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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女侠
公元2000年1月的一个清晨,北京城一如既往地在汽车的喧嚣和行人匆匆的神色中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拉开窗帘,清新的阳光照射进房间,我微微眯了下眼睛来适应这明亮的光线。昨天忙了一夜,今天凌晨才睡下,实在很想睡个懒觉,但是……我苦笑一下,好像我这种人,就算是睡个懒觉都是很奢侈的事,不说一堆事等着去做,即使没事,人体生物钟也会让你很奴性地按时起床。
稍稍梳洗,看着镜子里的人,眉清目秀应该算是个美女吧,自从《还珠格格》后,很多人都把我叫做香妃了,甚至不在乎我以前是谁。可自己看得久了,不觉得美在何处,高高瘦瘦、长手长脚,细腰窄臀,穿上白衬衫牛仔裤,一身书卷气,再戴上那副近视眼镜,分明是个青涩的大学生。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扯扯嘴角自嘲地一笑,这年头别说大学生,恐怕连初中生也谈不上青涩了,昨天吃饭的时候,可巧邻座是两个女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口里谈的竟然是连我这个大女人听了都脸红的“性”方面的话题,看她们旁若无人地高谈阔论,实在是愧煞在下这个在“演艺圈”混的我。
在“演艺圈”混的?嗯!“演艺圈”……不,离开人们的视线,工作之外,其实,我是一个女侠!一个一直隐藏在“演艺圈”的“飞天女侠”。
我瞪着镜子,镜子里的人也不甘示弱地瞪着我。我苦笑,再苦笑。转身走出来,不再思想,不再追究。
换了一身米白色的休闲套装,蹬着同色休闲鞋,背上宝石蓝的肩包,我施施然走出酒店。我喜欢白色,原因不明,有时候想想,大概是潜意识中有种“漂白”的渴望吧。
门童询问我是否要车,我摇摇头,隔壁街有家餐馆,早上专卖白粥和各色地方小吃,我很喜欢,决定步行去吃早餐,顺便整理一下心情,大战在即,不想一些有的没的来扰乱心神,否则一失手成千古恨,向谁哭去?
对于饮食,我一向很挑剔,既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讲究用餐环境,而这家餐馆难得的各方面都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我在这儿消磨了1个小时时间,反正有人一直陪在这里,也不觉得寂寞。
我抬眼特意看了看光明正大坐在窗前饮茶的年轻男子,这个家伙从三天前就时不时的在我眼前晃,当然,这张脸孔可不是这几天才熟悉,应该是在……三个月前吧,那次是为了一件名贵的古董,初次见面就摆明了立场,君为警察妾为贼!大打出手之下,我不是对手,于是使诈逃之夭夭。
当然这家伙也吃了一个大亏,那件古董到底还是让我偷走了。呕的是,明明知道我就是那个贼,他偏偏什么证据也没有,凭我的聪明,他抓不到我任何马脚。不过也留下了后遗症,就是从此之后,这家伙象瘟神一般死死地缠着我,除了演戏,其他时间,害我整整三个月没有事情可做。但是这一次,不管他缠不缠盯不盯抓不抓,三天后,三天后,一切都会结束,虽然不知道结局如何,我都必须去做我当做的事!
我抬头看他,他也看我,我无惧,他也无畏,我冲他笑一下,他面无表情,其实这个人挺英俊的,不过套用现代新新人类的话说,未免太“酷”了些。话说回来,他是有条件,有资格耍“酷”,人民警察嘛,面对欲擒之而后快的飞天女侠,怎可不酷?
