精精神。除了没有看到用29剑才砍死一个人的记录,即便是打屁股这种看起来比砍头轻得多的刑罚,中国人也是一丝不苟。
比如明朝时的廷杖(用棍子打屁股),就是难度颇高的技术活,行刑者是要经过严格训练的。当时的廷杖分为两种:着实打和用心打。这样说吧,如果你犯事了,皇帝很不开心,决定对你实行廷杖。那你得老老实实脱了裤子趴在那里。这个时候监刑体质的时候,毕竟那10几、20几斤重的棍子打在屁股上也不是闹着玩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被打死,也只能怪自己体质不好了。而如果监刑太监喊的是”用心打”,那兄弟,如果此后的惨叫不算说话的话,那你就可以强烈说最后一句话了,因为用心打就意味着他在暗示行刑者将你往死里打。
同样是打屁股,同一个人打的,同一根棍子,如何做到自由掌握打死和不打死呢?当然,他们并非掏出自己的小弟弟,看到它能屈能伸能硬能软而恍然顿悟、自学成才的。. 在这项技艺的进步中,明朝大坏蛋刘瑾居功至伟。他严格训练行刑者,并制定了非常苛刻的选材标准。训练方法是这样的:先用皮革包扎成两个假人,一个里面装上砖块,一个外面裹一层纸。用杖打装砖块的假人,看上去下手很轻,但打开皮革查看,里面的砖块要全部粉碎;打包纸的假人时,看上去下手很重,但连纸都没有打破。练习者只有达到这样的境界,才能成为执行廷杖的行刑者。这是怎样的一种严谨的态度啊,再一次说明,中国人要想办好的事,可以比谁都办得更好。顺便说一句,刘瑾后来失势,也受到廷杖的惩罚,不过根据记载,这位兄弟并未被廷杖打死,因为对于这个恶贯满盈的人,有更残忍的刑罚等待着他,那就是凌迟。
若要论最能体现侩子手技巧的酷刑,那非凌迟莫属了。凌迟,就是千刀万剐,就是一刀刀慢慢把人割死。
先说刘瑾吧,这位大坏蛋最后就是被凌迟处死的。关于刘瑾割了几天,比较统一的说法是3天,而到底割了多少刀,则有两个版本:王永宽的《中国古代酷刑》和罗翔的《中华刑罚发达史》中的记载是3357刀,而徐进的《古代刑罚与刑具》中记载的是4700刀。如果这个属实,那么这是我看到的记载中被割得最多的,刘瑾当真是个挨千刀的。其他的记载有,清朝郑鄤被割3600刀(这位兄弟之所以被割,是因为有人告发他”杖母”、”奸妹”,古人是很注重孝道的,一直以来,不孝的行为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明末袁崇焕被割了3700刀。若果是在现代,大可以搞个选秀节目,海选被割刀数最多的凌迟达人。
最牛的达人不知道是谁,最无语的人我是找到了,光绪年间的1905年3月25日,一人因谋杀某蒙古亲王被判处火刑,光绪觉得火刑太残忍了,为了表达皇家恩典和慈悲心肠,于是改了--凌迟。史上最无语的皇家恩典。这也是历史记载中最后一次凌迟。
我想强调的是,以上说的割了多少刀,并不是任意妄为的,而是判决书上规定的。一般来说,被凌迟的人都是割完判决书上的刀数才死的,有的甚至割完了还没死,还得给他一刀结果他的性命。其实这样看来,在这项工程中,真正受考验的不是犯人的忍耐力,而是刽子手的脔割技巧,因为犯人受不了了大不了一死了事,而据记载,刽子手如果还没割到规定的刀数犯人就死了,是要受到处罚的。
割3-4千刀,持续3天,人不死,这样的技巧何止鬼斧神工能够形容。我一直在想,古人是如何防止犯人在这3天里失血过多而死去的?我看的书上没有记载。书上倒是记载了如何防止犯人在受刑途中休克死去--犯人在行刑前被灌以大量鸦片。
当然,防止犯人没割够刀数就死了只是基醇术。就像煮饭要有米一样,活着的犯人就是刽子手用来下锅的米。对于一个要被割3000多刀的犯人来说,人只有639块肌肉,如何在割完2000刀之后还有肉可割,是更有挑战性的技术难题。当然,永远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在袁崇焕被正式下刀以前,刽子手用渔网罩住了他,让肉从网眼中凸出来,以方便割取(俗称鱼鳞剐)。据说可怜的袁崇焕皮肉被割尽人也没断气,虽然口中无法出声,但心肺间仍发出哀号。
所以当我在大街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一个穿着网袜的美女时,我的一个部位是浮想联翩的,但请相信不是你们想的那里,而是手,一双刽子手灵魂附体的手;我还想到了一张渔网,覆在袁崇焕身上的那张渔网。
