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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家道歉。
昨天感冒了,有点发烧,还吃了点不好的东西,所以今天一整天都是昏昏沉沉的,所以有点对不起大家,希望大家谅解,这本书已经四万多字了,但还是没有消息,心里也一直低沉。而且写娱乐小说得不停得查资料,所以任务还是比较重的,或许小弟我写东西大家会挑出很多毛病,但各位大大却没有离开,而是一直追着看,我觉得这就是大家对我最好的鼓励,所以我告诉大家,放心的收藏,即使不签,我也会在各位的支持下坚持下去。谢谢大家。哦,还有,各位大大要是手中有推荐票,给两张吧,评价票有的也给两张吧,还有各位有什么想要说的,拒在书评区留言,我一般天天都看书评,最后谢谢各位支持我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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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谅解
今天放假回家,所以只能一更了,希望大家谅解。谢谢大家对毛毛的支持,毛毛一定会认真写书,毛毛最近想了很久,只要大家一直支持,毛毛会一直坚持下去,给大家带来一本本解闷yy的小说,让大家开心!!!!强推期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今天刚刚申请了三江推荐初审通过了,不知道复审会不会通过,不过通过与否不影响毛毛写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越往后毛毛写的越顺,毛毛承认自己是个新手,不过毛毛的确在用心写东西呢。
好了就跟大家唠到这儿,最后毛毛告诉大家清明节回家祭祖要小心哈,今天在车站见到一个女的被偷了,坐在那儿大哭,十分可怜c了祝大家假期愉快,生活顺心(学习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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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梦回1970
第一张:梦回1970
烈日炎炎,十平米大的房间中如同一个蒸笼,王炜光着膀子,嘴里叼着一根一包十块钱的云烟,右手食指不断的敲击着鼠标左右键,在网上剪切,粘贴着要找的的资料。这是王炜的第三本书,写的是一个人重生在八十年代的故事,这不,刚刚查完资料。“尼玛,终于搞定了。”王炜左手抓起一条已经发臭的毛巾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长出一口气道。王炜一个二流艺校编导专业毕业的学生,毕业之后,经历了无数白眼,与心酸之后,终于选择了一条相对自由,但却倍加心酸的职业__网络写手,经历了n多次的扑街之后,终于有了收获,尽管不像网上传说中那些大神一样动辄年薪过百万,但好歹一个月也可以挣上个一两千吧,有时候订阅高点,还可以达到三四千一个月,这对王炜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毕竟现在工作难找,像自己这样可以自由的工作更是难找。王炜从一旁的方便袋里拿出一块早已经买好的面包,狼吞虎咽几口吞下之后,顺手抄起一个已经失去金属光泽的保温杯猛灌两口白开水,这才满意的打了一个饱嗝,昏昏沉沉的趴在电脑旁边呼呼大睡起来。今天是月底最后一天。也是抢月票大战的最后一天,睡一会儿起来得赶紧更新。这是王炜陷入黑暗的最后一个念头。斗转星移,原本空中的烈日已经被星月所取代,此时,偶尔从窗外吹过一过一阵凉风,在充满暑气的屋子里掀起一阵凉爽,沉睡中感受到凉爽的王炜下意识的挪了挪枕着的胳膊。‘哐当’一声,放在王炜右手旁边的保温杯应声倒下,杯中得水顺着杯口朝着电脑后边的线团流去,紧接着就发出‘滋’的一声,一股电流顺着水朝着王炜传来。同一时间,小屋之外发生了两件奇怪的事。在银河系中九大行星正好连成一条直线,同时发出一股强烈的磁场,也就在这个时间,地上所有联网的电脑都显示网络不能使用的字眼,但仅仅持续了一瞬间。接着便又恢复如初。第二天,西北地区某地方电视台,报道“昨天,我市某个区的城中村中突然失火,大部分人员已经撤离,伤亡人数已经统计出来了,死一人,是一个孤儿,没有伤者,・・・・・・夏季炎热,希望大家以此为戒,注意防火・・・・。”沉睡中王炜只感到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接着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哎,舒服啊,好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王炜从床上坐起来伸了把懒腰,看了一眼窗外的太阳,看样子此时应该是早上**点钟。