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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第一章 回国
茫茫人海,无意中的一次回眸,让我开始了孤单的思念・・・
感谢你的到来,指引我的生命・・・
再次站在首都机场已经是四年后。/小说嘈杂的人群,中英文交替播放的登机延误广播,悲欢离合的接机送机的人们,杜云依推着行李车站在熙熙攘攘人群中,恍惚的微笑着,脑海中想起一周前美国a校毕业导师的挽留。
“ivy,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我已经帮你申请了研究生全额的奖学金,而且你也知道,你留在这儿的发展会更宽广,为什么一定要回去中国?当然,我也知道你报考的那所中国大学也是很优秀的。”
面对本科四年来对自己有过诸多帮助的老教授,云依实在说不出真实的理由,想了良久,终于憋出了一句。
“因为・・・我热爱我的祖国。”
胖胖的教授盯了云依半晌,忽然哈哈大笑,拍拍她的肩膀“好吧,无论如何,我不勉强你。你是一个很理性的女孩子,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理由,但是记住,无论何时,你想继续深造设计,我研究生的名额都给你留一个。”
因为热爱祖国吗?当初这个连她自己都觉得是借口的理由,在她站在首都机场,听着久别的乡音,突然让她觉得成了真正的理由。原来,四年了,无论怎么逃避,还是热爱着这片土地啊!
“啊・・・杜云依,你还知道回来啊!”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云依不用想都知道,除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顾晓蛮,再不会有第二个人。云依是个极冷情的人,朋友不多,很多人对她望而却步,从小到大数下来除了在美国的室友和几个同学,在国内,似乎只剩下小蛮这一个人。望着那气喘吁吁跑向自己的好友,小依终于相信告诉教授的至少是自己真实的理由了。
四年前的首都机场,只有父母和小蛮来送行。原本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小蛮终于在她准备进安检的时候忍不住抱着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小依,你走了,呜・・・呜・・・我怎么办啊?呜・・・我跟谁玩啊?”刚出国的第一年,因为特意的想要忘记国内的一切,所以与国内的联系并不频繁,除了父母,一年与小蛮的联系十个手指都能数过来。后来心伤好了,却因为学业繁忙,也没有太多的联系。
“杜云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都忘了中国话怎么说了呢!!你还会写中国字儿吗你!!四年啊,你四年都不知道回国看看我,你怎么好意思啊!你这个忘恩负义,见色忘友的家伙,是不是外国帅哥太多,都想不起我了!”还没站稳脚跟,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通骂。碎碎的短发,圆圆的眼睛,22岁的人依旧带着点点婴儿肥,一喋喋不休就有些涨红的小脸,小依忽然间眼睛笑的眯成了月牙,真好,即使时间再久,有些东西变了,但有些东西依然没有改变。即使四年没有常联系,小蛮依然还是小蛮。
看着依然在数落自己的小蛮,云依突然紧紧地抱了一下她,“小蛮,我很想你。”云依的举动让顾晓蛮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云依知道,小蛮这个丫头便是这样,有时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在熟人面前就会一直说话,在陌生人面前就一句不说了。毕竟四年前逃跑似的出国,是自己对不住原本约好要一起考首都c大的好友,于是,小依讨好似的摇摇小蛮的袖子,“哪有不想你,你看,我这不将功补过,回c大来念研究生了嘛。您老消消气,消消气。等我倒好了时差,您慢慢收拾我成不?”
“哼,你等着的。这次不能轻饶了你。再说,谁知道你为什么回来,我才不信你是为了我才回来呢!”
