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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百里无忌
“将军夸宝剑,功在杀人多。”
诗人简单的十个字,道尽辛酸与无奈。
在那个战乱年代,人的生命是何等的卑贱?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经过漫长的战争,哈里拉大陆最后分裂成东方自在天王国、西方自在天王国、南方自在天王国、北方自在天王国、中央自在天王国这五大国家,谁也无法征服谁,力量得到了暂时的平衡。
拳头无法解决的问题,一般就要由舌头来解决,反之亦然。
于是战争结束,五大国开始谈判。
漫长的谈判后,勉强划定了边界,生活,慢慢又恢复了平静。
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
在表面风平浪静的和平生活中,残酷的大清洗不停地上演。
战场上叱咤风云的将军们,纷纷在这个没有刀光剑影的战场上丢盔弃甲,溃不成军,不但赔上了自己的大好头颅,还赔上了父母妻儿,甚至部下的父母妻儿。
明白了大势所趋的将军们,为求自保,或自动引退,或与文官联盟,但也有不甘失败者,利用自己强大的武力值进行反击,将可能对自己不利的文官刺杀。
百里无忌是东方自在天王国的将军。
凌晨,天还没亮。
百里无忌已经起床,将宝剑和弓箭检查一遍,并用一块洁白无瑕的丝巾仔细地擦拭得发光发亮。
剑并不是哈里拉大陆上军队中的标准配置。
这柄宝剑是他从一个胡人商贾手中购买的。
哈里拉大陆上,军队惯用的是刀。
刀跟剑一样,都是杀人的利器,不同的是,刀只有一面有刃,因此从另一面看,它是安全的,不会伤人,带有很大的欺骗性。
而剑则两面都有刃,在他看来,剑是君子,不会骗人。
所以他偏爱剑。
他自己也象一把护国神剑,保卫着东方自在天王国的安全。
明天他将率领手下的八百精骑执行一次特别的任务。
这次任务关系到东方自在天王国的生死存亡。
但他相信,一定能圆满完成。
他对自己有信心。
他出身卑微,但如今四十岁就已经成为东方自在天王国禁卫军首席指挥官,掌握着全国最精锐的三万重装甲骑兵。
那精挑细选的八百精骑更是精锐中的精锐。
他自十一岁从军校毕业,已经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二十九年,大小一百多次战役,早已百炼成钢。
这八百精骑都是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好汉。
只要他一声令下,随时随地,即使上刀山下火海,绝对不会退缩。
他擦拭完毕,起身走向校场,检阅这八百儿郎。
八百精骑早已列队等候,个个盔甲明亮,精气十足。
就在此时,他听见校场中央的老槐树上传来一声异响,立即弯弓搭箭,朝树上射了过去,八百精骑也随之同时弯弓搭箭,射向同一个目标,八百零一支箭几乎同时到达,呼啸着穿过槐树,顿时惨叫声中,三只野猫,十只麻雀从树上掉下,带着满天的血雨。
他满意地点点头。
然后将队伍分成两队,进行攻防训练,校场上顿时尘埃滚滚,杀声震天。
看着健儿们,他的思绪又回到了童年。
他的父亲是个迂腐的读书人,幻想着一举成名天下知,可惜时运不济,生在一个兵荒马乱的战争年代,朝廷重武轻文,所以虽然满腹经纶,却一直无用武之地,只好替人记记帐,逢年过节给人写写对联之类,勉强糊口。因为娶不起媳妇,最后只好找了一个胡女,就是他的母亲,然后生了他。
胡女不受王化,因此给他父亲戴满了绿帽子。
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的父亲虽然早就知道,但也无可奈何。
于是他们父子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他五岁时,开始第一次摸刀。
――菜刀。
三个月后,他已经能自己做菜了。
又三个月后的一天,他妈的情人正在大街上唾沫横飞地吹嘘如何如何征服他妈,忽然觉得膝盖好痛,一下栽倒,然后看见他手里提着菜刀,刀上正在滴血,而自己的膝盖骨已经被砍断了,接着刀光一闪,头滚出好远,口里还在骂:“小王八蛋!”
从那以后,再没有人敢给他父亲戴绿帽子了。
事情传到当时的国王耳中,他被选拔进入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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