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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睁开眼的时候,一缕阳光从窗缝漏进来,刺得眼睛有点发疼,他连忙又闭上了眼。

    还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还能呼吸,真好。

    但他潜意识里总觉不对,揉了揉眼睛再度睁眼。这时他才发现,这个阴沉沉的房间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个地方。

    正诧异时,他注意到有一道视线正看向自己,他心下一惊,警惕地看了过去,才发现那是个两三岁大的孩子,躲在房间角落的阴影里,圆圆的小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那双清澈的黑眸中,蕴含了一丝关切。

    令他感到惊讶的是,第一眼看那个孩子,居然并不觉得陌生。

    “唔……”还没弄清楚自己的处境,一阵突如其来的疼痛仿佛要将他的脑袋生生撕碎,他疼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双手抱紧了自己的脑袋又倒了下去。

    与此同时,一段段并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塞进他的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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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记忆的主人是个杯具的男人,不,或者该说是少年。少年的名字叫季末,人如其名,他从小到大都活得挺“寂寞”。

    这个世界和上辈子的完全不同,人类在几百年前就抛弃了地球母亲,在遥远的星系成立了另外的政权,一个人类帝国,一个星际联邦,还有不安分的异兽帝国。这里有着先进的科技,有机甲,有基因等级划分,当然也少不了战争。

    季末的父亲是位帝国少将,母亲也是帝**人,作为季家的独子,季末从小就是被父母娇宠着养大的,性格不谙世事,软弱自卑。

    这里的基因等级从A到E,E为最末,在A之上还有S级的超级基因,帝国的首领、商界的龙头、军队的将军一般都是A级或者S级的人,季末的父母都是A级基因。但,季末却是F级。

    F级,特殊基因,特殊之处并不在于能力,而是因为――易孕体质。

    俗称,母猪基因。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尽管人类基因变得越来越优秀,人的智商逐渐提高,寿命变长,可是人类的生育却变得越来越困难。在战争胶着的年代,甚至出现了一年间整个帝国都没有一个新生儿的情况。

    后来在人类不断的繁衍与发展中,科学家们发现有一类人特别适合生育,而且不论性别是男是女,生育能力同样优秀,拥有这类基因的人,被他们称为特殊的F基因。F基因的人大多能力都和E等基因或者D等基因的人差不多,在大多数人眼中,F基因也就是个会生孩子的普通人罢了。

    在这个年代,男人之间也可以结婚,如果想要后代的话,只要取来两人的基因,专职人员就能将其糅合成一个胚胎。由于这个年代,即使是女人也难以怀孕,F基因的人多为普通人,能力低微,生活在社会底层,因此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选择当了代孕。

    到现在,F基因基本就和代孕划上了等号。

    因此,出身将军府的季末,从先天上就比官二代的同龄人要低了一大截。

    更悲催的是,季末还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他从小就喜欢一个叫龙煊的同龄人,他们勉强能算青梅竹马,上同一间初等学府,同一间中等学府。虽然当了八年同学,但实际上这些年来季末跟龙煊说过的话屈指可数。原因无他,龙煊不仅是龙上将的儿子,母亲还是皇室的公主,本身更是基因等级S的天才。龙煊跟季末,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距离差的太远,简直不像是一个次元的人。

    季末爱龙煊爱到越来越自卑,甚至是失去自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在龙煊的生日宴上告了白,结果喝醉了的龙煊把他当成了另外一个人,吃干抹净后醒过来发现睡错了人,不仅严词拒绝了季末的告白,还特别厌烦地说“用这种不入流的手段真是给季将军的名声抹黑”,把季末一颗脆弱的玻璃心踩成了稀碎。

