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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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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奇遇
小说原名‘迷雾之后’,这个名字已被使用,所以改名为迷雾之命运
前面节奏稍慢,也稍显无聊,老书虫可以直接从第九十二章开始阅读,有较高思考能力的朋友可以先看最后一章,最后一章有两个彩蛋,如果对剧情和逻辑有疑问欢迎评价,希望有高人能推翻我的逻辑,我也不想我这个推论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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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纯属虚构
这年初夏,一个16岁的少年骑着一辆电瓶车在一个小镇子的“村道路”上快速的行进,年仅16岁的他已经辍学两年了,15岁复读初中时因为成绩不佳毅然放弃了学业,现在在镇上的油坊里打工,这天傍晚时分,老板接到一个电话,说是一个住的比较偏僻的人家送一桶油,他的家乡在四川,打工的地方在浙江,地方都不是很平坦,家乡是山区,现在所在地的地形以丘陵为主,倒是没有什么大山,离海岸百十来公里,他经常骑着摩托车去海边玩,也不干什么,只是单纯的去看看,这时他骑着电动车行驶在两米多宽的村道路上,夜幕已经初临,但这条路他很熟悉,所以也没有开车灯,在路过一个小山腰的时候,一阵肉眼可见的灰白色的白雾从山谷中腾起,片刻之后便漫过了他前面的山间小道,出身在农家,他自小当然见过雾起云散,虽说这雾起的很急,他也没有放在心上,依旧按照他记忆中的道路行驶,只是刚刚入雾之后,这可见不过三米的浓雾竟然还在加厚,他不得不慢下来,打开车灯,一路鸣笛缓慢前行,但这似乎没有什么卵用,在这可见咫尺空间中,只有电动车的喇叭声混杂着电动车的马达声在耳边回响,终于,他什么都看不见了,映入眼帘的之后灰白色的雾,他条件反射的捏下了刹车,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妈卖批,这什么几把鬼雾”,话音未落,眼前的一切逐渐清晰了起来,他瞬时心情大好,刚才的不快都抛之脑后了,现在周边的雾渐渐散去,他慢慢扭动车的把手,价值3500大洋的电动车再次缓缓启动,不过刚刚驶出一点点,剧烈的颠簸差点把他从车上抖下来,他再次捏下刹车定睛一看,两条白线一左一后的从他身边穿过,蜿蜒着盘在山腰上,直到远方。
“这是什么?”他口中默念到,随后刚刚迷得人看不见五指的雾就在他恍惚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借着电动车的车灯看见他前面道路的中央长着二十多公分高的板毛草,随后他的目光移向了那两条白线,那哪里是什么白线啊,分明是两条并列的小路,如同农田间的田埂一样,而他的车则正好在路中间,茅草丛生的大路中间,他已经蒙了,脑袋受控制的想要回头,但脑袋左转到一半,他竟然看见了一条河,原本的小溪变成了一条十米多宽的小河,他再次愣了一下,然后他的脑袋继续左转,两条白线一左一后的从他身边穿过,蜿蜒着盘在山腰上,直到远方,他呃呃的低语道:“路呢?”,此时他的脑子已经不再蒙圈了,而是一片空白,就这样愣了许久,或许是脖子酸了,他再转过头来,继续发愣,又过了一会儿,他恢复了一点点的心智,在转头往右,想看看右边是个什么情况,借着夏夜的点点星光和电动摩托车灯的一点点余光,他看见一块石碑立在大路旁边,上面刻着几个繁体字,前面的几个大字他不认识,但后面的两个从轮廓上来看像是“之墓”二字,他瞬时觉得毛骨悚然,浑身没了力气,顺势就栽下了车往左边倒去,栽到路边左手往后一撑,紧接着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叫唤:“啊”,原来他按到了一根生在路边的小荆棘树,此时,剧痛占据了他的心神,反而不再恐惧了,他条件反射般捧起自己的左手查看伤势,点点星光下,他的手上好像只有几个黑点,此时的剧痛也去的七七八八,他起身绕到车灯前,借助车灯查看伤势,几个小血洞而已,并无大碍,好在他从小并非娇生惯养之人,也曾常年行走在树林田野只间,反应比常人要快上不少,及时收手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但此时的他并无心于手上的伤势,他更加关心着周遭的巨变,“刚才发生了什么?这是哪里?。。。。”