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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已经近秋末,萧瑟的北风呼啸的卷着几片残叶从门前刮过,昨夜刚下了一场秋雨,庭院里的几盆秋菊都被打的七零八落。张睿蹲在门口,抱着胳膊打了个冷颤。恍惚了一下,才想起自己已经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有半年余了。

    “不许动!你已经被包围了!”张睿握着手枪抵在毒枭的腰间,紧接着一阵剧痛在胸口蔓延,张睿不可思议的回头,看见自己最得意的徒弟居然在他身后开了一枪。然后眼前越来越模糊,最后毒枭和他徒弟双双逃走。

    他以为自己肯定会死,因为子弹从第三根肋骨穿过,伤了心肺,估计是大罗金仙都救不活的,可没想到剧痛后晕晕乎乎的像睡了一觉般又醒了过来,只是眼前再也不是熟悉的世界了!

    “该死!居然被敌人打进了内部!”张睿忍不住嘟囔着。

    冷风一吹,记忆一点点被吹散,一些莫名的记忆充进脑海。

    “睿睿快走!跟着韩叔快走!”一个美丽的妇人推着他,从头上拔下一个玉簪塞进他的手里,“拿着这个去京城找你舅舅!听话,快……”

    “娘……娘,我不走,我不走!”韩叔伸手把他捞起,夹在腋下快马加鞭的离开了。

    “……”

    张睿扶额,这大概是这副身体的记忆吧。

    要说也巧了,这副身体的原主人也叫张睿,居然跟他同名同姓,可不同命的是,这个叫张睿的少年似乎命特别硬。他还没出生的时候,爹爹和爷爷出征双双战死,他成了遗腹子,他娘好不容易把他拉扯到了十二岁,居然在一次拜佛时遇上歹徒,当时情况紧急,只有他被家里的一个仆人救出来。

    家中没有主事的,家产一夜间更名变姓,无奈韩叔只好带着小少爷在城中盘旋。

    因为路上没盘缠,身体的原主人惊怒交加在途中病倒了,尽管韩叔片刻不离的照料,孩子还是跟他家人团聚去了,张睿则在这身子高烧退去后醒来。叹了口气,看着破败的门窗,摸摸咕噜咕噜的叫唤肚子。

    “少爷,少爷我回来了。”

    门口一个身穿满是补丁男子走了进来。

    张睿眼前一亮,“韩叔。”

    老韩笑着,把手里的两个馒头递给他。

    “少爷,今天运气不错,我这刚出去就遇上个雇跑腿的,跑这么一趟下来赚了足足有二十文,明天的饭都有了。”

    老韩全名叫韩宝柱,三十出头,方脸粗眉,一笑眼角都是笑纹。据说是小时候被张睿的爷爷捡回来的,虽说是仆人,但也如老爷子的半子,从小在张家长大,所以韩叔对张睿绝对的忠心耿耿。

    “少爷,你的身体好些了没?穿这么单薄就站在门口,小心又着了风寒。”

    张睿笑笑:“韩叔,不要叫我少爷了,出门在外就叫我阿睿好了。”

    韩叔:“那怎么行,少爷和我身份不同,怎么能直呼少爷的名讳呢?”

    张睿啃着馒头心里暗叹,古人果然是古板。

    这个朝代跟张睿熟知的任何一个朝代都对不上号,名虽然也叫周朝,但此周非彼周,朝代跟宋代略有相似,当朝的执政者热衷于修仙炼丹,对朝堂上的事不闻不问,国家内有灾害,外有虎狼,可以说是岌岌可危。

    若不是如此,他那便宜爹和爷爷也不能出征丧命,估计自己挨了枪子死也白死了。

    “少爷,咱们的盘缠赞的差不多了,我打听到再过三日,有个北上的商队,我们一人交五两银子能载咱们一道,尽管风餐露宿,但也比自己上路要安全的多。”

    “嗯,韩叔你安排吧,钱若是不够,我这还有一块玉佩当了去凑盘缠吧。”

    韩叔急忙道:“可不敢当!那是老太爷活着的时候给你留下的,这是咱们张家传家的玉佩,我要是把这玉当了,将来九泉之下可没脸见老太爷了!”

    张睿急忙安抚:“好好,韩叔我就是说说,那盘缠……”

    韩叔叹了口气:“盘缠已经赞够了,我多少要挣点路上的口粮,从徐州到京城差不多要两个月的路程,这一路风餐露宿,恐怕要苦了少爷了…… ”

    张睿摇摇头,心里暗暗思索,去京城,大概就是现代的北京附近了,现在已经到了秋末,从这一路到京城……看看自己这身薄薄的单衣,韩叔似乎忘了些重要的东西。

    韩叔看着张睿吃完馒头就起身离开,下午还要帮着一家布店做工,每天都要忙到半夜才回来。

    吃完韩叔带回来的馒头,喝了点炉子上的热水,张睿思索了一会,攥着玉佩走出大门。

    虽说是天气寒冷,但街上的行人依旧不少,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充斥在耳边,让他忍不住愣了愣神,仿佛走进了古装电视中,可这又跟电视不同,这里每个人都是鲜活的,而自己就在其中,跟他们一样,都活在这个朝代。

    沿着大街走,街道两旁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因为常年的战争,让这个朝代的男女性别比例严重不平衡,所以有不少女人都抛头露面出来经营东西养家糊口,也没有什么不方便的。

    走到街角一家当铺,这家当铺是张睿打听好几天的了,除了口碑好,掌柜的也是个实在人,从来不做出欺瞒压价的手段,生意做得很是规矩。

    张睿一进铺子,暖意铺面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哆嗦,环顾下四周,屋内居然生了两个个火炉。

    一个小伙计见来客人急忙跑过来招呼。

    “小哥,您是来当物还是取物啊?”

    张睿笑笑道:“我是来当物的。”

    伙计道:“那小哥稍等一下,我去叫掌柜子来打眼。”

    因为当物的钱财不同,伙计一般都做不了主,都是由掌柜的来打眼折价。

    伙计去了不久,一个中年的男子从后院走了出来,年纪约四十出头,面白无须,见面三分笑,让人忍不住心生善意。

    “可是这位小哥要当物?”

    张睿点点头,从怀里掏出玉佩递给掌柜的。这玉佩是原主身上一直带着的,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至少也值个几十万,不知道在古代能卖多少钱。

    掌柜的双手接过玉佩仔细看了看,又看了看张睿道:“这玉佩是要死当还是活当?”

    张睿:“死当怎么说?活当又怎么说?”

    掌柜一笑道:“死当则当三百两银子,以后便是不能再取了,活当则当二百两银子,五年期限内若是小哥想赎回来再多加五十两银子则可赎回。过了五年这玉佩便做死当处理。”

    张睿:“那就活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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