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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斯地何地?战乱之地!

    “这里,便是大明朝的边塞么?如此大梦,一梦竟是四百年?”

    站在田间,回首后望,看着不远处那高耸达数丈的巍峨城堡,董策轻轻地叹了口气,眼神飘忽。

    此时乃是正午时分,只是阳光却不热切,一轮惨白色的太阳斜斜的挂在天边,散发着有些的光和热。

    城外是大片大片的耕地,这会儿正有许多衣衫褴褛的人在上面耕作,在周围,则是许多拿着鞭子,做军兵打扮的人昂着头趾高气扬的走着,手里的鞭子时不时的落在一些人的头上,带起一阵吃痛的喊叫和一阵嚣张的笑声。偶有一阵风吹过,风中裹胁着大量的尘土,打在人脸上就像是在头上糊了一层一样,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让人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隐隐约约的山脉,莽莽苍苍的大地,平原上稀稀拉拉的树木,隐约可见的堡垒村庄,极目远去,总让人有一种苍凉与广袤的感觉。

    有着自己那个时代钢铁森林所不具备的辽阔和高远。

    周围有着不时传来的人声在在耳朵里面打着转儿,竟有些不真实的错觉。

    当真是恍然若梦。

    董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事实上,就在两盏茶之前,他还不在这里。

    至少是灵魂不在。

    他是二十一世纪的一名普通大学生,家世很一般,父亲很早便是去世,母亲一个人把他和姐姐拉扯大。这样的家庭环境也锻造了董策坚韧的性格,高中毕业的假期便开始打工,却不是如同别人一样去店里,而是借钱买了一个移动小摊位,卖麻辣烫的那种。

    这种吃食在任何一个城市都很有市场,尤其是是他家的那种三线小城市。董策头脑灵活,也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做的比别人家分外的实惠些,口碑很快便传开了。他在县一中附近摆摊儿,有几张桌子,二十来个马扎,周围的学生打工族都爱在下课下班之后上这儿来吃一顿,喝两瓶啤酒,吹着夜风纳凉,也是舒爽快意。

    暑假短短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他不但还清了借的钱,更是净赚了一万多。有了这些钱,上大学的各项费用也都出来了。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自己拿着挣得第一笔钱放在母亲面前的时候,母亲喜极而泣的表情,那是混杂着欣慰、骄傲和酸楚的情绪,还有对未来的期盼。

    上了大学,董策也没忘了这个,别的同学都在玩儿游戏的时候,他已经用自己挣的钱租下了一处店面,开了一家名为‘川倒烫’的涮菜馆儿。冰柜放置,自助取菜,饭后数签子算钱,方便快捷,而且价格也很实惠,一支才四毛钱。

    尤其可称一绝的是,董策亲手调制的蒜泥酱料味道极佳,许多人上这儿吃饭就是冲着这蘸料来的。

    价格便宜实惠,地理位置也是不错,味道美味,这种种因素融合在一起,使得董策的涮菜馆儿生意极好,每天早上九点多开门营业,一直忙活到晚上九点多。董策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雇了五个服务员才算是的能把上下打理的利落。

    带来的必然就是高额的利润,平均下来,一天的营业额能达到九千多,扣了房租工钱本钱纯利也能到六千,冬天最冷也是生意最好的那一段时间,甚至一天能达到万余元的盈利。

    董策从来不是那种会屯死钱的人,他头脑灵活,胆大心细,赚到钱之后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如何钱生钱。

    大一第一学期完了之后,在另外一家大学门口的‘川倒烫’涮菜馆就开张了,既然成功了一次,自然就要复制经验。

    等到了大四,别人都开始着急火燎的找工作的时候,董策正开着自己新买的悍马车在各家分店中查账收钱。

    他这时候,已经是个身价千万的小小富翁了。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董策或许会一直在这条商路上走下去,以他的头脑和性格,或许能够大放异彩也说不准,但是意外总是如此,不招即来,挥之不去。