许许多多的疑问浮上心头,但他知道干想着没什么用,于是他拿出了他的神器:手机,正所谓 一机在手,天下我有,这是现代生活的真实写照,他熟练的从牛仔裤的屁股兜里拿出了手机,按下电源键,图案解锁,一气呵成,然后他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信号栏为空,流量0b每秒,电量看起来还算充足,只少了一点点,这样的结局实乃意料之中,他并没有做任何一个多余的动作,屏幕解锁仅仅两秒确认没有信号后就按下了电源键锁屏,随后他又关掉了车灯,将车扶了起来,打下撑脚,坐在车上细细思考刚才发生的事,这是梦么?太真实了吧,按照惯例,就算是梦他也会将梦境搅个天翻地覆,更何况他左手上的血迹都还没干,微小的疼痛还不时的提醒着他这是现实,他回想起刚才,一切的诡异都因为那一场雾而起,现在仔细想来他才觉得那场雾不一般,来得急去得更急,而且颜色也跟他平时见到的不大一样,这场雾的颜色总感觉有点不对,你要说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比较傍晚光线较暗,雾的颜色呈灰白色这是很正常的,但直觉告诉他这场雾的颜色的确有一点不对,显得深邃,平和,仿佛它就应该是这个颜色,本就存在于这片天地间,但这万千的思绪也只是一秒钟就被他抛到了脑后,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小到大的以为贪玩好耍,迷路的次数随着年龄的增加并没有减少,不是因为他记性多差,而是因为他走得更远,到现在为止,自家乡方圆一百公里内,他虽说不可尽知,但至少他各个方向都是去过了的,周边的省道,县道路上他更是常客,从小到大他迷路了多少次他自己是记不清了,但他知道,不管什么事,坐在地上等是不会有结果的,如果找不到路了,那就找准一个方向,往前,找人问路,寻路的三大神器:导航,路人,路标,导航是没什么指望了,路人嘛,这条路看起来还不是太荒僻,十天半月怎么着也能等来一个人,不过这大晚上的运气好也只能遇上牛头马面过路,路标嘛!那就多了,正经的路标,太阳的位置,星星的位置,月亮的位置,地上的脚印和车轮印等等,先从正经的路标想起,他口中默念:“这哪里有什么有字的东西?有字?”,随后他转头面向那块墓碑模样的东西苦笑到:“呵呵,这今天我怕是真的要向鬼问路了”,他拿起手机往他块墓碑走去,在路上就开了闪光灯,走近之后他仔细观察墓碑上的文字,文字是刻上去了,在刻字的凹缝中涂了一种不知名的黑色物体,像是油漆,从石碑的风化程度来看,这块石碑存在的时间应该超过三十年,少于一百年,他不是行家里手,只能判断出这样的结果,而且看着墓碑前丝毫没有上坟祭拜的痕迹,想来这人埋在这里不久就断了香火,墓碑上的字他一个都不认识,只是隐约能认出最后两个大字的轮廓是之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古装电视剧平时也没少看,现在终于也派上点用场,至于他究竟是不是这两个字也就只能这样了,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最后一个字的轮廓看起来像是氏字,这也能解释得通,古代人qi都称什么什么氏的,这座坟的来历推测应该是一个男的结婚不久还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就死翘了,要是再往后想应该是老婆不久就改嫁了还是怎的,所以这个坟立下不久就荒废了,但他没空管这短命绿帽鬼的闲事,只想快点搞清楚现在的情况,从字面上看,这应该是古中国的文字,年代应该在明朝以前,不可能太近,,字体的象形特征还在,以前那么现在他人在哪里呢?
在这时,两个字浮上心头:“穿越”,穿越嘛,两种情况,穿越空间或者穿越时间,他现在属于哪种情况呢?,随后他转身抬头仰望天空,天公不作美,没有看见月亮,但是北斗七星和仙女星座都能看见,他没有去找北极星的位置,没有意义,然后眼角余光瞟见对面的小山,山腰上下泾渭分明,上面的部分被撒上了一层银华,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月光么?他心中暗叹:“哎呀,我运气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啊,就尼玛这座山陡点刚好把月亮挡住,浪费我这么多时间”,好现在情况清楚了,他应该是穿越到古代的中国,从天上北斗七星的位置和周围的地形上阿里推断,他应该还在原来的地方,很久以前的浙江,想到这里嘛,他心里就舒畅了,打小玄幻小说也不少看,至于穿越什么的多少也看过那么四五本,不过他可不是什么学霸,而且也没有什么绝世武功和特异功能,只能靠着自己的一双手打出一片天,即便条件如此艰辛,但也比在现代社会呃呃度日强上百倍,想到这里,他选择了先睡上一觉,现在黑灯瞎火的,做什么事都是事倍功半,不如养好力气明天再干,就算明天醒来自己还是睡在水泥路上或是在阴曹地府也无怨无悔,就算是梦,那又怎样?
