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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楔子

    灾变前他是一个罪犯,贩毒、涉黑、倒卖枪支,在警察的眼里,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势力头目。灾变后,他成为了这个城市的一名幸存者,在这个拥有无数危险的末世中,苟延残喘。金钱、**、权利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唯一还剩下的就是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于林紧握着手中m1a1卡宾枪龟缩在一辆废弃在路边的大巴车中,握了握卡宾枪厚实的木柄,心里不自觉的踏实了许多。看了看手腕上的潜水表,已经是凌晨四点了,这个季节,只要在等待两个小时,天就会亮,他就可以趁着白天丧尸们行动不便,回到他的藏身之处。

    慢慢的抬起头,借着明亮的月光看着车窗外游荡的数十只丧尸,于林有种想要将他们一一爆头的**,但是他不能这么做,这次出来寻找食物,他只带了一个基数的弹药,两百发卡宾枪子弹,八十发手枪子弹。昨天的在那个超市里已经用掉了三分之二,虽然丧尸在白天不会主动攻击人类,但是为了保险,还是不能浪费弹药,在这个末世里,什么最珍贵,答案就是武器和食物。没有食物他会饿死,没有了武器,他就没有办法出来寻找食物,同样会饿死。

    在灾变前,于林是这座城市的黑老大,拥有这座城市一半的地下势力管理权,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既然是黑社会,做得当然是违法的勾当,贩毒,倒卖枪支,*良为娼的事他没少干,他自己也承认,他不是一个好人。

    原本于林并不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相反他算是一个有为青年,十七岁当兵,当了一名边防特警,军事素质过硬,死在他手上的马帮毒贩至少一个正编排,本想就这么一直呆在部队,可惜因为一次解救人质的任务失手误杀了人质,特战队不允许有任何失误,一旦出现失误下场就是被除名。

    对于一个被除名的军人,于林被遣送回了老家,以前获得的军功章全部变成了废铁,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肯接受他,再领到了数万元的安家费后,于林成功的成为了无业游民的一员。

    世道艰难,他自己在部队中除了杀入本领对于别的更是一窍不通,靠着那几万块的安家费,他的生活过得一直很拮据。就在这时,当地的一个黑社会头目看重了他前特战队员的身份,高薪聘请他做了保镖兼职打手。当时的于林看透视世间丑态,也就不在顾及以前自己的身份,完全进入了角色。

    在地下势力中三年的摸爬滚打,他明白了很多道理,也许世间还有真情在,也许世间还是有很多好人。但是他却是并没有遇到,久而久之,他变得默然,不在同情任何人,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也开始参与到了他的老大的生意中。

    一开始只是小打小闹,慢慢得他存够了足够的本钱,成为了他所在的帮会唯一能够与他老大比肩之人。之后就是取代了他老大的位置,自己成为了他所在城市中真正的一方霸主。警方很早就注意到他,但是由于于林干过特勤,相当了解警察那一套查案手段,自己做事又是很小心,他一直没有落下什么把柄在警察手中。

    有了钱财,有了实力,他开始追求他以前想却得不到的东西。于林是个二战军迷,他喜欢二战时期的枪械武器,尤其是那些二战经典枪械,他更是收藏了许多,并且为此在城市郊区的大山里还建造了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小型武器库。

    他手中的m1ai卡宾枪就是他的珍宝之一,作为美军二战时期的军官专用武器,轻便、精准虽然射程不是很远,但是绝对可以堪称经典武器,另外他这次外出携带的手枪,也是二战时期的极为出名的毛瑟驳壳枪,就是抗战时期八路军游击队常用的二十响。

    灾变来临时,他刚刚与另一个黑社会组织交易了一批毒品,对方没有给他现金,而是给了他许多黄金,所以他只能自己驾车去到郊区的秘密仓库安置这些黄金,就在他刚刚临近郊区时,灾变开始了。

    许多人类变成像是得了疯狗病一般,对着身边的人又抓又咬,甚至还将那些人的血肉内脏,给生生的吞进了肚子里,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是怎么跑的吗?生化危机,什么活死人的黎明那些描写丧尸的电影,于林看得多了,那些人很明显就是电影里的丧尸。

    也亏的当时刚刚做了一次非法交易,于林的车里有一把五四手枪和一把ak47与几个弹夹的子弹,靠着这些武器,于林击杀了数十只丧尸后,终于是驾车逃离了人口密集的地方,成功的逃入了他在山上的秘密仓库。

    这个秘密仓库,耗费了于林许多金钱,也是于林为未来自己所做违法之事败露后,第一个躲避警察追捕的藏匿地点。里面拥有全套的生活设施,水电暖一应俱全。就是靠着这里的一切,于林度过了灾变最初的几个月。

    但是,秘密仓库毕竟物资有限,他也不能坐吃山空,所以在龟缩了数月后,于林开始到附近寻找食物和必要的生活物资。

    看着东方的太阳慢慢升起,那些肮脏的丧尸开始慢慢的躲回阴暗处,经过这几个月观察这些丧尸的习性,于林知道了这些丧尸是昼伏夜出的生物,他们没有视力,没有嗅觉,唯一强大的便是听觉,就算是极为细小的声响,也足以将方圆数百米的丧尸引来。

