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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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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才少年(1)
2012年9月1日,珠城志远中学迎来了秋季学年的第一天。
林家保姆邓阿姨比8月份的时候提早了半个小时开始准备早餐,橄榄油煎成的荷包蛋,配一杯温热的进口脱脂牛奶,一片全麦吐司面包,面包的一侧涂上法国特产的黄油,另外一侧要沾点少爷爱吃的蔓越莓酱。哦,还有林先生的朋友从德国带回来的德式烤肠,味道有点咸,搭配点番茄酱,少爷才爱吃。
邓阿姨在这个家里已经工作15年了,从少爷落地的那天起,她就作为月嫂在这个家里工作吃住,只在周日的下午回自己家一次。她陪伴林少爷的时间比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多,有时候,她甚至会产生错觉,错把这座位于珠城市区僻静一隅别墅区的豪宅当做了自己的家。直到那刺耳的银铃声响起,提醒她控制那个银铃的人才是主人。
“邓阿姨,早饭好了吗?”即使她已提前准备,还是被少爷催促了。十几年来她做事谨小慎微,很少出错。这份工作虽然在外人看起来卑微,但她靠着不菲的薪水供儿子去了日本留学。她去超市采购的时候,也是有着十足的底气,一旁小白领打扮的年轻女人还在为冰柜里的澳洲小青龙停驻脚步的时候,她就直接打开冰柜,挑品相最好的。她明白,这份尊严是仅有高中文化水平的她从别的工作中获取不了的。
“少爷,先喝杯牛奶吧。”她熄灭燃气灶,来不及把香肠装盘,就先端着牛奶面包,脚步迅速而又稳健地走到餐厅。等看到少爷入座后,又回来把香肠和鸡蛋装盘,再回到餐厅。
“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比他的父亲还要话少。15岁的年纪已有1米7几的身高,身板乍看有些单薄,但其实是把鲜嫩而又紧实的肌肉藏在了呆板的校服之下。
“才7点,少年今天起早了。”邓阿姨看了眼斜对着餐桌的落地钟。
“不早,待会儿还要练琴呢。”年轻人把牛奶一饮而尽,餐盘里只剩下半根香肠,
“还是咸了。”邓阿姨心想,下次就不做这个了,还是把这些香肠带回自己家吧。
2012年,距今大概将近10年的时间,智能手机还没有像现在被普及开来,林家还保持着每天订阅报纸的习惯,林父因为在外地出差,邮差送来的报纸便被放在桌上无人去翻动。
邓阿姨还是在不经意间看到了那行醒目的标题:“天才少年林之亦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志远中学。”
“少年,看!您都登上头条了。”邓阿姨打开报纸,想对着林之亦念上几条,然而那个年轻人已经转身走进了琴房,并带上了门。
林之亦在饭前就看到了那张报纸,不用阅读下面的文字,就知道这篇报道里的措辞,报社的社长是爷爷的老朋友了。小时候他见过那个老头一面,夸得也是那句话,“林氏一族,人才辈出,济济一堂。”
“哼。”至于他为什么要到志远中学上学,也不是贪图他全市第一的名声,而是因为致远中学离家近,来回只要10分钟的车程,每天省下的时间,他就可以用来练琴。
说到练琴,这可是林之亦坚持了十几年的事情。虽然他最先初接触的乐器是小提琴,但自从帕格尼尼的音符都熟练地从他指尖跃出的时候,他便很难再有突破了,除非把目标定为成为世界一流的小提琴家。但这个梦想对他而言有些无聊了。
什么事情都要争个名次,这个世界也是够无聊的了。
但他反而沉浸在钢琴的世界,因为他觉得钢琴的世界是没有边际的,更值得自己去探索。
林之亦打开立在琴房正中央的施特劳斯三角钢琴,弹了几分钟经典的《秋日私语》,比起古典音乐,他更喜欢流行音乐。那种简单舒缓的节奏,抒发感情大于炫耀技巧。
邓阿姨在门外听得如痴如醉,这是她每天在家里最舒心的时刻。把手头的家务停下,就这样静静地听少爷弹琴。她也曾逼迫自己的儿子去学些乐器,但他演奏出来的东西总是干巴巴的,就像一部机器,照着谱子一上一下地弹奏,没有感情。没多久也就放弃了。
