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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相遇 引子

    文案

    京城叶家大小姐叶倾城,人如其名,倾国倾城,是个十分漂亮的女子。一般这样的女子,总是不愁嫁的。

    可无奈叶小姐眼光太高,不愿随意将自己出嫁,只觉得督军或是总长或是总司令这样的大人物才配得上自己。

    她眼巴巴等着大人物来上门提亲,等啊等,等啊等,一等等到了二十四岁,结果督军司令之流一个都没等来,倒是等来了个从天而降的、灰头土脸的、年轻帅气的、打了败仗的大魔王……

    说起来,魔族和天庭一直都是死对头。

    两族人民一方热爱黑暗,一方热爱光明,相互之间分外看不顺眼,便总是爆发战争。

    可怜的是,魔族从未在战争中获得过胜利。

    因为历代魔族的领袖都是统一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将领土治理的千疮百孔不说,还把族人给统治的屁滚尿流,魔族族人连填饱肚子都是奢望。

    而天庭在玉*皇*大*帝的带领下,繁荣昌盛,兵强马壮,连齐天大圣都被他们给打了个人仰马翻,就更别提连肚子都填不饱的魔族军队了。

    魔族军队连肚子都吃不饱,还要去和强大的天庭打仗,定然只能是自讨苦吃,非但没打过一次胜仗,还三番五次的险些被天庭杀的灭族。

    幸亏是如来佛祖关键时刻前来调停,否则,魔族早就从这世界消失了。

    魔族总吃败仗,越来越不敢和天庭发生冲突,只能躲在自己的地盘里当缩头王八。

    于是,两族人马相安无事过了几千年,直到新任魔王上了台,打破了仙魔两界的和平。

    新任魔王名叫无天,单从这名字来看,就知道新任魔王对天庭的态度。

    无天刚满五百岁,还是个十分年轻的英俊小伙,小伙子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心高气傲,好大喜功,不顾魔族众长老的劝阻,毅然决然的向天庭宣了战。

    天庭差点都忘了魔族的存在,未加防备,被无天打了个措手不及,接连吃了好几场败仗,一番大战之后,无天竟然带着魔族军队杀到了南天门。

    这是魔族第一次见到南天门,他们仿佛见到了希望的曙光,并且愈发相信,这个新上任的年轻魔王,会带领他们走向胜利。

    结果,他们在南天门遭遇了二郎神。

    二郎神曾把齐天大圣打的满地跑,此时对战魔族更是不在话下,他率领着天兵天将,和魔族打了个天昏地暗。

    战争持续了三天三夜,最终,魔族人马被二郎神杀了个全军覆没,魔王无天也在战争中没了踪影。

    实际上,无天被二郎神一枪捅了个透心凉,顿时失去了法力,一不小心掉进了人间。

    此时,人间正值民国六年,年轻的魔王无天和叶家千金大小姐就在人间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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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相遇 第一章 叶家千金大小姐

    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叶倾城是这么想的:宁为英雄妾,不为匹夫妻。

    话是这么讲,可若是真让她去给英雄做妾,她能掐着腰从自家院子骂到三条街外。莫看她年龄已到达堪称老姑娘的岁数,可有资格纳她做妾的英雄还没有生出来。“宁做英雄妾”,不过是一番托词,来凸显她叶家大小姐的眼光之高,再无其他的意思。让她叶倾城做妾?笑话!凭她叶家的巨额资产,凭她是叶家的千金大小姐,她不纳英雄做妾,自认为已经很是守妇道了。

    叶家小姐眼光高,其父亲叶家老爷眼光更是高。

    叶老爷名叫天雄,表字昌鸿,仅从叶老爷名字上看,便可知他定是个威武又霸气的人物。叶天雄不仅名字霸气,其身份也十分霸气,乃是前朝一大官,官位大到,革命党一开进北京,首先指名点姓的就要抓他。

    叶天雄自认是英雄,而英雄又非男子汉大丈夫不可,男子汉大丈夫又向来能屈能伸,所以大清一倒台,叶天雄立刻从英雄原地变身成为墙头草,一刀剪了辫子,随着革命的春风直接倒向了北洋政府,还在陆军部混了个参赞的闲职。

    叶天雄不但保住了家业,还在新政府又当了个闲职,白白领一份薪水,这在当时的满清高官里,算是绝好的下场了。哪知叶天雄自认还算年轻,并不肯乖乖赋闲在家提笼架鸟,可他不赋闲,却又实在无事可做——毕竟正赶上军阀混战的时候,陆军部长都成了摆设,他一个参赞,更是没有存在感可言了。他二十岁成婚,二十一岁就有了宝贝女儿叶小姐,二十五岁有了宝贝儿子叶少爷,大小姐眉目如画,二少爷英俊潇洒,他也是英气不减当年,所以一家三口宅在大院儿里,吃饱喝足之余,终日面面相觑,都有虚度光阴、宝刀蒙尘之感觉。

