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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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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傻逼作者

    连笑第一百零一次睁开眼睛,看到头顶上的黄泥土坯墙,忍不住再次深深叹气。

    “怎么说穿就穿了呢,我就看了本狗血小说吐槽两句,连作者都没人参公鸡,怎么就穿成恶毒女配了呢,这绝对是恶意打击报复,如果有书籍投诉按钮,这本书早被下架了吧……”

    她念念有词嘀咕着,这时房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瘦高的中年妇女,一张大脸削瘦颧骨高耸,看人时一双吊梢眼,正站在床边自上而下挑剔地打量着连笑,接着嘴角一撇,冷笑道:“我以前可真小看你了,以为你只是家里宠坏的大小姐,没想到连隔壁寡妇家爬床的手段都懂,现在你赖在我这里寻死觅活,不就想等我儿子回来娶你。你放心,这八辈子血霉我认了,但往后你别想在我手里有好果子吃。”

    连笑日常接受一波嘲讽,从一开始的对骂到现在眼睛都懒得睁开,境界已经炉火纯青。

    反正她再怎么强调自己腿好了就走,或是让对方去隔壁村喊人来接,对方都不信,索性她也懒得再开口了。

    妇人说了会儿自觉没劲,甩下一句,“你要是敢出去乱说我就撕烂你的嘴。”

    接着,便是房门砰地关上,那老旧木板上还漏风,现在正值冬天冷的日子,她裹着被子打了个哆嗦,在心里无限怨念作者的小肚鸡肠。

    起因是她在某云看了一本年代穿越文,先不提女主自带空间超市大礼包过来就不顾自然规律把手机液晶电视弄出来显摆,还以一手分不清油盐的粗糙手艺征服了八零年代只配吃窝窝头的农村人的胃,哦,顺带还征服了男主的。

    因为男主家境不好,他又是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所以大家凑足了钱供他去上大学,一路上遇到女主这个外挂,自然一切顺风顺水,领到毕业证后又听从女主吩咐谋划到教师铁饭碗的工作,两人自此打算在城里当双职工。

    但男女主角美好爱情故事里,自然少不了恶毒女配。

    而本文的恶毒女配在衬托男女主本就不高的智商同时,便只能犹如恋爱脑上头的猪,只因为小时候看过男主一眼就一见钟情,不顾家里反对一意孤行也要嫁给他,甚至趁着男主妈不注意溜进他家上了男主床,后来男主妈发现,纠缠间摔伤了腿,只能暂时在男主家里养着。

    连笑想想后期女配还要各种对归乡的男主撒泼打滚,求爱发痴就忍不住庆幸,自己现在只是断了条腿,还没把人丢尽。

    于是在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后,连笑终于做出了决定。

    她要远离男女主,回家继续当自己的大小姐,把女配留给更蠢的小三。

    王金凤刚把面条端进屋就见连笑蹦跶下床,正在收拾自己的衣裳,一副要出门的打算。

    “王婶,我出来太久了怕家里人担心,所以想回去了,你看到我之前穿的袄夹了吗?”

    王金凤一听说她要走还挺高兴,不过后半句却叫她脸色一僵,有些不自然道:“你自己的东西,我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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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脑残作者我才不怕

    连笑旋即回头凝视着她,一双大而有神的杏眼眯起来,像一只精明的猫儿。

    故事主线里,王金凤到男主归乡才出现,那时候女主已经全身换了行头,还拉了一大车家私彩电,好不风光,作为婆婆的王金凤也是被眉目慈祥,和蔼可亲。

    可实际上一个寡妇带着儿子在物资贫瘠的八零年,穷山恶水之下性子要没几分彪悍哪能让儿子一路读到大学,否则她这具身体也不会爬上床就被拖下来断了腿。

    可想而知,这老女人没看上去那么善良。

    “哦?我昨天才来你家,东西就在屋里,除了你进来过,还有谁碰得到我的衣服。”她单腿立在地上,环着手臂,睥睨了过去。

    那眼神顿时刺得王金凤又是一躲,“这我哪儿知道,兴许昨天拉扯掉了,你连我家都敢不要脸爬进来,我哪顾得上看你什么衣服。你要走就快走,我儿子可是正经大学生,以后我们家就是书香门第,你别死乞白赖在这里败坏我们家门风。”

    说到儿子,她瞬间又挺直了腰杆,强势的想压连笑一头。

    可连笑哪能让她如愿,她将一床发黄的被子扔下,扭头蹦跶过来,冲着王金凤露出一个甜美的笑,笑里说出的话却是,“你最好老实把我的东西拿过来,要不然我现在就打开门,跟别人说你打断我的腿,想拐卖人口。”

    在这年头,别说田地里偷一颗窝窝头得被调查,拐卖人口那就是要拉出去枪毙的。

    “你……你别胡说!是你自己巴巴跑过来,腿也是自己摔的,关我什么事!”王金凤又惊又气,上手便要打人。

    可惜耳光还没扇过来,胳膊就先被揪住。

    连笑看着瘦瘦小小,在家做饭下厨却是一把好手,那天晚上慌不择路被王金凤抓住又顾及对方是心上人老母所以不敢挣扎,可这会儿连笑可没顾虑,直接把人反手一扭就别在门板上,继续笑眯眯道:“你尽管出去说,看谁信黄花大闺女大半夜钻别人家里,再说了,我家是万元户,偷东西也偷不到你家来。”

    王金凤被抓得吃痛本想叫唤,结果一听她张嘴就颠倒黑白气得差点吐血,“你……”

    “我什么我,给你三分钟把东西拿回来,就你家这破地方,我还不乐意待呢。”连笑一番连削带恐吓,活脱脱就是一恶霸,偏生她长得唇红齿白,在家又娇养得好,当真出去说点什么委屈,别人看她跟王金凤更信谁自然是一目了然。

    最后王金凤也只能咬牙,去隔壁屋拿了一件红色袄夹子,上面刚摘了一颗扣子,显然是女人想改大尺码换成自己的新衣。

    毕竟王家穷,而连笑的袄夹又是进城买的时髦款,也难怪王金凤会动贪念。

    可穷并不能作为偷窃的借口,连笑拧着眉把那颗扣子收进口袋,穿上衣服上开门就大摇大摆从门边捡了根柴火,自顾自往自家走。

    至于故事剧情。

    呵,能设定出万元户家的娇小姐上赶着嫁破落户的作者,她还真没在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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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回去当掌上明珠

    屋外寒风凛冽,一出院子外连笑就把手边的棍子往旁边一丢直接坐地上去了。

    刚下过雪地上湿漉漉的,她半边屁股还没挨着,就见一路过的大娘咋呼起来,“哎哟,这不是老连家的闺女吗,咋地这副模样了?”

    边说,边一把伸出手。

    连笑也不矫情,顺顺当当搭着手起身,嘴巴一撇低声道:“婶子别喊,王大妈让我出来的时候别嚷嚷,我怕她不高兴。”

    先前躺炕上时,王金凤确实警告她别出去乱嚼舌根,败坏了她儿子名声。连笑也犯不着为一男的搭上自己清白,但她可没说不找回场子。

    果然,路过的婶子一听,又看她腿上的夹板,顿时心思活泛,“这该不会是被王金凤给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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