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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撩,撩人

    宋守晚上回来的时候买了一尾鱼,两块豆腐,用草叶子包好提着往家走,大老远的就看见阿绯蹲在门口上,双手捧腮,不时地摇晃着头,活像只小狗最新章节男人在上。

    阿绯有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水灵灵地格外漂亮,她的眼神又好,清楚地望见宋守提着一条鱼,随着他走动,鱼尾在薄暮之中打了个晃,竟有那么几分撩人。

    阿绯同那条鱼一见钟情,口水顿时就先涌了出来,从原地跳起来扯着嗓子叫:“相公相公!”卯足了劲地跑上去,先抱着宋守亲了一下,然后注意力就全转到他手中那尾鱼上去了。

    “相公,这鱼真肥!”阿绯垂涎三尺。

    宋守听出了明显的咽口水的声音,阿绯看着鱼时候的眼神格外不同,有点像那以强抢民女为乐的恶少看见如花似玉的良家女子,那种恨不得一口吞掉的感觉如出一辙。

    不过宋守觉得阿绯前生一定是只猫,对鱼总是情有独钟,不管是什么种类的鱼,她见了总会眉开眼笑口水横流。

    宋守道:“我特意嘱咐了卖鱼的小哥儿,留了这条肥的,娘子,你想吃红烧的还是清蒸的?”

    阿绯皱起眉,觉得这个问题很棘手,实在让她难以选择,从路上一直走到门口,阿绯才期期艾艾问道:“相公,可不可以一半红烧,一半清蒸?”

    宋守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不过我记得前日你说要吃油煎的。”

    阿绯的口水又涌出来,抓耳挠腮地懊悔:“是啊,我居然忘了,油煎好像也不错……”

    宋守敲了一下她的头:“这鱼是新鲜打上来的,又太肥了……清蒸最好,明天再吃红烧的。”

    “也好也好,那就明天再吃红烧的啊。”有人替自己选择了,阿绯立刻举手同意,又带点希冀地望着宋守,把“红烧”两字咬的重重地,生怕他忘了。

    宋守看着她的眼神,声音柔和下来:“知道了……后天再买鲫鱼,给你油煎了吃好吗?”

    “好!”阿绯立刻意气风发答应,眼神又闪闪发亮。

    宋守看着这双眸子,就好像看到了漫天的星光。

    宋守提着鱼进了厨下,见中午留着的零嘴果真都被清扫一空了,宋守不知道是该为自己精进的厨艺表示得意好呢,还是为阿绯的饭量表示担忧。

    阿绯亦步亦趋地跟进来:“相公,油炸的小鱼很好吃,明天你再给我做点好不好?”

    宋守笑着摇头:“好,只不过别一口气吃太多,一刻钟吃一条,还要记得喝水,不然会嗓子疼。”

    “我知道,我当然照做了。”阿绯答应,大眼睛闪烁,明显带几分心虚。

    宋守只扫一眼就看得极清楚,却不说破:“听话就好,那我明天再给你炸,你早上起来就能吃了。”

    阿绯欢喜雀跃,在宋守身边转来转去:“相公你对我真好。”如果她是小狗,这一刻尾巴就会摇成一个风车。

    宋守正在摆布那条鱼,鱼在路上就已经往生极乐,但是杀鱼的样子仍旧不免有些凶残的,飞鳞溅血的,不忍卒读。

    宋守便道:“记得我对你好就行了……去洗手吧,乖乖坐着,一会儿就能吃了。”

    阿绯嘻嘻笑着,凑过来在宋守的脸颊上亲了下,就跑了出去。

    宋守回头望着阿绯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嘴角带着笑,眼中却透出几分落寞。

    妙村的人都知道宋守是个绝世好男人,生得高大英俊,――通常长得不错的男人都很有草包的嫌疑,但宋守不同,宋守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又能干又顾家,还很疼自家娘子。

    但这样的绝世好男人的娘子,偏是个好吃懒做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有点呆,唯一的优点是很能吃也很会吃,非要再说一点好处,那就是长得不算难看。

    妙村的人提到阿绯,通常都会说“宋守那个绣花枕头的呆娘子”,不过阿绯脾气有些古怪,不管听到什么样的话都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唯一能惹她发火的似乎只有两件事:第一是吃不饱,第二是没吃到好东西。

    宋守在张员外家里做事,起初只是当帮佣,渐渐地张员外发现宋守是个人才,居然识字,还很会算账。

    彼时张员外正在愁没个可靠地人管账,忽然发现宋守这颗沙砾中的金子,先不忙发掘,只用了个旧伎俩,――故意丢了一锭银子在后院宋守必经的路上。

    这一招张员外用过数次,手法娴熟,经验丰富:通常见了银子的人都是以令人咋舌的速度捡起来揣了就走,被捉住了还要抵死不认,但是宋守不同。

    宋守瞅了几眼那金子,便大声叫道:“谁的金子丢了?”

    然后就一脸忠实诚恳状去向丫鬟求救,光明磊落笨头笨脑毫无私吞掉的意图。

    张员外躲在假山后面笑得鱼尾纹游动,却不知宋守心里相当鄙视:这手法的老土已经很难用言语形容,但是自己偏还要捧这个场。

    宋守不得不争取这个条件好点的机会,因为他要赚钱养阿绯,他的娘子。

    尤其是当看到阿绯吃着他买回来的新鲜点心眉开眼笑的时候,宋守望着那个笑容,隐约觉得张员外肯用那么老土的手法来选人手,其实也可以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美德的考验跟延续,这样想来,张员外那土财主的样貌也变得和蔼可亲起来。

    妙村的人都以为阿绯是走了大运才嫁给宋守。

    可是谁也不知道:阿绯曾经是他痴痴看了十六年的梦,现在梦里的人就在身边,宋守觉得老天爷总算舍得睁一睁眼了。

    他感恩戴德。

    只不过宋守早该想到,老天爷的眼大概只睁开了一只。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一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不知从何时起,妙村来了一个奇装异服的人,看起来非男非女,打扮的很是奇特,手中习惯拿着一支笛子,他不肯说话,只会唱歌,或者用笛声说话。

    只可惜妙村是个偏僻的小村子,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高等的交流方式,但是这并不妨碍此人的自娱自乐。

    阿绯坐在门口等宋守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个人赤着脚吹着笛子经过。

    阿绯专心致志地坐着等宋守,只有眼睛滴溜溜乱转,好不容易看到个活物出现在视线里,目光不免随着他转了一圈儿。

    阿绯端详着他的身影,总觉得这人的背影有几分熟悉,晃来晃去,很是飘逸,阿绯紧盯着他不放,疑心他随时都要跳起舞来。

    然而这个人的笛声嘎然而止,一头栽了个狗吃~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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