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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顺心顺意

    沈父的货担子最底层果然有无数张草药的画纸,沈卿卿眼珠子眨也不眨翘着唇瓣儿惊喜道:“原来……原来这就是它们原本的样子,金钱、苦麻、石斛、金钱……”每一张图纸下面都有草药的名字,以前她研究《伤寒杂病论》,即便滚瓜烂熟,却始终根本没有机会与这些药材真正接触过,其实上辈子她也没有这个必要。她不识字,自有懂字的婢女念给她听,她不懂的意思,也有学识高的幕僚替她解惑,在煎药采买上,更不用她亲自着手,但是一朝回到贫穷无助的农户,即便她把那本经典烂熟于心又有何用,连姚景天这样医术了得在成为御医之前也因为出生寒门未被世人信任,得了这本经典之后也没有贵族愿意让他看诊,不过后来他又怎么受到宫里重用成为御医首屈沈卿卿自然不知,但是必定是受尽波折的。

    沈父见闺女叨叨有词,也不由惊道:“卿卿,你什么时候学识字了?”怎么可能?沈卿卿底气不足地撇撇嘴,不得不承认龙生龙凤生凤,纵然她善于钻营,可就是在识字上始终不上道,她的认字范围也仅在那本《伤寒杂病论》上,当时她惜命得很,父母去世之后她谁也不信任,得知身体越来越弱百药无用,自然发挥了所有的潜力才强记下来。可是沈卿卿不知道得是,这世上有多少人能有机会得到一本经典,在得到之后又能倾其所有来领悟并记住,她如今还不知道这一点在她重生之后对她的意义,甚至在不久之后又重新满足了她拜金且虚荣的本性。

    随后几天里面沈卿卿央着父亲带她上后山一起采草药,沈父对这唯一的闺女极其溺爱,时不时地回头看看闺女有没有紧跟在后头,有没有被枝杈刮着蹭着,偶尔往闺女背的箩筐里一瞅吓了一跳,竟然五花八门的草叶子采集得快溢出来了,赶忙接了闺女的罗筐背着。( 沈父哪里知道,沈卿卿识字不行,可却能作得一手好画,画中的样儿瞧一眼就能记住,那些草药长得大致不离十非常难以辨认,连行家面对满山的叶子枝杈都得琢磨半天才下手,所以沈父即便手持着画纸反复校对也收效甚微,总觉得似草似药又似菜,可难为死了。也亏得姚景天把草药形状的区别画得十分细致,甚至把周边宜生长的树木宜喜食的动物也画了出来。这让同样对此极其天赋的沈卿卿轻而易举地就把满山的药材都了然于心。

    沈卿卿从一只松兔的嘴中抢下一个半拳头的圣果,眼中的晶亮都能泛出光来,拿在手上反复感受圣果毛茸茸的外壳端详。沈父靠着一颗砍了只剩半截的树桩上笑道:“松球儿有什么好玩的,定是从山尖儿上滚落下来的,若是碰上刮风下雨的天气能滚落下来不少。”此时已是到了山腰,在往前就会有一些野兽出没,所以父女两人正打算休息够了就打道回府。

    听到沈父说山尖儿上还有不少,沈卿卿立刻弯着眼睛腻歪歪地道:“果真?”若是这样就太好了,这可是白果之王,一年都难得结果一次,最是滋肤养颜,后来听说对鞭枪刀斧留下的疤痕也有奇效,当年大公主倾慕皇宫侍卫,硬是把所有成形的圣果都搜集完了,害得她千金都难求一个。对了,那个能够博得公主倾慕的侍卫统领,就是让她如今想来又恨又惧的霍亚夫。

    “卿卿,卿卿……”无端地打了个寒颤,在对上沈父的呼唤,沈卿卿又做回了那个天真可爱的女儿,用利斧切开圣果的毛壳,幸好有这么一层坚硬的壳子,不然哪里早就被山上的动物吞食了,里面赫然露出白腻如花瓣样儿的果肉咬了一口,果真酸甜可口。[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父女两人又往山上寻了寻,直到兜里面都踹满圣果才心满意足地往家赶。途中沈父还好运气地猎了一只野兔,看得久未闻到香味儿的沈卿卿直流口水。