次日清晨,天刚亮不久,他就醒来了,睁眼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周围的事物是否发生变化,好在一切都没有变,这里依旧是荒郊野岭,那座坟墓也没有人诈尸,实际上昨晚他虽然想的洒脱,但依旧想了很多的事,直到半夜大概凌晨一点左右才呼呼睡去,一觉醒来,浑身酸痛,在摩托车上睡觉连翻身都不行,幸好他之前有不少的经验,换做他人,恐怕早就趴在地上吃土了,他习惯性的拿出手机查看时间,早上七点十一分,看完时间后他连忙把手机关了机,昨晚想了小半天,他也把问题想了个透彻,手机暂时没有什么用,里面除了一个指南针之外就只有几部岛国动作片有点用,现在没用的东西不代表将来没用,这手机买了大概才七个月,小米的,好好保养用个五年一点问题都没有,手机这东西用处是真的大,毕竟电子计算机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但现在他没有充电器,也没有电源,所以这东西还是暂时关着好,隔几天开机维持一下状态,电源的问题他胸中已有成竹,他物理课做过电变磁的实验,私下里也做过磁变电的实验,至于电压什么的问题也不大,但电子计算机的老化这目前还不是他一个初中生能解决的,所以这个手机只能当做消耗型的神器,不可轻动,在说电动车,车架子现在跟废铁没什么两样,蓄电池是个好东西,还有电动马达也有大用,车灯反而没什么用,然后货架上一个空油壶,一根绳子,他身上一串钥匙,一把小刀,总结起来。现在能用的东西只有一根绳子一把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中浮现起贝爷一根绳子一把刀走遍天下的传说,但是他这种情况可不能学习贝爷,既然自己有狗屎运穿越到了古代,那么必定要有一番作为,称王做祖,妻妾成群不再是梦想,而是唾手可得的现实生活。
目标已经定下了,怎么实现呢,昨晚他也做了一个初略的总结,首先,要有钱,第二要有权,第三拳头要硬,拳头这个问题不大,虽然这次穿越没给他绝世武功和特异功能,不过作为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他的见识非当今世人可比,对于材料的炼制他或多或少有点概念,火yao,合金这些东西问题都不是太大,工艺上就算做不到顶尖,但甩现在的炼金术八条街一点问题没有,权力这个问题有点恼火,在清朝以前的1000年都是科举制度,再往前没点文化也不可能做官,他现在真的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筐,相当于现在的文盲,钱?他手机支付宝上有几千,然后兜里有几十块钱的现金,现代社会的钱在现在的环境下就跟纸一样,或许连纸都不如,那么当务之急就是搞点钱,然后造点诸葛连弩之类的东西防身,以后的事暂时管不了那么多,那么问题又来了?哪里去搞钱,从穿越小说的经验上看,无非三种情况,第一,寻宝,第二路遇贵人,第三,仗着绝世武功劫富济贫,第三个不用想,他有把子力气,但想要去劫富济贫,那怕是刚刚翻进院墙就被家丁护院乱棍打死在墙角,第二种情况可能实现,但他作为实用主义者并不抱任何希望,第一种嘛,他眼睛沽溜沽溜转了两圈,露出阴森的笑容,四周环顾一圈,见四周山青水秀,他所在的地方一条小河呈拱形从他面前流过,他所在的位置正式拱形的顶点所在,于是他得意的赞到:“这果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随后他再将头转向那块墓碑,笑吟吟的说道:“哎呀,又要麻烦兄台及诸位好友了,啊哈哈哈。。。。!”,当下既然已有定计,他便立即行动起来,把电动车沿大路一直往前骑去,找了一个稍微平坦的山坳,将车开了进去,然后把车用树枝把车遮挡起来,这东西可不能让旁人看见,然后他步行返回刚才所在的地方,走得并不是多块。他现在要小心翼翼的保存体力,未来的两天他都没计划吃饭,刚才过来之前他观察了一下,那儿确实是个坟园,在那块墓碑之外他还在靠上一点的山腰上看见了几个墓碑的影子,因为茅草太深,要是不注意观察说不定还真发现不了,而且坟园不可能里人类的聚居区太远,所以方圆三十公里之内一定会有小镇或是城市,他回到刚才的地方之后拨开茅草径直往上走去,翻上一个山头过后,一大片的墓碑错落有致的散布在这道梁上,在茂草之间一条条荒废已久的山间小道罗布其中,看这些陵墓的造型样式,其中不乏显贵之人,他削了一根木棍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年代不是太久的大坟开始挖掘,就这样,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这儿看不到下面的山路,是否有人过路不得而知,他这一整天除了挖坟之外就只下山在河里去喝了一次水,条件有限,他也不敢有那么多讲究去找什么山泉了,这一天过去,那个大坟才被他挖进了三米深,他也没办法,工具太差,一天下来木棍都废了三根,还没见到棺材,夜幕降临,他不得不暂时作罢,就躺在旁边的草地上和着被汗水湿透的衣服呼呼睡去,他现在是又渴又饿,但他现在实在是不想在浪费体力下山去喝水了,第二天,因为早晚睡得特别早,所以他天蒙蒙亮就醒了,睁开眼睛过后起身醒了一会儿的神,然后强撑着疲惫的身体下山去喝水,这次去河边他学乖了,沿途一路留意,想找一个可以盛水的容器,但结果让他失望了,什么都没有,河岸边也没有贝壳之类的东西,他在河边喝足了水之后,还下河泡了一个澡,缓解身上的疲惫,然后把衣服洗了,
