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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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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巴蜀有一地,名曰:黎溪。
此地山高水奇,风景如画。白天,碧空万里,柔风阵阵。夜晚,星辰如斗,触手可及。
我叫花笙。黎溪城内,我的大名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我打得过地痞,斗得过流氓,时不时还做点损人利己的坏事,黎溪的人看到我,眼神都有点小恐惧。
我有一个“腰缠万肉”的爹爹,一个如花似玉,温柔如水的娘亲,还有一个做梦都想离家出走,闯荡江湖的哥哥,然而,他一次都没有成功过。我的爹爹虽然胖的只剩下肉了,但是,他一身祖传的武艺,让哥哥这个想闯荡江湖的浪子,时不时鼻青脸肿一下,还是绰绰有余的。
今天花慕严第无数次逃跑未遂,被倒挂在门口的歪脖子树上。我抱着一个碗大的苹果,坐在离他不远处的鸡窝旁,啃得满脸是水,爹爹拿着马鞭,在他屁股上“咻咻”地打着,就像阿娘晒被子时,打棉被发出的声音。我咧嘴一乐,顾不得哥哥哀嚎的声音,幸灾乐祸,“哥哥你饭都吃到屁股上了吧,这么多肉,打起来像打在棉花上一样。”
爹爹回头瞪了一眼我,我笑得更欢了。一口苹果没嚼碎,卡到嗓子眼里,呛得我眼泪都下来了。
爹爹终于不打了,看来是打得差不多了。他刚刚回屋,倒挂着的哥哥就对我发起狠来,他双脚虽被扎紧了,但是手还是很长的,一巴掌呼过来,打在我的头上,我没站稳,立刻就摔了一个狗啃泥,我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扯着嗓子喊道:“爹,你儿子裤子里垫了棉花。”
爹爹端着茶水出来,不顾哥哥万般阻挠,就把他裤子扒了,又是一顿胖揍。
我听着哥哥的哀嚎,心情大好,立即决定傍晚不帮爹娘打扫旅店了。我要去阿兰若看我的朋友七乐(yue)。七乐是一个小沙弥,他是我十二年来见过最好看的人。真的,没有之一。
肤若凝脂,眼若星辰。不仅如此,他的五官更是挑不出一点儿毛病。
按照以往的习惯,我都会从家里偷一点肉给他带去,不是一个鸡腿,就是几片干牛肉,七乐实在是太瘦了,我阿娘说,吃肉才能长肉,我就每次见他都给他带肉。
我一阵小跑,跑到阿兰若的**,那里有个狗洞,我经常钻进去找他。
我原本可以轻车熟路就进了阿兰若,没有想到一不小心踩到谁放得捕猎器,我的一条腿被绳子紧紧地缠着,这时绳子的另一头,忽然发力,我一个趔趄,鸡腿从袖口飞了出去,正砸在来人的脸上。红油在他脸上画出了一个完美的弧度。
紧接着,他旁边的一个人大声地笑了起来。
“李炎啊李炎,你不是说这次一定会捉到那只红狐狸吗?我穆茗骁有生之年竟然还能看见你失手一次,哈哈,不错不错。”
我气不打一处来,“你叫李炎是吧?还不赶紧给你姑奶奶松绑,小心我打你个满地找牙。”
“小丫头片子。”他左手一用力,我腿上的绳子就越来越紧。我和他打了起来,要不是我是个半吊子,他肯定连门牙都不剩了。可惜,我爹教我的时候,我总是吊儿郎当不上进。
他三下五除二,我就躺在了地上,绳子严丝合缝地缠在了我的身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就在他不屑一顾地把绳头扔到我身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时,我一个鱼打挺,跳起来,一头撞在他鼻子上,他顿时鼻血横流,场面一度很是解气。
那个自称穆茗骁的一直抱着手臂看我们打斗。看到这时,他笑得花枝招展,流鼻血的男人,气闷得踢了他一脚,然后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灰溜溜”地走了。当然,这个“灰溜溜”是我自己认为的。事实上他虽然红油和鼻血满脸,但还是阻挡不住浑身散发的阵阵风华。
“厉害,小丫头。”穆茗骁走之前,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天已经快黑了,我一边骂一边解开了身上的绳子。七乐也没有见上,只能回家了。
一路,我总感觉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不禁一阵后怕,想起哥哥平时吓唬我的鬼故事,一溜烟,跑回了家。