“咦,我怎么会在床上。”王炜心中有些疑惑,王炜明明记得自己再查完第三本书的资料,还准备再码几章,为第二本书的月票再拼上一把。但是因为自己当时特别困,就准备趴在桌子上眯上一会儿,醒来再写,可是那时应该是下午五点多啊,而现在・・・。想着想着王炜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时间・・・貌似自己睡了一天了。“哎,睡觉耽误事儿啊。”王炜坐在床上叹了一口气,突然感觉那句‘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说的他**太对了。王炜有些沮丧的抹了一把脸,跳下床准备洗把脸,可就在这时,王炜终于发现了周围的不同。一瞬间脸上的表情由沮丧变成了震惊,嘴巴成o型张开。再联想到自己原本应该是趴在电脑桌上睡着的。刹那间一个让王炜面皮发抖的词语闪入脑海‘梦游’“这,这里是哪里,难道是自己梦游走到了别人家・・・・。”一念至此,王炜赶紧跳下床,朝屋外跑去,此时王炜的心理只有一个念头,赶紧跑吧,要是让屋子的主人发现,非得打成猪头不行,弄不好还得当成贼送到警察局里。王炜三步并两步的跑到小屋门口,小屋的门口旁边放着一个落地镜,王炜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落地镜,这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王炜如同被失了定身术一般瞬间定在了落地镜的前边。只见镜中一个眉目清秀,瘦骨嶙峋满脸稚嫩的少年呆呆的站在镜子之前。“这・这・这难道是我?”镜中的少年嘴皮动了动,呆滞片刻,王炜伸出右手在自己的右脸蛋上狠狠的拧了一下,结果镜中的少年很配合的左手在自己的左脸蛋上捏了一下。目睹这一切的王炜再次陷入呆滞接着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王炜的脑海,使得王炜疯了一般满屋子之中找日历,结果日历是找到了,而王炜脑中的那个念头也被证实了,王炜穿越了!今年是民国五十九年?西元1970年纳尼?我穿越了,突然,王炜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紧接着一些陌生的记忆飞快的传出,迅速的与王炜的自己的记忆融合。而王炜也随着记忆的传出迅速的了解了自己现在的身份,这具身体的名字也叫做王炜。1960年11月5日出生,十岁不到,从小跟着母亲生活,父亲这个名词在这个瘦小的孩子的字典里从没有出现过。整整一个上午王炜都痴痴呆呆的坐在镜子前一动不动的盯着自己,而脑子之中的两种记忆的融合却在不停的融合,渐渐的王炜感觉镜子中的人也不是那么的陌生,仿佛那就是自己的少年时的样子。不知不觉间已经过了正午时分,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接着就听到开门的声响。正在发愣的王炜突然被敲门声所惊醒,下意识的说道:“是我妈?”随即站了起来,而在这时,门也被打开了,映入王炜眼帘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虽然少女身上穿着很普通的粗布衣裳,但依旧掩饰不了那骨子里的秀气与清纯。在看到少女的刹那,王炜的脑海里瞬间短路,这是王炜在一天中第三次被雷到。清纯婉约,明亮动人,对于穿越前研究了几个月一九七零年港台娱乐圈的王炜来说,这张脸太熟悉了。一个名字下意识的从王炜的嘴里吐出来。“林凤矫”门口的少女见王炜突然喊自己的名字,不由一愣,接着柳眉一挑,抬起右手中的饭盒在王炜的面前抖了抖,假装严肃道:“我说阿炜,你这个臭小子,姐姐我来给你送饭,你不但将姐姐我堵在门口,还敢喊姐姐名字,我看你是越来越胆大了,是不是想让姐姐弹你的小鸡(鸡啊。”被林凤矫这么一说,王炜地脸瞬间变得通红,这也太直接了吧,此时的王炜俨然已经忘记了自己现在只是个十岁大的孩子。林凤矫见王炜脸红,‘扑哧’一声提着饭盒朝着屋子中走去,边走边笑道:“哟,臭小子现在都长大了,都学会脸红了。”“还不快过来,愣在那儿干什么”林凤矫朝着王炜摆了摆手,然后从饭盒中端出一瓷碗面线。对王炜笑道,“这是姐姐从中华路给你买的阿宗面线。你这几天生病了,姐姐给你改善改善。”说完林凤矫对着在一边还在发愣的王炜眨了眨眼道:“傻小子快点吃吧,过一会儿就要凉了,凉了可就不好吃了。”王炜此时的脑子浑浑噩噩的,在林凤矫的呼唤下,端起阿宗面线狼吞虎咽起来。一碗面线过后,王炜已经是满头大汗,一边的林凤矫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条已经洗的发白的手绢,帮着王炜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嗔怪道:“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吃饭的时候王炜的脑子里不断地回忆着关于林凤矫的一切。