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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巨大的高清真彩电子显示屏上,男人坐在咖啡馆窗边,窗外的雨染湿了城市的街道和树木,行人撑伞匆匆而行,只有他在光线昏黄朦胧的房间里,享受着手中的那一杯咖啡。
温暖,温馨,香甜,惬意。
握着细白瓷咖啡杯的手指修长白皙有力,比那价值不菲的白瓷杯还要细白而精致,带着难以言喻的优雅美感。
而那只露出侧脸来的男人,柔柔地对着窗外一笑,五官俊逸静美,气质温文出众,从容雍容,不愧他头上诸如“翩翩佳君子”“五官最出众的新生代男星”“演技和气质刷到满点的实力偶像派”之类的词。
有女白领从那大显示屏对面走过,总要停下来多看两眼,还和身边的朋友说,“每天对着庄籍看,加班心情都好几分。”
“是这样没错,不过,也有坏处。看多了他,别的男人都看不上眼了,每次相亲都见光死。”
“哈哈,是这样没错。”
夏榛站在君腾大厦三十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里,办公室空间宽阔,一面全是落地窗,他站在落地窗边,手中端着咖啡杯,里面正是那显示屏广告中的产品——欧香,伴您每一天。
夏榛隔着蒙蒙细雨居高临下地盯着对面大楼上的广告屏上的男人,眸光幽深,却温柔如注视深爱的爱人。
他看了很久,一杯咖啡见底也没有转眼,这时候,手机响了,他走到宽大的办公桌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就接了起来。
听到他说,“三叔要用庄籍代言新产品?既然早说了,这事由我负责,怎么又要来指手画脚。……告诉他不行。……对,不行。……我们已经找了云枚,我认为女星比男星更适合我们这一系列的产品。……不管他有什么理由,不行就不行。你不要说了,他亲自来我的办公室,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决定。”
夏榛态度十分强硬,隐隐有发火的意思,似乎是完全在忍耐怒火,挂断电话就会摔手机一般,但讲完电话,他反而没有了怒气,只是稳稳地将手机放回了桌上,人也坐到了椅子上,办公桌上放着一叠资料,其中一份就是庄籍的资料,因为他三叔很想要庄籍代言新的产品,之前只是对他提了一句,他直接无视了,后来又让助理送了庄籍的材料来,他将这份材料按下,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像是完全不给他三叔面子。
夏家家大业大,最初是做矿产,后来产业涉及家具,酒店,房地产,酒庄等等,在福布斯富豪榜上也榜上有名。
最初,这份家业是夏榛的父亲夏奕军开创,借着其母柳云琇的娘家背景,很快就将产业扩大了。产业扩大后,两个弟弟便也入了集团帮忙,就是夏榛的二叔和三叔,两人在夏氏集团里工作多年,劳苦功高,自然也占有不少股份。
夏榛父亲夏奕军是一代商业奇才,眼光准,又很能吃苦耐劳,再加上贤内助的帮衬,这才有了夏氏集团最初的规模,但他死得也早,夏榛读本科时就罹患癌症过世了,从查出癌症,他在很短时间内就不治身亡。
他的遗嘱倒是写得清清楚楚,倒不至于让夏氏集团因为内部利益问题一下子就乱套。
按照遗嘱,夏氏集团,由夏榛占有最多股份,但他的股份要暂时交给他的母亲管理,而他的母亲也因此具有了控股权,成了集团董事长。
夏榛的母亲柳云琇才干和手腕都不差,所以,夏榛父亲逝世至今已经有了八年,夏氏集团一直在稳步上升,没有丝毫乱象。
而如今,夏榛在读完双料硕士又在国外大集团工作过两年之后,回国进入自家集团工作也有两年了,柳云琇的意思是,等夏榛再历练几年,就会渐渐放权给他。
而夏榛并不让她失望,自从进入集团,便做出了不少成绩,而且从没有出过错,在决策上的零失误,让柳云琇和集团中一干老臣都不再小瞧他,且很是信重。都认为他不仅继承了其父的商业天分和勤奋干练,而且比他还多了远见。
夏榛的三叔夏奕博最终没能改变侄儿的决定,让他任用处在二线顶尖上的男星庄籍代言新的家具产品,最后的定案里,风情万种的女星云枚一身华服游走于奢华的家具之间,贵气典雅,宛若尊贵皇族。