    屋漏偏逢连夜雨,帝国大战告捷,但季少将与他夫人双双殒命在战场,一夕之间,季末痛失双亲,再加上被心上人狠狠拒绝,双重打击之下季末根本承受不住,变得浑浑噩噩。

    等他终于清醒一点的时候,才发现,父母的遗产被那些十几年都没见过面的亲戚给骗走了,自己的肚子里还多了一条小生命。

    后来还是季将军的老部下不忍心,把他安置在一个偏远的星球,想让他继续读书。可连番打击之下,季末哪里还有心情读书?他拒绝了老部下的好意,拿着每个月父母那点可怜的抚恤金,拼着一口气把儿子生了下来,随便考了个D级机械师的执照,就躲在二十平米不到的小房子里苟延残喘,靠维修机械为生。

    季末又变得浑浑噩噩起来,他发现生下这个儿子就是个错误,以龙煊的性格,就算会要儿子也不会要他,他无法靠这个儿子得到龙煊的心,也无法让龙煊后悔道歉。或许是爱而不得的怨恨,他没把这个儿子的存在告诉龙煊。

    尽管这个儿子唯一的作用就是拖累,但好歹和自己相依为命,也算有个伴,在最痛苦无助的时候因为生孩子分去了季末不少的心神,这才让季末苟延残喘到现在。

    只可惜季末的产后虚弱好转后,又开始思念那个男人了。季末每当看到儿子时就会想起龙煊,连带着也不太亲近自己的儿子,他总能从儿子的身上看到龙煊的影子,每每想起那个春风一度的夜晚他都心如刀绞。

    最后,心早已千疮百孔的少年还是抵挡不住生活的打击,在一次酗酒中把自己的小命喝没了。

    其实依据这段记忆可以判断,柔柔弱弱的季末根本就不会喝酒,他一口气买了白的红的啤的好几种酒回来灌,说不定早已存了死志。

    如今的季末躺在床上伸了个懒腰,唇边一直带着微微的笑意,既然别人不要这条命,那他就不客气了!

    目光一动,季末忽然想起了还躲在阴影里的便宜儿子,冲小豆丁道:“季沃林,过来。”

    小豆丁眨了眨眼,没动。

    季末皱了下眉,才反应过来,“小狼,过来,到爸爸这里。”

    小豆丁这才听明白了,两条秀气的小眉毛纠结在一块,不情不愿地挪到床边。

    有了点光线,季末才看清楚了这个孩子:虽然不胖,但是胳膊腿儿挺结实,白白嫩嫩的,脸上也有肉,五官肖似季末,依稀可以看出长大了必定也是个美人。

    季末把他抱了起来,手掌触碰到软软的、脆弱的小豆丁时,心头一震,有种说不出的奇异感受。

    他还没来得及分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豆丁开始不适地扭着小身板,表情越来越纠结,最后干脆用上了吃奶的劲儿把季末往外推,唔唔嗯嗯地迈着小短腿爬到了床脚,然后一脸警惕地盯着季末。

    力气还真大,难怪要取名叫沃林(沃林在星际通用语中意为狼崽)。季末意识到这个行为过于亲昵了,惹来孩子的反感,毕竟以前的季末很少抱儿子。而季末在来到这个世界前还没结婚呢,更从来没有带过孩子,一时也不知该怎么哄,只好和小豆丁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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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辈子,季末是令所有血族闻风丧胆的血猎,人送称号“白银猎人”,身手不凡能力强悍,凡是他接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

    那些作恶多端的血族对他又恨又怕,最后竟然联合了一批血猎,给他设下圈套,将他困在局中,无法逃出生天。

    后来他是被人挖出心脏而死,死状凄惨。

    原本以为自己这条命已经没了,没想到上天又让他在季末的身上活了过来。

    这具身体才21岁,在这个世界还是刚要上大学的年纪。虽然这具身体瘦弱了些,可是白皙的皮肤上没有一个伤疤,那长长的刘海下还有一张清秀漂亮的脸蛋。

    更让季末感到欣喜的是,上辈子他拥有的异能,居然也跟了过来。

    看到手中的机甲零件瞬间变成了一把沙漠之鹰,季末愉快地哼了哼。

    小豆丁坐在床上玩积木,看到季末手中突然多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好奇地看了两眼,但依然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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