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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六颗獠牙(1)
阳光穿过无遮拦的天空,把流火和酷热倾泻到这片古老的大陆上,土地龟裂,河流干涸,红色的山岩犹如燃烧的火焰,风中响起无数生灵渴毙的悲鸣――这就是旱季的非洲大草原,雨季浩瀚的河流与湖泊如今变成星星点点的泥塘,无数的食草动物与食肉动物疯狂云集到这些泥塘边,为了生存,为了在接下来的大迁徙中增加一点体力,它们忘记危险,以一种自杀般的的狂热冲向泥塘。污浊的泥浪急剧翻滚,恐怖的尼罗鳄一条接一条从泥潭出浮上来,睁开冰冷的瞳孔,凶猛地扑向成群的斑马野牛羚羊和角 马,水花四溅,血箭狂飙,凄厉的惨叫拉开又一**屠杀的帷幕。
“吼――”一声愤怒的咆哮从山冈响起,几乎同时,一头威武的雄狮窜出草丛,闪电般扑向惊慌的角马群。这是一头成年雄狮,颈部的鬃毛闪烁着金色的光泽,强健的四肢宛如钢柱,身体里蕴藏着火山般的可怕力量,染血的獠牙在阳光下迸出杀戮的寒光――它是这片草原真正的“王”,摧枯拉朽所向披靡,犹如一道旋风从山冈上卷过。强壮的角马望着横空飞来的金色狮影,浑身战栗,口中发出垂死的哀鸣。如果没有意外,它的喉咙将被撕裂,每块骨头和血肉都将化为这片干旱草原上灼热的粉尘。正在这时,一道身影从草丛中窜出,与咆哮的狮王在半空中狠狠相撞。“轰――”似乎大地都在抖动,雄狮数百公斤重的身体竟被撞翻出去,半人高的荒草顷刻之间被辗平。雄狮飞身站起,瞳孔里布满暴虐残忍的血红,狠狠怒视面前那道年轻高大的身影。在这片大草原上,它是高高在上的霸主,没有谁敢阻挡它的杀戮,更不用说挑战它的权威。那道身影的胸膛被它的利爪撕出两道深深的血槽,新鲜的血液味道刺激得它每个毛孔都在发狂,它扬起硕大的头颅,鬃毛炸开,朝着天空发出令百兽震惶的怒吼――它必须杀掉这个渺小的人类,把他的每一块骨头都生生嚼碎。
“吼――”雄狮张开血盆大口,浑身的肌肉块块爆起,两条强有力的后腿蹬起沙尘,身体撕开空气,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狂暴扑向眼前的人影。它这次有备而来,只需一个照面,就能把那个倔强的身影完全撕碎。
面对暴怒的雄狮,那道身影没有后退也没有逃跑,他赤手空拳,竟迎着雄狮疾冲而上。在雄狮的两只前爪按在他肩膀的瞬间,他的身体诡异飘转,左肩撞向雄狮的腹部,右手拇指与食指扣成凤眼状,凌厉的“半指拳”重重击在雄狮的心脏部位。这一拳,霸道无比,无坚不摧,即便是60公分厚的混凝土墙也能击穿,何况雄狮的血肉之躯?