“小蛮,你怎么还是这样,总喜欢把实话说出来捏・・・你明知道我是想我妈做的桂花糕了。”
“杜云依・・・你・・・你行,出去一趟回来,还不忘气我。哼先存档,等你收拾好了的・・・东西放我那,然后出去吃饭・・・”
小蛮还在说些什么,小依的目光却被停在马路对面那辆黑色轿车吸引了,确切的说,是车上下来的那个男子。怎么会?!怎么会在回来的第一天就看见这个人了呢?他旁边的女孩子?换人了呢。也是,四年的时间,便是真正相爱的情侣也有可能分手,更何况是他们那样的。四年在国外呆着,早已想明白了好些事情,如今,在看到这个当初的始作俑者,小依有些嘲讽的笑着自己,怎么会就那样为了这个人跑到国外去了呢。换成如今的自己,只怕摇摇头就过去了呢。
四年的时间,他也变了不少呢,似乎更成熟了一些。认真的品味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看来,如今的他,虽然比四年前更前卫,比当初还会让女孩子疯狂,不过,已经无法再动摇小依的内心了。总算对得起这四年的离家之苦。可是没有了当初的冲动,心里还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毕竟自己长这么大第一次动心的男子呢。撇撇嘴,收回了目光。
“・・・我租了车,就在那边停车场。那,先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叔叔阿姨着急了呢,刚来了好几个电话。”收回心思,只听小蛮还在那里碎碎念着。
微笑着,小依点头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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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第二章 回国 (2)
小蛮的单身公寓只有不到40平方,但19楼的高楼层,不但景色极小说,最好的还是即使不用拉窗帘,也不会被外面看到。/top/小说排行榜淡粉色的墙壁,碧绿色的床罩,40寸的电视挂在墙上,窗边的茶几上摆了一束百合,鹅黄色的台灯看上去很温暖,床右手边的墙上,搭了一层简单的木板,上边放着电脑和几本金融的书。床头上方是一幅欧洲乡村的晚景图,电脑上方的墙上是小依去美国前给她写的一副字,最通俗的“友谊长存”四个字。却不想小蛮竟把这幅字带到了京城。看着这个公寓,实在是没法把这样温馨的布置和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因为这层公寓是在这个区的中心位置,所以周边的小吃应有尽有。即使天天不做饭,一个月也不会吃重样的。
简单的洗过澡,便从公寓中出来,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8月的京城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午后三点的阳光,像450度的烤炉,让人想把自己关到冰箱里。可是对于在美国弗罗里达住了四年又加上体质偏寒的杜云依来说,这样的天气只是让人感觉温暖。与身旁打着太阳伞匆匆而过的女人们不同,在国外养成的习惯,出门只薄薄的擦一层防晒,可即使这样,四年也依旧没有把她白皙的皮肤晒成小麦色,反而因为当地空气的洁净,并且沐浴了阳光,皮肤健康的白皙中透着光泽,看上去像要滴出水来。
“小依,我们去吃必胜客的下午茶吧,我看广告他们又出了新的披萨啊・・・”
呃・・・虽说当年他们确实都很喜欢吃披萨,但是吃了四年同样的东西,云依实在是有些压力。“小蛮啊,你要是想吃,我回家可以给你做啊。不如,我们吃点传统的东西吧,就油条豆浆,怎么样?!”
“小依,你竟然会做饭,还会做披萨,你这越发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了这回来不是便宜了我们中国的青年才俊们?哎,遥想小依当年,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下方便面,就是泡方便面啊。造化弄人啊!!”
云依不说话,只似笑非笑的悠悠的看着小蛮,“成成成,油条豆浆,油条豆浆,怕了你了。”
是啊,当年18岁,刚出国的时候去超市,看到货架上各种没有见过的菜,竟只认识小葱和大蒜。外国人连洋葱都分了5、6个品种。吃了一星期的速食,云依决定开始学做饭。从切两个土豆要半个小时,到现在两分钟切出均匀的细丝;从留学生最经典的菜目土豆丝,到如今无论南方北方,东方西方,各种菜品。留学真是很锻炼人啊。或许当年出国读书的动机并不成熟,但是云依依旧不曾后悔出去走了一趟。若是没有走出去,也不会有如今这般宠辱不惊的心态了吧。
“小依,你这四年,都没有剪过头发吗?我记得你走的时候才刚过肩哎,现在都快到腰了呢。”因为洗过澡后,头发没有干,于是小依只是用卡子简单的把前边的头发夹到了后边,披散下来,乌黑亮泽,在阳光下反着光亮。当初决定出国,曾想着换一种发型,换一种心情,小蛮曾建议她把头发烫了大卷然后染成外国人那种黄褐色。她想了又想,终究是不舍得把那么好的发质糟蹋了,所以只是简单的剪短了好方便打理。
“是呢,国外剪头发太贵,而且总觉得外国人剪不好我们亚洲人的头发。太长了,同学之间互相剪剪就好了。过两天,出去修修型。”
“也是,你这发质这么好,烫了怪可惜的。不过・・・”,小蛮上下打量了一下云依,“你这出去一趟,越发的矛盾了啊。”
“哈哈。”小依好笑的看着小蛮。“有吗?”小蛮原来就说过,云依是个矛盾集合体。文静的外表下有着对朋友火热的热情,古典的样貌下说了一口流利的英文和法文,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与激情,却透着让人战栗的冷静与理智。用小蛮的原话说就是“小依你就是个大矛盾。”如今出了趟国,越发的把那传统与西方的文化在她身上融合。“你不说你在银行实习吗,怎么样啊,定下来要在银行做了啊?”