    就在他视察一家位于电力大学南门外的涮菜馆儿的时候,一处煤气罐漏气发生了爆炸,然后接二连三的引爆了其它的煤气罐。一场震惊全国的大爆炸的发生了,而位于中心位置的董策,自然是毫无疑问的被席卷了进去。

    满眼的红金色的,似乎能融化一切的火焰!无数男女惊恐的尖叫声,还有那人被爆炸撕裂之前的痛楚惨叫,成为了董策最后的回忆。

    当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就到了此地。

    接着,如水一般的记忆便是疯狂的涌来,瞬间便席卷了他的脑海,让他头颅疼的几乎要裂开了一样。

    然后在半个小时之后,渐渐地将脑海中的思绪理顺的他,发现自己追随无数英勇的先烈,果然是穿越了。在确定了自己穿越之后,董策短暂的惊慌过后,便是一阵阵的庆幸――毕竟,穿越了好歹还是活着,若是不穿越,这时候只怕已经喝了那一碗孟婆汤,浑浑噩噩的转生去了吧,下辈子还不知道是不是托生在畜生道。

    一开始忙,当了老板之后,就清闲了许多,大学的时间除了用了逛逛夜店勾引几个少妇良家,多半时间倒都是用在了看书上。董策本就是喜欢看书的,初中的时候靠着母亲身为中学老师的关系,学校的图书馆几乎就成了他的后花园儿,图书馆不大,却也有超过万本藏书,而董策几乎把里面大半都看过了。

    到了高中大学时候,则是开始看小说儿,尤其是穿越小说不知道看了多少。

    得益于某些对于穿越这件事儿,他竟然很快的便适应过来了。

    他也不止一次的设想过,如果自己穿越的话,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情境,只是当他真的穿越了,却是感觉自己心里空空荡荡,悲凉沉重的很。

    唯有苦笑而已。

    生活在原来的时代,身后有家人。手头有工作。银行卡里面有钱。身边的一切都那么熟悉。说起穿越的话题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真正来到这个年月,周围的一切都那么陌生,自己身无长物,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这种空荡荡四处无依的感觉就可以把人逼疯!

    原来活生生的穿越,给人第一感觉就是绝望。

    谁还以为穿越好玩儿的,你给老子来试试!人本来就是一种社会动物,将一个人活生生的从他已经熟悉了一辈子的社会当中生生割裂开。天地当中似乎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异类。什么雄图霸业,什么指点江山,什么改造时代,都一边儿玩儿去!

    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该怎么生存下去!

    这才是人类的正常思维顺序。

    身为考古系的学生,对于历史他也是非常熟悉的,自认为,在这个自己已经可以预见的时代,应该是可以活的安安稳稳的吧!

    现在,自己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董策了。而是大明朝九边重镇之一大同镇下镇羌堡十里铺庄的一个区区小兵而已。

    让董策感觉比较欣慰的是,自己附身的这一身皮囊当真是不错,一米八六的个头,一百七十斤的大块儿跟董策前世也是差相仿佛了,浑身上下都是结结实实的腱子肉,虽然不能和后世的健美冠军相提并论,但是却是蕴藏着他们所远远不及的强大爆发力和耐力。

    在这个年代,这绝对是出类拔萃的,要知道,大明朝前期国人的身高还是不错的,甚至要超过了欧洲那些白人。但是到了后期,虽然连年的大旱,民间的穷苦凋敝,营养跟不上,导致人多矮小,面黄肌瘦,男子的平均身高也就是一米六不到。

    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被他的灵魂占据了的这具身体,也是名为董策,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不过,当他继续梳理脑海中的回忆的时候,便再也笑不出来了。

    今年是崇祯七年!

    老天爷?这是崇祯七年啊!

    崇祯七年,山西、陕西自去年八月至四月不雨,赤地千里,民大饥,人相食。

    崇祯七年,李自成、张献忠、老回回等部破官军围困,入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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