“嘭――”雄狮浑身的肌肉急剧抽搐,“半指拳”强大的穿透力直接击碎它的胸骨,把心脏生生震碎。“吼――”雄狮张开大口,血水混和着心脏碎块从嘴里狂喷而出。它瞪着血红的瞳孔,狂暴无匹的力量透体而出,粗壮的前爪撕开那人的背部,刀锋似的獠牙狠狠刺向那人的脖颈。那人蓦然转身,右手牢牢抵住雄狮的下腭,左手并指如刀,闪电般刺穿雄狮的喉咙。雄狮发出绝望的惨嚎,血水如匹练般逆空而起,它的肌肉慢慢松弛,口鼻用力向外吐气,瞳孔里的生命光泽迅速流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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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六颗獠牙(2)
那人把雄狮的尸体摔在地上,眸子里的杀意慢慢消退,又恢复到晴空般的澄澈与湛蓝,这是一个优雅飘逸的中国人,身形如猎豹般流畅,肌肉线条分明,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小麦色皮肤下似乎蕴藏着火山熔岩般的恐怖力量,给人一种阳刚与阴柔水乳 交融的视觉冲击。如果不是刚才血腥的搏杀,谁能相信他那优雅的外表下竟藏着如此可怕的能量?为了拿到这只“狮王”的獠牙,他在非洲大草原上飘荡三个月,终于如愿以偿。
咆哮的杀气依然在草原上空凝聚不散,没有任何动物敢在周围逗留,哪怕凶残的猎豹也闻风而逃,除了那个美丽剽悍的身影――那是一个身高超过175公分的马塞族女孩,长长的头发,黝黑的脸孔,眼睛里有着难以抑制的喜悦。非洲马塞族自称是“会飞的民族”,被誉为“最高贵的野蛮人”,他们有着良好的军事素质,英勇善战,腰间挂着刀,手持木棍赶着牛羊,赤脚行走在豺狼狮豹之间。按照古老的传统,马塞族男孩必须独自杀死一头雄狮,拿到狮子的獠牙,才能完成“成人礼”并获得“勇士”的称号。这种残酷野蛮的传统,造就马塞族剽悍勇敢的民族性格,马塞族男子几乎个个都是天生的战士,尤其擅长格斗和弓箭。在马塞族中,男子留长发,满头扎着细密的小辫,而女人则全部光头。这个女孩与众不同,乌黑的长发迎风飞扬,足以说明她在以尚武著称的马塞族中,有着比男子更为可怕的力量――她是马塞族令人敬畏的“神战士”,比“勇士”更强大。
“达玛,这是‘狮王’的獠牙――”那个中国男孩把带血的獠牙递给马塞族女孩,真诚说道:“谢谢你――没有你的帮助,我拿不到河马鳄鱼猎豹和雄狮的獠牙!”
达玛欣喜地接过獠牙,笑道:“傅宸雪,你不用谢我,这是你自己的努力所得――到现在为止,加上之前拿到的岩蟒牙和北极熊牙,你共徒手获得六颗獠牙,在我们族中是不可比拟的神话,在你们中国,也很少有人比得上吧?”
傅宸雪回首望向东方,那里有他挚爱的祖国,拿到“狮王”的獠牙,也许是他该回去的时候了。达玛看到傅宸雪眼中的神情,明白他在想什么,心里没来由一阵失落,这个天神般的中国人就要离开她吗?他不属于这里,他像鹰一样翱翔于九天之上,古老的马塞族又怎么可能留住他的脚步?“傅宸雪,你真的要走吗?”
“那里是我的家,我不可能永远在外漂泊――”
“难道……这里真的没有什么让你留恋?”
傅宸雪回头看着达玛,忽然大笑道:“怎么没有?纯朴勇敢的马塞族人,热情的罗吉布长老,还有美丽的达玛都让我舍不得啊……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生牛血加入鲜奶的味道!”