科技是刑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人们在这个领域里马不停蹄、孜孜不倦。清朝时,刽子手发明了钩子刑法,为了精确行刑,刽子手先用钩子将犯人的肉勾起来,再用刀去割。郑鄤被凌迟的时候,每个刽子手都是带着一个小筐去的,里面装满了行刑的工具。在没有高精机器的古代,还有谁敢说杀人不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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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概述【网络整理】
仵作是中国古代官府中专门负责检验尸体的人员,仵作两字,都没有殓葬的意思,然自唐起,此词盛用;清时改称为检验吏。
战国后期有“令史”一职,专门带领隶臣从事尸体检验和**检验。汉代,法医学检验已相当盛行,一个县约设置仵作一至三名,每年可以得到三四两银钱的“工食银”。隋唐时期,“仵作”一词已出现,是负责殡葬业的人,后来逐渐发展成组织,五代王仁裕《玉堂闲话》载:这类殓尸殡葬民间行会的成员就叫作“仵作行人”。
宋代这种类似现代法医专业的吏役,正式被称为“仵作”或“行人”,又称为“团头”,同行还有“坐婆”、“稳婆”等,遇到妇女*的检验时,必须借由“坐婆”检验。. 南宋的宋慈编撰《洗冤集录》,颁行全国,成为宋朝以降历代刑狱官办案必备参考书籍。元明时仵作成为正式检验鉴定吏役。清代仵作事业最上轨道,《清朝文献通考·职役三》载:“大州县额设三名,中州县二名,小州县一名。仍各再募一、二名,令其跟随学习,预备顶补。各给《洗冤录》一本,选委明白刑书一名,为之逐细讲解,务使晓畅熟习,当场无误。将各州县皂隶裁去数名,以其工食分别拨给,资其养赡。”
拒忤作长期从事人命关天的工作,但古中国封建思想极重,自尧舜时代即由贱民或奴隶检查尸体并向官员报告情况,也就相当于是古代的法医雏型。. 仵作在古代都是由地位低下的贱民担任,大抵是殓尸送葬、鬻棺屠宰之家,其后代禁绝参加科举考试,故成为不少人奚落和嘲讽的对象。在官方正史中,极少有关忤作的言行记载,在古典作更被描写成无赖形象,因此仵作的素质难以提升。《无冤录》上卷格例《十立到检尸式内二项》评:“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首或事主情嘱,捏合尸伤供报。”“仵作人晓得官府心里要报重的,敢不奉承?把红的说成紫的,青的说成黑的,报了致命伤两三处”。
清朝时,仵作地位稍有提升,《大清律》明文规定:“其有检验得法,洗雪沈冤厚给予之”,但官署仍多视仵作为贱役,吝于赏赐,清末护理云贵总督沈秉堃疾言呼吁要提升仵作的专业能力,他说仵作被“视为卑贱,工食亦极微薄,自好者多不屑为”,“误执伤痕,颠倒错乱,不一而足;若遇开检重案,无不瞠目束手”。清末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的关键点在于初审时仵作的疏忽大意,将骨头发霉视为中毒死亡事件,事后翻案的关键竟仍依赖于在刑部任职六十年的老仵作,案件才得以扭转,参考的仍是宋代出版的《洗冤录》一书。与现代法医最大的不同是古代的法医是不能解剖尸体的。明清两代规定基层州县官必须亲自验尸,实际上是在现场指挥仵作检验。
在古代,仵作属36行之一,称“仵作行”。其实,仵作既验伤,主要还是验非正常死亡的尸体,验致死因由,近似于后来的法医。一般的斗殴,检验方法比较简单。验尸便复杂得多,仵作要在没有解剖尸体的情况下,把详细的检验结果报告给有司,作断案的参考。因之,仵作要懂许多专业知识,精通解剖学及药理病理,知道何处经络受伤便危及哪处脏腑,中何种毒便出现什么症状,判断越准确,对破案越有帮助。所以,仵作几乎都靠名师传授。认真负责的仵作,检验尸体极其详细,从毛发到指甲,决不放过任何细节,一具尸体总要翻来复去地勘查,寻找可疑之处。那些已腐烂的尸体,高明的仵作也有办法验证,甚至根据枯骨的颜色来判断当初中的何种毒药。潮汕女人骂孩子“脚手多”,乱动东西,说是“仵作脚手”,也是基于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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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眼【网络整理】
有不少人相信阴阳眼的存在。在许多宗教中,都有能够用肉眼看见灵体的人物。
这些人通常都是鬼(如道教认为死去的人的灵魂)、先知或有神性的人物。代表能看见鬼魂等。
