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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卫盛二十三年,漠北。
登澞位于临国境内,西临荒芜,东靠绿洲,每半年有一次大风沙,所及之处狂风怒吼,人畜尽死。一家驿站扎在绿洲边缘,飘摇如烛火。
在黄沙朔风中,那一点可怜的光显得极其珍贵。
天色渐晚,风势转烈。
驿站掌柜喂完马,裹上头纱,迅速躲进驿站。
他佝偻着背转到柜台后,下意识扫了眼那个披着墨蓝色斗篷的男人。他看着很神秘,只露出并不清晰的半张脸,坐在此地已有两个时辰。除了他,还有一个亦不知来路的玄袍少年,两人相隔一张桌,背对独酌。掌柜扔下手中的抹布,从身后的柜子里宝贝似的捧出了一盏羊油灯,点亮了端到那两位神秘人正中央那张木桌上,勉强能照亮他们周围。
“两位,外头风大,不如且在此住一宿,明日再走不迟。”掌柜隔着桌子,对他们笑容满面的说。
那斗篷人回头看了眼玄袍少年,对掌柜点头道:“正有此意,你忙去吧。”
掌柜一直很好奇这人的面貌,便细目瞧去,无奈斗篷帽遮得严严实实,并未看清。一声咳嗽打破了宁静,吓得他一个激灵,慌忙退回柜台。
微黄的光映在那个斗篷人的半张脸上,像极了鬼魅。
天色黑尽,驿站犹如坠入深渊,若非这盏灯,恐怕已经隐没在荒漠中。
斗篷人的身影晃了晃,似乎要做动作。掌柜瞥了眼另一个人,那人像是入了定,至始至终没有说过一个字。他总觉得这两人来路不明,不好惹,便迅速收拾了东西,去二楼躲避。霎时间,周遭一片死寂。斗篷人提起了羊油灯,走向那位少年,缓缓坐在他面前。少年只抬眼看了看灯,复垂目,似是在看地面,又不像,不知在想什么。
他放下斗篷帽,终于露出了整张脸,清秀儒雅之气质,倒像是南边来的书生,可是书生却没有他这般气度逼人。
“阁下在等何人?”他礼貌的问道。
少年微微抬头审视,好一会儿,才冷冷的说:“并未等人,只因风沙渐紧,无法赶路罢了。”
“既不等人,那在下叨扰片刻,不知可否?”
少年没有拒绝,却也没有答应。他倒是随意,脱下斗篷扔在一边,从腰间摘下酒壶,倒了两杯,对少年道:“在下眼拙,不知阁下可是赵国人?”少年没有回答,眼神中已多了一分不易察觉的警惕。他并未在意少年冷淡的态度,从袖中抽出折扇,悠闲地扇起了风,“赵国可是块风水宝地,出了不少大将,只可惜都是些英年早逝之人,风光一时后,早早的便葬进了黄土。时至今日,能被世人铭记于心的寥寥无几,能被世人一提起就连连称赞的更是少数,你可知有哪些英雄?”
“我只关心小事,对国家大事并不知晓。”少年有些不耐烦。
“在下倒是知道一位,听说过赵国玄家吗?玄家家主玄元盛,乃一国主帅,统领千军万马,当年他的风头一时无两,无人能及!不过后来玄氏因遭构陷被满门抄斩,可是……却活下了一名男孩,七年过去了,若有命活到今日,与阁下的年纪倒也相仿。”
少年深褐色的眸子陡然一撼,但除了那双眼,整张脸全都未有变色,依旧镇定自若,“玄元盛谎报军情,致使大军损失惨重,这是七年前就已定案的,你为何会觉得……玄家是被构陷?”
‘啪’地一声,折扇被收起,他期待地问少年:“那阁下觉得呢?”
“你究竟是谁,找我……什么目的?”少年的眼中顿时警惕起来。
他爽朗一笑:“江湖人罢了。”
“江湖人?江湖人怎的还佩有这般贵重的东西?”少年指了指男人袖中隐隐约约露出的玉穗说,“我看你不仅不是江湖人,还是一位不一般的人物。”
他拍手称赞:“阁下慧眼,那么再猜猜,在下的来历。”
少年警惕未消,却已大概掌握了面前这人的背景和来意,心里便有了把握,便与他道:“你袖中的玉穗应是出于宫廷,光凭这一件就足以证明你与那皇室有极其近的关系,而今日你与我在此地相遇,又说了这番话,自然也并非偶然。思来想去,应是与容国权臣墨斐有关。”
他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却如同贴在脸上的面具,“看来在下没找错人,那么在下这里有桩好买卖,不知阁下可有兴趣?”