达玛望着傅宸雪的眼睛,漆黑的瞳孔深处有什么东西在涌动,最终她叹口气,说道:“咱们回去吧――你身上的伤要赶紧治疗,来的时候我已让人准备好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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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六颗獠牙(3)
傅宸雪点点头,虽然他能处理身上的伤口,但他不想拂逆达玛的好意,这个女孩固执起来,真是符合她“神战士”的身份啊。达玛把手指放到嘴里,发出尖利的忽哨,工夫不大,远处出现几个剽悍的身影,像烈马般飞跑过来。看到“狮王”的尸体,这几个马塞族赫赫有名的“勇士”,纷纷向傅宸雪投去尊敬的目光。对强者的敬仰是不分国界和种族的,他们深知“狮王”的可怕,即便他们这些获得“勇士”称号的超级猎手,也不敢向“狮王”发出挑战。而傅宸雪赤手空拳竟能把“狮王”击毙,这种能力绝不是他们能够想象的,所以他们除了由衷的敬服外,还有从心底深处涌起的恐惧――能徒手格杀“狮王”,也许只有传说中的天神才能做到吧。
几个马塞族勇士抬着“狮王”的尸体,兴高采烈地跟着傅宸雪和达玛回到族中。达玛帮傅宸雪裹好伤口,又亲自动手牵过一头公牛,用短刀刺进牛颈。傅宸雪把芦苇管插进刀口中,俯身吸吮,灼热的牛血顺着苇管冲进他的喉咙里。他大口大口地吞咽,流失的力量似乎又回到四肢百骸之间――马塞族人不喝水也不吃蔬菜,生饮牛血是他们代代相传的生活习惯。
达玛出去后,傅宸雪换好衣服躺下来休息。马塞族人从不洗澡,这对傅宸雪来讲绝不是什么好习惯。所幸他没有洁癖,否则这几个月他很难熬下来。
醒来后,傅宸雪去拜访罗吉布长老,他是达玛的父亲,在族中德高望重,这位可敬的老人少了一只胳膊,那是当年与雄狮搏斗留下的光荣印记。
罗吉布长望着傅宸雪,眼睛里闪烁着睿智的光芒:“决定什么时候动身?”
傅宸雪道:“就这两天吧――达玛的草药很神奇,那些伤口估计两天就能结疤!”
罗吉布长老“嗯”一声,目光望向远方的草浪和云天,说道:“这是一片被神护佑的土地,我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无数的祖先化为尘土,他们的英灵与我们同在。在这里,所有的牛羊,所有的野兽,包括我们呼吸的每一丝空气,身边吹过的每一缕风,都是自由神圣的……不管在哪里,无关种族和信仰,只要心里想着它,神就会永远与我们同在――”
傅宸雪没有说话,望着远天,眸子里是无边无际的蔚蓝。
罗吉布长老回过头,问道:“再过几天就是马塞族选拔‘神战士’的日子,有没有兴趣留下来看看?”
傅宸雪收回目光,说道:“‘神战士’是马塞族战士的最高荣誉,能有机会目睹这种盛况是我的荣幸――达玛也是一位‘神战士’,要想取得这种称号,应该很难吧?”
罗吉布长老脸上布满骄傲的笑容,“在非洲大陆上,马塞族‘神战士’几乎是无敌的存在,像狮子和大象一样勇不可挡。这种荣誉,只会属于那些最勇敢的人,没有一颗勇敢的心,永远也不会成为被天神祝福的‘神战士’。正因为如此,‘神战士’在族中的地位非常尊崇,所以达玛可以像男人一样留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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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神战士(1)
“马塞族有多少‘神战士’?”
“‘神战士’每五年选拔一次,每次只有五个名额,参加选拔的勇士超过五百人,都是从各支族数万勇士中大浪淘沙出来的精英,这种难度可想而知,你以为‘神战士’像大地上的尘沙一样多?”
傅宸雪大笑,这种选拔方式的确很特别,情形很接近中国特种兵的选拔――从人民解放军普通连队到侦察部队,到军区特种大队,再到超精锐部队,最后脱胎换骨,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龙”之精英,这种过程,丝毫不比登天更容易。
三天后,各支族的王牌勇士纷纷集中到“达尼亚”,“神战士”选拔赛正式开始。
“选拔赛”分为格斗射箭和狩猎三个项目,通过残酷的竞争和淘汰,从五百名参赛者中选拔出五十名勇士进入“野狼谷”。“野狼谷”是马塞族人的“圣地”,里面有各种凶猛的野兽,地形复杂,危机四伏,能在规定时间内活着走出“野狼谷”,获得獠牙数目最多的五个人将成为马塞族“神战士”。这个过程看似简单,其实是九死一生,要想在五百名马塞族勇士中脱颖而出,真的是比登天还难,即使你能在格斗场上保持不败,也不一定能够笑到最后。在“野狼谷”,你不但要对付凶猛的野兽,还要提防你的竞争对手,稍不留神就可能血染黄沙,能坚持到最后的无一例外都是堪比天神的强大战士,所以“神战士”之名没有半点虚夸。
临出发时,达玛告诉傅宸雪,她帮他报上名,要他以她们支族“勇士”的名义参加这次“神战士”选拔,而且她的建议已经获得长老会的一致通过。看到傅宸雪愕然的表情,达玛说道:“在非洲大陆上,最厉害的不是雄狮和大象,而是马塞族‘神战士’,他们集狐狸的狡猾蛇的毒辣鳄鱼的凶猛狮子的力量和猎豹的速度于一身,你只有成为‘神战士’,才无愧于你‘六颗獠牙’的称号!”