就这样,两个小时过去了,太阳刚刚升起,他才慢慢上山,其实昨天他深受太阳之毒,知道清晨是动工的好时候,但他是在是受不了,泡在水里无比的舒适,当时就算是那墓主人诈尸起来找他索命他的不会动弹分毫,但再怎么样,人也要往前看,哪怕挖到底是一座空墓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他此时已经没有了昨天的雄心壮志,只是暗自祈祷这里面能有所收获,如此厚葬,按理来说再怎么样也应该有一些值钱的物件陪葬,突然,一棍子插下去并未入土太深,像是下面有什么硬物,难道是石头?他心里这般想着,但随着这一细微的变化,他的心情也起了一点波澜,想归想,手上的动作却没耽误,他用木棍探了一下周围,这下面的东西体积不大,他几乎没废多少工夫就把那东西挖起来了,这东西竟然是一件锈迹斑斑的锄头,他拿着锄头想了一会儿,正要扔掉,但心中一阵狂喜,他迅速走出洞穴,在外面看了一下锄头出土的地方,一个大致的轮廓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周围是随葬品,棺椁还在前面一点,但这还不至于让他如此惊喜,刚才他惊喜的是,这段时间之所以进展这么缓慢,就因为没有一件称手的“兵器”,论挖坟,除了洛阳铲之外,还有比锄头更好用的东西吗,然后他也没有急着再进去继续挖掘,而是砍了一根小柏树,用小刀削了一个锄把,然后楔子什么的他也照着小时候的记忆照做,这又足足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好在天道酬勤,一把锄头制作完毕,至于上面的铁锈,他没有放在心上,只要前面的豁口够锋利,其他的都重要,就这样直到下午大概四点过,他把这一边全部挖了一个遍,先后发现了一些陶瓷器件,一些农具如斧头,铁镐和一些家禽的骨骸,棺椁的一侧全部暴露出来了,之后就是整件事情的核心了,开棺!他没有着急,因为谁也不知道棺材里是个什么情况,尸水尸气尸虫,沾了这些东西他不清楚会有后果,但直觉告诉他,能不沾还是尽量不要沾惹的好,挖了接近两天好不容易搞成这样,最后时刻要是中个毒什么的就搞笑了,他又将就原来的木棍做了一个斧头,这个斧头做的很粗糙,本来用处就不多,所以他做这把斧头只花了二十来分钟的样子,他用斧头没有直接破口,而是沿着棺材的边缘削出一道道小缝,听声音估计快要到底的时候收手,最后他又犯了难。这怎么敢开棺,开棺的时候尸气冲出来,他在这接近四米深的地下怎么跑, 最后他想了一个好主意,但这时估计离太阳落山只有一个半小时了,今天就算开了棺人也走不了,他索性就下山喝水,洗澡,完后直接在河边睡觉,昨晚他竟然就在坟园里昏昏睡去,现在想来真的一阵后怕,也是昨天太累了,所以根本就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怕也没有用,倒是现在他担心有人路过那儿顺手牵羊,但叫他现在上去守在那儿也是万万做不到的,事情想清楚了反而觉得畏惧,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在这个夜晚他想起了明天该往哪个方向走,以及见到人之后事该如何交代,第二天清早,他脸都顾不得洗就连滚带爬的上了山,在去坟园之前他去藏车那儿把那根绳子拿了过来,然后去陵园用斧子砍了两颗稍大的树做了一个类似于古代攻城用来撞城门的那种工具,这样自己就可以站在地面上开棺了,没用几下子就顺利的将那一侧的棺材撞开了,撞开之后他快速的跑开,强行按捺住心中的冲动,就这样足足等了一个小时之后他才敢靠近,走进之后便闻到一股恶臭,他再次走开深深呼吸了几口气,然后捂住口鼻,屏住呼吸近前查看,墓主人身着一件锦绣绸缎所织的衣物,两手放在小腹上,森森白骨清晰可见,最让人觉得恶心的是尸体下面垫着一张华丽的被子,上面附着着一层淡黄色的粘稠液体,想也不用想都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现在他知道,现代探墓题材的电影鬼吹灯,寻龙诀什么的有多假,这他妈都有人敢过去?想多了,他一辈子都不可能过去的,就算现在马上放弃找个地方要饭都不可能过去“寻宝”,但就这样放弃心里着实不甘,这是个难题,但想难倒他却是妄想,不一会儿他就想起一个妙计,他去砍了一根细长的小树,然后把上面的一端折过来固定,形成一个钩子,然后再把绳子卸下来绑成一个圈,然后再过去把绳子扔在棺材旁边,最后才慢慢的用钩子把那具尸体慢慢的往外拖,他的原则是决计不再离墓地十米之内吸一口气,所以这看起来简单的动作他足足跑了二十多躺才做完,把尸体拖出来之后,按照预定计划准确的倒在绳套之上,后面的是就简单了,他绕着这个坑左拉又拽没废什么力气就把尸体固定了,只是在这期间把尸体的头弄掉了,不过他看了一下,头上没什么东西,就连挂在脖子上项链都还在,他没有着急,先仔细观察了尸体上的东西。