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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生活,永远都在跟人开玩笑,无论是玩世不恭,还是一本正经。当所有的理想和快乐都被生活湮灭,你才会明白,幻想强.奸生活的你,总是被生活强.奸。

    幼时,于乐曾经幻想着自己能像超人一样拯救世界,就像奥特曼打小怪兽,每天吃饭、睡觉、打坏人。

    少年时,于乐立志成为大明星,和喜欢的男明星做朋友,和喜欢的女明星谈恋爱,体会不一样的生活。

    长大后,他读书、工作、结婚、生子。

    曾经的幻想和志向只是回忆时的苦涩,平平淡淡的生活,仿佛才是生活的本真。

    于乐三十一岁结婚,婚后的生活很平淡。和大多数人一样,通过辛苦工作养家糊口,渴望在帝京贷款买上一套天价房。

    可是他那颗敏感而文艺的心总是在骚动。他总是烦闷生活的一成不变,哀叹自己是蛛网紧裹的飞虫,过着无力挣扎而绝望的人生。

    妻子张静是个医生,工作单位距离住处比较远,每天上下班换乘地铁需要三个小时,天天早起晚归。

    孩子的出生,成为于乐生活中鲜有的亮色。可是照顾孩子的重担就落在他的肩头。

    每天下班,看孩子就成为生活的全部,喂食、擦洗、把屎把尿。爱运动的他再也没有时间去跑步,身体也渐渐富态起来,成为自己都不敢想象的大胖子。

    后来,于乐厌倦了这种模式化的生活。

    在一个明媚的春日,他拎起背包开始了四处旅行的日子,去过西藏、云南、四川,哪里风景好就去哪。最后他去了甘肃莫高窟。

    游玩莫高窟之后,也许是壁画中显示的宗教、神秘、自由刺激了他,于乐总觉得冥冥中有一种召唤。

    遵循着召唤,于乐离开行人向沙漠的深处徒步前行,走了三天三夜。

    他的嘴唇早已被吮吸得白涨起来,干巴成一道道裂痕和死皮。虽然饥肠辘辘,但捱过了最难受的那一段时间之后,他只感觉浑身发软,却不知道饥饿了。

    迷迷糊糊之间,于乐抱怨着:若是我不来莫高窟,不傻乎乎的感受召唤,甘于平淡的生活,也许就不会悄无声息地死在这里了。呵呵,这一生的平淡终因一时的激情而要葬送。

    当他将要闭上眼睛时,耳边隐隐约约传来爆炸声。他抬头仰望头顶的天空,太阳照射出炽白炫目的闪光,眼前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砰”的一声,天空中坠落的物体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眼前一黑,他知道生命不是悄无声息的逝去,而是有着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大爆炸为他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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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潭中遇险

    夏日,远处的青山连绵起伏,高大的树木随处可见,林间绿草郁郁葱葱,偶尔红色的花、黄色的花、白色的花间或一片一片,又或者是间杂绽放,湿润的空气混杂着花香、青草香被吸入到肺里,使得人整个精神不由得一振。

    这时,远处传来的呼喊声和动物的叫声打破了这处山林的宁静。

    “小狐,看你往哪里跑。”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开心地追逐着前面跑跑停停的一只小狐狸。

    这只小狐狸一身火红色的皮毛,只有下颚连着腹部是一带银白,红褐色的眼睛水汪汪显得非常灵动,跑动间还不忘“呀呀”欢叫,终于小狐跑到一汪潭水前停了下来,少年疾步上前把它抱在了怀里。

    小狐在少年的怀里安静地躺着,偶尔发出几声轻柔地唧唧声,不再像奔跑时那么欢快的“呀呀”大叫,偶尔还会调皮地用舌头舔拭少年的手。

    “呵呵,真痒痒。”感受着手心中的温润和酥(痒),少年轻声笑着,揉了揉小狐毛茸茸的头,又轻轻地捋着它下巴上柔顺的毛。

    逗弄一番小狐后,少年将小狐的左前爪放在手心中检查了一番,发现伤口已经愈合如初,遂握着的小狐的前爪,轻轻地放在右脸侧,感受着那份温软的触碰。

    这只幼狐是少年十多天前在这汪潭水旁发呆的时候碰巧遇到的,或许是被村里的猎户设下的机关夹伤了左前爪,当时小狐狸全身瑟瑟发抖地跑到了少年的身旁,左前爪血迹斑斑,毛皮上也沾了不少血痕。

    少年看到小狐狸非常可怜,就把它抱回家里,跟爷爷一起帮它清理伤口、上药,并进行包扎,好生喂养,还懒省劲地给它取名叫“小狐”。

    小狐三天前就能在家一瘸一拐地跑了,这不,左前爪的伤势刚愈合,就跟着于乐到山林里撒欢来了。

    少年抱起轻柔娇小的小狐,靠着潭水旁的小树,静静地凝望着碧绿的潭水。

    水潭周边长约八百米,名为“青龙潭”,潭水清亮且难以见底,即使没有触碰,都能感受到潭水的冷冽。

    “呵呵”,少年无奈地苦笑着,感叹命运的无常。他依然清晰地记得二十天前来到这个世界的情景。是的,少年很时髦地穿越了,而且被穿越的倒霉蛋(简称前身)和他前世名字相同,都叫于乐。

    这个世界的于乐今年刚十五岁,是蜀锦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二的学生,六月二十七日考完期末考试就回到了青山村。

    于乐打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由于爷爷、奶奶都是戏剧艺术家,经常有各种演出,没有固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聚少离多。

    听说爷爷奶奶回到青山村定居,于乐也不等成绩出来,考完次日就坐车回到了青山村。

    祖孙相见自然欢喜。一番嘘寒问暖之后,爷爷于文泉不仅询问了于乐的学习情况,还考校了他的戏剧唱功、武术和书**底。

    于乐一向聪明好学,在学习上并没有什么好担忧的,但由于住宿学校的缘故,练嗓和武术方面就欠缺甚多,尤其是毛笔书法也退步了。

    于文泉自然不满意于乐的表现,制订了严格的暑期学习计划,督促于乐的学习的情况。

    于乐悲催了。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练功、练嗓,然后从村里到青龙潭进行往返跑,全程大约三十六里地,主要是为了练习气息。

    吃完早饭,于乐还要跟着爷爷学习书法一个小时,美其名曰“静养心神”。学完书法,还要跟着爷爷练习二胡或者萧管等传统乐器直至午饭时间。

    午休至下午两点,于乐要继续练习书法一个小时,美其名曰“凝练回神”。之后学习竹笛、古琴等传统乐器,直到晚饭时间才结束。

    于乐还有从小养成的看书、打坐的习惯,结果一天下来虽然无比充实,但比起上学却要累多了。

    就这样熬过了暗无天日的三天,于乐终于在第四天午休的时间偷跑到青龙潭边。

    青龙潭的位置并不偏僻,但由于距离的缘故,经常往来的人也不算多,中午更不会有人到此。

    于乐用手擦拭着额头的汗水,没来由地笑道:“真是冒傻气,没事跑这么远受热罪来了。”

    看着潭边的小山,树木、野花和青草争相绽放自己的活力。于乐想了想,决定上山吹吹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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