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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陆秀从来不知道,原来冬天竟会这么冷。
这已经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了,但她依然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的寒冷。无论她穿再多的衣服,抱再热的手炉,依然冷得浑身打颤,就仿佛无时无刻都有一把把冰冷的钢刀在往她身上刺。
她开始还以为这是剧组的恶作剧。没办法,任谁前一秒还在拍戏,下一秒就发现自己一身民国打扮,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里,也会是这种反应。直到她打开窗,看到外面纷飞的鹅毛大雪。
剧组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控制气候,让天气从原本温暖宜人的春天变成数九寒冬。
望着自己那明显小了一号的双手,陆秀终于意识到自己最害怕的状况还是出现了。她死了!确切的说,是现代世界的陆秀死了!
那是一场跳楼戏,记忆的最后,她抹了把眼泪,纵身从五层楼上一跃而下。那场戏原本是应该用替身的,她听说不用替身可以加钱后,脑子一抽毅然决定本尊上阵。原以为五层楼的高度根本算不了什么,没想到最糟糕的状况还是出现了。
还好买了保险……
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的一刹那,陆秀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个。她不过是个不入流的n线小演员,赚的钱不多,这些年陆陆续续都花在了母亲跟弟弟的医药费上,并没有什么存款。如果没有这保险,简直不敢想象他们两个一个瘫痪在床,一个患有尿毒症,没了她,以后的日子到底要怎么过。
还好还好!
那场大雪下了整整三天三夜才停,直到今天,她才终于接收完原主的记忆。她的这个新身体名叫张瑞云,是林家今年才刚过门的少奶奶。雕花门窗上的大红喜字鲜艳依旧,可惜,屋子里却没有半点喜气。原因无他,因为这个身体的丈夫正闹着要跟她离婚。
听说林家少爷在外面上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学生,已经到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程度,而张瑞云这个讨厌的原配,自然成了他们追求婚姻自由路上的绊脚石。倒霉的张瑞云估计心脏不好,受不了打击,一惊之下竟然闭过了气去,醒来里面已经换了个芯子。
实在是太冷了,陆秀裹紧了身上的棉衣,打开窗,想让外面的阳光射进来。可惜,窗户才刚打开,一股寒风便扑面而来,她冷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关上窗,才发现桌上的丝线已经被吹落到了地上。
那是原本的张瑞云未完成的工作,一对绣了一半的鸳鸯戏水枕套,绣绷旁边几十种颜色的丝线依次排列,令人眼花缭乱。
陆秀俯下身,把地上那些已经弄乱的丝线一束束捡起来,却没有按照原本的顺序排列起来,只是随意地丢在了桌上。这幅刺绣连原主都不打算再绣了,更何况是她了。
同样的刺绣林家老太太房里也有一对,是张瑞云为了她的六十大寿特意绣的。后来她去请安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那对枕套上已经沾上了大片的污渍,被老太太房里的大丫鬟拿来当了擦手巾。
绣那对枕套的时候已经入冬,手指露在外面,没过多久就会冻僵,每绣一阵就要把手揣进怀里暖好半天才能缓回来,因为实在太冷,有时候手指被刺到都反应不过来。陆秀不是张瑞云,却也清晰地记得为着那对枕套熬得腰酸背痛的一个个日日夜夜,为了赶上老太太的寿辰,可怜的张瑞云甚至还连着熬了好几晚,绣完还害了好几天眼病。
她还记得六十大寿那一天,她像奉上一个十世单传的孩子一样诚惶诚恐地贺礼送了上去,听到老太太夸赞她绣工好,还长舒了一口气。
可惜,再见时,那精心挑选的几十种颜色已经被一个个脏兮兮的手指印污得不成样子。那场面对张瑞云来说打击实在太大了,现在想来依旧记忆犹新。
那时候所有人都已经知道林家少爷对她不屑一顾,见她对着那个枕套出神,那个原本刚进门时对着她笑容满面,殷勤备至的大丫鬟,不客气地换上了一张冷脸:“天生一张哭丧脸,难怪大少爷不喜欢!”