确认了之后再往棺材里看去,在棺材里放脚的那一边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个小木箱子,箱子上的图案看起来非常烦琐,被一把小锁锁着,“好东西!”,他心中暗叹,于是他没有先去解决尸体,而是先把那个箱子拖出来,那箱子上有两个小铁环,这倒是方便了他,他用钩子勾住箱子,仅仅一个回合就把箱子拖出来了,他心中大喜,随后快速的把箱子拖到安全地带,然后用斧头轻轻的把小锁砸开,当他用树枝把箱子打开的一刹那,他原本紧张的表情瞬间变得心花怒放,箱子里看起来有好几层,第一层入眼即是八个泛着白色光泽的元宝,分为两排并列,每排四个,他接着又将树枝折成两截,将第一层的木板翘起来放在地上,第二层是整整齐齐的铜钱,他没有数有多少,继续把第二层的铜钱也翘了出来,在翘出来的过程中因为铜钱有好几层,所以就撒了满满的一地,第三层没有一个挨一个装满,分为三排整齐的排放着十五个黄色的小元宝,他眉头微皱,似乎有些不满,不过只是片刻,这又不是什么王公贵族,黄金这种东西有这么一点已经很不错了,此时他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说实话,这收获已经远远超过他的预想了,在他的计划中,应该只有那些铜钱,他最初的目标是死者身上的首饰,不过转眼看去,那死者身上的首饰还有一枚扳指,一串黄金项链,还有那条腰带上的宝石都价值不菲,但是现在获取这些东西还是要冒一点点的风险,毕竟那是死者随身佩戴的物件,没人说得清楚上面是不是有什么细菌病毒,箱子是红木制的,做工很精细,里面装的这些东西看起来也比较干净,于是他现在下了一个豪迈的决定:不要了,钱没有了可以再挣,但小命只有一条,经不起折腾,这要是搁在现代,他的想法肯定是:老子烂命一条,饿死胆小的,拼了,但现在他作为一个穿越到古代的人,那就不一样了,霸王大业还在后面,为了这点蝇头小利不值得冒险,至少在他没有一番作为之前,猥琐发育才是正道,决定之后他便迫不及待的捡起地上的铜钱装进箱子里,把所有铜钱捡起来之后他准备用树枝,树叶把它后后的包上一层,当包裹完成之后,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这个尼龙绳可千万不能留在这里,于是他又过去一番生拉硬拽,把绳子收了过来,就是可怜了墓主,舍了财不说,还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最后他过去抱起箱子准备走下山梁,走到路口的时候他回头对着后面已经洒落一地的白骨喊道:“阁下大恩,日后若有机缘必当报答”,到了河边过后他将箱子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然后把箱子扔得远远的,脱下身上的T恤,包起那些元宝和铜钱到河里冲洗,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多久,只是这一番事情过后已经中午了,烈日炎炎,第一天的时候把他晒得奄奄一息,到了第二天饥饿和疲惫双重作用下倒是没有多大感觉,到了今天,两天半没吃饭的他竟然没有感觉到一点的饥饿,就是感觉力气不如以前了,毒辣的日光晒在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一点感觉了,这就是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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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崭新的开始
随后的事情就有点恼火了,那个电动车,这根绳子,他的衣裳等物件往那里藏,这些东西太扎眼了,绝对不可轻易示人,电动车他还有点舍不得,但要是有选择他还是会一把火烧了,物件太大不像手机可以随便找个石头缝就能藏的,相比起泄密的风险,他带来的一切东西,包括手机都是可以舍弃的,但是怎么销毁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火烧,但他要是有个打火机也就不至于饿两天了,两个夜晚他想到了所有的东西,但这个事他还真的没有想到,但这件小事又怎么可以难到古灵精怪的他呢,他把盒子在原地就挖了一个坑埋了,随后他带着绳子和清洗过的铜线和元宝一路再上去然后沿着大路往前直走来到藏车的那个山坳,然后他把车开了出来在前面找了个陡峭的地方,卸下了车上一切可以卸下的东西,电池,减震弹簧,轮胎,车灯,再之后他将每一个东西包括大部分的钱都分别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藏起来,这里的山势左边是十米高峭壁,峭壁之下是一个树林,右边是陡坡,他把零件藏在陡坡上,把车架子推下峭壁,然后自己找路下去把它好好的遮掩起来,他心中已有定计,十天的时间,要是顺利,就把那些零件都找回来收藏,要是不顺,除了蓄电池和后轮胎,其余的一把火烧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包括手机在内,全部销毁,做完这些就只剩下一件事了,他长叹一声,脱光自己身上的衣服,把T恤和内裤藏了起来,然后用小刀把牛仔裤划成破布拼在身上当内裤,然后就草裙,草帽,拐杖,装备齐全过后到河边找了一个有淤泥的地方打了一个滚,泥巴裹满全身,然后他就继续朝着大路往前走,这个方向他是研究过的,他的家乡顺着这个方向走是到绍兴的,绍兴是古代会稽的遗址,会稽这座城市在战国时期就是楚国的重要城市,而从那片陵墓的规模和墓碑的样式来看,现在的时代撑破天也就秦朝,所以,往后走。
他的家乡十有八九都还是原始森林,而往前最多一百公里,必定会有一个城市,这就是他的想法,他对历史不感兴趣,只是看古装电视剧的时候知道了楚国的项氏一族就是会稽人氏,他只知道这么多,这也是无奈啊!