    回到院子,趁着天还没黑沈父出门给姚公子送草药的功夫,沈卿卿把竹篓子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每个草药她也都留了一份,就着土铲子在自家田旁种起来,还有搜集的野花也种在自家的院落边上。这一忙就一直待到了沈父回来,洗了手进了西屋,屋里叶氏正分着菜汤笑眯眯地对这沈父道:“咱家的田怎么突然肥了起来,光这菜就吃不完,改明儿你摘了拿去卖,省得隔天都被虫子吃了。”奇怪的是,这菜摘了吃了隔天反而又大把地长出来,闻着这汤光掺和着水煮煮也是香喷喷的。

    沈父点点头,这时候野兔也烤好了,见到沈卿卿进来连忙拔了个兔腿放到闺女碗里。闺女每顿就吃两三口糙米饼,脸小得就巴掌大小,夫妻二人看在眼里也是心疼得紧,好不容易有顿好吃得也是先尽着她。

    待夜了,沈卿卿照旧泡了半个时辰得澡,木桶里面撒了些花瓣儿,在叶氏催了好多次担心她着凉才起身,这洗澡水撒上花瓣也没见多香,但是等她起身时,这水就馥郁上一层桃花得清甜味儿,照着这常人是打死也不会相信就是这女子洗浴过的肮脏之物才在肥田上起了作用。

    拿着水勺子一滴不落地浇在那些花花草草上,连空气中得气味都是清甜得,沈卿卿拿着木凳子坐在通风凉快院落中,吃了两个圣果之后用着荷叶盐巴细细扫着牙齿,待头发干了用个木簪子梳在脑后,把自己收拾完毕就开始收早上铺在院子台阶上的花瓣儿,这些花瓣儿晒干了之后就能储存很久,每天早上摘花之前她都用个小罐子收集那花露,待到花露攒够了,她就能做成蜜和香料,在世子府的时候娇奢惯了,以致用香料保养皮肤这个习惯到了现在还是改变不了。

    今早上用手摘花的时候刺破了手指,当时就渗出一滴血留进了花池,没想到晚上那一株茉莉上竟是开出八朵花,旁边还有一些个小得花骨朵,明早上肯定能收获不少。沈卿卿瞧了瞧自己被扎破的手指,如今已经好得看不见了,纵使知道自己流血的伤口很容易恢复,也知道自己鲜血的妙用,但是她惜命金贵的很,除了给叶氏下药用了一点,平日再怎么穷困她都不会忍得浪费一滴的,若是给人晓得了,她还有活头吗?何况她也不知自己到底能忍受多大的伤口,上辈子还不是因为失掉孩子而死了,所以这辈子她是下定决心不怀孩子,可是作为一个美貌的女子要不被男人看中即便看中了娶了当媳妇又能不生孩子,这又谈何容易。即便普通的农户对绵延子孙也是非常渴求的,何况还是母凭子贵的大户人家,不过沈卿卿想着,或许能有其他法子,她年岁还小,这些个事情还没有到操心的时候。

    尽管够她操心的事情还很多,她对姚景天的报恩之心却从来没有变过,夜晚的时候农户是不掌灯的,她也不会急赶着使那伤眼睛的活儿,在世子府得时候不操心灯火钱她也睡得很早,因为早睡的关系,她醒得也很有规律,醒了之后就从床榻下面翻出一叠牛皮纸来抄默几段,虽然速度很慢,不过也是每天没有间断过。

    中午得时候沈父就挑着货担子回来了,特意从街边买了一大罐子蜂蜜给闺女,这是闺女央求了好几次要得,这次那绣了字的鞋垫子和荷包卖得异常顺利。沈父听了闺女的话,对每个字上都强记了一些意思,又是个好脾气得,对那好学又好新鲜得小媳妇小姑娘耐心地告知,本来这些饰物就不贵,几个铜板就能买到,稍有闲钱的姑娘家都不会在意,何况有了带着美好寓意字样,穿在身上有种别样的不同感,如今去烧香拜佛求个吉利都要花上好几金,这样几个铜板就能有同样的效果何乐而不为,所以围观得姑娘一多,没一会儿功夫就卖光了,连着把那叶氏积压的一些料子也卖完了,回来经过肉铺子,沈父又特意地买了一块肥肉,又在粮食铺子买了一小担面粉,这样还省下六个铜板。

