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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庆,江北机场。

    余情未了正百无聊赖的坐在候机厅里叹着气,哎,都怪妈妈啦,老是催她,老是催她,说什么耽误了登机的时间就不好了,天还没亮透就把她从被窝里拉了出来,还说什么女孩子要打扮得漂漂亮亮,清清爽爽的出去见人。笑话,她余情未了虽然只是小家碧玉,可一直都很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好不好?

    此时她穿着一件白色t恤,下穿一条青色的牛仔短裤,脚上踏着一双平跟的凉鞋。十八岁的年纪,青春逼人,虽然穿着打扮没有丝毫出彩之处,却还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拿出手机看了看,哎呀,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啊?她都已经度日如年了,居然才过了十来分钟。

    看到手里的手机,她才蓦然想起,该给青云打个电话说一声,不然人生地不熟还不得把自己给卖了?

    青云是她初中同学,两人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却好得跟什么似的,她初三的时候随着有钱的爸妈迁居去了台湾,高中三年,她每年的暑假回重庆一次,回来之后基本哪里都不爱去,就赖在她家里白吃白喝,真的是白吃白喝,她大小姐惯了,什么也不干,有时候吃饭的时间到了,她要是还歪在沙发上看电视或者是小说的话,她会惷光明媚,一脸讨好的笑:小情情,你看,我看书汲取知识的营养,遨游学问的海洋已经这么累了,你是不是该表示表示对我的友好?

    她的意思不说她都知道,要让自己端饭递筷的伺候她呗。

    可是那一声小情情让她恐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赶紧的阻止:得得,张大小姐,您啥也别说了,小的这就给您端饭拿筷去。

    瞧,她这交的是什么朋友啊!

    可两人的关系却一直这么好,她每次回来都赖她家,她也笑着呵斥她的懒惰。

    今年,两人都高中毕业了,张青云说自己今年回不了重庆,让她去台湾玩。

    当时,她在话筒那边咯咯的笑:青云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哪里有闲钱让我出去玩啊。

    她不是忧愁的女子,她常对妈妈说,忧愁也是一天,快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开心心的过呢。

    所以,她提起自己贫寒的家境也没有丝毫的悲伤。

    青云给了她台湾的地址,还给她打了五千块钱过来让她做路费。

    可是她却一直纠结着,一来是担心妈妈,她身体不好,怕照顾不好自己;二来是觉得虽然自己和青云要好,可是用她的钱去看她还是觉得有点那个,是以一直下不了决心。

    可是昨天她又在催促,她也有些想念这个朋友了,昨天下午她一时心血来潮去买了票,却马大哈的忘记了告诉她。

    余情未了连着播了张青云的电话不下十次,那边传来的却始终是嘟嘟的忙音。

    这家伙,也不知道在搞什么鬼,居然敢不接我的电话!哼,看我见到你不骂死你!

    余情未了原本准备和张青云神吹鬼吹一番以打发无聊的时光,这下不能如愿了便觉得时间越发的难熬,不由得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谁知,这懒腰一伸,双手便再也忘记了动作,就维持着那搞笑的伸懒腰的动作。

    因为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正好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并不是因为这个男人长得有多好看,而让余情未了忘记了生命在于运动这个主题,准确的说,她根本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子,因为他全身上下只有眼睛露在了外面。

    大大的鸭舌帽让人看不清他长得是圆是扁,更滑稽的是脸上还带了一个大大的口罩,要不是因为他露在外面的那双眼睛看起来还比较好看,身形也不至于彪悍的话,余情未了真的会先入为主的给他戴上一顶劫匪的帽子。

    这也怪不得她,她原本是乐观的,可是现在的治安确实不够好啊,自己每次看到有些新闻都会觉得有些胆战心惊。

    也不知这男人是怎么回事,**什么的不是早过去了嘛,还是他真以为自己是万人迷,走到哪里都会造就万人空巷吗?