“啊~~~不要跟我提工作,我跟你说,我现在是一提工作我就郁闷,一郁闷我就上火,一上火我就烦,一烦我就心情不爽,一不爽我就想发泄,一发泄我就想骂人,一骂人我就不淑女,一不淑女我就爷们了~~原来上学的时候天天想着挣钱啊,现在天天巴不得休假啊。”小蛮一脸的愤世嫉俗。
“哈,你什么时候淑女过啊?不过,说真的,若是真不爱干,那就换一个好了,反正你是学经济的,好多工作都可以试试,何必一定要在银行。”因为在国外呆过的原因,云依思想中已经没有了一份工作要做到老的概念。就像虽然她是学了设计的,但从没想过以后是不是一定要做个设计师。只是因为喜欢,所以就学了。
“哎,我妈说了,银行工作稳定,这样方便以后找对象。再说了,就业难啊。先抓着一个再说吧。快吃吧,吃完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倒完了时差,我好找你算账呢。”
“好,难为你陪我吃这个了。我刚跟我爸妈说了,一周之后回云隐镇,反正再有一个月才开学,就在家待一段时间。你要不要给你爸妈带些什么回去?”
“好啊,倒真有些东西・・・哎,你回去看看也好,那时候你跑的那么匆忙,这都四年了,差不多了吧。你这人有的时候就是太钻牛角尖,说实话,多大的事啊,还让你当初跑了。丢人都!这次你还来京城上学,保不准碰上,你可准备好了。”
是有些丢人啊・・・不过,就当是祭奠一下青春的自己好了。人不疯狂枉少年吗。从出国后第一年那人不断地出现在梦里,到后来再也不曾入梦,到如今几乎连样子都变得模糊了,脑海中只残留着断格的画面。不是说,16岁是爱做梦的年纪,每一个花季少女都有一个青涩的梦,当梦醒时分,觉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生命都失去了意义,可随着年纪的增长,才发现,梦境太过完美,反而变得虚幻,就好像为什么断臂的维纳斯是最美的。而当初死死抓住不放的东西,以为是全天下最好的,后来,才知道,抓住不放的其实只是自己的想象出来的幻觉。怪不得旁人,只怨自己自作多情,多愁善感。
云依歪着头,透过饭店的彩色玻璃窗看着外面匆匆走过,忙忙碌碌的人们,抿嘴微笑,“放心,不会给你丢人了。”这个世界谁缺了谁都可以活的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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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第三章 归乡
云隐镇是一个极小的小镇,被众山环绕,之所以叫这个名字,相传是因为,从空中看去,只能看到常年云雾缭绕的山顶,而这个小镇便隐藏在云雾之下,不是住在那里的人们一般都不会知道这个名字。使用小说阅小说,完全无广告!
从q城的机场下飞机还要再有2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达那里。与京城的繁华和喧嚣截然不同,那是一个还未被开发的古老小镇。古朴的木质二层小楼悠悠的立在街道的两旁,挨家挨户的院子里晒着自家腌制的咸菜,有些做着小生意的人家,门脸依旧是古老的木质门板,只在一侧开个小门供人出入。黄昏的小镇有着一丝慵懒的宁静,雨水刚冲洗过的石板路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不规则的街道蜿蜒到很远的尽头消失不见。
云依慢慢的拖着行李箱走在坑坑洼洼不平的石板路上,四年未归,小镇依旧还是那样,似乎几十,几百年间它从未曾改变,只是,有了好多新面孔,也有好多老面孔消失不见。置身其中,宛如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古代。
小镇并不像中国其他的那些古镇对外开放,所以没有许多的游人,因此小依这一身t恤,短裤,运动鞋,和那大大的行李箱格外的引人注目。有些胆子大的小孩子嘻嘻哈哈的跟在她身后,想离她近一些,却在她偶然回头向他们微笑时尖叫着转身跑掉。小依忽然想到小时候父亲一句一句叫她背的那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她没有少小离家,也没有鬓毛衰,可是真的被当做客人了。朴实的小镇居民热情的向她介绍着小镇特色的小吃和风景,还有哪家旅店干净便宜。云依轻轻的向他们点头致谢,慢慢的回道:“我回家”。
有人忽然认出了她,惊呼的对周围的人说道:“呀,她是杜家的千金哎。听说出了国,这都好多年了。”
“哪个杜家?”
“哎呀,还有哪个,就是里弄的那位杜先生的千金呗,别人家也出不了这么水灵的姑娘。”
“啊,对对对,我想起来了,她当年是高考之后出去的,原是说去京城的,后来不知怎地出了国,不过,都是好去处,都是好去处啊。如今这才20出头吧,可是更好看了,也不知有对象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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