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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丧失双亲林义,坎坷身世李冰
话说,我们这个国家的东北部地区有一片三江包围的肥沃之地,被称为三江平原,这三江原中有一四线城市名为六合市。
六合市的管辖范围中有一镇,名为清沙镇,清沙镇中有一村,名为白桦村,咱们这故事,就要从这白桦村中的一个孩子身上说起。
“林义,这是村里人给你家捐的一些钱,还有一些是上面给的补助,你拿回去吧。”一个满脸胡茬的中年男人将一个厚厚的信封放在了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手里。
“谢谢了,柱子叔。”林义眼睛含着泪说道。
“唉,可怜天赐和玉霞运气不好,留下你们一老一小………以后有什么事就和叔说噢!”王宝柱摸着林义的脑袋说道。
两人闲聊了几句,林义便离开了村部。
“爸,妈!呜呜呜,呜呜呜。”林义低着头,在村庄中的土道中走着,手里紧攥信封。
信封里面的钞票是他与瘫痪在床的奶奶,唯一的活命钱,但同时这些钞票也犹如一把把锋利的刀片,一刀一刀的割着林义那弱小的心脏。
“你一天天就没点出息,就不能学学人家林义,人家林义昨天考了双百,你……………”
“艹!这么喜欢林义,让他当你儿子好了!!”一个肥胖的孩子为了躲避家长的叫骂,跑出家门,在门口抱怨着。
“砰!”林义因为心不在焉,没有看见面前的胖孩子,一脑袋直接撞在其的身上。
“哎呦!谁这么不长眼睛!嗯?林义!”胖孩子摸着胸脯子骂道。
“啊!三胖子!”林义揉着脑袋抬头,抬头看见那个胖孩子,脸上神情突变。
“啪!你特么叫我什么!”三胖子听到林义对自己的称呼,伸手便是一巴掌,直打的林义眼冒金星,鼻血流个不停。
“我错了,三胖哥!”林义用手扶住脑袋,丝毫不管那滴在地上的鼻血,连忙认错道。
“你手里拿的什么!给我看看!”三胖说是看看,实际就是抢,伸出大手,便抓住了林义手里的信封。
“不行!这是柱子叔给我的。”林义知道这笔钱的重要性,双手紧握努力与三胖争夺。
“去你个死爹的!”三胖见林义与他争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脚踢在林义肚子上,又一巴掌打在林义脸上,将林义打倒在地。
“艹!艹!你不是学习好嘛!我这就把你打成傻子,看你怎么聪明!”三胖一边咬着牙骂着,一边泄愤一般的踹在林义的脑袋上。
“我错了!胖哥!我错了!”林义双手抱头,大哭着求饶。
“哦哟!好些钱呐!得!看你小子刚死了爹妈,我胖哥也不欺负你,这两百就当你孝敬我的。”说着,三胖从信封里抽出两张钞票。
“别!胖哥!我求求你!这是我和奶奶的活命钱呐!”林义一听三胖要拿钱,马上大叫着求三胖。
“还想挨揍是不是!滚!”三胖伸手将信封砸在林义脸上,钞票直接散落了一地。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林义大声哭着,眼泪掺着鼻血留在地上。
“三胖子!你又欺负人!”几个孩子蹬着自行车停在三胖身后,其中领头的孩子喊道。
“李冰!你怎么滴,想管闲事啊!”三胖回头看向那说话的孩子。
只见此人也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后脑勺留着一撮较为显眼的头发,上身穿着黑色唐装小袄,下身穿着黑色阔腿裤,颧骨如峰,眼神尖锐,嘴角一笑起来能咧到后脑勺,不管怎么看,都不是个好惹的主。
要说这李冰啊!他这命运也是坎坷,别看他现在也才十二岁,但还真的就要用坎坷来形容,而且,不仅他坎坷,他们李家,也坎坷。
提起白桦村的名人,那绝对跑不了李家李富贵,李富贵不仅在白桦村名声显赫,他在清沙乃至六合市里,也有不少认识人,你问我为啥?