    想到万人迷,余情未了不由想到了沈哲。

    那个出现在大荧幕上的时而冷酷如冰,时而柔情似水的超级巨星沈哲,从他出道至今,不知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更是在2011年被评为最受欢迎的偶像巨星。

    关于沈哲,人们讨论最多的,除了他的容貌之外,便是他的身世。曾经有一个国际知名的八卦杂志报道了最近两年来全世界最著名的一百个明星的出身背景,可是这里却偏偏没有高居榜首的沈哲的任何资料。

    于是众人对于他的出身背景有了很多的猜测。

    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三个地方很奇怪,第一是他一年只接一部剧,第二是他从来不做主演,第三便是从来没有绯闻。

    可是这一年只有一部剧的懒明星沈哲,这从来也不做主演的沈哲,这从来不靠绯闻出境的沈哲,却偏偏抢尽了所有主演的风头。

    就连余情未了这样原本不追星的女孩子,也不由得因为大屏幕上的他而兴奋愉悦。

    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在作祟,余情未了居然觉得那正从对面走过来的全副武装的男子,居然有一双和沈哲相似的眼睛。

    那男子慢慢的走近,余情未了一直注视着他的眼睛,只觉得那双相似的眼眸居然有着磁性,让她就那么傻傻的看着,全然忘记了自己这样伸着懒腰目不转睛的盯着一个陌生人看有多么的不礼貌。

    那个全副武装的男子原本是快速的往前走着,谁知却和一个男人撞了个满怀。

    那是一个穿着黑风衣的男人,身材比较矮,还有些微微的发胖,风衣的帽子也被他用来遮头了,余情未了看见了这样的一个人不由得感叹:真的是怪事天天有,今天特别多。晴朗朗的大热天居然穿风衣?更可气的是他撞了人,居然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仿佛怕人逮住他逼他道歉似的,脚步越来越快的往前走。

    那被撞的全副武装的男人,尽管看不清此时的面容,可从他露在外面的那双眸子,不难看出他此时的不快。

    余情未了心想,那撞了人就闪的男人也太没有风度了,不由对那被撞的男子有了几分好感,他只是用眼眸表示了自己的不悦而已,如果换成是自己的话,一定逮住他让他给自己非常庄重的道歉才行,不是她小气得理不饶人,而是这个社会原本就需要和谐的嘛,人人都这样撞了人就开溜的话,那这世界不是乱套了?幸好只是撞了一下,要是撞得很严重,并且是夜深人静犯下的事,那不知道要给别人带来多大的麻烦甚至是伤痛。

    余情未了正在那里神游天外,突然听得一声不大却极其清晰的诅咒:**!

    **!?

    余情未了的英文不错,知道**的意思是什么,正自疑惑这男子居然在别人大摇大摆走后才口吐脏话的原因,却见那男子已经朝着撞了他的那人离去的方向而去,边跑还边大声的呼喊以求得到支援:抓小偷,抓小偷啊!

    原来那个穿黑色风衣的男子居然是个贼。

    虽然那全副武装的男子已经尽力的在呼喊抓贼,可是很多人都只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光天化日之下都敢抢劫,谁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头,两人之间有什么恩怨?英雄做不了没有关系,要是做了狗熊可就不好看了,于是圆睁双眼看热闹的人多,真正出手相助的人少。

    余情未了一直喜欢看武侠小说,很佩服小说里那些智勇双全,侠肝义胆的英雄人物。看着只有极少的人在追贼,侠义因子瞬间暴涨,大吼一声:无良贼子哪里逃?你余姑奶奶来也!

    便也奋勇追了上去。

    有句话叫书到用时方恨少,余情未了此时觉得,她是力到用时方恨少,才追出去没多远,她就觉得体力有些不支,本来打算放弃算了,不要贼没追到,英雄没当成反送了自己的卿卿性命,那就太不划算了!

    可再一想,这么点挫折就吓到了,以后还有啥出路啊,兴许人家丢的是很珍贵很值钱的东西,要是自己帮他抓住了贼,他怎么也不会好意思不表示表示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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