傅宸雪不再说什么,要想踏上强者之巅,只有拿命去拼,馅饼不会从天下掉下来。达玛看到傅宸雪坚毅的面孔,眸子里亮起异样的光芒,过一会儿,她摘下背上的弓递给傅宸雪,说道:“你用我的紫檀弓吧――它是我们族里最好的弓,力量大,射程远,箭箭带血!”
傅宸雪接过达玛的紫檀弓,见弓长接近一米半,弓身为上等紫檀木,弓弦用钢丝绞成,两边的特定部位还有细小的锯齿,这张弓是为达玛量身制作的,既可以远攻,又可以在近战中用弓弦割断敌人的喉咙,这种防不胜防的攻击手段与特工的必杀之术如出一辙,令人不寒而栗。它是达玛秘不示人的杀手锏,她肯把这张弓借给傅宸雪,足以说明她信任傅宸雪,而且非常在乎傅宸雪。
傅宸雪试试拉开弓弦,凭心而论,这张弓对于女孩子来说有点儿太大,由此可见达玛超乎寻常的神力。他想了想,把紫檀弓还给达玛,说道:“达玛,谢谢你,不过我不能用这张弓,对我而言,它的拉力远远不够!”说到这里,他打开自己的军用背囊,从里面拿出一些形状奇怪的东西,转眼之间,这些东西在他手中变成一张长约两米的大弓,弓身为玄铁所制,黝黑森寒,弓弦用合金丝绞成,手指一碰,发出“嗡嗡”的颤音,犹如龙吟虎啸。弓弦尚未拉开,就能清晰感受到一股冰冷刺魂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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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神战士(2)
达玛的瞳孔蓦然收缩,她是马塞族的“神战士”,见惯生死,双手能生裂虎豹,可仅仅一张弓给她的压力竟如山之大。达玛喉咙干涩,双手接过铁弓,喃喃道:“竟然有这样的神弓,它一定喝过很多人的血,我能感觉到它刺骨的杀气……”这张铁弓要比她的紫檀弓重十倍不止,达玛竭尽全力,也只能拉开一个极小的弧度,锋利的合金弓弦几乎割裂她的手指。为避免受伤,她只好放下铁弓,眼睛里交织着沮丧不甘与震惊――她是马塞族的“神战士”,要是让人听说她连一张弓都拉不开,对骄傲的马塞族来说,岂不是天大的打击?
傅宸雪接过铁弓,说道:“它的名字叫‘龙吟’,侵略如火,箭出必杀,喝过上千人的血!”说完,左手牵弓,右手拉弦,清亮的龙吟透弦而出,弓开如满月,刹那间,土屋里的温度急剧下降,浓烈的杀意像霰雪一样猎猎飞扬。
达玛望着傅宸雪,眼睛里异彩纷呈,这个东方男人带给太多的惊喜,真不知道他优雅的外表下还有多少令人震撼的传奇?
傅宸雪背着“龙吟弓”出现在训练场,立刻引起马塞族人的轰动。在马赛族悠久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外族人参加“神战士”的选拔,但是没有人敢反对,因为他的参赛资格获得长老会的通过。尽管如此,除了来自“达卡”这个支族的勇士面色平静之外,其他支族的参赛者都露出浓浓的不屑。在非洲大陆上,他们才是神的宠儿,依靠神的恩赐,他们获得强大的力量和非凡的战斗技能,没有人能够打败他们,这个陌生的东方人根本不配当他们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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