少爷的琴声就好太多了,具体好在哪里,从没系统学习过音乐的她无法给出什么评价。但他的手敲击琴键的时候,仿佛能孕育出带有生命的音符,她们会跳动,会旋转,会漫步,会高兴,会哀伤,然后准确无误地将感情的振动通过音符传递到听众的耳朵。
“少爷,你的琴真是弹得越来越好了。”邓阿姨把中午的便当和林之奕一起送上早已候在门口的奔驰车。
林之奕没有接话,只是说道,“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可是先生和太太今晚都在家。”
“我要去新钢琴老师那里,和他们都说过了。”没等邓阿姨给出反映,林之亦就示意司机开车。司机马师傅是珠城本地人,话少人勤快。林先生看他为人老实,就请来做家里的司机,也要有十多年的时间了。林先生不在珠城的时候,他就负责接送林之亦上下学。林之亦很喜欢这个司机,因为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时候,不用开口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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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才少年(2)
志远中学校门口挤满了开学送行的家长,林之亦一出现就成了大家的焦点,虽然报纸上的照片有些模糊,和真人有不少差距,但他还是被很多同校的学生认了出来,特别是那些女同学,个个像见到了电视里的偶像一样。
就连在校门口值班的老师都对他异常的恭敬,“林之亦同学,欢迎你来到志远中学,开始新的学习之旅。”他只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知道了,便绕开老师去了学校教室。
其实他对学习并没有多大的兴趣,这一切只是为了让父母继续支持他的音乐爱好,他觉得,周围的那些人无趣极了,不管是上课的老师还是叽叽喳喳的同学。开学第1天,老师就问大家的梦想是什么,他们不是想赚多少钱,就是想做多大的官,或者是一些世俗上的东西,老师问到林之亦的时候他没有回答,只是假装心中没有想法的样子,老师也没有特别的为难他,就让他坐下了,其实从初二那年他心里就有一个坚定的目标。
林之亦有个表哥,中文名叫什么记不清楚了,只知道父母一直在家里称呼他为Steve
,这个名字是他为了留学而取的英文名。21世纪之初的时候,内地城市去国外留学的风气刚刚兴起,有钱人的家庭或者是精英分子的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去国外深造。
林之亦的表哥很为这个英文名而感到骄傲,初二那年的暑假,林之亦的表哥Steve
也正好去美国继续读研究生。父母带着他来到伯父家为表哥Steve
送行。Steve
在美国学习的是法律,伯父寄希望于他能在美国考取美国的Ba
,毕业后到中国来发展国际业务,他和父亲侃侃而谈,言语神情间都对表哥寄予了深切的希望。
转眼看看成绩优秀的他,父亲表面说林之亦现在还小先不谈,可林之亦心里知道他们嘴上的避而不谈其实是为了一场对自己更大的培养计划。
他对这一切感到厌烦,跟着Steve
来到他的书房,Steve
对小小的林之亦不是很想搭理的样子,就把他打发到一边,自己对着电脑,看起了文献。
Steve
的房间,充满了少年感,有吉他,有各种流行音乐,他还有一排五颜六色的CD,在那个年代,CD还是传播音乐最有力的媒介,他看到了周杰伦,看到了***。这些人的音乐他都听过,在同学之间也颇为流行,但他就是觉得无趣,直到他看到了一个一丝不挂带了一条红色领带的男人,和一群顶着爆炸头,在旁边为他欢呼的男人。林之亦被这张CD深深吸引。封面上写了一个很简单的英文字母,叫QUEEN,《G
eatest Hits》。
之后林之亦才在网络上查到,这原来是鼎鼎有名的,英国摇滚乐团,皇后乐队。打开表哥Steve
的CD机,戴上耳机沉浸在皇后乐队的音乐里,这张专辑收录了皇后乐队80%的经典乐。从波西米亚狂想曲到we a
e the champ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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