就这样在一群丘陵之间绕啊绕啊,终于在走过一个弯道之后,他看见了对面的丘陵上成片成片的农田,他陡然来了精神,目光不停的在四周寻找着有用的线索,终于,在离山脚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建筑群落,不过确认信息过后他眉头又皱了起来,因为看那建筑的样式像是私人的庄园,而并非平民群居的村镇,这就难了,不过这总好过刚才漫无目的的寻找,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名言扩展一下还可以这么说:有人的地方就有集市,有集市的地方就有方便,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座山周围肯定有一个集市,互通有无的集市上,他带着钱就能行到该有的方便,想到这儿,他又精神满满的继续前行,结果还没走出这个小山,就已经有零零散散的农田了,这是什么?
群落?还是家族?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接下来他的运气不错,经过一处菜地的时候有两个老者正在地里忙活,看起来像是在播种什么!
他无意掩饰什么,就这样阔步走了过去,在距离约三十米的地方两名老者发现了他,乍一看,纷纷露出惊讶的神色,他在距离十米的地方想两位老人拱手道:“两位尊者!在下初来此地迷失了方向,可否向二位请得路径?”,两个个老人听见他开口,神色都松弛了下来,那位老爷爷向他回答道:“公子一听就是读书人,我二人没有读过书,不知你刚才所问是不是来到此地迷失了路途?”,他微微一愣!
听不懂?什么情况?他倒是听他们说话跟现代人差别好像不是太大哎!
不过现在由不得他想着许多,立即回答:“对,正是!”那位老者听完后完全放下了戒备,再次回答道:“额,就这条大路径直往前,走过那一道弯就能看见一个小镇,那小镇名叫二姑镇,那里那座庄园是王家庄,穿过二姑镇后再沿着这条大路往前,前面有一个岔路,你走左边的那条通向会稽县城,右边的那条路通往杭州,不知公子所遇何故?竟落得这般模样?难道你也是北方来的流民?”,哎哟哟哟,这不得了,这几句话太有用了,这黑瘦的老者此时在他的眼中可要比周杰伦,张杰什么的可爱多了,他思索片刻感激万分的回答道:“在下林青山,从西林家庄而来前去会稽拜访舅舅,谁料走到这里被三个强人劫道,那盗贼抢去了我们的钱物还不算,最后还要杀人灭口,我不肯坐以待毙奔逃向山林之间,结果他们还不肯将我放过,足足追了我两个时辰,知道天黑才不再追我,然后我在山林中瞎转了一整天,这才找到归路”,那老者似乎对他瞎编的这番话深信不疑:“哎,现在正处乱世,民不聊生,盗贼猖獗,公子在外行走路过这般险地还不与人结伴而行,实在不该啊”,林青山这个名字是他在之前早就谋划好了的,他原本叫林松。
林松这个名字是它父亲给他取的,来到现在这个时间,用这么土的名字可不行,但要是取一个任我行之类的名字又太欠打了,他现在可不想扬名立万,猥琐发育才是重点,最后在林风,林青山,林常青等名字之间选择了林青山,这个名字论内涵不及其他的名字,但读起来朗朗上口,所以最后选择了林青山这个名字,至于来历,这种路遇强人的故事可谓万金油,和英雄救美并称为各路小说的泰山北斗,从古至今,屡试不爽,他本来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只是寄希望于稍微塞一下别人的嘴,一般有智商的人遇到这路说辞必定不会多问,但他今日像是被佛光普照了一般,运气好得不止一星半点,乱世!
生在乱世的人一辈子没遇到人祸那才叫一个稀奇,路遇盗匪简直不要太正常,只要强盗只劫财,不灭口你就该烧高香了,既然是这样嘛,那一切就都能解释了,在那种荒郊野岭的除了他,谁敢独行?
