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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时光重燃
江南省,宁海市。
威立雅私立中学,保健室。
清晨的阳光穿过细密的树叶,透过洁白的百叶窗,洒在靠窗的病床上,留下一地金黄。
碎金斑驳的光影照在一个人的脸上。
那个人十五六岁的年纪,短碎头发,个头一米七八,皮肤粗糙,脸上长满了青春痘,满脸麻子遮掩了精致的五官,原本应该很是清秀的模样却被一脸麻子给毁了。
阳光暖暖的照在了陆铭的脸上,仿佛一双温柔的手轻拂着少年的皮肤,不一会儿,阳光倾斜移到了少年的脸上。
柔弱的眼睛即使是细沙都容不下,自然受不了阳光的刺激,陆铭眼睛微微眯起,而后睁开。
一眨眼的功夫,陆铭从浑浑噩噩的状态就变得惊醒,脸色布满了惊恐,惊出一身冷汗。
“我不是被心魔劫击败,死在仙劫中了么?”
陆铭前世是个孤儿,被万古宗门星渺宗的长老收养,靠着苦修和惊人的天赋,仅仅百年时间,就修到大乘期,成为了星渺宗万年内第三位大乘期修士。
因为他的恐怖修行速度,他被称为天霄大陆百万年最恐怖修行速度,最有希望和把握成为渡劫仙人的绝世奇才。
可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渡仙劫的第一劫红尘劫便把最强天才陆铭轻易打败。
直到进入红尘劫里,陆铭在知道自己修线路误入了歧途,实际上陆铭绝心忍性,隔离了的七情六欲,在此心劫中压抑了多年的繁杂情感如洪水爆发,将他的心防堤坝瞬间冲垮。
陆铭才知晓修仙最重要的是修心,只有率性而为,才能修得大道圆满,成仙有望。
伴随着剧烈的痛楚,陆铭的脑海中涌现了无数不属于他的记忆,随着记忆的融合,陆铭才知道他重生到了一个同样叫陆铭的学生身上。
地球上的陆铭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上学的时光从小学到初中,他一直是班级里的尖子生,过得很是幸福。
中考的时候,陆铭原本考上了当地一所重点高中,结果他的母亲借用了一些关系把他调到了威立雅私立中学。
威立雅私立中学是世界级的明星中学,米国斯坦福大学的在华直属中学。
抱着父母殷切的希望,陆铭有些忐忑的来到了这所曾经幻想过却又知道不可能来到的陌生的贵族中学。
威立雅私立中学是一所双语教育且以英语为主的学校,陆铭英语本身就不好,成绩一落千丈,然后因为平民的身份与那些条件优越的同学差距明显,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无法融入同学的圈子中,逐渐变得自闭怯懦,原本开朗的性格变得沉默寡言。
成绩的下滑让参加家长会的母亲抬不起头来,陆铭的母亲墨澜是一个自强的女人,从小对他都很严厉,接连几次月考,陆铭都考得很差,跌落到了班级倒数第二,他的母亲却只是鼓励他好好学,并没有责备他。
但陆铭知道他的母亲趁他休息的时候都偷偷抹眼泪,陆铭深感自责,他想要上英语补习班将英语补习好,可昂贵的学费已经压得他的父母直不起腰了,家里的二老为此晚上还要加班兼职,他是在不好意思开口。
因为他家距离威立雅私立中学比较远,每天早起两个时辰,让陆铭身心俱疲,不仅变得体弱多病,而且内分泌变得失调导致脸上生满了青春痘,原本清秀的面庞变得丑陋不堪。
母亲墨澜狠狠地咬了咬牙,给他在宁海市中心租了一间房子,陆铭独自搬了出来,可他的情况变得越来越糟。
与同学关系僵硬,与老师无法交流,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不断累积,后来他丑陋的外形和在他同学看来诡异的行为举止,被同学指指点点,染上了心里疾病而不自知,后来他又不幸的遭遇了校园霸陵,每次被欺负后,孤单无依的他又惊又怕,像一只小狗一样躲在角落里偷偷舔舐自己的伤口。
这一次,班级的混蛋李承泽把他欺负的太狠了,在昏厥的一刹那心里有了死意,这才给了陆铭重生到这个同样叫陆铭的人身上的机会。
