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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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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喜剧人生1

    引子

    ----守望是一种守卫与渴望。有人皓首穷经守望的是一种信念;有人终其一生守望着一份爱情;有人舍弃所有只为守望一句承诺。任世间世事变幻,总有些人在坚持。我要说的是每一个村庄里都有守望者,而他们在守望什么?

    世界于我而言只是感受和体验,那么世界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我属于这个世界还是世界属于我?如果我死了,世界还在吗?

    1

    娘、老婆和儿子,包括离开我们多年的爹都不把我当正常人看。娘摸摸我的额头,扭过脸对我老婆轻声说,半仙周全说俺儿年纪再大些,这疯癫病就该好利索了。唉,俺这傻儿子啊。娘总是在我面前腻腻歪歪,宁愿相信十几年前,因吃错药,瞎了眼的周全。

    她说人只有瞎眼后看人和事才更清楚,不然算命先生为啥都是瞎子?看来娘比我还傻。

    小时候我喋喋不休正好说明我聪明。我可不傻。

    那时,我听到的声音是有颜色和形状的。

    当秋生他娘和六子他娘像斗鸡一样吵架时,从秋生娘嘴里喷出的话像是一团团黑乎乎烂泥巴糊在六子娘的脸上腚上;六子娘嘴里喷出的话像刮风,撕扯秋生娘的衣服。

    当我把自己看到的声音和我爹娘说和周围人说的时候,他们都说我病。

    我把扈三叔家的破自行车推进河里是因为自行车吱吱扭扭告诉我,它太累不想活了,我才帮助它自杀。徐瘸子背他爹去看病时,我跑在后面跟着看热闹。那时他爹已经不会说话,但老爹用眼神告诉我,徐瘸子虐待他,想早点整死他。徐瘸子根本不是背他去看医生,是把他背到坟地里活埋。

    我只是把许瘸子他爹想说的话,帮忙说给大家听。

    后来听娘说,徐瘸子把我家锅给砸了个粉碎。他手指戳到爹的额头骂,一个外来户子,不好好管教儿子,老子替你管教。

    我的左手腕内侧有一道疤痕,右侧眉骨上有一条疤痕。直到今天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是一个自尊心很强,且爱惜脸面的人,所以我封闭并阻断了那段记忆,选择了遗忘。

    生物老师说我神经弧比较长,反射传导迟缓。去你妈的传导迟缓。喝过墨水的文化人最坏,骂人都拐外抹角。你才傻,你们全家都傻。有病!

    这话我只是在心里说说,和爹一样,我从不骂人。爹说他只骂最亲近的人,比如,骂我。我也想骂他,理论上他也是我最亲近的人,但想想还是算了。

    有人打我一巴掌,我会冲他笑。几天之后,我才意识到这巴掌很疼,疼到心里。我不知道自己应该作出什么样的反应,甚至不知道我应该是以什么样的情绪来应对。我只好微笑,学我爹的样子。

    爹和我说话时总是疑问句,你是不是傻啊?娘和我说话是陈述句,告诉我答案,你这个傻孩子。我听多了,就分不清傻和不傻的区别,我脑子有些混乱。

    我喜欢独处,不喜欢周围所有人。

    大雪天一个人跑到野外里,一个笸箩,一把碎玉米,一根绳儿,半截短木棍,做成捕鸟的工具。仿佛已经闻到了烧麻雀,焦糊蛋白质的香气。我把自己想象成烈火中的英雄趴上一天,一动不动。最后爹找到我从雪窝里拎起来时,我仍然保持了趴着时的姿势。

    那时候上学还是一周上六天休一天,从周一到周六,在教室里一坐一天,从早到晚,我从不会违反课堂纪律,从不和人说话、打闹,也不会跟着那帮坏小子一起给语文老师起外号,从来没有下雪天故意把教室门前的雪踩的溜滑,让来自南方鼻子冻得像山楂一样的班主任像个王八似的四仰八叉的摔在那里,即使再好玩好笑我也不会笑。我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

    我的学习生涯总是伴随着爹的打骂威吓讽刺挖苦和一声声叹息。这些让我神经磨砺得更加粗大而麻木。学习成绩从没有让这位上山下乡到农村广大天地大有作为的爹满意。在这位名牌大学汉语言专业优秀毕业生的教育下,我连高中都没有考上。那年我和爹几乎是同时离开村庄的。

    2

    从小学到初中我都没有走出过这个村庄,但我越来越厌倦待在这个封闭的村庄里。没有一个人给我好脸色,都把我当成空气或是狗屎。

    初中一毕业我就逃离了家,跟着娘本家的一个应该叫二舅的二大爷(因为爹是上门女婿,称呼是要变的。)到工地上打工。每天起早贪黑,累得筋疲力尽,可我还是觉得比上学好一万倍。干完活儿,无论做什么,怎么做,只要不妨碍到其他人,都不再有人管我。

