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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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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野兽的心声
也许我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我想。
他们都站起来走,每个都干干净净的,像是用河水洗过的生肉。他们穿着古怪的东西,要是没记错的话,那东西叫做衣服。
他们中的一个坐在很高的位置,穿的衣服颜色和天上的大球一样,下面有一群他的同类,像是等死的猎物一样趴倒在地。他们能站起来,说着我正在说的话,他们的话我听不懂。我能看到,能听到,和平时抓捕食物一样。他们看得见我,跟我说话,好像我也会说话。我看不到我自己。
我带着头砸得稀巴烂的老虎,应该是叫老虎。我来到河边,扒了它的皮,放了它的血,撕下一块它,吃进肚子里,我很饿。我用水洗洗自己,又看见了水里的东西。它浑身长满了猴子一样的毛,我挺喜欢抓它们的,除了嘴里是和血一样的颜色,别处都和猴子一样。我抓它,它碎了,然后又出来了。不久,也许是很久,之后,我才看出来它就是我。
我用尽力气拽掉那些毛,除了头上的,那些人都有这个。我冒出来很多血,好痛。
这里的东西不像那里的东西,它们想吃掉我,就像我吃掉它们。等我没在找食物,闭着眼的时候,我看到了他们,和现在的我一样,没长毛,看到好几次了。他们说话,我也说话,听起来不一样,我是在学猴子叫。
他们中的一个,我看到过很多次。他每次都站在我身边。我们,杀过很多他们,他们也想杀我们,杀不过。他们每次都不一样,他每次都一样。他们每次叫他都不一样,我记得,我叫他爷爷、师父、老东西。
不久前来了一群他们,和猴子一样是活的,他们。他们穿得和我一样,有的没穿。他们抓食物,扒下皮,放在一种怪东西上面。很香,我饿了,我把他们杀死了。我不敢再摸那东西,我抓不住它,很痛。我把食物放在怪东西上,很香,很好吃,它很快没有了。他们,死了,我不吃他们,我记得我不可以吃。
不久,也许很久后,我知道了,那怪东西,叫做,火。我抓到了食物,我想去找火。我找不到火。我不喜欢吃没放在火上过的食物。我跟着猴子找东西吃。那些东西应该叫果子。
天黑了,有个东西找上了我。它不是他们,它是食物。它咬到了我的腿,我咬到了它的脖子。我饿了,果子没了。我不是他们的一员,我是它们的一员,我只能吃掉它们,它们只能吃掉我。我把它的皮剥掉,喝了它的血,我不渴了。
我不再想去找火,我不想吃果子,我想吃,它们。
他们叫做人类,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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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莱克玛尼城
“一群嫖客跟一群婊子乱交,生了一大群杂种,建了一座狗娘养的城市,祸害遗千年。”--司马大德
碧云天,黄花地,秋风紧,北雁南飞。俩人的影子被斜斜的夕阳照得歪歪的。黄沙西风配野兽,荒草古道骷髅头,好像还挺有氛围的。老点的一脚踩烂一根大腿骨,还低头看了看;小点的直接把一个骷髅头踢得踢得远远地,目不斜视。老的说过跟活人讲究因果道理,跟死人无话可说,要把活人变成死人再说话。小的一直很听老的话。
一路噼里啪啦嘎嘣脆地走来,天渐渐黑了。老人远远地望了眼看似近在眼前的城市轮廓,叹了口气,边上已经升起了几朵灿烂的小鬼火。他索性一屁股坐下来,直把身下不知名的老兄弟压得嘎吱叫。少年还站着,定睛看着不远处逐渐接近的鬼影。
老人突然嘿嘿一笑:“小晨子,你还记不记得西边的那群牲口?”
