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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断魂坡命案
一段时间以来,江成焕闷闷不乐,总觉着哪儿都不对劲儿,心中压抑喘不过气来。
他清楚,因为压力山大。
重案、要案堆集如山,诸如什么“6?28”伤害案、“7?20”碎尸案、“8?16”入室盗窃强暴案、“9?10”绑架撕票案……这不,刚刚又完成了一趟远差,前后花去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跋山涉水,深入穷山僻壤,抓捕杀人逃犯。接着,马不停蹄,又是蹲坑守候抓捕盗窃惯犯,守候三个晚上,才逮到疑犯。晚上蹲坑守候,同时,白天还要抽时间主审或参与审讯,要整理卷宗完善材料,不一而足。
虽说年轻,身强力壮,精力充沛,但这般不分昼夜摸爬滚打,几乎没有无忧无虑的一天休息,即使是铁打铜铸,也吃不消。长此以往,精力和体力早已严重透支。
树挪死,人挪活嘛,为此,他斗胆向支队长张全提出请求,要求调换一个相对轻松的工种,然而,却被告知必须经大队长刘凯同意。
有道是,“说话听声,锣鼓听音”江成焕一听便蔫了,支队长张全显然是婉拒,时下正缺人手呢,哪会轻易放走一个刑侦学院毕业的高材生。
当然,他之所以比别人更加辛苦,同副大队长马尚魁“关照”不无关系,重案大队一旦有案件,尤其是急难险重类,哪怕他手头再忙,也是参与者之一。这不,他正忙于“6?28”伤害案审讯、排查呢,却被安排帮助法医卞海波上断魂坡整理“7?20”碎尸案尸首。
要说那起碎尸案,可谓是轰动山城的大事件,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太过残忍。犯罪嫌疑人把被害女孩的尸体大卸八块埋葬于断魂坡上。
真是太残忍,江成焕从事重案工作几年,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可怕的凶杀案件。
既然马尚魁安排了,他只好放下手头上的事务上断魂坡去。
断魂坡是在山城的城郊,是这座山城中的深山老林,境内七坞八坳,风景十分优美,构筑这座山城独特之美。尸体埋葬在这么优美的山坳中,真是对山神的亵渎。
尸体被分散埋葬,东一块,西一坨,他们必须押着犯罪嫌疑人跋山涉水一块一块去找,其难度可想而知。江成焕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整理尸块,自是不知该怎么整理,跟在卞海波身后打下手。
尸体早已腐烂无状,臭气熏天,很快招惹来漫山片野的绿头苍蝇。虽然这几年一直跟在卞海波身后帮忙,也算是半个老把式了,却还是忍不住稀哩哗啦吐得一塌糊涂。
唉,真是惨绝人寰。
一大堆零乱不堪的尸身堆集在一起,要一块块拼凑起来,一时半会儿真不知道哪儿对哪儿。这家伙,只是刨了一坑直接将尸块丢进去,然后草草填埋。再挖掘出来时,因为腐烂,早已同周围的泥土混合在一起,怎么也清理不干净。虽然卞海波用特制药水清洗,其效果还是不明显。泥土裹夹沙石沁入腐肉里,几乎分不清哪儿是腐肉,哪儿是泥土。
嗨,大热天干这事,真不是人干的活儿。
尤为惨不忍睹的是,犯罪嫌疑人割下被害女孩头颅,丢进沸水锅里煮熟,待只剩下骷髅瓢时,再埋下。并且,把头颅埋在距离尸身有好几公里以外的另一座山头上,可把他们跑苦了,连犯罪嫌疑人自己都不知道具体埋葬在哪儿,七拐八绕,跑了许多冤枉路。
他们挖掘出骷髅头时,只剩下一个略呈椭圆形的外壳,骷髅头上只有几个十分恐怖的窟窿,尤其是下巴那一部分,上下张开着,在上一部分的三个窟窿映衬下,显得十分狰狞,似乎有诉不尽的冤屈要告诉世人。江成焕盯着骷髅头,似乎读懂了这个可怜的女孩是在向他诉说不尽的冤屈和痛苦。
江成焕他们真是佩服这个坏家伙的意志,搞不懂是什么意志支撑他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情来。据说,他这么做,是缘于一种迷信说法,即,身首埋近了,会在黄泉路上合拢在一起,然后,变成厉鬼,回头再找他算帐。犯罪嫌疑人是害怕鬼找上门来,哟呵,还别说,这坏东西算计得真是周全,连后路都考虑好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与其整日担惊受怕,干吗伤天害理?