当时,她拧紧了拳,好不容易才忍下了眼泪。那一刻,她终于明白,原来她所有的殷勤与努力都一文不值。
陆秀望了一眼镜子里的那张脸,镜子里的少女虽然瘦得皮包骨头,却有着一张极好看的脸,那双小鹿斑比般水汪汪的大眼睛甚至让陆秀依稀想起奥黛丽赫本,只可惜染着无尽的哀愁,浑然没有半点这个年龄该有的灵动。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连身为女性的陆秀都忍不住心生怜惜,更何况是男人了。
林家少爷厌恶的不是她的人,而是她代表的封建礼教。就因为是父母强加给他的,所以就算再好,他也不要。这分明是叛逆期少年的想法。
可是,既然不要……
陆秀无奈地望向镜子里那已经微微隆起的肚子。
她搜索了一下张瑞云的记忆,才知道这个身体竟然只有十七岁,因为是腊月生的,十足的年龄其实不过才十五。前世的她十五岁的时候在干什么?好像还在拿着化妆盒cos美少女战士。
让一个十五岁的女孩怀孕,然后再以封建包办婚姻为由将其始乱终弃,这已经不是人渣二字能够形容的了。
那位连人渣二字都不足以形容的大少爷,嫁入林家的这几个月,张瑞云总共也就只见过几面。因为害羞,她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他的模样,只知道他叫林凤麟,写得一手锦绣文章,很得她大哥张若望的推崇。
林凤麟,张瑞云?!陆秀倒吸了一口凉气,她忽然在刹那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林凤麟笔名林海,是后世有名的大文豪。她竟然不慎穿成了林凤麟的原配,如果没有猜错,那个女学生应该就是那位著名的擅长招蜂引蝶,惹得无数男人魂牵梦萦的许微柔,许小姐了。陆秀可是对历史上,对于她那因为太过自恋与虚荣,所以没有女性朋友的描述记忆犹新。做女人能够做到那份上,其实也蛮不容易的!
在原本的历史轨迹中,林凤麟会成为名垂青史的大文豪,甚至连他干的那些龌蹉事情也会成为别人津津乐道的风流韵事,被后人大书特书。而张瑞云,这个甫一登场就马上退场的原配仅仅只配当他传记的一个小注脚,甚至连出现在正文中的资格都没有,就算提到也仅仅只会被当成时代的受害者一笔带过。
至于他对他那个倒霉的原配所做的一切?不!这从来都不是他的错!错的是这个吃人的社会,不是他!他是接受了新教育的进步青年,是新时代的创造者,是追求自由的先锋!
竟然是他!竟然是他们!陆秀瞬间冷汗淋漓,她曾在一部以林凤麟为主角的电影里面演过一个小配角,那角色不是别人,正是倒霉的张瑞云!按照历史的轨迹,张瑞云誓死不肯离婚,然后,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因为一场意外流产,一尸两命。
为了让场面显得真实,当时剧组甚至还特意去找了一个四个月胎儿的模型。想到电影里那血肉模糊的场面有可能变成现实,陆秀就不寒而栗。
根据张瑞云的记忆,现在这个时间,她那个老是被当局追杀的倒霉父亲貌似又捅了篓子,这也是林凤麟有胆提出离婚的原因,而偏偏那个女学生的父亲正春风得意。虽然,历史上那位女学生最终并没有嫁过来,但这并不妨碍陆秀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林凤麟一家。
在这样的大宅子里,意外背后代表的可能性实在太多了。如果真是那样,那简直太可怕了……
也不能怪陆秀想太多。这个时代的文人是最复杂的一群人。有人在救亡图存,有人在醉生梦死,也有人在卖国求荣。就算是救亡图存的那一波,暗地里也在干着不少男盗女娼的龌蹉事。甚至还不以为耻,引以为荣。
想起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一句话:生错了时代,对的也是错,生对了时代,错的也是对。而林凤麟这个渣男,恰好就生对了时代。
同样的事情早一百年肯定被文人以私德有亏骂死,晚一百年,就算法律不能拿他怎样,正义的人民群众的唾沫星子也足够把他淹死。
偏偏他生在了最好的时代。封建的世界观被无情打碎,而民主的世界观又没来得及完全建立。生在这无法无天的夹缝里,再疯癫再无耻的行为也会被看做是反封建的斗士。
至于无辜被牺牲的女人孩子,谁在乎?“革命怎么能没有牺牲,现在的牺牲是为了更好的未来。”所以,她们这一代注定成了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别说陆秀已经知道自己未来会意外流产,一尸两命的结局了,就算不知道,她也不愿做这牺牲品,像这个时代一般的弃妇一样苦守寒窗,侍奉公婆,死抱着三从四德孤独寂寞地蹉跎一辈子。
在这个时代,弃妇是最糟的身份,也是最好的身份。难道就许他反封建,不许我追求自由?想起一篇关于中国早期电影史的文章,陆秀心中一片火热。
这个身体虽然稚嫩,却绝对算得上是美人。她就不信,凭着她这么多年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经验,会没办法一炮而红!
当然,前提是,她要先避免自己意外流产,一尸两命的结局。陆秀摸着肚子,一脸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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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陆秀记得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四个月了,距离一尸两命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千千小说]
林府是绝对不能再待下去了。她一介弱质女流,肚子里又怀着孕,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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