自从我回家以后的这几天,我们家的小鸡崽,老是在减少,我哥哥晚上守了几天,终于抓住了这个罪魁祸首,原来是一只红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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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们家里开着一个旅店,爹爹和朋友还经营着一个酿酒坊。听哥哥闲扯的时候说,旅店是我们家从我太爷爷就开始做的营生。至于酒坊呢?哥哥一脸娇羞,说是因为娘亲嫁给爹的时候,特别喜欢喝酒,阿爹就跟着一个酿酒师,辛辛苦苦学了三年,终于开了一家酒坊,以此作了聘礼,娶了黎溪最好看的女子。
哥哥说起爹娘的事情,从来都是一脸的陶醉,一脸的向往。
哥哥还说,就是因为阿爹很喜欢阿娘,所以他才叫花慕严,因为阿娘本家姓严。还因为阿娘最喜欢吃花生,所以我就叫花笙。啥?这我就不能忍了。我一脸忿忿不平去找爹娘算账,没想到,没一个人理我。我只好回去继续听哥哥闲扯:你以为只有阿爹很喜欢阿娘?那你就错了。我一边翻白眼一边听他继续吹。他说其实阿爹在年轻的时候还是很好看的,只不过后来娶了全镇最好看的女人,一时懈怠,吃得多了点,一不小心长歪了。阿娘呢,也没有我看到的那么温柔。
哥哥说,就在他五岁的时候,镇上有一个寡妇,天天趁阿娘不注意叫阿爹帮她干活,不是修窗户,就是修桌子。阿爹是个头脑简单又热心善良的人,他从来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再加上,他觉得寡妇一个人生活,也蛮可怜的,总是会去帮忙。整整一个月,阿娘终于忍不住了。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寡妇又来叫阿爹帮她看看,她家的猪三天没有吃饭了,是不是生病了。我阿爹正吃饭呢,放下碗筷就要去。我阿娘一个大力,推翻了桌子,把饭菜油汤全部浇到了寡妇衣服上,一只手就把阿爹的耳朵给揪住,拖到了旅店门口的沙堆上跪下。寡妇看勾引不成要跑,被我阿娘一把扫帚轰出了家门。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哥哥说,当时阿娘拿了一个小木凳放在寡妇家门口,抱着一个茶壶,坐在那里骂了三天三夜,竟然连一句重复的都没有。
从那以后,不光寡妇,就连其他女人看见父亲都要“礼让三分”,正眼都不敢看一下。
也是从那以后,我阿爹再也不敢不听我阿娘的话,私自出门了,每次出门办事都会经过阿娘同意。哥哥还说,也是从那以后,阿爹就吃得越来越多,长得越来越胖,所以导致我从小看到的就是一个丑爹。
话说那个红狐狸到了我家以后,天天就围着我转。我去喂马,它跟着;我去洗衣,它跟着,我去解手,它也在茅坑外蹲着。
后来我也就习惯了。
我给它的脖子上挂了一只银铃铛,它走起路来,总会叮铃作响。它更爱跟着我了。
红狐狸在来我家的第六天,我抱着它去见了我的朋友七乐。
在这个世界上,我喜欢的人,除了爹娘,就是七乐。
“它长得好看吗?”我问。
“比我都好看。”七乐说。
“那我想叫它七乐,可以吗?”
“当然啦。你知道的阿笙,你说什么我都愿意的。”七乐总是如此的善解人意。他的眼睛笑起来就像是弯弯的月亮。
“七乐,你的眼睛真好看。就像天上的月亮。”
“阿笙,你的眼睛也好看,就像,嗯,就像核桃一样。”
“哈哈哈哈。”我们总是坐在后山的大槐树下,很认真地夸着对方,并且,每次都是一样的话。
七乐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他会画画,会吹箫,吹筚篥,还会用树叶吹出一首很好听的曲子。我们会认识,也是因为有一天我和哥哥上后山采蘑菇,他就坐在那棵大槐树下吹叶子,起初,他根本就不理我。自顾自地吹他的音乐,就像我不存在一样。结果,我锲而不舍缠了他半年,他终于和我成了朋友。
我除了隔几天去寺院看他,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每年的正月初三,我们总是会坐在大槐树下吃叫花鸡。这个传统,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反正我们认识到现在,每年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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