    加之每天沈父下午会出去做劳工,能挣上一个铜板,妻子的身子渐渐好转,如今就任由着闺女每天倒腾那药材,就光氏药材费就省了家里一笔不小得开支。叶氏拿出枕头下的布兜子,把铜板一个个放进去,觉得放铜板的感觉可比往里面拿的滋味好多了,连眉头也舒展开来。

    正掂量着,突然听到院外似乎有人在敲栅栏,忙又塞回枕头下去,把鬓角的头发理了理便出了门。

    “原来是旁家嫂子。”叶氏笑呵呵地迎上前,一出来就看见那旁氏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

    见叶氏猛瞧着自己肚子瞅,旁氏怪不好意思的,能好意思么,自己的大儿子十六了,女儿也和沈卿卿一般大,都三十了还又怀上了叫人怪害臊的,忙着把手里的小碗牛乳递到叶氏手里道:“家里那奶牛近来疯了一般狂产奶,这不,给你家捎上一碗来。”不止是那奶牛,自己怀孕还没有五个月,却是奶水止都止不住,现在家里就牛奶和人奶是最富裕的,想着这叶氏白日里也是老往自己家稍野菜,所以就着人情来送点牛乳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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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夺路而逃

    可是她却把叶氏的目光想岔了,叶氏哪里是会嘲笑别人的性格,实在是看到旁氏多子多福又联想到自己膝下只有一个闺女,还遭了一身病痛,不想自己是个福薄的。( 这样想着,连道谢的话儿都忘了说了,待旁氏走后关上院门伏在炕上默默哭了起来。

    沈卿卿这天起得晚了,爹娘一向惯着她想睡多久就是多久,纵使那几天她央着沈父带她去后山也是依着她的睡饱才出发,何况近日沈父不用去后山菜药觅食了,自家种的就吃不完。

    洗漱了牙齿收拾妥当,沈卿卿进了西屋便见到叶氏抹了把眼睛避开她的视线去锅里舀烧好的黄麦汤:“舍得起来啦,正好汤凉了你赶紧吃。”

    沈卿卿是个孝顺的,接着碗儿细细一看却见叶氏的眼圈红彤彤的,问怎么回事叶氏只道是绣活熬了眼睛,沈卿卿便道:“娘,这伤眼睛的活儿咱们不干了。”虽然听了她的主意这些荷包鞋垫子卖的也算不错,可是要知道,就最简单的荷包包括裁料绣样锁边的功夫起码要不停歇地连续扛上大半天才能完成,也就两个铜板的挣头,可却是极熬精气神的,这自己鲜血供养得刚刚有了起色得娘亲,她可不愿为了这些活儿又糟蹋了。

    叶氏没好气得瞪了她一眼道:“你这丫头懂什么,不作绣活咱家吃什么,娘还想过多卖一点让咱家也能隔三岔五有小米面作的馒头吃。”想起一日三餐的糠米野菜哪里是能养人的,自家闺女都十一了,那脸儿瘦瘦的还没有张开,放贵人家里早不是这个模样了。突然想起什么,叶氏指着桌边的小碗道:“那是旁氏家的奶牛产的,你快去喝了。”

    叶氏嫌弃奶乳的腥臭味,瞅一眼都不愿,可是沈卿卿却知道牛乳的贵重,那些京城的贵女每日都要食用,不仅皮肤养得白滑滑的特别那一对ru儿也能饱满勾人,连忙乐颠颠地端起碗就喝了,似乎觉得不够凑着碗边上舔了又舔,惹得叶氏笑骂她成腥猴儿了。

    可是不够么,上辈子沈卿卿不要说一顿牛乳,就是血燕也是就着她吃的。世子对她最是慷慨,尤其在知道正妻对她的压迫之后,那好得更是没法说。想到这里沈卿卿脸上露出了笑意,那凹凸不平铜镜中印出的少女的模样,这脸蛋儿在刻意地保养之后祛了黄色,五官分明了三分,没有表情的时候还只见清秀,但是一笑起来却是平白添了三分妩媚。