林晨想了想,说:“他们死了,你干的。”
叶白撇了撇嘴:“你哪只耳朵听见过我这张嘴说出来过这种话?这是陷害,那也是陷害!要是没人给他们收尸的话,估计也就这德行了。”他拍了拍身下老兄的骷髅头,“但估计没人会收拾。”
林晨没说话,弯下腰,抄起一根大骨棒,直冲着鬼影们走去。
“别急嘛,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块地不是那块地,单靠打架撑不了多久,要动脑子。”
林晨冷静地说:“它们数量太多,我能撑一会,你先走,前面会合。”
鬼影们显出来身形,十几对绿油油的大眼珠子死死地盯着两个无动于衷的人。
叶白无奈地说:“今个儿算是路走宽了,碰到这群死缠烂打的玩意儿。”顿了顿,他又说:“先生火吧,大不了打阵地战跟它们耗下去,看谁憋得住。撑到天亮就是胜利。”
林晨依言从骨头堆里挑出来一些木柴,堆出一堆,拿出火折子点火。
两人围火坐着,大眼珠子们围着两个人卧着。叶白瞪着个头最大的那个,它反瞪回来,谁也不让谁。小风一吹,叶白眼皮一跳,奄奄一息的火苗一个激灵,差点变成一坨死灰,好在稳住了身形。大眼珠子刚作势欲扑上来,立刻偃旗息鼓,蔫了。就算这么点火苗,也是让它们怕得保持三米距离,天晓得在怕什么。
叶白瞥了眼火苗,说:“当年那事真不是我干的,我可没想到那群吃官饭的还没有一群吃野食的讲信用。”
林晨点头,加了根柴,说:“他们是死是活跟我们没关系。”
叶白腆着脸笑道:“那你可不可以把诬陷我的那一段给删掉了。”
林晨紧了紧背后的包袱,说:“就算是真的黑历史,我也会写成白的。”
叶白大笑,把周围的大眼珠子吓得缩了缩,说:“没白养你这么多年。”
林晨默默地添柴,有些心不在焉。
刚离开不久的那座城市,不知道里面的人怎么样了。他们和她都还好吗?
叶白随意地说:“就算其他人全部把自己作死了,那群家伙也会活得轻松自在,更别提那丫头了,她可是连你都打得过的。”最后一句话带着明显的调侃。
静夜中突然响起炸雷般的车轱辘滚动声,小火苗终于完成了它的使命,沉沉地永眠。大眼珠子们作鸟兽散,又在远处聚合,只不过没再回头。一列车队停在了路边,低头小马破轿子,再加上几大捆行李,俨然逃难的破落户架势。
金满斗走遍能走的大好河山,什么场景没见过,随便挑出几件稀罕的事,再诱以金钱攻势,都能迷倒内城无数的信男善女,让他们翘臀以盼。今个儿这位莱克商行大执事可算是撞了邪了,莱克玛尼城人都知道城郊的这块地离奇得离谱,不是闹鬼就是冒火,死了人来收尸就得再逼着一些干这营生的人给收拾人收尸。这俩兄贵可倒好,大半夜地躺在骷髅堆里,不知道在做甚,看星星看月亮?那飘来飘去的绿火怎么也跟星星搭不上边呀。金满斗举头望白惨惨的圆月,连忙心里给自己来个大嘴巴子,回到现实。
叶白站在乱葬岗里,远远地瞄着被一群护卫拥簇着的大胖子,都说人不可貌相,可这货一脸怂样放在一群豪横的护卫里,实在显得寒碜,也不知道怎么发迹的。他领着林晨走出尸体堆,一路嘎嘣声听得大执事眼皮跳了好几下。
叶白眼里的怂胖子站出来,主动冲着两个人做了个揖,笑道:“四海皆兄弟,路上偶遇二位,也是缘分。二位应是前往莱克玛尼城的吧,若不嫌弃,可否赏光共乘?”察言观色极佳的商行大执事轻微弯腰,伸手请客上车。
这胖子倒是不错,叶白客气地笑了笑,一语双关道:“此时此地,路遇此种人,阁下还能放心引我们上车,果然是心宽体胖啊。阁下若是不嫌麻烦,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金满斗也笑道:“交遍世上友,天下路好走。请二位上车吧。”
车上,林晨坐前面看路,旁边坐着个马夫。
朴实无华的马夫这一生可以说是了解的事物除了替东家照料的马,就只剩下野马和家马了。行事丝毫没有东家那样饱读黄书却畏手畏脚的,随便看点什么都能联想到神秘主义,当然,脑细胞的贫乏自然跟他平时除了喂马就是用小鞭子抽马骑马免不了干系。
林晨迫和话痨的马夫聊了起来,对方满嘴的荤话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倒是给他开了开眼界,不曾想一个马夫还有些沧桑的往事。
马夫说话无厘头:“小兄弟,进城赶集啊?城里的东西可不便宜。”
月亮还瞪着大眼,瞅着这一行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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