林凤矫家里跟王炜家关系很好,王炜的的父亲救过林凤矫父亲的命,后来再王炜的父亲去世之后,林家就一直照顾着王炜的母亲和王炜。由于林父是穷苦人出身,也没什么一技之长,而且为人比较耿直,所以家里的情况也不是怎么好,所以林凤矫在十二岁的时候就辍学出外做工补贴家用了。而‘自己’好像也是林凤矫带大的,因为母亲是单身女人,家里唯一的劳动力,所以生下自己一个多月后便出外做工来维持母子两的生计,而自己便理所当然的被交给当时还没有七岁大的小屁孩林凤矫带着。想到这里,王炜的脑子里就忍不住浮现出一个穿着脏兮兮的小女孩后面爬着一个满嘴鼻涕的小屁孩的情景。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后,王炜吸了吸鼻子,朝着正在盯着自己的林凤矫说了句谢谢姐。结果这一举动惹得林凤矫又是一顿取笑,最后将王炜弄得是满脸通红,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去,在离开家门的时候却突然严肃的说了句:“姐走了,你病刚好,就不要在外面乱跑了,要是再生病的话,小心姐揍你。”说完还不忘挥了挥那双粗糙不堪的小手握成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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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逆袭从抄袭开始
看着着林凤矫那双如同三四十岁中年妇女的手,感受着林凤矫无尽的关怀,不知怎么的,王炜突然感觉自己有义务让这个还处在花季年龄却已经为两个家庭生计奔波的少女过上好ri子。
上一世作为孤儿从没有人关心自己的王炜再关上门地那一瞬间眼睛有些湿润。王炜心里小声的说道:“王炜,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照顾好凤矫姐和你妈的。”
这句话刚说完,王炜感觉停在心中的最后一丝芥蒂消失不见了。而两个王炜也彻底的融合在一起了。
在林凤矫走后,王炜便开始琢磨该怎么样利用自己超越时代的知识来为这个家,不,两个家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说?剧本?写歌?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王炜发现了一个让自己惊喜万分的事情,那就是从一九七零年到二零一三年这四十多年的发生的事情自己竟然都记得清清楚楚。
此时自己的脑子俨然一部七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的一部百科全书。更让王炜吃惊的是连这些年中所有的小说有剧本甚至自己以前没有看到过的书竟然也都可以记起来。
“这・・这・・・这也太夸张了吧”发现这一切的连王炜惊讶的嘴里都能塞个鸡蛋,好大一会儿之后,才听到王炜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小声喃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手指。”
王炜的心里素质还是很好地,经过了短暂的震惊之后,王炜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脑子里迅速的旋转着,既然自己有了这个优势,那自己就应该好好利用这个优势。接下来该做什么呢,王炜坐在床上想着自己应该先着手做什么,结果想了一个下午之后,王炜很悲哀的发现,尽管自己脑子里存了很多的东西,但是就目前而言,对于自己这幅小胳膊小腿的恐怕只有写小说最为现实了,幸亏自己会写繁体字,不然的话,连小说恐怕也写不了了。
一下午的时间不知不觉间就这样过去了。到了晚上,王炜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妈妈。一个不到四十岁,却已经鬓角花白的女人,由于过于消瘦,女人的眼睛深陷,颧骨突出。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是已经老态突显。看着这个女人,王炜深深的吸了口气,心里暗自告诉自己,王炜,这就是你的妈妈,你此生最亲的人。
王妈妈回到家里看见儿子坐在床上呆呆的盯着自己,以为是自己一天不在家,丢下儿子一个人在家里,此时儿子在生自己的气呢。于是带着一脸心疼对着儿子笑道:“阿炜,怎么了,再生妈妈气啊!”
王妈妈说完,见儿子不说话,心里有些难受,声音顿时变得哽咽起来“妈・・妈也知道你的病刚好,需要人照顾。可是咱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妈妈不出去做工能行么・・・咱们母子两个还能活到现在么・・・・・・?”