    从那时起我就喜欢光头的形象,洗脸捎带着连头也洗了,干净清爽。光头也很威武,特别是刚理完发的时候,头皮泛着淡青色的光,透着股子痞气。

    金环蛇、马蜂一身黑黄相间艳丽的花纹是警戒色,告诉你,我有毒,别惹我。光头和眉骨处伤疤使我看起来更凶是我的警戒色,可建筑工地上连最瘦弱矮小谁都可以欺负的缺五那小子都敢向我挑衅,时不时摸我的光头。后来从《动物世界》中得知自身没有毒且温顺的动物也会模仿那些毒物的样子,叫拟态。

    但我不沮丧,还是尽量拟的像一些。

    到了建筑工地才慢慢明白,学习不好和傻是两码事。工地上初中没有毕业的工头,是我最崇拜的人,精得跟猴似的。不到三十岁已经开上桑塔纳,身边的女人过几天就换一个。那张嘴才叫一个会说话。得闲到工地上,高兴了就和我们吹牛,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不高兴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骂我们,跟骂孙子似的。

    他成为我的榜样和奋斗目标。

    我在城市的繁华里开阔了眼界。再也看不上庄里那些乡巴佬,甚至耻于再见庄里人。

    我的成长几乎是瞬间完成的,甚至莫名其妙,突然就变了。

    建筑工地不远处有小卖部,那个卖烟的小妮子长得不赖。我们去买烟从来都是一盒一盒的买,就是为了看看这个涂抹了红嘴唇的姑娘。我因为她而开始跟着城里人学习普通话。一天正赶上上火,我扯着公鸭嗓学城里人说话,牙齿咬到僵直的舌头。可惜我蹩脚的普通话和光头都没有引起她的注意,这位“香烟西施”从不多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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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喜剧人生2

    就是从那天开始,我被什么刺痛了,神经敏感起来,突然有了向上攀爬和倾诉的欲望,准备和过去的一切挥手告别,不想再这样活着。终于摒弃了木讷、老实、羞怯、廉耻之心,我学会了点头哈腰,摇尾乞怜,成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喋喋不休的碎嘴子。卑微、虚伪、麻木、萎靡、焦虑、仇视、怨怼、痛苦充斥在心,它们把我分割成碎片,承包了我生活的所有部分,成为我寻找快乐幸福生活的动力源泉。

    3

    老婆总说我是傻人有傻福,说我命真好,居然娶了她这么好的媳妇。我心里知道,她之所以嫁给我是看上了我在城区的这套房子!

    我是我们庄拥有城区住房比较早的那批人之一。回到庄里我是有骄傲资本的,当时能在城区买房的人可是没有几个。

    和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一样,庄里人不去城区买房的理由诸多。小时候听爹说过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原先作为城里人吃喝拉撒都在屋里。在屋里吃喝可以理解,但拉屎撒尿,真的无法想象和忍受。而我之所以下定决心拿下城区这套房,就是想试试在屋里拉屎的恶趣。

    就因为我买房子比较早,这个女人才嫁给了我,她也在这个僵老的庄里待够了。在庄里她比我强不了多少,名声也不好。请原谅我没文化,我的意思是她脑子才有病。但她有一个强悍的爹,没有人敢说她有病。人人都知道,从小她就是个神神叨叨的怪胎,给所有人都取一个动物或虫儿的外号,所以人都不是人。

    老婆长相基本不符合农村审美标准。瘦弱伶仃的样子让人想到万恶的旧社会,骨架子太纤细,像竹竿,一双还算漂亮的大眼睛隐藏在了镜片后面,柔弱、文气根本不是干农活的料。她也就是冒充有涵养的文化人,只有我见过她撒泼的样子,城里人的审美品位还真奇怪,为啥还有人说她好看?说她字也写的好。不就是客人点餐时填写个菜单吗。有本事像那些射墨书法家一样随便射点墨水来骗钱,别用那点色相。

    进城后,她先在饭店端盘子,就是因为有人说她好看,后来做了大堂经理。我见过她在大堂里站着的样子,穿一件湖蓝色旗袍,胸前一朵白色的莲花,往那里一站,城里人说像一件精美的瓷器。

    我想了很久,大概她是细小的不小心会烫嘴的易碎品。

    她工作的饭店那条街上都是自唱厅、洗头房,一家挨着一家,晚上整条街都被灯光传染成粉红色,是有名的“红灯区”。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她可能湿到腚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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