    于林每次外出都必须在城市中露宿一晚,由于灾变时,正是一天之中道路最拥挤的晚高峰,本来就拥堵的交通,加上灾变时人们慌忙逃窜,更是使得整个城市的交通全部陷入了瘫痪。车辆只能到达环城公路处,就再也不能向内行驶了,于林只能依靠步行穿梭整个城市内部。

    本来预计在城市中只待一晚,但是昨天向郊区行进时,于林发现了一处中型烟酒超市,对于一个合格的烟民来说,一天可以不吃饭,但是一天绝对不能没有烟,现在又是末世,没有人和你要钱,超市商店里的东西随便拿,于是于林就心安理得的进去搜刮了一番。

    可惜,他的偶像谢文东有一句话说得很对,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他进去搜刮烟草,成为了他这几个月来犯得最大的一个错误。

    本来丧尸由于惧怕阳光照射,不会在白天出来,可是那个烟草超市中却没有阳光啊,如果于林只是在最外面随便搜刮一些也没事,可是他好死不死的看到了最内侧那些昂贵烟草,于是他悲剧了。

    在这个占地上前平米的中型烟酒超市中,有着数十只躲避阳光丧尸,他们躲避在阴暗处,等待太阳落山,出去觅食。可是这些丧尸很幸运,因为一个傻帽主动送上门了。那些躲避阳光的丧尸,怎么可能放过这么一个鲜活的食物,他们从桌子下,柜台中,屋子里一一走出,对于林进行了疯狂的攻击。

    不过于林手中的卡宾枪不是吃素的,在借助一个柜台为依托,消耗了自身三分之二的弹药后,于林成功的击杀了烟酒超市内所有的丧尸,还好是在白天,否则枪声直接会吸引更多的丧尸来围攻他。

    由于这一战的耽搁,他没有时间在天黑前回到自己停放在外环路上的车辆那里,只能就近找了一辆废弃的大巴车,将里面的几只丧尸清理后,就在大巴车上过了一夜。

    于林看着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微微抬头看着车窗外的丧尸开始向着周围的建筑物中缓缓行去,他开始收拾起了自己的物资和装备。扎上武装带,套上他的美军骑兵作战背心,将m1a1卡宾枪放入背包中,取出毛瑟驳壳枪与枪套链接,把保险调至连发状态,这把古董级的手枪就成为了一把装弹量二十发的微型冲锋枪。

    说起来,于林最喜欢看的就是雪豹与我的团长我的团,里面两个主人公,都是这样来使用这把枪的,虽然这把枪不是很漂亮,但是贵在结实耐用,保养方便,再者他是二战时期少有的自动武器之一,杀伤力也不错,有效射程是50―150米,这个射程甚至已经超出了目前许多现代冲锋枪的有效射程。

    距离灾变已经五个月了,于林在他的秘密仓库中龟缩了三个月的时间,主要原因是,他灾难片看得比较多,知道像这种灾难刚刚爆发时,人类生存的几率是最低的,那时的丧尸拥有充足的食物,而且刚刚变异的他们,还保留着生还时,大部分身体素质,但是他们的原本强壮的身体,会随着他们身体机能不断下降而随之下降。

    其实丧尸也是一种生物,是生物就需要进食,只有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这是一句真理,适用于任何生物,当然也包括丧尸。三个月的时间,丧尸吃光了他们能吃的一切,但是毕竟尸多人少,在灾变一个月后,这些丧尸就已经很难找到活着的人类了。

    城市中的人类,要么已经变成了丧尸,要么就是被丧尸吃掉,还有一小部分跟随着当时来救援的部队逃走了,当时于林用自己的望远镜也看到了国家救援部队,但是他没有去跟随他们逃跑。

    也许是小说和电影看多了,每一部小说和电影中,都是说活人才是末世中最可怕的存在,对于这点,他自己也是深信不疑,人类本身就是野兽进化来的,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着相当残暴的一面,也许在和平年代,因为法律的制约可能已经将内心的兽性深埋在了心底,但是这是一个没有了法律约束的末世,人类内心深处的兽性会被激发出来,然后无限放大,最后人类自己也就会变成一只活着并且有思想的丧尸。

    于林不想和太多人接触,他有实力,有足够的武器,而且他还拥有一个可以永远藏身的避难所,所以他选择了远离自己的同类,他不相信他们,从灾变前他就不相信他们,在这个末世中,他的这种思想变得更为坚定了。

    大巴车外已经看不到一只丧尸了,于林慢慢的从车中走了出来,掏出了一根黄鹤楼1916,这是他昨天用一百八十发子弹换来的,很贵,贵到他自己都感到一阵肉疼,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不要这些灾变前价值一千多块钱一条的香烟,要知道,虽然他的弹药还有很多,但是他可不会制造子弹,这东西是消耗品,能少用一个就少用一个,他的日子还长,由不得他如此挥霍。