王妈妈越说越难过,最后泣不成声。王炜因为第一次见到这个自己这个时空最为亲近的人,一时之间还有些不适应,所以没有说话,但两人毕竟血浓于水,再加上这具身体原本的感情,见到妈妈哭的这么伤心,王炜心中没由来一痛,下意识的抬起那瘦弱的右手拭去妈妈眼角的泪水。轻声安慰道:“妈,不要哭了,我没有怪你,我刚刚是看到你回来了高兴。”
本来哭的正伤心的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心中的所有心酸全部化为幸福,顿时破涕为笑,一把将王炜搂在怀里,轻声问道:“妈妈刚才是不是吓到你了。”
“没有”王炜静静的躺在妈妈的怀里,恍惚间,王炜觉得上一世所有种种仿佛间只是黄粱一梦,而这一世才是自己真正的人生。
轻轻的抚摸着妈妈手上的茧子,王炜心中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让自己的妈妈过的好点。一阵温存过后。王炜从妈妈怀中爬起来,一脸认真的看着妈妈说道:“妈妈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ri子的。”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顿时笑道:“好好好,我家阿炜长大了,知道心疼妈妈了。
”“妈妈・・・”“嗯”
“我想学着写字,你明天能给我买点纸和笔么?”王妈妈听儿子这么一说,不由神sè一暗,顿了一下说道:“嗯,明天早上妈妈就去给你买。”
“饿不饿?”“不是太饿,中午的时候,凤矫姐姐买了阿宗面线。”
“哦,那妈妈给你做你最喜欢吃的瘦肉粥。”母子两人吃完晚饭,王炜问了一些关于现在台北的事情,惹得妈妈心里很是惊讶,发现儿子突然变得这么喜欢问问题,而且都是问一些grén才问的问题。
但是出于母亲天生对儿子的溺爱与相信,王妈妈也没多想,只是将自己所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全部告诉给儿子,同时王妈妈从儿子问的问题当中感觉到,儿子长大了。
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自己要出外做工,儿子一个人在家,这么早懂事都是逼出来的,想到这儿,王妈妈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身体壮硕的男子,心里不由得哀叹一声,要是他还在,阿炜可能也会像别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的在学校念书呢吧。
第二天一大早,王妈妈便早早的起来做好早饭去做工了,等王炜起来的时候,家里又变的空荡荡的,唯一令王炜欣喜的是那张缺条腿用砖头做腿的桌子上多了一叠纸和一支笔。
王炜吃完早饭后并没有马上动笔。而是穿好那双刚过完年妈妈给自己做的崭新的布鞋看看这个自己文明久矣却没有来过的台北。
王炜家在内湖乡,也就是后世顶顶大名的内湖科技园区,只是现在这个所谓的科技园区不知道在哪里酝酿着,当然,现在的内湖乡已经被改名为内湖区了。
1968年,台北市升格为直辖市,成为中华民国在台湾的第一个直辖市,而内湖乡则被从原台北县划归为台北市管辖。内湖区位于台北东北地区,为其十二个行政区之一。
因其境内多山丘,形成多处小盆地貌,当地人台湾闽南语称山坳地为“湖”,故内湖并不是说有什么湖泊什么的,而是指内部盆地的意思。闽南语“内面即湖”或“内面彼湖”的称谓。
王炜走在这曾获得过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安全社区认证,被誉为全球第九十四个安全社区,亚洲第八安全社区,台北市第一安全社区的地方。、有一种想笑的感觉。此时的内湖区哪有一点和这些文明称号、高新科技挂钩的地方,明明是一个刚刚开始发展的小乡镇嘛。
王炜行走在这起伏不定的路上,看着被意充斥的内湖,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这就是我现在的家。王炜沿着基隆河跑了一段路程之后,又原路返回到家里。出了一身臭汗之后,王炜感觉身体舒坦了许多。
看来生命在于运动这句话说的不假啊。王炜暗自决定以后天天早上沿着基隆河跑一段。毕竟伟人不是曾经说过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对于王炜来说,身体可是挣钱的本钱。回家之后,王炜用毛巾擦拭了下身子,便开始了创作的生涯。
王炜决定第一本先先写黄易先生的大唐双龙传吧。其原因在于大唐双龙传不仅质量够,最重要的是字数够多,大概有四百多万字吧。
为什么说字数多也算是一个原因呢?这就要说说台湾当时关于写武侠小说支付稿酬的方法了。
一般情况下,在70年代的台湾一个刚出道的武侠小说作者,出版一册小说所得稿酬大约就500元(不做说明的就是指新台币)左右,而一册小说大概有两万字,也就是说写四万字,出版两册书可以获得一千元的稿酬,即当时一个中级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本俸)。
由此可以看出,伍佰元只是一个刚出道也没有什么名气的武侠作者的价格。但话又说回来,稿酬是死的,人是活的。
也有例外发生。曾在林保淳的《风尘异人隐士井――访问作家秦红》中看过这样一段话。“《无双剑》写了八个月,十几万字,大概写了一半,就拿去附近的大美出版社,五天后出版社给我答复,答应我一册字六百元,讨价还价后改为八百元。”由此可见,稿费也不是死的。根据稿子的质量,作者的名气相应的调整。
而在一九七零年台湾地区稿费最高的也就卧龙生,司马翎,诸葛青云,古龙,萧逸等人。每人大约一册在两千元左右。而对于此时的王炜来说,大唐双龙传的质量虽说完全可以达到卧龙生等人的水平,然而由于自己的名气不够,所以稿费上就会吃亏很多。
因此王炜决定选这本字数较多的书,先打打名气。名气有了,银子吗,自然会花花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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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爸爸得了阑尾炎
接下来的ri子,王炜便又重新恢复了前世的写手生涯,每天除了早上起来锻炼两个多小时外,其余时间都宅在家里写小说,期间,王炜以前的那些小伙伴像林凤矫的弟弟林永盛都曾来找王炜玩耍,但都被王炜连哄带骗的打发了,这让王炜有一种怪蜀黍的感觉,尽管现在的王炜也是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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