而佛教中的五眼和“天眼通”,也能视为阴阳眼的一种。
在民间信仰中,阴阳眼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因好奇而后天施法“开”的。
这种视幻觉可分为简单的光影或是复杂的鬼、人、小虫等,由于十分*真,使得看到的人能十分具体地描述,取信于人,一些精神科医师认为,阴阳眼的现象来自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患造成的幻觉和妄想,但更多的例子是出现在偏头痛、酒瘾者、物质滥用者、营养缺乏、失智、脑部病变(如脑瘤或是癫痫)、药物中毒、电解质不平衡或是高烧等身体重大疾病时。
也有人认为阴阳眼源于眼球疾病邦纳综合症。有些人的视网膜或水晶体失去了一部份的视物功能,那一部份的视野便出现了幻觉。
阴阳眼描述的影像从未通过科学检验,也未得到科学证实存在,甚至有否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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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殡葬业概述【网络整理】
古代经营殡葬用品的,统称凶肆,棺材还别称凶器。凶肆包括棺材店,还有纸扎铺,纸扎铺专营诸如挽联挽幛、纸钱、金银纸锭、纸人纸马、牌坊、门楼、宅院、家禽等焚烧的纸品。但是灵棚等大工程是由棚作等行业制作的,不全属于殡葬业。古代的凶肆也是可以做成大的行业,比如《李娃传》里面的凶肆,殡葬一条龙啊,还负责哭灵,竞争店家时不时搞个丧仪阵仗展览、哭灵擂台赛什么的搞品牌宣传,全城围观,声势浩大,不亚于现在的歌星巡演。
再说停放尸体,古代是土葬,停灵出殡都在自己家里,除非特殊情况,如瘟疫、传染病死者,就到专门的化人仇化。如果是客死异乡的人,亲人还没来扶柩还乡,尸体就先有偿寄存在本地的义庄。义庄是古代的慈善机构,遇到流浪汉乞丐之类没人认领尸体的,就由义庄处理后事,用募捐来的善款备弊下葬。类似功能你可以参看欧阳震华版的《洗冤录》。
还有一个可以寄放尸体的地方就是当地的寺庙道观,他们也接这种有偿寄存业务,还附带念经超度做道场等宗教服务,赚点外快。如聊斋里的聂小倩,尸体就是停放在兰若寺。(后来亲人没有领走她的灵柩,她的魂魄才被兰若寺的树妖给控制了,逃走时还特别交代宁采臣迁移她的尸骨。)古人觉得棺材尸体什么的很晦气,车船等交通工具都要加钱才肯帮忙运送棺材,一般人家要是从远地运送亲人灵柩回乡,搞不好得倾家荡产,所以江西等地还催生了赶尸这一行业,不远千里,也要落叶归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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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人纸马【网络整理】
关于纸人纸马写的比较详细的,应该就是潘鲁生的《纸人纸马》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一下,而且民间灵异传说当中,关于这方面的各类说法也是很多。
扎纸是中国历史上古老的传统艺术之一,据史料证实,早在1500多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我国就有了扎纸艺术,而且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中国历史上对于扎纸的称谓不尽相同在民俗中供俸扎纸原始社会以来墓葬、殉葬俑的演变和发展。
宋代以后出现扎纸用品祭灵,扎纸人纸马是相当普遍的祭祀活动,遍布全国各民族中,扎纸是综合塑、扎、绘为一体,是融合各种工艺手段为一体,可称民间艺术中的一枝奇葩。
民间手工扎纸艺术,源远流长。早在前清同治、光绪年间,闫氏先人即扎制出、造型精美、形态*真的扎纸艺术品,也曾引起轰动,很受老百姓喜欢。
扎纸艺术取材,用当地产的芦苇来扎制成人物的骨架和器物的框架。再用浆糊贴上纸然后就再用颜料彩绘、最后用彩色剪纸来装饰。完工的扎纸艺术品栩栩如生,极具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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