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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遇见
天空阴沉,万物悲凉。
这是西北平原靠南面雍岭大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名叫清岭村。
多年以前,统一草原的胡人开始南下,西北平原三年前被胡人占据。胡人残暴肆虐,只知掠夺。清岭村已被多次洗劫,前几天数又被扫荡过一次,死伤惨重,幸存的少数村民在村里的唯一地主林有根带领下躲进山里。躲藏之处附近野兽什么的早就被杀的精光,现在除了村里唯一地主林有根家还有点粮食外,其它村民不多的粮食早已耗尽,只能啃树皮草根艰难度日。
林有根现在十分担心。
林有根有个儿子,大名林建安,名字不是林有根取的,他也取不出有寓意的名字,是十三年前村里唯一先生朱日和取的名,不到年龄还没有字。
地主家总是有点余粮的,不时还能吃上肉,林建安长的高大健壮,还是村里仅有能识字的几人之一。十五年前,胡人开始入侵汉地,朱日和从北方逃难到清岭村,全身是血,奄奄一息。林有根救了他,于是朱日和便依附了林家。
朱日和曾经是个秀才。那时的秀才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是有六艺的,不仅会读书还会武,武艺还很强。一路逃难杀了不少胡人。既然林家有救命之恩,暂时又无处可去,自然就尽心教导林家唯一的儿子。
能读书的人总是有些情怀的,言传身教,林宝允文允武,人很聪明,还颇具正义感,因此总是偷偷拿家里粮食接济一同逃进山里的村民。林有根既没法也不想反对,人都死光了,谁种他家的地呢?谁给他养鸡鸭猪呢?祖传三代地主世家自己啥也不会了,也受不了苦,搞不好全家跟着饿死都有可能。
已在山上待了不少时日,再不出山也撑不了多久了。刚过年不久,马上就是春耕,抓把紧还能带领全村勉强活下去,可又不知道胡人走没走?还来不来?胆子又小,只能靠有武艺还算健康强壮的儿子出山打探。这不,一大早林建安就带着自小的玩伴十二岁的朱见恒出山打探,快天黑了还未回来。
可千万别出事啊!林建安可是他的命根子,真出了事,干脆大家一起死了算球了。
林建安两个人向北走的有点远,估摸得有三四十里地,都到了向北隔了两个村的井水村。
林建安两人一路胡人是没看到,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尸横遍野。井水村也一样,寂静一片,应该早没活人了。两人也算胆子大,居然敢进村搜索,只是也没找到什么能吃能用的,估计早被搜刮干净了。
正准备离开时,却在靠近树林旁的一间茅草屋干柴堆角落里发现了两个人,一大一小,一女一男,一死一活,看情形是母子两人。
母亲应该已经死了,尸体并未发臭,估计刚死不久,很是苍白瘦弱,左手手上有伤口,地上也没什么血,右手紧紧搂着一个孩子,也就几个月大,还在有气无力地嚎哭。
林建安也是被哭声引过来的,否则还发现不了两人。
看到这个情形,林建安紧抿着嘴唇,手指握得发白,有一种无法描述的难受。这是怎样伟大的母亲,居然用自己的鲜血喂养自己的孩子。
林建安想到了三年前生弟弟难产死的母亲,想到了刚出世就没了的弟弟。
颤抖着一根一根掰断母亲的手指,孩子还在有一声没一声的哭。
林建安盯着孩子的脸,心里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这是天老爷还给他的弟弟,这是娘亲给他送回来的弟弟,却不知道这是他的宿命。
林建安掏出防身的小刀往手腕割去,旁边一直跟着未出声的朱见恒惊叫一声拉着林建安右手“建安哥,你…我…”,也不知道想说什么。
血液溅落,林建安将手靠近婴孩,婴孩很自然地吸允着。
“我曾经有过一个弟弟,先生取名林建岳,只是他没来得及让我抱,现在我抱着你,你就是我的亲弟弟了。你是上天赐给我的,我会教你识字练武,也会照顾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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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阳
总是有些人从小就与众不同。
林建安就是这样的人,他现在已经跑到清岭村以南80多里的大山深处,对于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来说,已经很有胆识了。不过不是一个人,朱见恒跟着他。
这是林建安从清岭村出来的第四天了,早上天刚亮,林建安很饿,只是身上的干粮已经不多了,树下的野猪一家四口就是他的希望。
昨天和朱见恒挖了半天的陷阱就在野猪左边7、8尺的地方,可是它们就是不过去,眼见就要往另一侧走了。
打是打不过的,可是再不动手,就啥都没有了。
林建安决定冒险一博。看准位置,将手里早就准备好的石头往野猪与陷阱相反的方向扔去,石头发出砰的一声大响。计划果然成功,一家四口受到惊吓,真的往陷阱方向跑去。只是上天似乎与林建安做对,野猪跑的方向是对了,可是只有一只最小的掉进去了,只够塞牙缝,主要口粮却擦着陷阱边跑了。
林建安很失望,这下真的不能再往南走了。又有点愤怒,还有没有点舔犊之情了?自己的崽掉坑里了都不过去看一眼。
要不是以前的先生也就是朱见恒的老爹朱日和说过,从清岭村一路向南,翻过大山脉,有更大平原、城镇,可避胡锋。要不是为了找到一个可以让家人平静生活让小弟安全长大的地方,他跑进山里干吗?只是村里除了老弱病残也没什么人了,以前村里的猎人及壮年都在保护家人抵御胡人的过程中被杀的差不多了,除了他还能跑出来也没别的人了。
一路行来,除了山还是山,老虎黑熊都见过了,人是一个没见着。
朱见恒仰面躺在山脚夹沟的树下,清秀的脸上还有可见的泪痕,嘴里有气无力对靠在另一课树上的林建安说:
“建安哥,咱回去吧,昨天晚上吃的那些青果子今早全吐了,没力气了,吃的也快没了,再不走,你给小弟抓的灰兔子都要死了,早知道还不如把它吃了,我难受!”
经过几天跋涉,林建安那多次被老爹推出来向村民炫耀的浓眉大眼里也有着深深的疲惫,出了一口气,回头看了看家乡方向。
从密林缝隙中细密透出的已逐渐升起的朝阳阳光映射在林建安眼中,眼神中有犹豫彷徨,也有溺爱,然后渐渐平静坚定。
伸手撸了撸杂乱的头发,慢慢从怀里掏出来5、6个干饼,用一块麻布缠绕包裹了下,伸手递给了朱见恒。
“阿恒,昨天在山坡上我看见了太阳落下方向有烟气,我想再过去看看,你就在这,别多吃,实在受不了再吃,如果明天响午哥没回,你…就回家吧!还记得路不?”
“建安哥,我怕,路记不大清。”
“就沿这条沟往回走,走2天,就看见我们放兔子的山洞,再往左手的沟走3天,就能回家了。嗯记得把兔子给小弟带回去。”
“建安哥,你会回来吧?”
“嗯!把东西放下,说了现在别吃,不然回不去了,记得路。”
林建安转身向前行去,走了大概十几步,又转身回来,从怀里掏出贴身的小刀,递给朱见恒,看着他的眼睛。
“阿恒,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没回来,你会帮我照顾小弟吧?”
“建安哥,你得回来,我害怕”
“记得兔子!”
林建安手里提着锈迹斑斑的柴刀,转身向前,身披朝阳,没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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