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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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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水性

    莲生在院子里喂鸡,屋里只有薛素一个人。

    她走到门边,确定门栓插好之后,手上的动作十分急切,将身上穿着的粗布衣裳扯开,露出纤细的脖颈。

    薛素生的肤白,但农家的女人没有城里的讲究,平时疏于保养,身子有些干燥,即使在夏天都会起皮,胳膊上还起着零零星星一些鸡皮疙瘩。

    手指在颈子上摩挲,手下皮肤光洁一片,根本没有留下半点疤痕。

    明明她跟了王秀才时,被那人一口咬在脖颈上,殷红的鲜血从伤口中涌出来,当时可把薛素吓坏了,即使后来擦了不少药膏,皮肉上仍留下深深齿痕,怎么会突然消失了?

    眼神在破旧灰暗的小屋里环视一周,无论是边角油润的桌椅,还是破旧变形的铜盆,薛素都熟悉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开始她还不敢相信自己是重生了,但现在那道伤疤还没出现,不是回到了过去还能有什么?

    薛素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这世上是有鬼神的,但像她这种不知廉耻水性杨花的女人,即使死了也应该下地狱,受尽酷刑。

    难道老天爷看她可怜,才会再给了一次机会,让她重生到了三年前?

    想到此,她心底激动极了。

    干瘦的身体颤抖如同筛糠,反手捣住嘴,死死捂着,憋得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生怕发出声音,以免惊动了屋外的人。

    将衣裳理好,薛素伸手将门栓取下来,推开一条细缝儿,顺着偷偷往外瞟了一眼,看着院子里正在干活的小姑娘,这是楚清河的侄女莲生,今年才十二,重生前,小姑娘对她叔叔有多孝顺,就有多嫌弃她这个婶娘。

    楚清河是安宁村里的猎户,足足二十七了还没娶上媳妇。像安宁村这种穷乡僻壤,猎户也算是不错的营生了,只可惜男人瞎了眼,瘸了腿,即使有提枪上马弯弓射箭的本事,也带不回来多少猎物。

    薛素她后娘就是看中这一点,才把她关在楚家院子一整个晚上,第二天在村里嚷嚷着,说她被楚清河毁了清白,必须得嫁给这个男人。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对人生充满幻想的时候,薛素希望自己的如意郎君能带她离开安宁村这个地方,过上舒坦优渥的好日子,但天不从人愿,她被逼着嫁给了一个又瞎又瘸的男人,心中即是委屈又是酸涩,总觉得下半辈子都掉进了粪坑,再也没有了指望。

    正在这时,王佑卿出现了,一个年轻俊美又颇有才华的男人,张口就是诗词歌赋,甜言蜜语能将人的心都给融化了,即使薛素已经嫁了人,王佑卿依旧不在意。

    这样深情的男人天底下哪有几个女人能拒绝的了?

    薛素一开始迈不过心里那道坎儿,总是避开王佑卿,生怕与他见面,做出不可饶恕的错事。

    但到了后来,她对那人起了心思,就跟被猪油蒙了心似的,在谷堆后头把身子给了王秀才,两人不顾世俗眼光,也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舒心日子。

    只可惜美景不长,王佑卿高中状元,薛素母子成了男人身上最大的污点,阻碍了他的前程,说是绊脚石也不为过。

    新科状元性情高洁,怎么能跟有夫之妇通.奸?