    叼着烟,看着清晨的阳光洒落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于林恍惚间感受的了一种安详,一种极为诡异的安详,仿佛现在这个世界才是他渴望的世界,这个想法甚至让于林觉得自己已经疯了,末世剥夺了他的一切,财富,地位,权利什么都没有了,可是他突然发现他感到庆幸,为自己活在这个末世中感到庆幸,也许他真的疯了。

    甩了甩自己的脑袋,将那些莫名其妙的思想抛到了脑后,于林开始加快脚步向着环城路的方向前进,他必须回到山上的秘密仓库去,那里才能让他感到真正的安全,况且他现在找到的食物足够他消耗一星期左右了,还有就是他是步行的,到达环城路还要二十多公里的路程,虽然这点路程对于一个前任特勤的他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别忘了他还背着将近八十公斤的物资和弹药,他不是超人,他杀完丧尸也没有找到小说中那些丧尸脑袋里可以让人变强的晶核,所以他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其实于林本可以选择找一些自行车或是摩托之类的代步工具的,但是他不想用那些,他把寻找食物当做是一种锻炼,他要变得更加强大,外力终究是外力,强化自身技能,让自己的身体变强才是王道,所以于林放弃了在城市中使用一切交通工具,选择了徒步,这是他对自己的锻炼。

    一路小跑,只是一个小时的时间,于林就在路况复杂的街道上,背着八十公斤的负重跑了九公里,此时已经到达了城西区,距离他停放汽车的外环路还有十公里,于林决定停下稍做休息,顺便解决一下早餐的问题。

    随便找了一个路边小型超市,将背上的背囊放置在外面,左手握着毛瑟驳壳枪,右手则是抽出了腰间的尼泊尔军刀,这把刀是他的一个朋友从境外给他带来的礼物,绝对的真品,出自一名廓尔喀大师级工匠之手,是一件上过十七世纪廓尔喀人与英国人战场的古董级军刀,一位廓尔喀将军的佩刀,价值连城,可惜现在这把刀只能被于林来砍丧尸。

    于林之所以选择这把刀的原因是,这把刀真的是一把宝刀,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打造的,刀身呈亮黄色,经历了两个多世纪的时间,却是没有在这把刀上留下任何岁月的痕迹,说什么削铁如泥是时吹牛,但是这把刀却是能够一刀劈开丧尸的脑袋,而不沾染任何血迹宝刀。

    一手持刀一手持枪,于林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小超市的玻璃门,有了在烟酒超市的教训,这次于林学乖了,他不在贸然入内。于林用刀背敲打着玻璃门,发出清脆的当当声,他要将躲在暗处的丧尸吸引出来,这个小超市不大,里面不会有太多丧尸的存在,只要知道他们的具体位置,于林就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不得不说丧尸对声音极为敏感的,哪怕是他们害怕的白天,但是有了屋子的保护,阳光并不能直接照射到超市内的丧尸。不多时,便从小超市的角落中走出了四只丧尸。

    看着走出的四只丧尸,于林的心里明显一震,那是四个不大小孩子变成的丧尸,最小的看起来只有四岁,他们青灰色并且大部分腐烂的脸上已经看不出原来的容貌,但是于林还是能够从他们的身材上看出他们生前的年龄。

    其实别看于林年纪不大,但是他却是很喜欢小孩子,更是想拥有自己的孩子,只是这些年他忙着赚钱,女人倒是有不少,但是真正喜欢的却是一个也没有,更别提让那些女人们为他生孩子了,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怀在那些只是为了钱和他上床的女人腹中。

    看着眼前几个小孩子丧尸,于林心里很不是滋味,也许这是他第一次同情与他毫不相干的人,但是同情归同情,毕竟这几个小孩子已经变成了丧尸,他还是毫不留情的解决了他们,只是这次他却没有用尼泊尔军刀劈开他们的头颅,却是用手中的毛瑟驳壳枪在他们头上留下了一个小洞,他想给这几个孩子留下个全尸,这也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因为这几个小孩子丧尸影响了于林心情,只是在超市里选择了几包饼干和两瓶矿泉水,草草的吃过早饭,于林看了看自己的潜水表,现在时间是上午八点,他决定到附近转转。

    这两个月来,于林经常游走在城市之中,他发现,灾变只是针对人类的。城市中的动物并没有尸化,哪怕是啃食死亡丧尸尸体的野狗和老鼠们也没有变成丧尸,这一点倒是令于林安心了不少,一想到电影中那些尸化后的变异动物,于林心里就有些惧怕,小动物还好,试想那些动物园的狮子、老虎、大象什么大型野兽要是变成丧尸动物,他可没有自信凭借手中这些轻型武器,对抗那些猛兽。

    知道动物不会尸化后,于林一直就想养两只小狗之类的宠物,一是有个伴,还有更重要的是,他可以训练这些动物们,让它们成为自己寻找食物的助力。可惜两个月的时间,他一只动物的幼仔都没有发现,哪怕是一只老鼠的幼仔都没有看到。

    已经成年的动物不好驯化,又总是成群结队的出现在城市中,这让孤身一人的于林也不好对它们下手,总不能真的养只老鼠或者小猫之类的宠物吧,他的粮食还没多道挥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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