杀害女孩的缘由听进来简直不可思议,仅仅因为女孩同另一个男孩子看了一场夜场电影。呵呵,醋劲是不是忒大了点,至于嘛?并且,还有别的女孩一同随行。
唉,简直是心理变态。
然而,这家伙的回答,简直精辟透顶。他说,她居然敢背着我干那种事情,****透顶,如此,她便沾染上别的男人身上的气味,并且,吸入别的男人呼出来的肮脏气息,从此,不再纯洁,只有杀了她,才能够保全一个完整的她,她不再属于别的男人。
咳、咳,真是世上奇绝,心理变态――
江成焕听了,顿时晕了,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江成焕急切地要调换工种,同马尚魁不无关系。
马尚魁虽说只是个大队副,却是顶头上司,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什么事儿都必须经他手管着,个中厉害,谁人不知,哪个不晓,如同孙悟空遇到了如来佛,你纵有浑身本领,在如来佛祖面前也是枉然,始终翻不出如来的手掌心,个中滋味,由此可见一斑。
显然,马尚魁是故意跟自己过不去。
当然,要怪嘛,要怪他自己不谙世事,关键时掉链子得罪了马尚魁。
那还是他刚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到重案大队干劲冲天,打算好好表现一番,一头扎进一起命案侦破中。适逢马尚魁老娘去逝忘了随礼。事后,他是有顾忌,却很快淡然,在他看来,自己是因为忙于破案,是替马尚魁脸上贴金,是不会怪罪他的。他甚至想当然认为,马尚魁绝对不会一般见识,说不定还会表扬他呢,之后,没放在心上。年轻嘛,想法总是难免天真,没去理会这其中的弯弯绕。
有道是,古往今来,做事先做人,现实社会,人情世故,礼尚往来,比什么都重要。之后,果不其然,江成焕便觉着马尚魁对他视而不见,看到他时,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
虽然他不敢最后肯定下来,但直到有一次他在同卞海波闲聊时,他谈到疑惑时,经卞海波一点拨,才幡然醒悟。为消弥隔阂,后来,他在马尚魁生日之时,重重随了一份厚礼,足足花去了他半个月的工资。
一朝结怨,万念难解,怨恨结下,岂是轻易消解得了的,再见面时,相互心中总觉着硌着什么不自在。不知马尚魁心中怎么想,至少江成焕总觉着大不如前。
藉此,他算是彻底看清了人性的浅薄。他不得不承认,虽然花去了他半个月的工资,却无济于事,相互间,总觉着别扭,半个月的工资仅仅赢得面子上过得去,骨子里显然无法彻底化解。
卞海波知道他心中苦闷,得闲时,会主动替他出点子,想办法,想帮他解开心结。但显然不着调,因为,源于潜在角色和利益冲突的特定心理,只是点到为止,往往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凭良心说,一直以来,卞海波是挺关心江成焕的,他毕业后,一直是法医助手,这份情谊还是记挂着。
其实,重案大队几乎没人对马尚魁有好感,背地里都说这人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只是碍于特定关系,面子上的应承。若是他头上没有副大这顶官帽,怕是没人会搭理他。
偏偏是什么事都不干,同时,也干不好的人,在领导岗位上呼风唤雨,春风得意,真正干实事的人,必须仰人鼻息,唉,时下就是这个风气,又能奈何什么。
深秋一个周末,江成焕因“11?18”抢劫案忙乎了整整一天,一直到晚上九点多钟才把手头上乱七八糟的事务罗列整齐,才觉着饥肠辘辘,于是,他便携着一直跟在他身后跑腿的辅警金虎一同去夜宵摊子。
一坐下,金虎便提议弄点酒泛解疲劳。江成焕觉着是周末,又不值班,觉得是个不错的提议,见摊桌上有现成的桶装扎啤,便各自要了一大杯。
临了,江成焕觉着只有他俩喝酒没有什么意思,便邀来了他的几个好朋友一起热闹一下。
正好,金虎女友白免打来了电话,问他整天不见个鬼影,周末想一起看一场电影都不行,喋喋不休了一会儿,当听说他们正在夜宵摊子上时,二话不说便驱车赶了过来。
俗话说,无酒不成席,当然,没女人,自是不成宴嘛,女人嘛,喜欢凑热闹,男人嘛,则登鼻子上脸。
深秋喝啤酒,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寒气袭人,一口啤酒下肚,浑身上下不由自主颤栗,尤其江成焕和金虎,空腹饮啤酒,热血沸腾,早已是晕乎晕乎,枝枝花,茉莉花,醉意朦胧。
白兔没有喝酒,一旁只顾闷头吃羊肉串,她就好这一口,但说好了,她也有一份啤酒,只不过,她这份啤酒是由金虎替代喝的,金虎乐得屁颠颠的,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因而金虎喝得最多,卷着舌头跑火车,对着白免胡乱叫嚷。
“诶,我说,你不喝酒,别只顾着啃那串儿啊,替哥儿们倒倒啤酒,总是可以吧?”
白免翻了翻清丽的眼珠子,十分不屑,她一边摞了一串羊肉串,一边嘟囔着嚷道,“你们男人哪,真会享福,啤酒伸手便是,干吗多个中间环节,不累嘛,焕哥哥,你说是不是啊?”
白免说完,用妩媚的眼神勾了一眼正端着杯子准备喝酒的江成焕。
江成焕赶忙放下杯子正准备接茬,不料,金虎又叫嚷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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