灯黄夜寂,他和他反复酌酒,期间并无多话,却如旧识一般。
翌日清晨,当住客们下楼时,已不见这两人,连同这间驿站的掌柜都不见踪迹。
卫盛二十五年,四月十五,已经落了三日雨的蒯烽镇没有一丝一毫的凉意,雨过天晴,就连河道里的水都是滚烫的。
‘鸿举’酒馆内,苏衍端了碗刚熬好的药汤,坐在条凳上细细端详着昏睡在床榻上的男人。
容貌俊朗,棱角如刀削,薄唇高鼻,剑眉……星不星目暂时看不见,但应该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她盯着他的鼻子许久,氤氲的热气加上酷暑当头,使得她的脸庞十分潮红,就像天际那抹晚霞。
正发痴着,男人突然说起梦话来,吓得她一个哆嗦,手里的药汤洒了大半,烫得她喊爹骂娘。
“跟没见过男人似的!”那个咬着根狗尾巴草倚着木门许久的中年男人嘲笑了句,然后踮起脚尖瞅了瞅男人,摇头唏嘘,“我的好阿衍,此人恐怕是没救了,你还是早些把他丢出去,省的为师我再浪费气力去找风水宝地埋他。”说罢,也搬过来凳子一屁股坐上去,抖起了腿,“要不你让我搜一下他的身,兴许还能整到点宝贝,一般从北方过来的人,大多是来行商的,咱们还能修缮番酒馆!”
话音刚落,身后的门匾突然砸了下来。他无奈地闭上眼说:“穷到没钱买新牌匾!好徒儿,你这是要为师我砸锅卖铁养你的恩人呐!你可得好好想想,蒯烽镇不大,要是让人家知道我苏溟穷到这地步,还不都来伤口上撒盐,巴不得我的酒馆倒闭!”
蒯烽镇,楚国都城以南三百里的一个小镇,人口不多,却也靠着山中丰富的药材养活了几代人。鸿举是镇上为数不多的一家酒馆,一共才两人,掌柜苏溟外加一个洒扫伙计苏衍,一男一女,一师一徒,几年来一直守着此地,虽然生意一直好不起来,却也能凑活过日子。这次苏溟为了寻找生财之道,差遣徒儿去后山采药制作药酒,却没想带回来一个大活人,一个偶然间路过救下了坠崖少女的英雄!
苏溟呸了一声,气呼呼道:“早知不差你去后山,药没采到,却带回来一个半死不活的,真是晦气!”
苏衍忙从药篓里拿出绝灵草扔给他,狗腿似的说:“师父,就用它来抵这男人的吃住费用呗。”
苏溟撅着嘴,极为不乐意地说:“做什么烂好人,吃你的住你的,到头来,还不是你吃力不讨好,怎的,你还想以身相许?”
苏衍翻了个白眼:“要以身相许,那也得您先,您是师长,徒儿怎敢不敬!”
“满嘴喷粪的臭丫头,每年都捡几个废人回来,镇上你都出了大名了,为师我还得感谢你的附带之恩呢!你就等着名声毁尽,做个老姑娘吧!”苏溟憋憋嘴,晃着手里的绝灵草,悻悻而去。
打发了师父,苏衍盘算着去拾掇拾掇房间,总不能就这样让客人将就。好巧不巧,躺着的男人居然睁开了眼,正迷迷糊糊地看着她,半天才完全清醒过来。
男人盯着苏衍胸前的微微隆起,有些诧异,眼前这人一身男儿装,偏偏是女儿身,这般怪异的着装还真是首次见识。他继续观察周围环境,自己身处的是一间堆满了草垛子和柴火的杂物房,躺在一张木板上,正对着空荡荡的院子。外面天光大亮,看来,自己不过睡了小半时辰。
男人看了半天,才开口询问:“你是谁?我怎会在此?”
“你不记得了?你可是我千辛万苦拖回来的!”苏衍着急的说。
男人摇了摇头。他想起身,手臂吃痛,低头看去,才发现自己的双臂已被缠满麻布,一股怪味正从这里头散发出来。他的眉头突然一拧,问道:“你给我涂了什么?”
“是不是觉得有股怪味?这可是我的独门秘方,今天早上我去南无谷采药,刚入谷便得两味,有药实根和草附子,说来也巧,正好给你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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