过去的数月,我虽然知道他在暗中跟踪我,但却没一次好像这次这么明目张胆,(咦?这个词应该用在我身上才对,嘿嘿。)所以很显然,他察觉到了我最近会有大举动,所以现身出来警告我!不过他可傻透了,干吗警告我呀,等我行动时抓我个现行犯不是更好吗?估计跟我三个月整天东游西逛,脑子短路不太好使了。
与其说我在心里恶毒地诅咒他,还不如说在诅咒自己,因为脑子短路的不是他,只怕是我,因为我甩不掉他,否则怎么会忍受他跟踪我整整三个月?三个月来我用了不下二十种方法想甩掉他,但他就像一个阴魂,如影随形地跟着你,看着你,盯着你,仿佛无所不在整个渗透在空气里,随时可以感觉得到,想想真有点毛骨悚然。
我右手托着“香腮”,叹口气然后向他抛个媚眼儿,虽然明知这家伙铁肯不会被电到,还是忍不住试一下,按照习惯,他一定会狠狠瞪我一眼来还以颜色,所以出击后立马低下头,不去接收反射信号。
一会儿,耳边响起了轻柔的音乐,我侧耳聆听,是王迪的《不是说好吗》:
……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在一起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不分离
不是说好吗要永远不放弃
不是说好吗我们一起努力
想起过去的誓言温暖无比
你突然的离去
让我承受深深的痛
为何你要离我而去
为何你就这样放弃
为何你要让我伤心
为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
……
这一直是我喜欢的歌,尽管有些自虐倾向。听着听着,觉得有些心酸,我努力睁睁眼睛,把酸意从眼里挤出去。虽然我是一女的,但是眼下还没有资格去想那些风花雪月的事,且待此间大事一了,再去研究关于离别的问题吧。
站起身不再理会那个脑子短路的笨蛋,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古城大街上,匆匆的人们,匆匆的车辆,满眼就我这么一个闲人。我绞尽脑汁,搜肠刮肚,殚精竭虑,想得头都破了,还是跟这三个月来的许多时候一样,想不出计策。大大方方地转身看,他大大方方地跟在后面,所到之处,惹来许多漂亮美眉倾慕的眼神。
我冷笑,继续向前走,在我前面,一个年轻的妈妈牵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慢慢地走着,小女孩走路还不稳,步履蹒跚的样子特逗,我看直了眼,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唉,什么时候,我也可以有这种平凡的幸福?
正愣愣地想着,不知什么时候,那母女俩已在过马路,妈妈低着头对小女孩喃喃地说着什么,而对面一辆卡车正疾驰而来,我脑子一空,本能地冲了上去,一把抱起小女孩跃出去。从地上爬起来,惊魂未定的我听见怀里小女孩的哭声,不由抱紧了她,对不起,我只能救得了一个。
“小敏!”一声女人的叫声,抬头一看,却是那个我以为在劫难逃的妈妈,她正从一个男人的怀里冲过来,那个男人,正是那个臭警察。卡车司机跳下来,指手划脚地吼着什么,而我则呆呆地看着那死里逃生的母女俩又是哭又是叫又是感谢,心里有些奇怪的感觉,想想看,一个贼跟一个警察联手救了两条性命,是不是奇怪?
扭头一看,那警察正在跟司机说话,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我立马脚底抹油,溜!
买了一个大大的水果篮,我去医院看他,他是谁?或者说算是我的谁呢?我也不太清楚,只是,我知道他是我心中最柔软最脆弱的一角,不能碰触,不能研究。
他躺在床上,静静地睡着,他的面孔憔悴无力,我知道他内心的压力。我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他,仿佛有什么感应一般,他忽然醒来,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唇边绽开一抹笑意。
“你来了。”他说。我点点头,扶他起身,拿一个大枕头垫在身后,再拿出一个桔,默默地剥开递给他,他并不喜欢吃水果,但只要是我买的,他都会吃得一个不剩。
“丹,这几天你去哪儿了?”他吃下一片桔子,忽然发问。
我微笑,脸色平静如常:“公司派我拍一个广告,去上海了。”
“箫剑,该打针了。”一个漂亮的护士推开门走进来,戒备地看了我一眼,语气温柔地对他说话。
明了这种不同的对待,我心里暗笑一下,走出病房,这家伙从小就受女孩子欢迎,走到哪都不乏粉丝,天生的桃花命。
走廊里有一个人,是他!就知道想甩掉他绝不容易。
我没理他,站在窗前向外看,触目所及是属于北京的灰蒙蒙的天空,这种天气特别适合我,适合我灰蒙蒙的心。
忽然,一抹红艳艳的颜色出现在眼前,是一个红色的氢气球,不知道是哪个小孩子有意或无意放飞的。我的眼定睛在气球上,随着它慢慢飘啊飘,飘到天上,越来越高,越来越远,越来越小,直至消失不见。然后,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那抹亮丽的色彩。
亮丽的色彩……箫剑!原来还是会消失啊……
我觉得呼吸有些困难,赶紧转过头,把一些奇怪的想法排除脑海。
下午,应箫剑的要求,乘着护士不注意,我们偷偷溜出医院,当然,那个跟屁虫还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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