    王佑卿想要迎娶金尊玉贵的公主,在薛素抱着孩子上门时,毫不留情让人将她们母子两个赶出门,要是他没有赶走自己,薛素也不至于被一辆马车活活碾死。

    男人的话最不可信,好在她回来的及时,现在还是完璧,尚未做出那等不可挽回的错事。

    低头扫了一眼干瘦粗糙的双手,薛素再也不像前世里那样嫌弃,抿着小嘴儿甜甜一笑,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推开门走出去。

    正在喂鸡的莲生听到动静,抬头看了薛素一眼,眼里带着几分害怕。

    如今的莲生只有十二岁,还是个性格内向的孩子,对她这个当婶娘的也没有厌恶到了骨子里。

    “婶娘。”莲生看到薛素醒了,赶忙站起身,三两下把手上的土灰抹在了身上,小声道:“厨房里还有热的饼子,莲生给婶娘端过来,您一早上没吃东西,可别饿坏了身子……”

    “不用,我又不是没长手脚,自己来就是。”薛素两手按住了小姑娘细瘦的肩膀,莲生比她矮了足足半个头,瘦的就跟柴火棍儿似的,摸在手里一把骨头,凹陷面颊发丝枯黄,这副模样让薛素心里升起一阵阵酸涩。

    明明她刚嫁到楚家时,没有一个人对她不起,偏偏薛素本性贪婪又好高骛远,总觉得自己能有一个好前程,当臆想的美梦被现实生生打破,她将所有的怨恨和不甘都发泄在了楚清河与莲生叔侄身上,未免有些太自私了。

    从头到尾,都是她做错了事,一个有夫之妇怀上了奸夫的孩子,而且薛素跟楚清河从来没有行房,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女人肚子里怀的是个野种。

    偏偏楚清河既没有休妻,也从未将此事宣扬出去,要不是她自己想要荣华富贵,跑去京城找已经高中状元的王佑卿,也不会惨死于车轮之下。

    不去看神情忐忑的小姑娘,薛素走进厨房,掀开锅盖从里头拿起了一个还热乎的粗粮饼子,大口大口地嚼着。

    前世里在京城乞讨的那几日,因为孩子小,薛素讨来的吃食大多给喂给了儿子,她自己都没吃上几口,肚腹饿的不行,就算粗粮饼不算什么好东西,但那股粮食的香气还是让薛素忍不住分泌涎水。

    太久没有吃过这种热气腾腾的饱饭,她吃的急,但喉咙细小,吞咽时有些费力,还是就着凉水才将饭食咽进肚子里的。

    好不容易吃饱了,薛素打了盆水,挽起袖子刚要洗手,眼角撇见挂着细细红绳的手腕,整个人突然愣住了。

    只见女人骨肉如柴的左手腕上多了一颗浅粉色的痣,只有指甲盖那么大,颜色浅的接近肉色,却微微凸起一块。

    带着薄薄茧子的指尖按了按那颗痣,半点发麻发痒的感觉都没有,凭空出现的粉痣让薛素忍不住皱眉,她手腕上原本挂着一颗桃木珠子,穿在了红绳上,现在那根带了多年的红绳还在,没有丝毫断裂的痕迹,桃木珠子却没了,还多了一粒粉痣。

    闭了闭眼,薛素想到自己刚醒来时,鼻子里好像嗅到了一股浅浅的桃木味儿,难道她之所以会重生,就跟那颗消失不见的桃木珠子有关?

    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薛素舔了舔干涩的唇瓣,整个人如同石雕一般,坐在原地,动也不动。

    突然,她把挽起的袖子撸直了,拿着家里的镐头,风风火火地往外冲。

    六月的天着实不算凉快,此刻是下午最热的时候,后山连个人影子都瞧不见,干瘦的女人快步走到了山脚下的一棵老桃树前头,直勾勾地盯着近在咫尺的桃树。

    青绿的果子挂在枝头,桃子还没成熟,吃在嘴里又酸又涩,直麻嘴,等再过一个多月,蜜桃儿就会长得软嫩香甜,汁水充沛,滋味儿甭提有多好了。

    薛素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她娘临死之前给她留了两样东西。一样是挂在左手腕上的桃木珠子,另外的则是一本书。

    刚跟楚清河成亲时,她不识字,又怕母亲的遗物让后娘抢了去,就埋在了这棵老桃树下。

    上辈子薛素跟王佑卿厮混在一起,会认字了之后,就将那本书挖出来过,按着上头的方子调制了一种杨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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