有钱呗!李富贵早在二十年前,那就是村里出名的种粮大户,后来又和镇里的镇长交上了朋友,近些年镇长升官进了市里,你说,他这可不就是又和市里有了关系了嘛!
咱再说这李富贵,李富贵膝下有着一女两儿,闺女最大,大名叫李玉珠,小名叫李大妮,二儿子,大名叫李长安,小名叫李二狗,小儿子,大名李平安,小名李三毛。
大妮,二狗,三毛,别说,倒是挺顺嘴。
李富贵那可是不偷不抢勤勤恳恳一辈子,老两口直到死也是落着好名声走的,但他这一女两儿可都不是省油的灯。
也不知道是不是李富贵两口子年轻时候积德,生的一女二两儿,是把漂亮,健壮,帅气三个优点全继承了。
大女儿李大妮,从小那就是美人胚子,到了初中,学会了美,再加上在化妆这方面有着出奇的天赋,直到现在,十里八乡也没有谁敢说他家的闺女能赛得过李玉珠。
当然了,李大妮这种美人,从小缺啥也不会缺对象,但是和李大妮处对象可不是件容易事,你说说,这谈姑娘,还不是姑娘缺啥,你拿啥去勾搭她嘛。
姑娘缺钱,你拿钱能勾搭到,姑娘缺少关心,你就没事多撩赤撩赤,姑娘空虚寂寞了,嘿嘿,这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可难就难在,人家李大妮从小那是啥也不缺,吃过见过的主哇,有可能别人没吃过没见过的,她都吃腻玩腻了。
这就养成了她那大小姐脾气,每天换对象,比她换裤衩子都勤,她说往东,她对象要说往西,直接大嘴巴就开抽。
等成了年,就在镇里开了一家美容院,但性格是一点没改,那人流少说也是做了五六次,这女人做人流那可是大伤啊,时间久了,身体也废了,孩子这辈子是甭指望了,要不是王宝柱为了这个村长的位置,倒插门娶了李大妮,怕是都没人敢娶。
老二,李二狗,打小就又高又壮,听说接生的时候,李富贵刚看见这孩子,还以为是把刚出笼的猪崽子抱出来了,当然了,这样的体态再加上他那脾气,这孩子王,他要是不当全村谁刚当。
和李大妮不同的是,李二狗对裤裆里那点事,可是一点兴趣没有,他就喜欢打架,和人比摔跤,一来二去也练出了一身好本事,虽然是不属于任何一行武术,但在这些年的街头打架里,还就真挺实用。
讲话了,这是啥人物哇,这是个谁也不服的人哪,十九那年,从村头打到村尾,自己村打完了打到了隔壁村,村里打完了直接跑进镇里打。
一个人,一把开山刀,凭着好身手和不怕死的性格,愣是把镇里大大小小的混子打了个遍,后期一路进了市里,这算是吃了大亏,吃饭的时候叫人用药迷倒,一顿胖揍,就这,他还嘴硬不服,结果人家一来气,把他篮弦子给踢折了。
好家伙,这一下可让李二狗受了大挫了,跑回村里开了个养殖场,就算当一方土霸王了。
再说说这老三,李三毛,他没像李大妮那样对裤裆里的那点玩意迷得不得了,也不像李二狗天天要打要杀,他作为家里最小的,嘴甜不说,长得又讨人喜欢,从小就被全家人捧在手心里,时间久了,也就培养成了纨绔子弟。
每天那是白天睡觉,晚上活动,市里的歌厅,迪厅等夜间场所里的人,就没有不认识他的,大家对他的形容就是,脾气怪异,挥金如土。
可在这些夜里玩的,狐朋狗友多,有些找刺激的东西,基本该染上都染上了,一次刚吸完劲还没散,就被人撺掇着跑出去飙车,结果一个不慎,就成了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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