夏奕博在一次会议后等在后面同夏榛一起走,和他低声说,“你和庄籍初中高中时候不是好得很嘛,怎么现在有好处反而不想着他。”
夏榛听他说庄籍,心里就是一痛,但神色上却半分不显,道,“这是做生意,又不是做慈善,这一系列的产品,根本不适合找男星代言。再说,三叔这次一定要让庄籍来,才让我好奇呢。他给你什么好处了吗,让你这般为他说话。”
夏榛这话可不好听,不过,他和夏奕博的关系一向称不上亲近,让他和他虚以委蛇说动听的话,根本不现实。
夏榛很厌烦夏奕博和庄籍关系好,娱乐圈里本来就关系复杂,夏榛曾经听过别人隐秘地暗示他,庄籍最初是靠着夏奕博上位的。
庄籍已经是有些分量的男星,粉多黑也不少,不过,像这种传言,倒是没有人敢随便乱传,不仅是因为庄籍公司里不会任由这种传言传播,更多是因为夏家的身份。只是夏榛所处的圈子,让他总能知道一些小道消息。
夏榛想到别人说过的那些有关庄籍的不堪言论,此时对着夏奕博就更没有好脸色。
夏奕博对着夏榛一笑,道,“我倒觉得这一系列产品找庄籍更好,你不知道他坐在床上,比云枚还要诱人得多。”
夏奕博现年已有四十四岁,不过有钱人家,生活优渥,注意锻炼保养,不仅看起来只像三十出头,而且身材绝佳,高大英俊,风流倜傥,只是纵情声色,脸上不免带上轻佻浮华。
夏榛本来就板着脸,因他这话,脸色更是瞬间黑到了底,而这时候夏奕博已经快步走了,只留给他一个高大而猖狂的背影。
夏榛心里恨得牙痒痒,最后什么也没办法做,只得自己生闷气。
没过两天,夏榛就在酒会上遇上了老同学杨语。
杨语现在的职业是记者,已经到副主编位置了,之前他就想借高中同学这层关系采访夏榛,不过夏榛让秘书干脆地拒绝了,好像完全不记得他这个老同学。
没有办法,虽说忆同学当年,风华正茂,苟富贵,也不当相忘,不过,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物质的,夏榛完全不买他的账,他也没有办法,谁让他当年读书时候少年心性,心高气傲,不知道多巴结人家,混个好朋友的名头,出身社会之后,事情不就好办多了嘛。
杨语看夏榛在和几个商界大腕说话,他一个小记者,只能躲在一边盯着看,看到夏榛稍稍有空的时候,就端着酒杯走上了前去,打招呼,“夏总,幸会。”
夏榛这一天穿着一身黑西服,十分稳重,而他平时又不苟言笑,即使和那些他父亲辈的商界叔伯们在一处,也不会让人将他小瞧。
当然,他看着是年轻的,而且英挺,只是太过少言寡语,让他威严有余,亲和力不足。
明明只是二十八岁的年纪,偏偏像个苦行僧似的,不过他高中时候就是个闷葫芦,现在也没变得能言善辩。杨语这般想着。
夏榛看了杨语一眼,倒没有只是点点头便转身就走,说了一句,“幸会。”
杨语笑道,“不知道夏总可记得我?”
夏榛道,“杨语。虽然过了些年了,你变得倒不多,怎么会记不得。”
杨语惊讶了,手摸了摸鼻子,道,“真是三生有幸啊。”
夏榛虽然不是那种谈笑风生的人,却是真正过目不忘,见过的人,在之后几乎不会忘记,再说,和杨语还是三年的高中同学,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他不喜欢和杨语再扯这些闲话了,转身要走。
杨语这时候赶紧用一个话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们准备办一个十周年的高中同学聚会,还想请庄籍来参加,夏榛,你要不要来。”
杨语既然是做记者的,还是有些眼力介儿,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这种小虾米一样的人,但他在高中时同庄籍好得像连体婴儿,但据说后来两人关系也淡了,只是,杨语此时也只能拿出庄籍来吸引夏榛,以此来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联系。
他说那话,只是一种试探,没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钩了,他停了下来,问道,“同学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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