就算那附近原来真的有不少人居住,只要有土匪去上两三波,识时务者都会选择搬家,搬到人多的地方,相互呼应,那么这么大的农村集群应该在现在是很普遍的,那也就意味着原本不太景气的村镇都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走向繁荣,而且更重要的是:乱世嘛,一切皆有可能,对于那种浑水摸鱼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天堂,浑水摸鱼这个词在现在看来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之前他还在担心怕社会治安太好阶级固化,他的大业举步维艰,但现在,只要不引起公愤,做事稍微出格一点都没问题,他的优势在于他对现代科学的掌控,就算造不出飞机坦克,造几只自动步枪他还是有很大把握的,到了后期,他要是发育好了,就算与全天下为敌又怎样?
口径即是真理,正义只在大炮的射程范围之内,向往啊,一时间思绪万千,最后连忙向老者道谢:“多谢尊者指点,但之前由于小子年轻气盛,又对这附近不慎熟悉,所以才遭此横祸,现在悔之晚矣,好在上天可怜,捡回一条命,今后必当遵从尊者的教诲,小子就此别过,多谢,多谢,多谢”,林青山向着二老凌空三拜,随后加快脚步赶往
“二姑镇”,那老者也挥手致意:“慢走,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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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二姑镇
绕过那个弯道之后,林青山终于看见了一个层次不齐,奢简不一的的建筑群,不用想,那肯定就是二姑镇,这里地势较高,可以清楚的看到一块牌坊下,徐徐多多的人来往于那块牌坊之下。除了两边摆摊卖着各路小吃,农具的小贩外,牵牛扛锄的人也不少见,看人物的服饰,大多都是粗布麻衣,他一想起他现在的这幅模样,就算是身为大男子的他也是一阵羞涩,翘首期盼的小镇就在眼前,但这近在咫尺的一点距离,他每走一步,竟都如登天一般艰难,最后他还是横着心走了过去,所有人的表情都十分的精彩,草裙草帽,赤足露膀,浑身被泥巴包裹着见不到半寸本色皮肤,这是从哪个原始森林来的野人?他来干嘛?一时间,大街上雅雀无声,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林青山强忍住尴尬,故作镇定,阔步来到一个卖农具的地摊前,他拿了一把大约二十公分长的无鞘匕首,拿在手里比划了几下,那地摊老板醒悟了过来,似乎对他有点畏惧,结结巴巴的说:“这位,不买。。不可乱动”,
林青山瞟了他一眼,云淡风轻的问道:“多少钱?”,
那老板回答道:“四十文”,
林青山转头盯着他轻蔑的问:“值这个价么?”,
那老板听了他这两个话,心中打鼓:这不但不是个野人,而且来头还不小,搞不好还是哪个大世家的公子爷来这里寻开心,想到这一层,地摊老板就正儿八经的起了生意,丝毫不被林青山的奇异打扮所吸引:“这把匕首主要材质是青铜所铸,但刀刃上用的可是上好的精钢啊”,林青山依旧不改轻蔑的语气:“你那什么炉子,练得出来多好的精钢?”,那老板呵呵一笑:“看来公子还是个行家,恕小人眼拙,三十七文怎么样?”,林青山心中一乐:“成交”,其实他并不是想要讲价,而是要说几句话来表明他是个正常人,刚才那些话都是他信口说的,地摊上能有多好的货色?,然后他从牛仔裤上裁下来的屁股兜里掏出来了一大把的铜钱,当众数了三十七个给地摊老板。老板双手接住:“多谢公子!”,林青山并没有把钱放回兜里,而是拿在手上径直走向一处卖小吃的小摊,走到小摊前他指着一种面制的油饼问道:“这个多少钱一个”,卖油饼的老板一路看着他走过来,而且刚才他与那个***老板的对话他也听见了。钱也捏在手里的,他当然不敢怠慢:“两文一个”,这时他心里想到:“一把匕首才四十文,而一个油饼两文钱,这在非工业时代好像有点贵啊!”,但他面不改色:“四个!”,卖油饼的老板欢天喜地的说道:“好呢!”同时,拿了一张草纸准备给他包起来,而林青山则迅速的给他数了八个铜钱给他放在案台上,包好之后油饼摊老板把饼子递给林青山同时弯腰点头道:“多谢客官!”,做完这些以后,林青山回头对着依旧盯着他的众人用十分嚣张的口气吼道:“看什么看?没见过野人啊?”,众人被他这句话呛得纷纷移开了目光。
从刚才的语言上可以判断,这绝对不是个野人,反而倒像是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至于他为何会落得这般模样,谁敢上去问呢?但就冲着敢这样打扮上街的勇气,此人来头不小,不是我等平民百姓可以招惹的,要是惹恼了他,被他痛打一顿都是活该,人家穿成这样又不违法,但你笑话人家就是你的不对了,然后林青山就一边吃着饼子一边瞎逛,虽说林青山在镇门口立了威,但是这镇里面的人不知道啊,这身打扮一路上依旧吸引了万千路人的眼光,林青山也懒得理睬他们,最后,他进了一家名叫刘记裁缝的裁缝铺,裁缝嘛,这就相当于古代的服装店,这是他小时候建立起来的常识,其实在镇门口他就看见了一家名叫王记裁缝的裁缝铺,但他没有去,因为开始在进镇子之前听那老者说过在这山的另一边那个大庄园叫王家庄,两个都姓王,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种可能存在有后台的地方现在最好少去招惹,进到铺子里过后,老板和一个打杂的伙计都被他这身打扮惊了个呆,乘着他们发呆的一会儿,林青山先下手为强:“两位这是什么表情?”,
伙计被这句话镇醒了,面色突变阴沉,挽起袖子,像是要上来将他推出去,但老板伸出一只手拦住了他,用略带惊奇的眼神上下审视着林青山:“客官是要做衣服还是买衣服?”