不过重生后的陆铭因此沾染上了因果,陆铭需要将这个前主人的所有的不甘都洗刷掉,在渡仙劫失败后,陆铭已经明了,成就大道圆满必须心安理得,从现在开始,陆铭的一切他都要接纳。
陆铭的父母他要孝敬赡养从而亲情圆满,其实上一世陆铭是个孤儿,并没有享受过亲情的感觉,由此也生出了许多遗憾,这一点陆铭倒是不难接受,反而心中有些期待。
在繁琐记忆的时候,这具身体前主人的孤僻性格,极少与人交集,反倒帮了陆铭的忙,这样陆铭不需要沾染上别的因果,当然李承泽自然除外。
陆铭将记忆整理了一下,在脑海里消化这个世界的语言时,发现了一个对他有些不利的事实,这个世界不仅天气稀薄,甚至连修真者都没有,很可能他就是唯一的修真者。
一想到此,陆铭的脸色就有些难看了,不过陆铭这种普通人对于世界的认知自然有限,虽然这个世界天地元气稀薄,但如果拥有蕴含灵气物质的话,凭借他大乘期的修性积累,在这个世界侥幸修到金丹期,就有机会探索这个世界。
虽然陆铭上一世生活在灵气世界里,但他修行闲暇之余,也了解过灵气世界也是有下层界面的,很明显陆铭生活的地球在内的世界就是一个下层界面。
只要修习到金丹期,就可以脱胎换骨,身体不再依赖外部环境,就可以上得九天,下探幽海,即使遨游太虚在无氧环境中也可生存,在这种下层界面上可以称得上是陆地神仙。
在原本的灵气世界里,也可称得上是初窥门径,修仙境界中真正的入门。
就在陆铭消化融合记忆,思考未来打算的时候,一个年龄30多岁,衣装革履带着黑框眼镜,头发有点秃的男子,轻轻推开了保健室的门,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
陆铭自然注意到了这一幕,这个男人就是陆铭的老师,高一七班的班主任傅有华,全额奖学金就读的斯坦福大学的研究生,学生时代非常优秀,家庭比较普通,因此在他申请博士的时候因为没有了奖学金支持,他只能放弃继续深造。
斯坦福大学处于对他的肯定以及他的华夏血统给他分配到了威立雅私立中学,陆铭对他的印象比较差,一是他无论上课下课都是完全英语,即使开班会也不说母语,第二是对权贵子弟低声下气,将教学资源按照自己的意愿倾斜,导致班集体被分成了三中人群,有权子弟,有钱子弟和陆铭。
陆铭对他非常讨厌,但谈不上恨,总结来说,他的班主任是一个谨慎小心的人。
傅有华看见坐在病床上摇头晃脑按摩眼睛的陆铭,心中舒了一口气。
刚才李承泽的跟班慌慌张张的跑到办公室,对他悄悄说道,李承泽把陆铭修理了一顿把陆铭打晕了过去,让他和另一个人把陆铭抬到保健室。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陆铭抬到保健室的病床上,当时他觉得很是奇怪为什么陆铭如此沉重,看过侦探的他,怀疑陆铭死了。
走之前他用手指探了一下陆铭的鼻息,结果陆铭真的没了呼吸,吓得他慌慌张张的跑到了办公室,告诉了傅有华。
这可把傅有华吓了一跳,慌不择路的跑到了保健室,看到陆铭在床上活动,如释重负。
虽然平时这个孤僻丑陋学习差疯狂拉低班级平均分的家伙让他觉得非常讨厌,但现在看到他能活动自如,心中涌现出一种拥抱他的冲动。
经过这件事傅有华也反思了自身,以后也要梳理威严,略微地管束一下李承泽,不能因为他是副市长的儿子,就让他胡作非为,毕竟不能丢了自己的前途不是。
短短一瞬间,傅有华心思百转,看着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丑陋不争气的学生,出于礼貌,傅有华决定问候一下。
“you……你身体如何?”傅有华开口的一瞬间忽然想起陆铭对英语很不感冒,立刻切换了语言,不过长时间不说,句式有些生疏。
“傅老师,我的头巨痛,我想回家修养几天。”陆铭抚着额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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