    幸亏叶家少爷天生就是个妙种,绝不肯让父亲和姐姐真的虚度光阴。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整天去外面惹是生非,不把局面搞得不可收拾不罢休,叶老爷和叶小姐整日疲于给他擦屁股,倒是真的觉得不再光阴虚度。

    叶家二少爷学名叫做临风,表字俊庭,还从教会学校得了个洋名叫做彼得。

    叶临风身为家中唯一独苗,其地位自然是天上地下,唯他独尊的。自小家里人就十分宠溺他,姐姐也十分疼爱他,叶家二少爷在这些铺天盖地的宠爱中,被宠成了一只骄傲的小野马。

    小野马学习成绩不行,也无其他过人之处,倒是十分精通于败家之术,成天累月的出入风月场所,吃喝嫖赌抽,桃色绯闻整天上三流小报,把叶天雄的脸丢了个一干二净。

    叶天雄给女儿起名倾城,儿子取名临风,本是个好期许,希望女儿倾国倾城,儿子玉树临风,结果两个孩子长得倒是都挺不错,女儿也十分争气,唯独这个儿子,被他惯成了这服倒霉样。他起初还十公痛心,后来也对儿子失望了,废了就废了吧,横竖他还有个好女儿,横竖他叶家的资产经得住败。

    叶天雄认为,想要让生活重新焕发生机,就该再打下一片江山来。只要他有了权势,就在新政府大有作为,大发横财了。

    可他已经是老骥伏枥,又是个文官,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可打,女儿虽然聪明漂亮,可终归是一介女流,再如何优秀也不能去官场抛头露面去,儿子又是如此的不争气,所以他思来想去,若是想要让着死水一般的宅门重现往日辉煌,就要敞开家门,纳入新风,说白了,也就是招个贤婿上门。

    一是解决了女儿的终身大事,二是让女婿也提携提携他这个赋闲在家的岳父,比如女婿若是做了一省的督军,那么像他这样英明神武的老岳父,当个镇守使还不是绰绰有余?而之所以想招女婿上门,实在是因为叶老爷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女儿外嫁。毕竟女儿这么凌厉,全家能管住叶临风的也只有自己的女儿,若是让女儿出嫁了,那么叶临风还不得把家中的房顶掀了去?

    叶老爷把心中的小算盘打的噼啪响,就等着一省督办,亦或是总长,亦或是总司令,再不济是总裁主动登门入赘。可这一类的人物往往不缺女人,万万不可能乖乖嫁入叶家,所以一转眼的时间,叶小姐都到了二十四岁的年纪,依然未找到婆家。这年头,女子年纪一旦过了二十,身价就要打折,一旦到了二十四五,身价更要打对折。所以叶老爷心中暗暗着急,担心女儿再嫁不出去,非但等不来上门女婿,再过几年,兴许主动上别人的门都难了。

    叶老爷见天儿瞅着女儿独守空房,又瞧着儿子整日败家,心中便十分郁闷,郁闷归郁闷,叶老爷并未因为这份郁闷就影响了对生活的热情,吃喝玩乐以及光复门庭两项事业,是一样都不肯耽误。

    前些时日张勋搞复辟,吵着让宣统皇帝重新执政,结果被讨逆军打了个屁滚尿流,叶老爷跟着张勋瞎掺和一场,险些被人抓进了监狱里去,幸亏他人微言轻,讨逆军只顾着打张勋,未能分出精力收拾他。于是叶老爷便当机立断,卷了家中财产,率领一双儿女,连夜逃出京城,来到了老家避难。

    此刻他身处故乡老宅之内,尽管此乡近些年来一直是不断地打仗,但叶老爷自认是见过大风大浪之人,区区两个不知名的小军阀交战,其威慑和影响是万万不能入他叶老爷的眼的。故而叶老爷照样有闲心纠集一群满清遗老、昔日旧友吃喝玩乐,且认为自己是“出入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叶老爷同一大群老鸿儒们整夜整夜打麻将推牌九,仿佛对自己有仇,不玩到天亮绝不罢休。

    叶小姐身为家中唯一一位头脑尚且灵光的主子,见父亲和弟弟这样不着调,起初还忍耐着,并不肯与这一老一小两大活宝一般见识,可时日长了,叶小姐也忍不住隔三差五抽弟弟几个大嘴巴子,同父亲吵上几架。

    叶老爷和叶少爷一个挨骂,一个挨打,又自认都不是叶倾城的对手,故而打不过就跑,一致决定躲去外面玩,再不肯碍叶倾城的眼了。

    叶倾城无人可抽,无架可吵,乐得自在,便不再过问那父子两个的荒唐事,由着他们玩去,自己还眼不见心不烦,踏踏实实关起门做她的老姑娘去。

    可这样的好日子并未持续多久,叶小姐便又成天惦记这父子两个了。

    因为城外的仗越打越激烈,竟然有个越打越大的趋势,及至这天清晨,一发炮弹砸进了城里,叶小姐才真正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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