    不过,慢慢地,那融合了稚嫩又妩媚的笑容渐渐变得牵强,待她完全收敛的时候,面容上露出不合年龄的苦涩来。这样惑人的笑容如今沈卿卿做起来是游刃有余,完全不必要刻意为之,可是,重生以来,她刻意忽略的事实此刻又如同毒蛇一般附上来。世子最后说的话无疑是毁灭性的,在她的执念里面,一直以为自己是最了解男人的,她也凭借着美貌和手段把男人牢牢地控制在床第间,她自负地以为没有哪个男人在尝到滋味之后舍得丢弃她,可是她终是错了,那也是摧毁她信念的最后一击。

    随着上辈子的记忆,邻居旁氏果然用了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头奶牛,那牛儿见沈卿卿种的田地菜叶子长得好,常常不听使唤地跑到田里随意吃,那笨蹄子踩得到处乱糟糟得,天晓得她花了多大的力气才克制自己不上前把它的奶水都挤光了喝。旁氏的大儿子叫旁强壮,听名字就知道长得又壮又憨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干活好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拉不住那母牛,反正就是任着牛儿来沈卿卿田里吃菜叶子,不过也上门来道歉过好几回,回回沈卿卿都不开门,后来旁氏过意不去才拿些牛乳送上门。

    虽不想承认和面对,她在潜意识却是在重生之后有意回避着任何除父亲以外的男子,如今她就是不想再多生事端,何况依着自己不生孩子的决心,那男子是不敢轻易碰触的。

    她以为自己只要不存心耍心计就能避开男人的倾慕那就大错特错了,殊不知,有些习性是随着血液流入骨髓的,而那妖惑的颦笑会随着她渐渐长开的容貌而散发出令男人无法招架的魅力,到时候,她想要避开也不会如想象中的简单。

    不过现在的她倒是不用担心,身量不高前胸甚平梳着两个发髻的她走在街上还不会引起正常男子的侧目。应着叶氏的荷包绣鞋大卖攒了一些铜板,而且田里的菜苗子富余的可以拿出去卖,家里的生活没有那么拮据,一家人便商量着让沈父辞了那劳工的活儿。今天就是沈父去跟工头结账的日子,这些天沈卿卿想了颇多前世的自己,也决心这辈子不去惹那些腌脏事儿,想通了之后便央着父亲高高兴兴出门了。

    此时已经接近正午,日头毒辣辣的,听说工头去了船岸头,沈父想了想,拿了五个铜板让沈卿卿自己寻个地方吃饭,自己找工头去了。沈卿卿乖乖地点点头,花了一个铜板买了两个荠菜包子啃,随后又拿剩余的钱在糕点铺买了一斤山楂糕解馋,她寻了阴凉的墙壁处休息。正午的烈日烤炽着地面,明晃晃地反射的亮度都能给人身上打层蜡,身边卖糯米酒的老妪盯着前方不远处搬砖的劳工叨咕道:“看来我们卖货担的都要感谢老天了,你看这些劳工,不晒得剥层皮。”

    原来老妪看着沈卿卿拿着山楂糕不吃一直瞅着前面一群戏耍的小儿,以为她也是出来卖吃食的,所有寻了话题跟她搭话。沈卿卿此刻确实在想挣银子的方法,刚才她想到后山上能采到不少的山楂,红枣果子,若是单纯地拿出去卖,恐怕也只能挣个生计钱,如果,如果能够赋予这些果子一些功效,就如同那些草药长在各自的地方或许不值一文,但是把它们搜集起来晒干磨粉就能成为药材,长上不止数倍的价格……

    她眼睛里灵光一闪,而这时候,前方传来一阵惊呼声,原来一个劳工被什么砸到围观了一堆看热闹的人,搬货物那是体力活,只能赚顿饭钱,要想多赚钱就得多搬东西,那劳工可能急切了硬是回回扛了两袋子石头,是个铁人都吃不消,何况是个半大的孩子。围观的人虽然遗憾,但也是见怪不怪,这年头这样的人多的是,每天夜里都能在墙边看到几个,昨天还在生龙活虎地扛着石头,可是不到几天就成了冷尸,管衙大多冷漠地用席铺卷了丢弃,早已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情。