林青山轻蔑的看了伙计一眼,转头对笑吟吟的对老板说:“你看我这身打扮就知道我肯定是来买衣服的了”,
这时候伙计用一种不客气的语气说道:“你拿把刀来买衣服?”,
老板闻言赶紧厉声呵斥:“住嘴!”,
林青山把头转向伙计,语气不变:“就我的身材,贴身窄袖衣,一套”,然后用嘲笑的语气对伙计说:“我今天要是拿不出钱你是不是就着这把刀把我捅死在这?”,
老板再次厉声斥到:“小六子,滚到后面去”,然后和颜悦色的对林青山说道:“客官您这说的哪里话,您能来到小店就是小店的荣幸,不买那是小店的不周,小店的布料就那么几十种,小的手艺也就勉强混口饭吃,您看不上那是小店的不是”,随着老板就拿出一根皮尺准备走出柜台,这一番动作被林青山看在眼里,轻声说:“不用了,从你这番话里我就能听出你的深浅了,你看着拿就行,不用量了”,掌柜的笑着点头道:“是,客官,多谢客官抬爱!”,伙计在一边听着两个神仙说话,一愣一愣的,然后他也没有真的滚到后面去,而是安安静静的站在角落里,林青山也没有再去看他,之后掌柜的从后面抱出一摞衣服来,掌柜的从上面开始,打开一件给他看,这是一件翠青色的衣服,胸部大花纹饰,好像是牡丹,修身,窄袖,他不住的点头:“这件不错,有没有颜色淡一点的?”,掌柜的说:“这布料来自杭州,软和透气,虽比不上绫罗绸缎,但在棉布之中亦算是极品了”,林青山:“没有的话就这一套了”,林青山说完从另一个兜里拿了一锭银元宝放在柜台上,掌柜的看了一眼,也不忙着收钱。而是从下面的货架上翻出三件白色的衣服,从上面的货架上拿了一顶跟衣服一个颜色的帽子和那件翠青色的衣服放在一起,并没有再打开给林青山看,完后他问林青山:“这样可以么?”内衣内裤没有样式,只有大小,这个当林青山看见那三件都是白色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他反问道:“裤子还有其他的颜色么?”,掌柜的回答道:“有,但是搭配起来就不大好看了”,然后他也不问林青山喜欢什么颜色,而是直接拿来一件跟外套颜色一样的裤子,林青山心中暗道:“遇到高人了,看来之后行事要稳妥一些了,不可小看天下英雄”,随即他点头道:“嗯,就这样了,你这儿没有鞋子么?”,掌柜的呃呃道:“这个嘛,有!但是没有您要的哪一种,只有布鞋和筒靴”,林青山听到这里心中暗道不妙:“他对古代服饰可谓一窍不通,今天要是遇到一个稍微差一点的裁缝还要出大问题,至于他说的鞋子,我要哪一种我自己都还不知道?你就知道了?布鞋是什么他知道,但是在林青山的映像中古代不就只有布鞋筒靴两种么?,这人太他妈神了,要赶紧把话题岔开,不然要出大篓子!”,
林青山故作沉稳:“那就一双布鞋先凑合着吧!”,
掌柜的点头道:“一共六两二钱二十五文”,找你十三两八钱,
林青山听完笑吟吟的说:“唉,是多少就是多少,一文都不能少!”,
掌柜的无奈的说道:“好,找你十三两七钱七十五文,”
那个伙计刚才一直在盯着那锭元宝,呆若木鸡的听着两人的谈话,现在听到结账,他陡然醒转过来,看向林青山的目光满是畏惧,掌柜的先给林青山把零钱用一个布袋装好递给他让他清点一下,之后走向另一边的柜台,在经过中间的时候瞟了一眼林青山的脚,然后在另一边下面的柜台里拿出一双白底黑面的布鞋然后把鞋子用一张油纸单独包起来用小红绳缠起来,走到另一边拿起刚才包好的衣服准备递给他,林青山伸出左手往下扇了两下示意将东西放下:“我再买一套夜行衣!”,掌柜的赔笑道:“我这又不是黑店,哪来的夜行衣?”,
林青山再问:“那有没有家丁或是杂役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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