    沈卿卿收拾了手里的油纸包,见前方围观的人散了便向前走了几步,还未走一段路,这脚下便是生了铅一般迈不开。只见那个十四五样子的少年身上搭了件旧衣裳勉强爬到了刚扔下的石袋子上靠着,这被撞得狠了,那爬过的路上都洒了一层血渍,侧身上能看到后背因扛重物磨出得红肿不堪的伤口,全身都是暴晒过的汗水,滴滴顺着初具成年男子的腰身上往下落,那裸露的肩膀一道黑一道白的,想是干着粗活没多久,有些皮肤还是白皙的。那人直喘着粗气,眼睛里被汗水蒙着也依稀能看见前方不远的一双小巧绣鞋,立时抬头一看,眼里露出一点亮光,沙哑着挤出道:“卿卿……”没想到他刚与她的眼神对上,便看到她惊恐着拔腿就跑。

    沈卿卿转过一条街,那心脏还噗噗地要跳出来,眼里的惊恐之色仿佛要把她吞没,手心早已汗湿了。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霍亚夫,对与他的感情,是恨是惧她早已摸不清,不过方才对上他的眼神,与上辈子那个阴冷黑亮的眸子重合起来,她才知道自己是如此惧怕于他,早已是不恨的,是她欺骗了他令他失去双亲孤苦无依,又从书香大少爷沦落成如今的搬运劳工,她才是应该遭恨的那个。可是那一时的惧怕又让她下意识地跟见鬼一般狂奔而逃。

    她把手心往衣裙上蹭了蹭,咬咬牙顺着沿路跑去,看他那样子撞得不清,如果,她想如果能救他一命,是不是能减轻点他的仇恨。

    可是,又一次令她悔恨的是,待她回到那个地方,除了地上可见的斑驳血迹,早已不见那人的踪影。她舒了一口气,潜意识觉得他没有那么容易死,不然怎么会在多年之后找她报仇,可是又觉得哪里不对,若是这样,是不是就意味着结局根本不可能改变。

    想着就愈发头痛,她寻了两三个劳工讯问,这些搬石工多是临时的,又一天干一天,哪里会去管别人的事,她自是问不出来。待到她垂头丧气地离开,直以为又错过了一次弥补的机会,在另一头墙角边一个少年人一臂托扶着霍亚夫,给他在伤口上撒了一点伤膏药,“你这伤口失血过多,如今我给你止了血,你切勿去碰水。”

    “谢谢,”待少年郎收拾起兜子,重伤的少年披上旧衣裳,出声道:“敢问恩人怎么称呼,霍亚夫来日必定相报。”

    “举手之劳而已。”少年郎不见得多想要他的报答,不过在离开时见他虽伤得厉害但也眉目端正特别是那双黑亮的眸子有着令人不容抗拒的威慑力,还是留下了名字。

    “姚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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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玲珑心思

    待他走了以后,霍亚夫靠着墙头,眉头紧紧拧着有着异于常人的沉静。( 过了好半天,一个同样破裳的青年急匆匆地走了过来,蹲下身子拿着缺了一角的瓷碗递给他:“霍兄,怎么样,伤在哪里?”回来不见他的人影才一路寻来,刚才远远见着以为是一尊木雕半躺在地上,真是吓了一跳。

    “死不了。”霍亚夫不多言,接过瓷碗就咕噜噜把水喝尽。

    那青年也贴着靠在墙头,手臂上受了伤,那层肉还往外翻着不时能沁出血来,方才用水洗了洗,火辣辣地疼,想到着黑天瞎地得没个见天之日,便是咬牙骂道:“奶奶的,这日子比卖肉的还贱,那卖肉的还有赎身之日,我们这样下去可就离死期不远了。”

    “要死?”霍亚夫冷冷地道:“可没有那么容易。”一朝与父母生死相离,仇人尚在逍遥法外,族人冷眼嘲笑以丢失宝物之罪把他赶出了宅子,那个曾经老在自己面前晃悠惹他注意,之后夺了他整个心的粉团女娃如今却避他有如蛇蝎,他怎能如此死去。

    “霍兄是有个盼头,如我这般无父无母也没有个定了亲得媳妇等着,这日子捱着一点生趣都没有,日日想着能够多攒一点在死前也可以风流快活一下,我怕到那个时候连想得力气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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